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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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

黎廣德﹕「不可撼動」的官民比併



自從警方上周在 旺角借法庭權威清場以後,梁振英政府最害怕的一幕逐步變成現實:清場不等於回復正常,武力鎮壓不等於回復秩序。儘管一眾官員假裝一切如常,甚至藉故外訪逃 避責任,從議會到街頭,香港正一步步邁向不可管治的「非常態」。梁振英對於雙學包圍政總,不僅沒有承認政府拒絕回應政改訴求而導致行動升級的責任,更大言 不慚地說「是可忍孰不可忍」,實質上他縱容警隊把公權力最醜惡的一面暴露於世人面前,所有香港人都是受害者。

光靠主流傳媒特別是電視畫面的報道,難以讓人明白學生和市民追求民主、誓要政府回應普選訴求的決心。官員、警 方和建制派議員都常用「暴徒」、「激進分子」、「滋事分子」來形容包圍政總的佔領人士,這些標籤無非用來降低大眾看見年輕人頭破血流時的同理心,令警員施 暴看來更合理。儘管在包圍政總期間沒有任何佔領者主動攻擊警員身體的畫面,電視台集中報道警員受傷,放大從一名青年背包上搜出的一雙木棍,路上的磚頭或木 板盾牌,卻至今未有傳媒列出一份佔領者傷員清單,好像市民學生被打傷是理所當然。專權政府慣用的宣傳伎倆在香港習以為常,新聞界責無旁貸。

負面標籤 極權慣用伎倆

究竟「暴徒」標籤背後的真相如何?根據筆者周日晚在龍和道現場所見,無論大家是否認同包圍政總的行動或雙學是否組織失誤,佔領者自發表現的勇氣與克制令人感動。

因應建築佈局,要包圍政總便須衝破警方防線進入龍和道,別無他法。未曾身歷其境的人,難以明白站在一排排全副武裝的警員面前,手無寸鐵卻要冒險犯難,需有多 大決心。筆者看着周圍一個個年輕人的眼神,有男有女,他們沒有被激情蒙蔽,每人小心點算自己身上裝備(其實頂多是不堪一擊的眼罩、頭盔或雨傘),再盤算自 己能捱上多少警棍或催淚水,然後決定站在前排或後方。

佔領者跟常人一樣,內心恐懼,因為知道往前站可能頭破血流或被捕入獄。他們跟常人不一樣,因為用決心克服恐懼,倒吸一口大氣往前,演活了「勇氣」的意義。

最令人痛心的情景,是佔領者明知必「輸」無疑,因為他們從沒有以擊倒警員為目標,只是準備用捱打的方式希望在空間突圍。明知一己要承受皮肉之苦而只防備不還 擊,實在需要無比克制。和平抗爭對多數人而言只是理念,但對於警棍拳頭打在身上而秉持理念不動搖的人,你能稱他們是激進分子嗎?他們捱打不為什麼,只為爭 取最卑微的普選權利,沒有拿走一包糖果一條金鏈的私慾,你能稱他們是暴徒嗎?

警隊異化 威脅港人自由

正因佔領者甘願捱打的和 平本質,警員的暴力特別令人憤慨。雖然肢體衝撞難免,但未聞佔領者刻意威脅執勤警員的人身安全,所以亂揮警棍、拳打腳踢、推倒按地、濫施胡椒噴霧和催淚 水,都是遠超執勤所需的暴力。佔領者經常互相提醒,警員並非敵人;但過去幾個月梁班子成功令警隊異質化,以同仇敵愾之名,製造內心仇恨,把佔領者視為必須 擊倒的頑敵。
異化的惡果已經浮現:警員粗口指罵、向佔領者舉中指、更有3名便衣警員休班後途經海富中心時涉嫌恐嚇女生「再嘈就拉你番差館強 姦」,招致佔領者反包圍還擊。若香港各界不馬上警覺,嚴正要求政府撥亂反正,警隊此後只會從法治的守護者蛻變成威權統治的工具。警察今天辱罵毆打佔領者, 明天便粗暴箝制政治異見者,警民關係淪為施暴與抗暴的關係。

京港官員罔顧憲制秩序而強稱人大8‧31決議「不可撼動」,他們至今應該看清 楚,香港新世代追求真普選的決心是名副其實「不可撼動」。從旺角鳩嗚到金鐘政總立法會,上演一場又一場長官意志對人民決心的比併,亦是專制權力對道德勇氣 的比併。比併自有高低起伏,勝負未可逆料,但歷史不會薄待決心堅定的人民。

作者是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黎廣德﹕梁振英曲解歷史




特首梁振英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說香港人「不顧歷史」,不理解解放軍同意在不使用中環軍事碼頭時容許市民進入休憩,其實比英軍更開放,因為「英軍的總部大樓前面有專用碼頭,無論是否泊有艦艇,海旁都是軍事禁區,從不開放」。這說法等同指控香港人不識大體,不懂感恩,與發展局長陳茂波「博客」對民間團體疾呼「豈有此理」,遙相呼應。究竟這項指控是否符合史實?

英國人早在1841年侵佔香港時,便在中區海旁設立海軍儲物庫,其後因為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1860)增兵的需要而逐步擴建,遷移至大約今天金鐘港鐵站的位置,加建船塢和岸上軍營。添馬艦是一艘3650噸的英軍運兵船,1878年首次抵港換班,後來在1897年開始長期停靠在海軍船塢,直至194112月中,眼看香港淪陷在即,為免落入日軍手中而被英軍拖出維港炸沉為止。

二次大戰後,英國海軍從陸軍手上接收了位處金鐘的威靈頓兵房,決定建立一個現代化基地,一邊填海一邊擴建陸上設施,在1978年建成威爾斯親王大廈 ,並把整個軍營命名為添馬艦海軍基地。

1994年中英政府交換備忘錄,即特區政府所說的《軍事用地協議》,包括將添馬艦海軍基地遷往昂船洲,並在協議附件三列明「港池有效面積400米乘400米,水深為水深基準面以下9米。填海陸地面積12公頃,陸上設施的總建築面績28,830平方米;建築和設施標準與原中區添馬艦海軍基地設施所採用的標準相同」。香港政府隨後花了11億元為解放軍建成昂船洲海軍基地。

混淆概念 言過其實

從史料可見,回歸前的威爾斯親王大廈和海軍船塢,都是添馬艦海軍基地的組成部分。海軍基地其實已因應解放軍的要求遷往昂船洲,只不過為了保留威爾斯親王大廈作為駐港部隊大樓,才在協議內催生了一個額外要求「在中區——灣仔填海計劃內的永久性岸線靠近威爾斯親王軍營處預留150米長岸線,以供1997後興建軍事碼頭使用」。

特首想說服香港市民尊重解放軍,大家可以理解,但不能夠扭曲歷史,把「額外要求」包裝成「格外開恩」,把已遷走的海軍船塢與今天設於公眾海濱的碼頭混為一談。

梁氏把軍用碼頭提升至防務需要的高度,就更有言過其實之嫌。須知回歸後駐港部隊一直「勝利執行任務」,難道15年來未有中區軍事碼頭是一個防務漏洞,令外敵有機可乘?回歸後解放軍艦隊4次公開訪港,在昂船洲海軍基地開放給市民參觀,亦辦得有聲有色。中區軍用碼頭可以方便親民,宣揚軍威,甚至震懾市民,但這是防務還是面子需要,港人心中有數。

若梁振英真想引用歷史,說明英國殖民者如何高傲封閉,最貼切的類比是皇后碼頭。第一代皇后碼頭在1925年建成,供港督司徒拔及金文泰交接履新,此後只供總督及主要官員上落,或舉行英王壽辰慶典,一般市民無權使用。直至戰後第二代皇后碼頭在1953年建成,才正式向公眾開放,而碼頭前的地段是公共空間,不歸英軍管理,只在港督使用時才有臨時管制措施。

