讀侯傑泰教授的〈必須保校毋須小班——趁機改善教學法更重要〉(《明報》11月8至9日),令我不禁想起8年前我們之間的一場相同的論爭(註)。當年侯教授認為小學推動小班是要吃貴價「燕窩」,是「天九翅」,又說如果要花錢,寧願花在師資培訓上;到今天他改變了主意,認為錢應花在減少教節、甚至增加教師工資之上,總之就不是小班教學。但過去幾年的事實證明,人口下降抵消了小班教學帶來的開支,實施了小班教學4年,小學經費並沒有多少增長。香港中學實施小班教學,只是追上國際發達地區的一般水平,並非奢求。
誤把「示範課」視作常態
這一次,侯教授其實走得更極端,他說到訪過國內一些二級城巿的學校,「它們在六、七十名(甚至更多)學生的課室內,將西方互動及學生為主的教學法,發揮得淋漓盡致」,由此而論證,班級內的人數多寡不是問題,只要教學能力高,備課充足,就可以把課上得「超好」。
按這個邏輯推理下去,我們自然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歐美發達地區把班級人數定在20人左右其實都是笨蛋,香港把子女送到每班20多人的國際學校讀書的家長也都是笨蛋,這些學校都應該把人數提高到六、七十人(甚至更多),只要老師教學能力夠高強,只要有足夠時間準備就好了——他們是白白地把教育經費浪費掉!
可是,侯教授其實上了大當!那些「在六、七十個學生的課室內」的精彩絕倫的課堂,我也看過不少,但那些並不是常態的課堂,用內地的術語,那是「示範課」。「示範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師生反覆操練(有些學生上同一節課兩三次),力求盡善盡美,目的是打造一個課堂的樣版,供其他老師模仿、學習。這個做法的原意並非「造假」,而是中國內地特有的教學培訓形式;不過國內教育界一早就察覺到這種形式的弊病,一個是與日常教學距離太遠了,要學也學不來(誰有能力找一組教師花一個月時間為你準備一節課的課件powerpoint?!);另一個是老師上得再精彩,也只是一場表演,學生只是在配合,這對訓練老師的基本功不無好處,但無法鍛煉師生間的正常互動。因此近年發達地區的「示範課」也在慢慢地調整,例如只操練老師,減少操練學生。
如果侯教授要了解內地的真象,我建議他下次在前往觀看學校安排的示範課課堂的途中,不妨在走廊瞧一瞧各個課室的上課情況,只需幾秒鐘,他就一定會發現他所說的「將西方互動及學生為主的教學法,發揮得淋漓盡致」的情況其實並不存在。
過去10年,我一直研究內地的課堂教學。對於「超大班」的惡果,內地教育界是深深感受到的。我曾到大連和南京主持兩場教師工作坊,請當地的老師們寫下大班對他們的影響,他們寫的是「一言堂」、「被動」、「忽略」、「滿堂灌」、「評價標準統一」、「忽視過程,只重結果」、「老師嚴肅,拘謹,教法單一」……因此,當某些地區經濟條件具備,又適逢學齡人口下降的話,往往會把中小學的每班人數減少,甚至定在30人以下。以「大中華地區小班化教育會議」為例,去年的第一屆的參加地區有上海、南京、杭州、大連、成都以及港澳台,今年的第二屆已經擴展到天津和山東,參加的地區愈來愈多,都反映了內地對大班教學的局限的強烈反思,甚至去年教育部也已經把逐步推進小班教學定為國策了。國內的大趨勢是至為明顯的,如果因為侯教授的誤解而導致本港的教育走回頭路,不能不說是香港人的大不幸。
誤以為班級大小與教學形態無關
侯教授的最大盲點,是他沒有看到班級大小與教學形態之間的關係,把兩者看成為獨立的、不相干的兩回事,因此他認為只要改善教學法,毋須理會班級的大小。但只要有一點敏感度的老師都不會同意這一點,班級大小不僅影響老師,更影響學生。
