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1月29日星期四

李平: 不相信不需要一個大話精的服務




梁振英大宅僭建事件對港府施政的影響日益嚴重,不只拖累林鄭月娥等高官的誠信,更拖累屋宇署的公信力,連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昨日都坦言,行政長官應考慮「至少來一次」好清晰的確切交代,尤其是對其誠信的質疑。看來,梁振英的所謂「開誠布公」,不只未向媒體、立法會交代,連向行政會議同僚的交代也欠奉。事至如今,梁營所謂讓事件告一段落,讓梁集中精力施政、服務市民之說,可以休矣。

梁營迄今避談梁振英應如何承擔僭建責任的問題,把梁振英的語言偽術發揮至淋漓盡致:一時避重就輕,聲稱沒有誠信問題,僭建的錯失並無損害他作為行政長官的施政;一時上綱上線,把媒體、議員的追究行動等同反政府甚至是反北京的陰謀;一時「高瞻遠矚」,呼籲讓特區政府重新上路、集中精力處理政務。

對於港府來說,梁振英僭建事件首先是如何執法的問題。林鄭月娥、陳茂波、區載佳再如何辯解,都未能盡釋外界的兩點質疑:一是對待唐英年、梁振英僭建為何持雙重標準?二是在傳媒報道後對梁宅僭建,為何拖延五個月仍未採取行動?與此相關的問題是:誰在讓屋宇署人員揹黑鍋?誰應承擔損害政府機構公信力的責任?

如果按梁營的要求,媒體、議員就此放過梁振英、讓他集中精力施政,那麼,黑幫人物犯法後從政,豈不是也可以用同樣的理由要求免除被追究,豈不是將黑幫人物漂白合法化?梁振英參選特首,是為了服務市民,還是為了免除被究責?

對於政治人物來說,梁振英僭建事件首先是誠信問題。梁振英在特首選舉論壇上厚顏攻擊唐英年的僭建問題,雖未構成法律上的責任,但道德上已無立足之地;他創造的「擔保絕無僭建」、「第一次僭建」、「記錯」系列大話,一步一步把挺梁官員、媒體拖累至無地自容,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則公開斥責梁振英「呃咗個行政長官嚟做」。

對於公眾來說,梁振英僭建事件首先是政治僭建問題。梁宅僭建,影響的可能是其獨立屋的安全,最多拖累左鄰右舍,但由小圈子選出特首、特首將公僕變家僕這類政治僭建,肆意踐踏香港的公務員制度、踐踏香港的法治,影響的是全香港的安全、全香港的未來。

梁營把議員追究梁振英僭建責任的行動,歸結於泛民的陰謀、抽水,試圖以此影響北京的判斷。但是,北京認可的兩位特首候選人,競選時把香港政壇搞得烏煙瘴氣,梁振英上任後於私鬧出僭建事件,於公鬧出國民教育、長者特惠生果金事件,搞得港無寧日,是誰之過?

尤可悲的是,除中共直接管理的報章之外,香港一些媒體也加入「梁粉」團。內地網民近日揭發多宗官員貪污、包養二奶的醜聞,掀起一波反貪浪潮,正是看準了習近平、李克強主政之初輿論環境較為寬鬆的時機,而在還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香港,竟有媒體自甘墮落,忘卻傳媒監督政府、監督高官的天職,高叫港人向前看、繼續給梁振英服務市民的機會。問題是,一個不停以大話冚大話的特首,其誠信、人格已破產,憑甚麼要我們相信他的服務?憑甚麼說我們需要他的服務?難道沒有梁振英,香港就會癱瘓、就無人可率領公務員服務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