地喪權 疑點重重

現在政府修改法定圖則,不是為了興建碼頭(碼頭設施在未依法向城規會申請的情下已偷步建成),而是把碼頭前3萬多平方呎地段劃作「軍事用地」,並表明會將全部地段移交解放軍管理,只在「非軍事用途時」向公眾開放。這項安排本身就矛盾:即使解放軍軍艦比過往加倍頻密訪港,使用碼頭的時間一年也不到10天,駐港部隊為何要出錢出力管理一塊逾九成時間都開放給公眾使用的地段?若非如此,難道駐軍在沒有軍艦公開訪港的時間也將海濱列作「軍事用途」,或將原來長駐在昂船洲的艦艇移往中區長期停泊,害苦中環人和議員官員多吸廢氣?這塊地會否列作「軍事禁區」?特區政府不肯詳細解釋卻反過來責難港人,只會替解放軍製造一場公關災難。

梁振英沒有說明,一旦將中環海濱劃作「軍事用地」,無論開放與否,香港人會喪失所有在公共空間享有的公民權利,屆時便真要靠解放軍開恩,才有行動自由。從市民的角度看,以「地喪權」來形容政府此舉,絕不為過(註)。

葉國謙議員不高興有人用「割地」一詞,因為會勾起列強侵華的聯想,可以諒解。奇怪的是,英軍添馬艦在1863年下水,次年便啟航運兵到中國,直是英國海軍在鴉片戰爭後侵華擴張的一員,間接促成兩條不平等條約——1869年《中英新修條約》和1876年《台條約》。特區政府將新總部的公共空間以「添馬公園」命名,葉國謙和一眾民建聯議員未見反對,豈非主動散播「殖民地遺毒」?看來惡補一點歷史常識,確有必要。

民政事務局向青年推廣五四精神,把民主與科學扭曲為尊重與包容,是把歷史時針倒校近百年。梁振英把中區碼頭變成軍事用地,是強迫歷史倒退一個甲子,回復到1953年以前皇后碼頭的殖民地用地規劃。稍有歷史識見的官員,未免因此汗顏。要發揮香港的歷史角色,實現符合普世價值的「中國夢」,不倚靠壯大的公民社會,行嗎?

(註)市民可在528日前,對政府修訂提出意見,只需電郵至tpbpd@pland.gov.hk,標題註明「就S/H24/8《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申述提出意見」,詳見獨立媒體網頁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6534

作者是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2013年5月6日星期一

黎廣德: 不要侮辱港人 請陳茂波公開辯論




發展局「博客」陳茂波今天在「局長隨筆」表示,近萬名向城規會提出反對將中環海濱劃作「軍事用途」的香港人,都是「在網上看到有關不確陳述和呼籲而又未能掌握事實全部的市民」,這實在是對香港市民和傳媒極大的侮辱。

事實上,在415日,即城規會截止意見申述的最後一天,市民本着對香港的熱愛、對城市的關懷,在掌握「軍用碼頭」改劃「軍事用地」事件的來龍去脈後,馬上致函城規會,正是公民社會成熟的表現。

陳茂波指責報章和民間團體以「失實的指控誤導了公眾」,只是希望轉移視線,逃避交代兩個最核心的問題:

一、為何要把解放軍軍艦每隔三至四年才用一次的碼頭,要從過去十多年來的法定圖則上的「休憩用地」改劃作「軍事用途」,並且遲至421日才在「局長隨筆」首次說明「軍用碼頭的建造工程完成後,將移交予香港駐軍管理」的部署?
二、為何發展局有法不依,未有按照法定圖則的要求向城規會申請,便偷步興建了軍事碼頭四個建築物及一條幾十米長横空而過的「日本軍刀」型石屎橫樑裝飾?明 明大綱圖註釋中的第七段說明「經常准許的政府工程」並不包括已列於「第二欄」用途的工程 (而碼頭用途正列於「第二欄」),陳茂波卻裝作視而不見並且多次逃避記者追問?


保護海港協會在提交城規會的函件中,確曾錯把軍用碼頭的可建樓面面積由10萬平方呎寫成100萬平方呎 (政府於2013415日晚發出新聞稿澄清,雖然軍用碼頭高限為主水平基準上10米,但「而現時軍用碼頭的地面已是主水平基準上4.2米」。因此,按 照政府的解釋推算,建築物最多樓高兩層,可建樓面面積最多為6萬多平方呎。),但有多少市民是因為這個錯誤數字而致函給城規會?陳茂波把這項錯誤無限放 大,說近萬的市民都受誤導,究竟有何依據?

我提議所有認為自己受傳媒和民間團體誤導而致函城規會的市民,可致函陳茂波撤回反對意見。反之,認為陳茂波有責任回應公眾質詢的市民,可致函陳茂波要求他接受民間團體公開辯論的邀請。我們歡迎他選擇任何日期和時間,在中環海濱公開討論,讓真相越辯越明。

參考連結:
發展局局長隨筆:《所為何事?》


添馬男: 謬波玩死解放軍

現屆政府官員,上場後飽受傳媒批評,不單政治及政策論述水平低,辯論及溝通能力弱,而且態度惡劣。早前梁振英同前線記者茶敍,記者問到政改諮詢時間表何時啟動,是否要請示喬曉陽,梁振英回應一句rubbish,令人愕然 O 嘴。眾所周知政改問題上北京係有權參與,政改五部曲有規有矩,記者提問合情合理,梁振英為何咁大反應!而且用字粗鄙。Rubbish 在殖民地時代,是洋人高官辱罵華人下屬常用之詞,用來回應記者提問,殊不恰當。

寫網誌當從政

至於另一位梁粉局長陳茂波,就更加可笑,以在網誌發表文章當做從政,有時真係諗,如果寫文章可以作為官員立場,代表政府發言,點解要比 30 幾萬一個月人工。佢為解放軍碼頭保駕護航,用網誌方式發表強硬言論,批評向城規會提出反對人士無理取鬧。我當你政府今次啱晒,反對人士全部錯晒,咁點解陳局長唔敢公開同公民黨辯論,落立法會砌過,駁斥佢哋歪曲事實呢?更可笑係用局方名義發出,一個正規新聞稿也欠奉。

外邊人唔理解,以為寫網誌同發新聞稿、立法會發言冇乜分別,實情大有分別。網誌由政治助理撰寫,唔使經局內政務官參與,可以亂砌亂寫,反之新聞稿及立法會發言,政務官作主導,有幾多事實就寫幾多,亦唔會用撩交打之文字作政治攻擊。政務官智慧係悶聲發大財,no news is good news,冇人為意靜靜過咗所有法定程序就一切大吉,俾人批評兩句冇所謂。

陳茂波之流半桶水,對政治一知半解,以為跳出嚟反擊,就可以奪回輿論陣地,掌握話語權,將反對者消音。佢呢種低能夾幼稚之做法,又點會得到局內政務官支持,所以就惟有自己同助理閂埋門寫網誌,一於貫切梁粉從政格言:「講咗就當做咗」,而殊不知佢呢種幼稚做法,就正正壞事,見你鬧人咁有型,其他原本唔相干之團體、個人及無跟開的記者,都會伸個頭去望一望,睇睇乜事,一旦成為眾人關心焦點,其他建制派想側側膊支持也困難,至少會彈開持觀望態度。

如果局長有水平,真係準備打仗,在發表完強硬立場後,理應有所計劃部署,有其他政黨、專家、學者、行會人士出來和應,一於大合唱。但奇就奇在上次鬧完,根本冇人呼應,本周再寫再鬧,來來去去得佢一個人,你話係咪得啖笑。

梁營人士處事高調,打鑼打鼓就當執行了,結果做衰咗就諉過於人,PLA 軍用碼頭隨時又會在茂波局長手中鬧大,真係多得佢唔少。

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

黎廣德﹕中環「擴軍」觸動港人底線




2013年是維港穿上最後一件外衣的大喜日子,因為法例規定不再填海,所以今年完成的工程將會是一條永久海岸線,而且政府承諾,這是為香港人而建的世界級美麗海濱。可惜,外衣還未穿妥,便已在胸前玷污了一大片。