舉例說,在一個40人的班級裏,我們很容易會躲開老師的注意而開小差,但在20、25人的課室,這樣的機會大大減少,學生自然會變得專注。至於教師,如果學生人數過多,他根本難以深入了解學生,教學自然變得「非人化」,以課程為本而非以人為本了。這只是隨便舉的兩個例子,香港大學教育學院的Gary
Harfitt觀察和比較了香港中學裏的大小班的師生之間的人際關係和教學互動,結論是:班級大小是有影響的,而且影響深遠。
在這個問題上,我服膺於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的Jeremy Finn和英國倫敦教育學院的Peter Blatchford,他們提出了一個重要概念,指小班是改進教學的「促進性條件」(facilitating conditions)。小班當然並非教學成敗的決定性因素(老師因素在任何情況下都最重要),它雖然不涉及專業能力的輸入(input),卻是讓老師和學生都可以發揮得更好的平台:學生可以有更多的參與,老師可以更加了解學生的表現和背後的原因,師生之間可以有更豐富的互動關係。這是至為明顯的,相信不用多舉例子,讀者都可以明白。
筆者並非認為小班教學是解決當今教育問題的唯一辦法,減少教師教學節數也是我所期望的,不過,千萬不要以為兩者必然互相排斥(只要看看內地的最新發展,再看看北歐,就可以知道優化課堂條件和優化備課條件是有可能相容的),更不要誤以為打倒了小班教學就會自然得到教學節數的減少!今天的香港中學教學更加需要小班教學,融合教育(在主流課室中容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拉闊了課堂裏的個別差異,課程改革(特別是新高中改革)呼喚着更靈活多變和以人為本的教學形式,社會的變遷與複雜帶來了更多和更棘手的輔導難題……今天的課堂已不再是六、七十年代的整齊的課堂,課程也不是單向灌輸就可以了事。
偷換概念作不當的類比
事實上,香港教育界爭取的是25人一班,是發達國家早就具備的基本條件而已,並非奢侈的教學條件。而侯教授一再使用諸如美國加州把每班人數進一步減至10多人一班的情況作為類比,是偷換概念,恫嚇不知情的讀者。
誤把內地的「示範課」視作常態,誤以為班級大小與教學型態無關,誤把香港教育界爭取的小班視為美國加州等地爭取的「超小班」,侯教授的結論就是由這一連串錯誤和誤解帶來的。之所以如此,大概因為侯教授跟現實中的中小學課堂已很脫節了,無法用真實的體驗檢查他的邏輯推斷,以致結論荒腔走板而不自知。如果侯教授多了解一下今天中學的實況,多走進課堂看一看,也許他會改變主意。
同樣,教育局的官員大概也一樣,很缺乏在不同類型課堂裏的真實體驗。如果他們多看一看,多一點同理心,也許我們的教育政策就會更貼近實際。
註:侯教授與我和鄭燕祥教授在2004年12月至2005年5月間的筆戰,已收錄在本人的《邁向小班教學》(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內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香港教育學院小班教學中心首席顧問
方潤: 覆林超英︰小班不利BAND3學校?
朋友通知,林超英在報上提及 在下介紹教協18/11集會的文章。方某鄙陋,蒙前台長垂注雖然值得高興,不過文章裡面的說法,就不能苟同了。為了釋除疑義唯有再寫一篇。
1.