香港人很包容,既然中英兩國政府於1994年簽署了《軍事用地協議》,答應在中環填海區「預留150米長的海岸線」興建軍事碼頭,大家都不再深究,只要求政府做好規劃,而政府亦答應興建一條連貫的海濱長廊,以「還港於民」為設計準則。

解放軍軍艦公開訪港是少有的盛事,根據網上紀錄,回歸後只有4次,即平均每隔34年一次,每次停留幾天,在昂船洲軍營開放給公眾參觀。從2000年起,儘管中區規劃大綱圖經過多番修訂,中環新海濱一直劃作公眾「休憩用地」,只是在海岸線旁邊標示「軍用碼頭(有待詳細設計)」。政府承諾,碼頭並非作軍事用途時,會開放給公眾使用。

務實安排 寄望還港於民

這項安排相當務實,因此大家本對政府的信任,引伸出三個合理期望:

一、維港海濱保留作「休憩用地」,香港人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獲得法律保障;

二、政府對軍用碼頭的設計尚未完成,待有設計後送交城規會審批,屆時市民有法定權利提出意見,確保設計符合公眾需要;

三、既然軍艦每幾年才訪港一次,公眾享用碼頭旁的用地可以一如過去的皇后碼頭,不受解放軍執勤所影響。

今年2月中,政府一口氣公布兩個消息,粉碎了市民的期望。

其一、政府刊憲修訂法定圖則,把軍用碼頭旁3萬多平方呎的「休憩用地」改為「軍事用地」,並準備把土地管轄權交給解放軍。

其二、原來政府已在碼頭旁動工興建4幢建築物,並且有一條幾十米長橫空而過的「日本軍刀」形石屎橫樑接近完工,事前未向城規會申請。

這恍如晴天霹靂,因為政府違背承諾,同時剝奪了香港人固有的權利。試想,解放軍每隔幾年才用幾天的碼頭,為何旁邊一大幅土地要變成永久「軍事用地」,由軍方管轄?

軍事用地 市民權利盡失

香港現有18幅「軍事用地」列為軍事禁區,這些禁區由駐港部隊管轄,特區政府無權置喙。根據北京人大常委會頒令的《香港駐軍法》,「香港駐軍以外的人員、車輛、船舶和飛行器未經香港駐軍最高指揮官或者其授權的軍官批准,不得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禁區的警衛人員有權依法制止擅自進入軍事禁區和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發展局長陳茂波上周披露,該地段將移交解放軍管理,並且「駐軍在2000年已作出承諾,會按其運作及保護軍用碼頭的需要,在軍用碼頭毋須作軍事用途時,開放予公眾,作為海濱長廊的一部分使用」。

換言之,任何一位市民或遊客,一旦踏進這段海濱長廊,便進入了解放軍的管轄範圍,他的一切活動只得在解放軍的恩准之下進行,無論是拍拖、看煙花或集會示威,他都喪失了在香港一般休憩用地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取而代之的是解放軍有干預的權力。解放軍不干預是「好彩」,解放軍干預是「依法施政」。若果市民跟駐軍警衛有任何爭執,根據《駐軍法》第23條,解放軍「執行職務的行為引起的民事侵權案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簡而言之,你要向解放軍討回公道便得跑到北京,香港法院恕不受理。

從「休憩用地」到「軍事用地」的兩字之差,「市民權利」便變成「軍隊權力」,這是最可怕的地方。

事實上,在中環擴大「軍事用地」不僅使市民提心吊膽,更徒令政府和駐軍尷尬。試想,一片位處香港心臟,距離政府總部200米,開放給公眾卻由中央駐軍所管轄的地段,必然成為針對北京政府的異議人士的「抗議寶地」,甚至吸引各類海外組織來港「善用」。一旦激發爭端,變成異議團體與中央政府直接對抗,必定引起國際傳媒關注。解放軍或因害怕風險而乾脆把海濱長期關閉,屆時政府的承諾便成謊言。

違規施工 政府知法犯法

究竟特區政府是不明所以才出此愚策,還是解放軍另有不宣於口的考慮,寧冒風險而作出中環「擴軍」的決定?須知保留海濱作公眾「休憩用地」不會妨礙艦艇停泊,駐軍只需一條出入上落的通道,政府只需採取臨時管制措施,便可平衡各方權益 (這碼頭並非用來替代回歸前的添馬艦海軍船塢,該設施早已由香港人花費11億元在昂船洲重置成佔地16公頃的解放軍海軍基地)。政府前年已完成碼頭設計,去年初修訂大綱圖時仍然把海濱劃作「休憩用地」,今年2月卻推翻定,是否事有蹊蹺?〈註〉

更令人疑惑的地方,是政府漠視法定圖則的要求,明明整條中環海濱劃作「休憩用地」,興建碼頭屬於須先經城規會批准才可動工的「第二欄」項目,卻早在幾個月前偷步施工。究竟政府急什麼?

梁振英宣揚「港人港地」,林鄭月娥推銷「家是香港」,卻在全港最核心地段犧牲港人福祉。市民要求本土利益優先和政府嚴守法規,這兩條文明社會不能踰越的底線,政府一舉踐踏,莫非真要測試香港人的忍耐力?

〈註〉朱凱迪與黃俊邦有多篇剖析政府論據的精彩文章,見獨立媒體網站

http://www.inmediahk.net/

作者是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暨前《想創維港》

2013年4月4日星期四

黎廣德﹕填海諮詢本末倒置窒礙發展




填海造地是香港城市增長的一貫模式,不應排拒作為未來發展的可選策略之一。社會各界應理性探討,政府則有責任提供資源,按部就班地引領各方締造共識。可惜,發展局剛公布的填海及發展岩洞第二階段公眾諮詢,犯了本末倒置的大忌,恐怕會激發更多社會分歧。

城市如何發展,歸根結柢是社會大眾的集體價值判斷。正如回歸後維港填海爭議,經過多年官民訴訟後,在2003年政府終於明白公眾參與的要害,成立共建維港委員會,讓各界共同建立發展維港海濱的願景,訂定發展目標,再請專家制訂不同方案供公眾選項,最後才落實規劃圖則和工程方案。這種從宏觀到具體,先目標後方案的程序,是城市規劃的必經階段。

用上同樣邏輯,今次諮詢應有三個步驟:

一、制訂城市發展願景:估算人口增長量、確立環境質素指標和人均住房面積目標;

二、確立土地開拓策略:包括如何善用閒置土地,檢視丁屋政策,徵收新界棕地、市區重建和填海拓地的可行性、環境成本和社會效益,讓公眾知所取捨;

三、進行填海選址:以善用其他拓地方案為前提,替不同選址進行累積社會環境影響評估,方便社會各界以客觀數據為基礎進行理性討論。

三部曲殘缺猶如浮沙建屋

顯而易見,這個「願景─策略─方案」三部曲在今次諮詢中殘缺不全,取而代之的是「賊佬試砂煲」模式:第一階段推出25個填海選址,第二階段縮減至6個選址,但發展願景和土地策略始終欠奉,兼且沒有公布環境影響和成本效益的數據。這種諮詢方式,猶如在浮沙上建屋,難有紮實的基礎。

以人工島方案為例,在香港島和大嶼山之間填海2400公頃,幾乎等同4個油尖旺區的面積,可容納人口逾110萬。政府錯估人口數據屢有前科:前年估計2039年有890萬人,去年估計已縮減了50萬人(註一)。究竟人工島上的新增人口從何而來?是為了配合中港融合的外來移民,還是要逼本地婦女多生多養?這是關乎香港未來的抉擇,政府豈可裝作若無其事便加諸港人頭上。