林文最大的誣蔑,莫過於斷章取義,聲稱我等視 band 3 學生為「禍」。林文引方某原文如下﹕
「有位教師同工反駁林超英反小班論,說得很有趣﹕林超英知道生態平衡的重要性,偏偏不知道教育界生態平衡也很重要。Band 3學校殺光了,不單只是那批學校老師的事,還會禍延其他學校,課室裡的學生學習差異會大到無法教學。首先,這段一開始就說明是「有位教師同工」的說法,方某自己的意見放在後面的「按」,而前台長把上一段誤當成是在下的話。雖然這不是重點,因為我認同這位同工的發言,而且文章是我自己寫的,如果記錯了同工的發言也要負責任。
(方按﹕其實你叫林超英問下佢母校D老師,全區band 3學生都送晒去英皇書院佢地濟唔濟好過啦。還有,他是「梁粉」來的,梁振英政綱說要搞小班的,叫佢自己同梁振英搞清楚係點先出黎講啦。)」
問題是,純粹閱讀理解﹕這句說話是「Band 3學校殺光了……會禍延其他學校」,那個「禍」自然是指「殺校」這類「事件」,而不是指裡面的「學生」。同一句末亦說得很清楚,縮班殺校對其他學校造成的「禍」就是「學習差異」,哪有指稱過學生﹖
更有甚者,教協爭取小班訴求明確,就是認為band 3學校(見文末註)和裡面的老師對學生有特別價值,不應因為人口自然縮減而被殺校裁員。不同 banding 的學生,各有不同需要,收錄這些學生的學校長期以來亦朝不同方向發展,以期滿足這些學生的需要。
是故不同 banding 的學校,專業側重點總有不同。如果把學生放在不適合他的學校,不單止老師辛苦(當然老師辛苦是「應份」的),而且學生亦辛苦。這一點道理根本無論對 band 1 / 2 / 3 的學生和學校都是一樣,所以一旦 band 3 學校因收生不足被殺,學生分配到其他學校,就會出現「上移錯配」,令學生得不到最適合他需要的照顧。
我們甚至可以說,如果我們反過來「殺」了 band 1 學校,band 1 學生流到 band 3 學校的話,其實也是一個「禍」。因為無論哪間學校的老師,都很難處理學習差異那麼大的課堂。當然我們知道,在現實中因為 band 3 學校較不受家長歡迎,所以被「殺」的機會較大。在現實中我們當然只會討論「band 3學校被殺對band 1 / 2 學校的影響」,但這不代表只有「band 3學生去band 1」學校才是問題。
「有教無類」是指每個學生都應該得到教育機會,但在教育制度裡,不代表每間學校都應該收取所有的學生,否則派位機制根本不應存在。在現行動輒三四十人的 「大班」之下,老師無法有足夠時間分給每一個學生,要有效進行教學,學生的能力差異就不能太大。在這種情況下,要求學校收取所有學生、不理會課室內的學習 能力差異,根本是不顧實際的說法。教育學上就算有專業的應付辦法,不代表就是最佳做法、亦不代表沒有其他後果、更不代表比小班優勝。不需要實際在課室裡處理這個問題的人,當然可以夸夸其談,正如我們一般網民當年評論前台長應不應該掛風球的時候一樣。
前台長這種見「禍」即當成「學生」,只不過是反映了社會大眾的一般心理,然後不明就裡把自己的猜想塞於老師之口。
2.
如果說「把學生當成禍」是前台長想當然矣,那麼質問在下「懂得向他們(band 3學校的老師)致敬嗎? 」就更是不認識教育界的人自以為是了。
我相信大部分的教育界同工,就算自己不是任教 band 3學校,都一定有任教這些學校的朋友。方某當然也有這類朋友,有些曾任教 band 3 學校,有些正在任教。甚至在教協集會前的星期五,在下才跟一對現正任教 band 3學校的夫婦朋友吃過晚飯。
正正就是因為我認識這些同工,知道他們的工作情況,所以更認同他們工作的重要和不可取代。我們才需要出來爭取小班,讓他們不用日夜害怕縮班殺校、可以專注專業發展﹗
既然收生成績不好不是他們的錯,要他們失去工作、學生又失去最適合他們的老師,根本是場災難。
與其說教育同工蔑視 band 3 同學﹖倒不如說教育局蔑視教 band 3 學生的老師吧﹗
3.