《明報》社評以「土儲愈多改善空間愈大,填海造地應更大膽規劃」為題,指出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少得可恥,「希望現在規劃填海,將來有大幅增加可住之地,樓價不再瘋狂茘升,居住面積可以有所改善」。這種說法相信點中很多香港人心中的渴求,也合筆者多年來催促政府善用新界已破壞土地,發展副都市中心的理念(註二)。但這項推論有一大漏洞:改善人均居住面積只是坊間一廂情願的說法,特首梁振英從未為此訂出目標,發展局長陳茂波更未有因填海而對此作任何承諾。沒有配套的人口政策(例如特區取回單程證審批權),房屋政策(例如大增公營及資助房屋)和經濟政策(例如發展二元房產市場),土儲再多也無法改善港人居住空間。

「虛擬願景」難以取信於民

《經濟日報》社評也以「填海並非萬惡,為下一代覓地」為題批評環保團體反對發展,認為填海可以改善民生、解決環境擠迫、租金攀升、產業多元化等種種問題。這項立論猶如一根大棒,把政府從未承諾的民間訴求視為必然發生的美好將來,用來嚇唬所有妨礙「虛擬願景」實現的反對聲音。只要回顧香港過去幾十年的發展,大大小小的填海從來未有停頓,但美麗願景卻從未實現,今天要市民相信「填海就是萬能」,恐怕並不容易。

事實上,今次選址中有兩個不乏前瞻性:以青衣西南而言,政府早應面對航運業走下坡的現實,放棄興建10號貨櫃碼頭而改變土地用途;把沙田污水廠遷入岩洞而結合馬料水填海,可能是成本效益最高而生態破壞最少的選址。但陳茂波無法說明填海拓地的具體用途和對市民有何得益,只是空泛地以「增加土地儲備」為名搪塞,突顯了「工程先行、願景欠奉、目標不明」的困局。表面上對填海選址開放討論,實質上對填海背後的假設不容置疑,是向專權政治倒退,走向可持續發展的反面。

為何發展?為誰發展?

試想,若果財政司長明天宣布為了增加財政儲備,一窩蜂開徵銷售稅、增值稅、環保稅等等,但不肯說明用途,市民能不上街暴動嗎?對香港人來說,增加土地儲備所付出的代價比起政府開徵新稅不遑多讓,只是方式較為隱晦而已。如果填海拓地的得益者,不是普羅市民改善居住面積或產業多元化,而是廣建豪宅大賺特賺的財團、或佔本地工程份額愈來愈多的內地國企,或受惠於梁振英政府大有為政策的特殊工業,今天支持填海的一番好意豈非變成愚民的工具?

政府若不懂善用土地,開拓新土地便等同浪費資源。發展局至今不肯公布390公頃閒置住宅用地的清單和使用時間表,亦未有提出如何善用新界800多公頃棕地和933公頃「鄉村式發展」土地的策略。未雨綢繆是好事,但丟開了今天的急務而高談為下一代綢繆,難免有惺惺作態之嫌。

市民對填海有「陰謀論」的心態,正是由於政府沒有汲取維港填海的教訓,拒絕面對為何發展和為誰發展的核心問題。要擺脫今天的困局不難,發展局只需以6年前規劃署制訂的《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研究》為藍本,從速補足發展願景與土地策略的兩部曲諮詢,向市民承諾改善民生的具體目標和配套政策,便有望為填海方案締造共識。但是,以梁振英深藏不露的作風,他建立土地儲備的真正目的能夠坦然和市民共議嗎?也許這才是香港人恐懼的根源。

作者是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註一)見《不是土地供應──香港土地供應的迷思與真象》,2013年,本土研究社出版

(註二)見黎廣德著《釋放香港》第七章:吾土吾家,2009年,快樂書房出版

 


2013年1月9日星期三

黎廣德﹕「搵地難」勢掀政府誠信危機




梁振英政府近期頻頻為降低市民對房屋供應的期望而放風:早前要求體育界放棄啟德體育城不果、再由規劃署出面剔走九龍塘浸大擴展用地、繼為剝奪皇后山私立大學用地試水溫、勸喻地區人士犧牲小我接受增加密度和減少社區設施等等,務求製造「搵地難」的印象。梁振英在特首政綱中強調「香港不缺乏土地」,為什麼如今卻淪落至周圍搶地,不惜背棄對教育、環境、社區建設等政策目標的承諾?

「搵地難」是否假象,只消看看政府的數字:發展局在去年7月初公布的閒置住宅用地有2100公頃,其後經陳茂波局長連番修正,最終承認可供發展的政府閒置住宅用地為391公頃,但政府放在勾地表出售的土地只有36公頃,即使扣除未來5年預計興建7.8萬間公屋單位所需的土地約72公頃,尚有283公頃土地不知所終,佔閒置住宅用地七成之巨。

內部爭拗 擴大矛盾

為什麼梁班子會陷入「搵地難」的泥沼?看來只能用「三不」來解釋。

其一是公務員不賣帳:政府內真正掌握土地資料的官員都在地政和規劃部門,即使司局長大張旗鼓覓地建屋,只要這些官員堅持要跟足程序,任何一項交通、環境、規劃等技術研究未完成,都是封存土地的理由。局長有權凌駕部門決定甚至修改行政程序,但他先要熟悉程序兼有承擔政治後果的勇氣。今天的局長既外行亦弱勢,有條件這樣做嗎?

其二是各部門不協調:政府在推出土地前按慣例會先徵詢各部門意見,多數部門為了擴大版圖,都有預留土地、寧濫勿缺的習慣,反正圈地沒有成本,土地空置的社會代價毋須由官僚承擔,因此造成「臨時用途」土地隨處可見的怪現象。縱使梁班子有心扭轉惡習,但官僚為了證明過去圈地的決定正確,必然提出諸種辯解或要求,虛耗光陰自不待言。

其三是不下決心改革:過去政府的潛規則是「靚地」不能建公營房屋,必須高價賣給發展商;但因害怕推低樓價,只得遷就發展商的需求來決定拍賣數量和時間表,令很多空置地皮既不賣亦不用。只消看看陳茂波公布的本季賣地計劃,僅從勾地表的32幅住宅用地中取出6幅招標,令全年供應量連港鐵項目才只有1.5萬個單位,遠低於政府當初承諾2萬個單位的指標,便明白梁振英政府根本無意改變由地產商主導土地供應的利益格局。

放風搶地 轉移視線

明乎此,「搵地難」是假象,管治力弱才是真相,但為了掩蓋假象,部分梁班子成員不惜踐踏其他既定的政策目標。例如,梁振英政綱中列明「研究成立優質的私立大學,發揮香港作為區域教育樞紐的角色」。皇后山興建私立大學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已於去年3月諮詢北區區議會,獲得一致贊成,原定在2012年底撥地開工,若果為了更改用途而重新修訂圖則,或故意加入苛刻條件而使計劃流產,只會使地皮再丟空幾年,更令積極籌款發展私立大學的耶穌會和蘇格蘭阿巴丁大學等機構卻步,重挫香港發展成為地區教育樞紐的目標,梁振英的政綱豈不再次落空?

今天發展局的急務不是隨意放風、到處搶地,而是盡用已經劃作住宅用途、毋須更改規劃大綱圖的政府土地。光是這283公頃的地皮已足夠興建17萬個平均600平方呎的住宅單位。若加上160公頃港鐵上蓋和劃作「未決定用途」及「綜合發展區」的土地,還可多興建14萬個單位。

誠信危機 禍延政府

梁班子真正的心魔可能是「八萬五恐懼症」:害怕樓市一旦下滑便須承擔政治責任,所以至今不敢增加土地供應量,變相向地產霸權低頭。地產商看準梁班子的弱點,把樓市操弄於股掌之上,令梁振英解決房屋問題和促進經濟多元化的承諾隨時變成空話。

梁振英因僭建而講大話是個人誠信問題,但為了掩蓋土地政策的矛盾而違背政府對房屋、教育、環境、規劃和經濟政策的承諾,便會演變為特區政府的誠信危機。要解決急不容緩的樓價過高和住房不足問題,拓地遠景是虛,年度賣地和建屋指標才是實,梁振英會否在施政報告中捨近圖遠、以虛掩實?大家千萬不要上當。

作者是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黎廣德﹕政府山與梁班子的去留




近日傳出政府高層有意放棄重建舊政府總部西座的計劃,究竟梁班子是被支持保育政府山的理據說服,還是另有政治計算?

過去兩年來,市民從當初不了解政府山到今天有九成意見要求古諮會把西座評為一級,並有過萬份給城規會的意見書要求把政府山劃為保育區,一面倒的民意實在清晰不過。

與此同時,很多有心人陸續發掘出更多史料,例如一位匿名專家寫了3份過萬字的意見書給古諮會(文件可在古蹟辦網站查閱),其中一段是考證英國文獻,確認大清欽差大臣耆英和兩名公史在1843623日到達港島,穿過皇后大道抵達政府山,與英王代表交換經雙方批准的南京條約。根據這段史實,政府山就是中國與列強之間的第一條不平等條約正式生效的歷史場景。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在發出全球文物警示後,最近聯同另外兩家國際組織就特區政府的反對意見發出覆函,措辭嚴厲地指出「將政府山三座建築物切割是哲學上自相矛盾及道德上令人困擾」,因此要求港府完整保育建築群。

官員前景 難卜未來

不單止民意、理據和國際輿論都一面倒支持完整保育,當初前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提出重建西座的主要理由──中區缺地興建甲級寫字樓,也被發展局最新公開的資料推翻:政府在中西區擁有的空置商業用地共4.3公頃,足以興建400萬平方呎寫字樓,是西座重建面積的10倍。最突出的例子是中環美利大廈,政府部門遷出後已丟空超過一年,業界對於將大廈改裝為酒店的建議反應冷淡,為何不翻新為寫字樓,提供比重建西座還多的樓面面積?

但真正動搖政府拆卸西座的決心,可能不是鋪天蓋地的理據,而是梁振英班子對政治前途的考量。

眾所周知,特首梁振英上場後的新政不但是「成熟一項推出一項」,而且幾乎是「推出一項夭折一項」。火頭處處,親中人士最近傳出梁振英「提早腳痛」的消息,加上梁振英和陳茂波因僭建及房而被市民質疑誠信,如果政府硬闖,豈非拿梁班子的前途作賭注?屆時會啟動城規程序,甚至引起司法覆核,那麼率先倒下的可能不是西座大樓,而是梁振英政府的官員。

偽裝平衡術 日漸失靈

事實上,西座重建是源於前特首曾蔭權所犯的邏輯謬誤。他滿腦子是「發展與保育平衡」,但所謂平衡是要求庫房「唔好蝕底」,不能因保育文化歷史而減少政府進帳。因為法庭禁制維港填海,政府被迫承諾填海不是為了賣地(但中環填海區仍有近100萬平方呎商用樓面面積的地皮),更因為保育前中區警署建築群和中環街市,少收了過百億元而令曾蔭權非常「肉赤」。觀乎林鄭月娥向立法會推銷西座重建第一條理由,是「增加公帑收入」,後來眼見庫房水浸,政府還搞「創收」實在太難看,才不再重提。

然而還有官員對「偽裝平衡術」樂此不疲,因為只要把焦點收窄到圈定的有利範圍,「平衡」好像永遠能唬人。例如要賣掉政府山,只強調3座建築物已經保留了兩座,卻不提香港每拆卸100棟戰前樓宇,還保育不到一棟古蹟是極不平衡。要推銷龍尾工程,只強調大埔區沒有沙灘,卻不提全港有多少使用率低的沙灘,加上數之不盡的堆泥、填河等生態破壞是極不平衡。

西座變市民中心 延續歷史使命

過去170年來,政府山的功能是公共管治。與時並進,最理想的保育主題是「與民共治」,將西座變為「市民中心」:集中所有推動公民權利的機構,例如平機會、消委會、申訴專員和私隱專員公署的辦公室,配上方便市民行使權利的設施,例如城規資料、地政圖則和政府檔案的公眾閱覽室,再加設公眾諮詢會場和民間研討會議廳,便可貫徹西座的歷史任務,發揮「政府與市民的交接點」這項功能。

無論前朝政府犯上多少謬誤,現今頒布古蹟的法定權力,就在古物監督陳茂波手上。他可以選擇成為香港史上決定摧眦政府山的「歷史名人」,也可以選擇讓政府山變成可持續發展的典範。

在民意和道理面前,市民正等待陳局長抉擇。

作者是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及政府山關注組成員

2012年11月4日星期日

黎廣德: 龍尾不能失 - 替林超英補足未說完的話





林超英是謙謙君子,他雖然未能出席11.4的守護龍尾政總集會,卻漏夜發表了一篇網誌短評。集會主持人當眾讀出了林超英的肺腑之言:「這是一個痛苦教訓。為甚麼素來講公義、制度和程序的香港,會讓這項現在看來明顯不符公義、政策和程序的工程,成為不可阻擋的巨大錯誤?…想了很久,悟到一個道理,是上任行政長官的長官意志淹沒了公義、政策和程序。 」

相信與會者沒有多少人不認同林超英的分析,但正當大家期待他指出如何撥亂反正的時候,他在文章的結尾卻欲言又止:「願望彰顯程序公義,融合理性討論,擺事實,講道理,是今屆政府的行事原則。 」再看文章的第一句:「龍尾灘看來逃不出被毀的厄運,令人扼腕嘆息。」難道林超英服膺失敗主義,就此放棄?

作為認識林超英多年的朋友,容許我冒昧猜測一下他尚未說完的話,因為龍尾的命運遠超於一個泥灘的存亡,相信林超英不會苛責吧。

我明白林超英的心情,因為他協助梁振英在競選特首時收集環團意見,撰寫環保政綱,全是出於赤子之心,希望梁班子執政後能夠重回正軌,扭轉曾蔭權倒行逆施的政策。因此,龍尾的命運是一塊試金石,足以說明梁振英政府未來五年環保政策的取態。但特區政府在政總千人集會後馬上重申龍尾工程按計劃進行,相信林超英比任何人更失望、更憤怒,但他不忍心把過失怪責在梁振英頭上,所以說「在龍尾灘事件中,上任行政長官的個人長官意志淹沒了公義、政策和程序,恐怕是今天局面的責任人,將來因龍尾建人工沙灘生出的惡,要算在他的頭上」。

缺口一開  後患無窮

龍尾存亡的重要,在於這是梁振英政府的新策略:利用地區勢力壓倒公民社會的第一仗。這一仗的成敗,預示著特區管治策略的轉變。

一直以來,特區政府視區議會為諮詢組織,愛理不理的態度,大家有目共睹。但今次龍尾事件反其道而行,政府擺出一副「唯區議會馬首是瞻」的恣態,不惜安排機會給環保團體「遊說區議會」,甚至由環境局長黃錦星到副局長陸恭蕙,都以「地區共識」作為擋箭牌。

這項轉變,絕非偶然,只要結合中央政策組的最新動態:邵善波與王卓祺頻頻與區議員見面,商討如何「加強地方行政」和「強化區議會角色」,便明白龍尾的意義。

若果龍尾工程硬闖成功,大埔區議會便打開了「地區需要壓倒一切」的缺口,此後梁振英政府很多想做而不願出面的政策,便由區議會先行,再由梁班子「順應民意」而「擇善固執」。此例一開,元朗區議會為滿足房屋需要而要求發展南生圍,屯門區議會為創造就業而發展白泥,西貢區議會為開發旅遊而發展大浪西灣,離島區議會要求縮小大嶼山郊野公園範圍,北區區議會更順理成章要求免簽證發展邊境區,屆時誰能分清甚麼是「地區需要」或「中央需要」?因為十八區區議會早已由建制派控制,永遠萬無一失。