至於現行當局措施的問題,教協已有指出,前台長可自行參詳。林文稱「教育局提出的25+1以至50+1方案……實際上已經是小班教學」,當日集會亦已有老師當場反駁(如果前台長能到場親自聆聽回應,不是更好﹖)。
這樣的收生方案(連同所謂「超額教師保留三年」),只是令 band 3 學校和同工苟延殘喘,獲派到這些學校的學生和家長認為學校「沒前途」亦會紛紛轉校,最後到教育局「head count」時仍不免縮班殺校(教育局會定期點算學生數目,並不是當初派了多少學生,之後他們再升班都一定有同樣班數的)。這樣的事並非胡思亂想,而是過去幾年在某些校區已先行出現的事實,前台長是關心教育的,想必也應該看過電視台的相關新聞特輯報導。
林文說「不可以從我的信推斷我『反小班』」,邏輯上固然屬實。但在現實中,前台長的方案就是給教育局「減班,不需要搞小班」的方案,從實際效果而言,等於「反小班」。
4.
事實上,要支持繼續維持現有「大班」編制的人,首先要向公眾解釋﹕
為何歐美教育先進國家的班數大多是二十人左右(芬蘭甚至只有十幾人,他們口中的「小班」是少於十人,如果芬蘭人聽到香港人稱呼二十五人為「小班」一定嚇得目瞪口呆),而香港這個發達城市,為何還要默守二三十年前教育擴張、資源不足下才採用的三四十人「大班」編制﹖至於前台長和一批英皇書院校友,希望更多學生能進入他們引以為榮的母校,這種愛護學弟的情懷在下當然尊重。不過林文的回應似乎有點避重就輕,他引述的拙文分明是請他「問下佢母校D老師」,他卻答我「校友不介意」,算不算答非所問﹖
他們的老師究竟是否認為「維持收生規模,但擴大學習差異」比「推行小班維持現有學習差異,但略減收生」為好﹖這個問題似乎沒有答案。
就跟英皇書院的縮班爭議一樣,在新聞上只見到一邊是教育局、另一邊是校友和小學生家長,似乎好像沒人留意過負責教的老師怎樣想。這似乎就是現今教育政策的縮影吧。
當然,前台長呼籲「講道理」,在下自必欣然呼應。其實如果前台長有興趣扒舊文的話,亦會發現方某雖然「撐小班」,但並不執著於「小班」。
例一﹕「師生比例最重要,小班少堂任君選」
至於是否一定要「小班」,其實方某也不完全同意。因為方某心中最重要的是「師生比例」,降低比例後究竟要「減少每班人數」還是「維持每班人數但減少老師課節」,甚至各減一些,其實大可由各校自決。因為有跡象顯示,減課節的效果可能好過小班。(當然一如侯文的問題,那些研究的小班是指由廿幾人減至十幾人,甚至由十幾人減到幾人的效果,跟香港是兩回事。但由於香港老師的課擔出名多—比大陸更多,可以相信減低課擔對備課很有幫助。)
但無論如何,「小班」這個口號是最簡單易明、最易爭取公眾支持的,所以仍要支持。如果師生比例一日不降低,無論你想要的是「小班」或「少堂」都無從說起。
例二﹕「小班先從弱校起」換言之,前台長「母校繼續如數收生,弱校收少一些學生但不縮班殺校」的想法,其實根本與拙見類同。分別只是前台長不是局中人,以為教育局那套「調整開班線」方案已經足夠保校,而在下則明知這一套只會令弱校繼續人心不穩,應該正式推行小班,讓資源傾斜名正言順而已。
個人認為,最好的方法是「彈性小班」。
受歡迎的學校可以繼續收三四十人一班,普普通通的可以廿幾人一班(教協的建議),學生成績最差的十人開一班也可以。如此家長可以選擇最喜歡的學校,學校又不用無端被殺,對任教band 3學生特殊需要富有經驗的老師又得以保留。
有人可能會認為不公平,為何有些人可以只教十個人﹖
首先,那十個人是特別難教的,如果有人覺得易教的話歡迎轉校。
其二,既然那些是學習進度特別差的學生,本來就應該給予額外資源去「補底」,教師比例也係資源之一。
其三,最壞的看法﹕那些人通常都是家庭環境/關係最差的人,為免他們因為讀書不成學壞/離家出走,多提供教師社工關心他們是防患未然。這一批人就算讀唔成書,如果令佢地行條正路都已經算功德無量。
在這種情況下,band 1學校遲早都會要求全面實行小班教學(廿幾人一班會較合理)。所以「彈性小班」充其量只係過渡,減少家長阻力的方法。