現任政府  不能卸責

從中央對地區,只是從梁振英到曾德成的一通電話便成事,足以製造全港民意,尚可以冠上「加強地方行政」的美名,不亦快哉?甚麼環保團體或保育團體,通通成為忤逆民意,不尊重程序的反對派,正如今天守護龍尾大聯盟的所有支持者。

先此聲明,這篇文章絕非林超英授意,但我相信林超英沒有宣諸於口的焦慮,與我不相伯仲。事實上,梁班子假若尊重程序,最穩妥的做法是運用環評條例第14條的權力,由環保署長或行政長官以「申請人在申請環境許可證時提供不完全的資料」為理由,取消或暫時吊銷龍尾工程的環境許可證。否則「地區需要壓倒一切」的缺口一開,後患無窮。

龍尾不容有失,怪責前朝無補於事;決策權力在現任政府手中,從梁振英到林鄭和曾德成,從黃錦星到陸恭蕙和王倩儀,都不能卸責。動員羣眾力量,促使梁振英政府回歸正道,才是今天的要務。
 
林超英: 龍尾灘 - 前任行政長官長官意志淹沒公義、政策和程序

龍尾灘看來逃不出被毀的厄運,令人扼腕嘆息。

這是一個痛苦教訓。為甚麼素來講公義、制度和程序的香港,會讓這項現在看來明顯不符公義、政策和程序的工程,成為不可阻擋的巨大錯誤?我們整個社會都應該反思。

想了很久,悟到一個道理,是上任行政長官的長官意志淹沒了公義、政策和程序。

先談政策,香港政府從來沒有一個「一區一沙灘」的政策,「大埔區必須有一個沙灘」這句話是沒有政策基礎的。

香港政也沒有「區議會提出的要求一定要辦」的政策。事實上,區議會的要求從來不是促成香港政府行事的足夠理由 sufficient reason,不少區議會的強烈要求都沒有令政府遵照行事,例如眾多工程要求如行人天橋等,又例如中西區區議會14票對1 票要求英皇書院不縮班。大埔區區議會要求便「必須」建人工海灘是有悖既定政策 established policy的。

行政長官在2005年的施政報告把龍尾人工海灘列為25項優先工程項目,眾多朋友遍閱文件祇能找到「大埔區區議會要求」為建灘的理據,我們無法猜測行政長官為何決定上馬,總之既沒有政策基礎,也偏離既定政策,我們惟有作出結論:前任的行政長官以他個人的長官意志淹沒了行政機構的政策框架。

再談程序,人工沙灘工程項目尚未通過環評報告程序,已列入行政長官25項優先工程項目之內,先後次序有問題。對負責檢視環評報告的人員造成巨大心理壓力,對依據環評報告法例有權提出意見的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同樣構成壓力。

這些壓力是否令有關人士作出「遷就」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但是我們對於「遷就」的疑慮也永遠不能釋除。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超前把項目列為「優先」,是不恰當的,是以自己的官威,脅逼行政機構人員和委員會委員讓路,結果原本帶有公義性質的程序有否在不利的氣氛下變了質,難說啊!

熱愛香港和關心自然生態的年青朋友們不斷指出環評報告不反映現實,指出顧問查得的物種遠少於他們觀察所得,但是他們的熱心換來冷漠的反應,粗疏的環評報告硬推過關,結果實際是「程序暴力」,上屆政府所謂「按足程序」,有形無神,公義不得彰顯,今天出現反對人工沙灘的朋友們到政府總部提出訴求,是無奈的「官逼民反」。

在龍尾灘事件中,上任行政長官的個人長官意志淹沒了公義、政策和程序,恐怕是今天局面的責任人,將來因龍尾建人工沙灘生出的惡,要算在他的頭上。
願望彰顯程序公義,融合理性討論,擺事實,講道理,是今屆政府的行事原則。

匆匆行文,如有不合之處,願聽各方指教。

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

黎廣德﹕土地管理廢弛 房屋發展大患




發展局長陳茂波在1019日發表文章,回應我早前的評論。特區官員願意更正過去黑箱作業的作風,公開討論土地政策,是比前任政府進步。準確掌握土地資料是發展局的責任,民間的分析只能建基於政府公布的數據,過去3個月政府屢次把土儲數據愈說愈縮,令人憂慮這些資料是否客觀科學,還是另有政治考慮。

我提出的核心問題,是政府有否地盡其用?陳局長沒有回應,反而不厭其詳地解釋政府擁有的閒置土地如何不足,因此他將為香港人寸土必「增」。社會賦予政府公權力開拓和收購土地作公益發展之用,只要按部就班用心規劃,土地供應自會按需求增加。因此除非官員失職誤事,市民沒有理由擔心土地供應不足。

閒置土地 不應存在

陳局長文中說「當局對於有可能提供作發展的土地,一定不會放過」,果真如此,又何來「閒置土地」?政府當然應該有「在準備中」的土地(例如正在從生地變熟地,但頂多花兩三年處理),但除非存在着無法解決的技術困難,「閒置土地」根本不應存在。擺在眼前的事實,是政府嚷着不夠地發展——住宅、商業、特殊工業統統不夠地,卻把土地清單保密,讓土地長年空置,即使是一公頃也嫌浪費,何有過千公頃?特區政府實在跟市民開了個天大的玩笑。

陳局長說「個別地塊是否適合發展須視乎一系列的因素,例如地塊本身的基建設施是否充足,和周邊土地是否配合」等,這是城市規劃的基本常識,政府官員在支取高薪後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問題,更是責無旁貸,如今卻反過來成為丟空土地的藉口,實在匪夷所思。政府公布的閒置土地絕大部分已丟空3年以上,應有充裕時間詳細規劃,現在除了放入勾地表的19幅土地,其他土地竟然「要先經技術評估後才可確定其發展可行性」,是制度漏洞還是主事官員失誤?

陳局長是專業會計師,理應明白資產管理的重要。任何一家發展商買入地皮時,必定詳細評估、制訂發展藍圖,土地狀和價值的任何變化也須在年報內向股東交代。現在政府連庫存資產的發展潛力也弄不清楚,比上市公司還不濟,試問如何能說地盡其用?假若陳局長不敢追究前任局長林鄭月娥的責任,至少有勇氣要求地政規劃官員檢討吧?

騰空丁地 無損政策

以丁屋用地為例,政府預留了933公頃「鄉村式發展」土地,但林鄭月娥出任局長時已預計政府在未來5年每年只批准1200宗丁屋申請(詳見2010121日立法會文件),即每年需地約16.7公頃,按此推算到2047年,丁屋用地的上限也不過585公頃。政府本來沒有為原居民預留丁屋地的法律責任(陳局長對此沒有否認),但即使市民不情願地接受現行政策,只要政府不準備擴大原居民的特權,便可以騰空348公頃「鄉村式發展」土地給全港市民使用。

發展局公開的數據有不少「水分」:例如本土研究社發現很多「未決定用途」、「港鐵上蓋」及「綜合發展區」可供住宅發展;《明報》偵查報道發現不少空置政府宿舍未有計入;一刀切剔除所有斜坡及通道的發展潛力也不妥當(詳見我於1019日在主場新聞發表的初步回應)。若暫時接受發展局的數據,從附表可見,政府在閒置土地上有潛力興建46萬間住宅單位,再加上私人發展商提供的單位,未來10年,何愁缺地?這些估算是否可靠,全看政府公布的數據是否準確。根據《明報》本周一的報道,政府的住宅用地數據可能有重複計算之嫌,正好反映了發展局未能駕馭全局。

一經披露 便能管理

管理學上有一句名言——「一經量度,便能管理」(what gets measured gets managed),放諸公共管治,則是「一經披露,便能管理」(what gets disclosed gets managed)。過去的土地政策黑箱作業,導致管理制度廢弛,不但令社會喪失發展機會,甚至連政府決策層也可能是受害者——想善用土地也無從入手。最近梁班子天天強調財政紀律,難道不明白資產管理正是財政紀律的核心?

善用土地的第一步是實行陽光政策,全面公開土地清單,讓香港人清楚每一塊地的現狀與發展計劃。陳局長承諾地盡其用,不能空喊口號;邀請市民共同監察,是確保官僚不會怠惰鬆懈的最佳辦法。

政府明明說正在修訂新界東北規劃,卻偷步花錢為新市鎮大賣宣傳廣告;明明知道新發展區在梁振英5年任內連一個單位也不會落成,卻大做文章畫餅充飢,這只會給人不老實的印象。市民耐性有限,很快會看清真相:未來5年的房屋供應離不開政府現有的閒置土地。梁振英政府指望在房屋政策取信於民,便應回歸正道,地盡其用,縮短公屋輪候期,加快復建居屋夾屋,開展鄉村式公共房屋,讓年輕一代對未來重建信心。

作者是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

黎廣德: 地盡其用?請政府拿出證據




我對陳茂波局長有關土地政策的初步回應:

今天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先生發表文章,回應我早前發表的評論,我對於陳局長願意以開誠佈公的方式討論市民關心的土地問題表示歡迎。發展局是對本港土地狀況掌握全面數據的唯一機關,若果主事官員繼承過往作風,不肯公開資料,社會便無法對特區政府的土地政策作出理性和成熟的討論。

我在1010日文章內的分析,是建基於前發展局長麥齊光在74日公佈的資料,陳茂波局長隨後多次更新資料,把原本公佈政府4000公頃閒置土地的可用面積縮少,例如住宅用地從2100公頃縮小至391公頃,似乎要令市民得到土地嚴重不足的印象,從而支持政府開拓土地。

我在此重申,公共專業聯盟認同政府有長遠開拓土地的必要,但現今市民關注的焦點,是政府有沒有地盡其用。公共專業聯盟的專家組將會仔細研究政府本週公佈的資料,但根據初步分析,陳局長今天的文章引伸出下列疑問:

1. 混淆「不可發展土地」與「不可施工土地」?

陳局長把1318公頃政府土地列作不可發展,因屬於人工斜坡或道路/通道。這類地段可能不適合施工建築,但並不等於完全沒有發展潛力,因為過往有不少例子將這種地段連同整個地盤計算地積比率,令地盤總樓面面積不會因有斜坡或通道而減少。例如:市建局的尖沙咀K11地盤將街道計入樓面面積,最近與城規會打官司勝訴的啟德大廈也把斜坡計入樓面面積。發展局應仔細分析,不應一刀切扣除此類地段的發展潛力,否則是誤導市民。

2. 主動放棄,如何寸土必「增」?

陳局長把331公頃政府土地列作不可發展,因屬於政府臨時工地或零碎地塊。陳局長表示要為市民寸土必「增」,為何會一刀切認定這些地段不可發展?因為很多政府臨時工地可以整合縮小(例如九龍灣麗晶花園旁的一塊路政署工地,「臨時」了十幾年後才在居民壓力下於今年騰空出來) ,部份零碎地塊也可以通過換地和整合地盤發展。發展局主動放棄,是否有違為市民拓展土地的承諾?

3. 評估經年,仍在五里霧中?

即使在七除八扣後,陳局長承認有391公頃在「住宅」及「商業/住宅」地帶內未經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但卻表示當中仍然有「其他的土地也非可供即時發展,有些地塊要先經技術評估後才可確定其發展可行性。」這種說法實在令人非常驚訝,因為政府擁有絕大部分土地多年,竟然不掌握手上資產的現況,若果是上市企業,可能已因沒有合格的審計報告而早被停牌。

4. 檢討丁屋政策,交待法律責任?

陳局長承認有932公頃鄉郊土地主要預留給原居民興建丁屋,是留給6百多萬非原居民的391公頃住宅用地的兩倍多。我歡迎陳局長同意檢討丁屋政策,但他未有交待,政府是否有為原居民預留土地的法律責任?若果這項法律責任根本不存在,政府為何不把932公頃鄉郊土地交給全港市民共同使用?

政府若要洗脫囤積土地的嫌疑,陳局長宜儘快解答上述疑問,並向市民交待政府如何地盡其用的具體方案,同時公開全部閒置土地的清單和現況。



土地「被失蹤」 香港不如烏坎村





烏坎村去年因當地政府非法徵地爆發示威
烏坎村去年因當地政府非法徵地爆發示威

如果不是發展局出彈弓手,今年7月4日本應是香港人收大禮的日子,因為7百萬市民當天首次得悉,大家共同擁有過萬億元的資產,不過回歸15年來一直「被失 蹤」。這些資產是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公佈的3900公頃,由公眾擁有而丢空不用的土地,其中包括2100公頃住宅用地。這些土地已屬政府所有,毋須向私人 徵收,更已根據城規會通過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劃定了住宅、商業、工業、社區、休憩等指定用途。

為甚麼在寸金呎土的香港,你有地丟空而不用?我們的兩萬億元儲備已經借了不少給美國人消費,為甚麼自己明明有空地曬太陽卻擠在平均每人不到150平方呎的蝸居內?是不是香港人有自虐狂?

如果你檢查腦袋證實沒有自虐狂,便該問問特首梁振英,是否他和高官都有虐待狂?因為丟空的2100公頃土地,只需用中密度的五倍地積比率蓋房 (即一平方呎地建五平方呎樓面面積,比將軍澳的一呎變九呎低得多) ,剛好足夠讓香港人的住房面積增加一倍。譬如你今天的蝸居只得200呎,可以變成400呎;即使你今天有豪宅1000呎,也可以變成2000呎。在你自己 的地皮上起屋 ,建築成本大約每平方呎1000元。也就是說,如果你想家裏多100呎空間,只需儲夠10萬元便可成事,你願意嗎?

還地於民  全民受惠

如果你贊成將土地優先分配給最有需要的香港人,並且接受發展局長陳茂波七除八扣的保守估算,只計算400公頃閒置住宅用地,並且劃一採納比沙田新市鎮還低 的建築密度,可興建36萬間平均面積600平方呎的住宅單位〈註〉,是東北新界新發展區可建單位的7倍,足以滿足今天在輪候公屋的20萬個家庭的需要,還 剩16萬個居屋或私樓單位供中產家庭選購,並且壓抑樓價的瘋狂升幅。

這個構想的唯一障礙,是特區官員無意把「被失蹤」的土地歸還給你,因為他們繼承了殖民地政府的思維,把土地視為政府家當:靠賣地收入養活政府,便可以減低 直接徵稅,市民對政府施政便沒有那麼「肉緊」,官員管治會更輕鬆 (陳雲對此殖民地模式早已有透徹分析)。但這個如意算盤今天已經打不響,市民對政府問責的訴求,不會因為少交點稅而少罵一點。政府倚賴賣地收入的程度亦已 大大降低:過去五年政府賣地收入總計1000億元,不及同期綜合財政盈餘3063億元的三份之一。

如果你認為以零地價的方式「還地於民」是天方夜譚,那便大錯特錯,因為此舉早已行之多年:政府建公屋是零地價,居屋在業主二手轉賣前是零地價,連市建局舊區重建也享受零地價。

囤地自肥    殖民思維

你可能在想:與其政府派錢,何不派地?與其任由政府官員將珍貴資產充公荒廢,何不向全港市民派發「換地卷」,實行一場香港式土改?果真如此,便得看看烏坎村的經驗。

去年9月21日,中國廣東汕尾陸豐的烏坎村因當局非法徵地爆發示威,持續數月的維權抗議行動最終帶來了烏坎村的民主選舉。這場「民主實驗」尚未成功,因為上級政府對村委會的控制沒有減少,村民與貪官的角力還在進行,甚至將憤懣漫延至民主選舉的村委會。

但烏坎村討回「被失蹤」的38,000多畝土地確有進展,省工作組已查明村內涉及非法轉讓與違規分配的土地共3,800多畝,承諾於一年內歸還村民。雖然 烏坎村歸還土地只佔失地面積的十分之一,但比香港人連「被失蹤」土地究竟有多少,也被特區政府矇蔽了15年,至今連「還地於民」也不爭取,畢竟是香港不如 烏坎村。

梁振英在立法會發表首份施政方略,表示「要善用25%的都市用地,地盡其利」,但明明有閒置土地可以解決未來十年的房屋問題,卻捨近圖遠讓甚麼「長策會」牽著鼻子走。過萬億元資產丟荒不用,香港人不怪自己,能夠怪誰?