為何在這種想法下,在下仍會參與教協「撐小班」﹖「例一」已解釋清楚,要向市民解釋這些很困難,我認為教協的「小班」目標是最簡單明確。先支持教協爭小班,爭取到「降低師生比例」這個重點再要求校本自決也不遲。至於對應前台長等人的憂慮,我不介意用「例二」「彈性小班」的方式推行,只求先保弱校。只是到時英皇書院的老師就要再辛苦一些了。
至於林文提及給特首的那封信,反對教育界「三二一方案」(所以看起來正是「反小班」)的理由,其實只反映他不太了解﹕
「如果把『三二一方案』硬套用Band 3學生學校,2013學年規定減三人,即是要求33人一班,則會把Band 3學生學校,包括用心進行真正有教無類的優良Band 3學生學校,更快地推到殺校的懸崖邊緣,有負在前線努力幫助學生的教育同工。 」在這裡前台長其實是混淆了「派位人數上限」和「開班線」兩個概念。誤以為「派三十三人一班」等於「三十三人才可以開一班」。
「三二一方案」涉及的是派位中的「班級人數上限」,現在教育局對每間學校派給學生,以三十六人為一班。這個是教育局規定的「上限」,換言之就算學校很受歡迎,除非有學生轉校,否則也不可以再加收學生。「三二一方案」即是說,來年派位一班上限減至三十三人,後年三十一人,大後年三十人。
教育局說的「五十一人開三班」涉及的是「開班線」,這是教育局給每間學校的「下限」,你至少要收到五十一人才可以開三班(教師編制是按班數決定的,所以這決定了學校可以保留多少教師),如果只派到五十人(或者有獲派學生另外找到學校不要這個學位),就只能開兩班(於是出現超額教師)。在現時情況下,即是說一間學校每班平均人數至少是十七人。
換言之,「三二一方案」和「五十一人/二十六人開班線」兩個概念根本沒有衝突,不是非此即彼。教育局大可以一邊降低派位每班人數上限(<36人),另一方面又降低開班下限(<17人)。
至於哪一種方案效果更大,問問老師就知道了。如果「三二一方案」對band 3學校的老師不利,教協還夠膽提出來麼﹖
5.
最後,「梁粉」這個稱呼是網民對「梁振英支持者」開玩笑式的稱呼。前文用「梁粉」亦只是指前台長是梁振英的支持者,並無他意。正如影視明星的「粉絲」亦不見得全都盲目跟風。望前台長萬勿介懷。
至於他給特首那封信嘛,寫於十一月,但梁振英的小班是參選政綱,早已明示。「為何當日不反對到今天才反對呢﹖」這是很多親建制人士愛問反對者的問題,似乎政府官員也可能用來反問前台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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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方某雖然不才,寫文卻從不匿名,自負文責。或容文章見報不宜太多超連結(其實前台長提及自己的舊文一樣附上超連結),但貼在網上總應該給讀者一個途徑看原文,這樣才方便讀者作全面的判斷。就正如拙文也附上超連結讓讀者兼讀林文,公共討論,不宜只見一面之辭。
(註﹕前台長另指,band 3只是學生而非學校的分類,是正確的。band 3學校的確只是社會對「多收band 3學生」學校的通俗稱呼,身處教育界的同工都會明白。方某是為了方便一般讀者理解而沿用慣稱,免得改用「弱勢學校」這類對一般讀者較陌生的說法。
不過我認為前台長憂慮「家長因此誤會這些學校是差的學校」是不必要的,因為就算你改稱「收band 3學生學校」,要歧視的人依然會歧視。既然「band 3」學生只是成績差不代表本質不好,同理「收band 3學生的學校」叫「band 3學校」亦只是反映他們的學生成績不好,而不代表學校對學生不好。能夠明白前者的,應該就能明白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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