〈註〉陳茂波在9月22日表示2100公頃閒置土地中,有1200公頃屬「鄉村式發展」,叧有約500公頃屬斜坡及道路而不能使用,只剩下400公頃市區 用地;發展局於10月17日在網站公佈進一步資料,扣除更多例如臨時撥地等面積,聲稱可用住宅地只有391公頃。由於發展局的資料不全,現暫以400公頃 劃一5倍地積比率推算(沙田新市鎮是7倍),可建樓面面積為2.15億平方呎。關於發展局資料的疑點,將於另文詳細分析。

 

陳茂波﹕為香港人寸土必「增」

最近就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規劃諮詢,不少人問及政府土地的使用情況。上星期(1010日)《明報》刊登黎廣德先生的文章,提到香港有4000公頃閒置政府土地,其中包括2100公頃住宅用地和25公頃商業用地,質疑政府刻意丟空土地不用,甚至抑遏土地供應和囤積土地,提議在這些土地上可以進行「建屋大業」,興建最少38萬個住宅單位,以及2400萬平方呎寫字樓或商場。這些觀點跟實際情相差甚遠,我希望藉本文提供資料,讓大家掌握有關事實和資料。

「空置土地」並非全可發展

上述4000公頃「空置土地」的數字,是來自發展局今年就立法會質詢的回覆。這數字是指在20126月底時在法定規劃圖則(包括分區計劃大綱圖及發展審批地區圖)中,不同規劃用途地帶內未經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的面積。有關數字純粹是將法定圖則中不同規劃用途地帶所覆蓋的土地面積,減去已予批租或撥用的土地面積。其中「住宅」、「商業/住宅」及「鄉村式發展」用途地帶面積為2153.7公頃。

上述規劃圖則上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數字,當中包括了不少不適合發展(例如道路/通道及人造斜坡)、現時未能提供作發展(例如簡易臨時撥地,包括撥給政府部門使用的臨時工地),或發展潛力相對較低的土地(例如零碎地塊,即面積小於0.05公頃的地塊)。經扣除這些面積後,「住宅」及「商業/住宅」地帶用地只剩餘391.5公頃,而商業用地則只有5.7公頃。有關數字分析概要載於附表一。而有關住宅土地面積的分析及標示地塊範圍的地圖已上載發展局網頁供公眾查閱。

要注意的是,這391.5公頃在「住宅」及「商業/住宅」地帶內未經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當中仍然有不少形狀不規則的地塊(多數為建築物間的空隙、後巷,以及在現有發展、公路或其他設施邊旁的狹窄地塊),不是全部適合作房屋發展之用。餘下的土地,有些則已被納入2012/13年度申請售賣土地表內(共19幅,總面積18.9公頃)。其他的土地也非可供即時發展,有些地塊要先經技術評估後才可確定其發展可行性。

個別地塊是否適合進行發展須視乎一系列的因素,例如地塊本身的相關基建設施是否充足(例如:交通配套、供水、排污及其他公用設施等),和周邊土地使用是否配合(例如會否太接近現有或已規劃的建築物,因而會引起空氣流通問題等)。除此之外,我們亦要面對一些實際情,例如不少居民對在現有房屋旁邊興建新房屋都相當抗拒,而不少區議會亦對「見縫插針」式的發展表達憂慮。因此要在所有這些「空置土地」上大量興建房屋,現實上是不可能的。

同樣道理,黎先生說閒置的商業用地可提供2400萬平方呎寫字樓或商場,甚至在中西區可建逾400萬平方呎寫字樓,可謂近乎天方夜譚。

至於1200公頃「鄉村式發展」土地,也是指現時在法定規劃圖則中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內未經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同樣地,經扣除道路/通道、人造斜坡及簡易臨時撥地後,實得932.9公頃。這些土地散佈全港不同地區,主要位於新界原居民的認可鄉村。在現行的小型屋宇政策下,合資格新界原居民可申請興建小型屋宇。在原居民認可鄉村內的「鄉村式發展」地帶,主要規劃意向是供新界原居民興建小型屋宇之用。黎先生認為可以將這些土地全數撥作一般住宅用途,未免把問題看得太簡單。在現今的土地用途規劃及善用土地資源的大前提下,我認同有檢討小型屋宇政策的需要。但是,這項檢討無可避免涉及法律、環境、土地規劃等複雜問題,需要審慎檢視,和跟不同持份者及公眾進行討論,絕非三言兩語,一年半載可以解決。此外,這些土地分佈比較零散及基建設施方面限制很大,不適宜作大規模發展之用。

多管齊下增加土地供應

從增加整體土地供應着眼,策略可概括分為開拓新增土地,以及利用現有土地兩方面。

開拓新增土地包括通過規劃及工程研究,平整鄉郊土地、進行移山填海造地等,以供大規模、較高密度發展,這些方法都是過往市區或新市鎮一貫使用的模式,亦是現時正在討論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所準備採取的方法。

至於利用現有土地,當局的態度是對於有可能提供作發展的土地,一定不會放過。早前行政長官宣布將36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及其他政府用地改作住宅發展;另外當局之前提出將部分政府設施搬進岩洞,騰出土地作其他發展,便是很好的例子。此外,政府還透過市區重建、公營房屋重建、更改土地規劃、增加發展密度等,為房屋或其他發展需要增加土地供應。鐵路上蓋物業發展、私人物業重新發展和更改土地用途作發展,也是房屋供應的重要來源。

為了應付香港市民住屋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政府正以多管齊下的方式,積極開拓土地資源,並建立土地儲備。當局去年公布的6項措施,包括釋放工業用地、探討在維港以外適度填海、發展岩洞、檢討「綠化地帶」、檢討「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以及檢討北區/元朗現時主要用作工業用途、臨時倉庫或荒廢的農地,便是要增加土地供應(附表二)。但上述措施,有些在可供應土地數量上比較有限(例如將政府設施搬進岩洞騰出土地),有些則很視乎市場反應,政府難以完全掌控(例如活化工廈)。因此,政府須從短、中、長期的措施着眼,推動新發展區和研究維港以外適度填海的方案。香港社會亦須就土地供應的問題,展開討論,作出取捨。

增加土地供應追上需求

根據規劃署公開的香港土地用途統計資料顯示,在過去22年間(19902011年),香港整體土地面積由1075平方公里增加至1108平方公里,即增加了3300公頃土地。而已建設土地面積由146平方公里增加至265平方公里,即增加了11,900公頃土地,其中用於住宅的土地面積由50平方公里增加至76平方公里,即增加了2600公頃土地。值得留意的是,不論整體土地面積、已建設土地面積或住宅土地面積,近年增長均大幅放緩。

現時公屋輪候冊有近20萬戶,住宅樓價亦已超越97年水平,住宅及商舖租金節節上升,都在在證明香港市民住屋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因為供求失衡而受到嚴重影響。本屆政府下了決心要增加土地供應,從根本上扭轉供求失衡的情,令市民可以安居樂業,社會經濟可以穩步發展。我們會迎難而上,為香港人寸土必「增」。

作者是發展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