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顯示包含「趙耀華」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包含「趙耀華」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2013年8月11日星期日

趙耀華﹕李克強經濟學的始祖 ——重新認識經濟學家赫希曼




去年底著名經濟學家阿爾伯特.赫希曼(Albert Hirschman)以97歲高齡與世長辭。他在發展經濟學、國際經濟學、政治經濟學、經濟思想史方面均有傑出貢獻。《經濟學人》在其悼文中表示,諾貝爾經濟學獎對他如此實至名歸卻又擦身而過,就是因為他的領域太多,以致難以分類!

狂熱與利益
 
筆者最喜歡他的《狂熱與利益》(The Passions and the Interests)。想想以下情景:有一幫人拿覑斧頭利刀從後面追趕你,但是當你把身上的錢包鈔票扔掉時,他們馬上停下來把東西撿起來。這時你會有如釋重負的感覺,他們不是瘋子,他們要的只是你的財物,失去財物當然比失去生命好。

資本家貪財,錙銖必較,不重情義,與他們打交道並不愜意。但是,你知道他們心裏想什麼,他們的行為是可以預計的,你可以同他們討價還價。相反,封建國王會為了個人榮譽、宗教紛爭,或者僅僅是個人情慾而與鄰國大動干戈。在這個意義上,強調追求自利(the interests)的資本主義,比強調激情(the passions)的君主和貴族統治要優勝得多。(擁有激情的人之難以對付,看看發起佔中運動的戴耀廷教授如何不因壓力而轉ɜ,讀者就明白了。)

以上鼓吹資本主義的論點其實是300年前西方思想家的看法,卻為後人所完全忽略了。亞當斯密試圖從經濟的角度論述資本主義的合理性,以上論點則從政治的角度論述其合理性。赫希曼的《狂熱與利益》像考古學家一樣,把前人的思想像出土文物一樣重新發現出來。

赫希曼從1950年代後期起在美國名校任教,但之前的事情卻很少人知道。最近由普林斯頓大學歷史學家阿德曼(Jeremy Adelman)撰寫的傳記Worldly Philosopher: The Odyssey of Albert Hirschman,裏面載有許多鮮為人知的故事。

出生入死

作為在德國出生的猶太人,赫希曼能來到美國,實拜美國一個民間救援行動所賜。19398月,一個叫瓦里安.弗萊(Varian Fry)的美國人,隻身來到法國馬賽,找到一個他喚作「陽光小子」的當地人作幫手,一起組成一個地下救援行動的核心。前者負責盤川和美國入境簽證,後者負責尋找想要拯救人士的行蹤、為他們辦假護照、在黑市上兌換外幣、安排從馬賽偷渡到西班牙,再從西班牙到中立的葡萄牙,再出海到美國等等事情。

這個行動總共救了超過2000人,其中包括為香港知識界所熟知的阿倫德(Hannah Arendt)和列維─斯特勞斯(Claude Lvi-Strauss)等人。到了最後期,當局的監視愈來愈緊,本身使用假文件(!)的陽光小子不得不躲起來,其間被問到能不能再幫一個忙,找一個叫阿爾伯特.赫希曼的年輕經濟學家。原來那時赫希曼已經嶄露頭角,在巴黎的美國洛克菲勒基金會短暫工作過,他已經回到美國的前上司此時想要營救他。「這個很容易,我就是阿爾伯特.赫希曼!」陽光小子回答道。赫希曼就這樣便到了美國。

赫希曼1915年生於德國柏林,中學時代成為社會主義者,納粹黨迅速興起,赫希曼對社會黨和共產黨不能合作反對納粹黨而十分不滿。1933年離家不辭而別,在巴黎一邊讀書,一邊參與左派的政治討論。193536年間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學習國際經濟和統計方法。19366月學成回到巴黎,7月西班牙內戰爆發,成為第一批參與西班牙內戰的外國志願軍,10月離開西班牙到意大利去。

李克強經濟學

對為何這麼快離開西班牙,以至其間的見聞,赫希曼一直都守口如瓶。傳記的作者是這樣認為的:由於蘇聯不斷施加壓力,要把運動變成受其支配的棋子,赫希曼很快知道事不可為,甚至預估到斯大林對無政府分子和托洛茨基分子的鎮壓遲早要發生。西班牙內戰既是一齣悲劇,赫希曼當然不想回憶。對西班牙內戰有興趣的讀者,看看英國導演Ken Loach的《土地與自由》(Land and Freedom)就明白了。

在意大利期間,赫希曼對意大利經濟、法國經濟,以至人口學作出了大量研究,其間取得了博士學位。他發現意大利官方的統計數字並不可靠,於是用上各種方法,像私家偵探一樣尋找真相,如用火車個別貨品的運載量這個比較可靠的數據來驗證整體運量的可靠性等等,赫希曼可說是李克強經濟學的祖師!他發現意大利經濟其實外強中乾,不可持續,這些研究使得他成為法西斯經濟學的年輕專家。其間赫希曼積極參與反對墨索里尼的抵抗運動。

1938年秋天,赫希曼回到巴黎,在洛克菲勒基金當研究員,1939年初以歸化猶太人身分入伍,但是赫希曼連打仗的機會都沒有,法國便向德軍投降了。赫希曼和同僚說服了上司開出虛假文件,讓他們得以逃到在傀儡政府管治下的馬賽,避免了在德軍直接統治下的厄運。赫希曼之後參與拯救行動,上文已經交代了,他在意大利對地下經濟的研究大大幫助他的拯救行動,參與西班牙內戰而來往法西兩國的走道,則成為他們的難友逃離法國的路線。

世界充滿可能性

赫希曼1941年初到了美國,做了兩年研究之後,美國決定參戰,赫希曼主動入伍,如是度過了3年的軍旅生涯。1945年,其有關國際貿易和國際關係的研究出版了,這是他第一本用英文發表的專著。該書分析德國如何通過減少與大國之間的貿易量和增加與小國之間的貿易量,從而提高自己在地緣政治上的支配地位。對於想了解今天中國對外經濟關係,以至中國古代的朝貢制度的讀者,當可從此書中得到啟迪。

赫希曼是個樂觀主義者,認為世界充滿各種意想不到的機會,他甚至創造了一個英文字Possibilism(可能主義)來描述自己的觀點。

他同時警惕我們對宏大思想體系的戒心。他首次讀到海耶克的《走向奴役之路》時大為感動:「閱讀這本書對我這類在『集體主義』的環境裏長大的人真是有用——它讓你重新思想許多事情,也讓我了解到,今天的我與18歲時候的我在許多重大問題的看法上有多大的差別。」

如果你仍然覺得赫希曼與你無關。你可以問問自己:作為一個香港人(大陸中國人),在紛亂無奈的今天,你是選擇離開(exit)、發聲(voice),還是緘默(Loyalty)呢?Exit, Voice, and Loyalty這正是赫希曼最為人知的作品名稱!

■延伸閱讀
作者﹕Albert Hirschman
書名﹕The Passions and the Interests
作者﹕Jeremy Adelman
書名﹕Worldly Philosopher: The Odyssey of Albert Hirschman

2013年6月9日星期日

趙耀華﹕佔領中環是否不符合道德?




——經濟學看道德和公義

香港發生的許多社會事件,往往都及自由與公義之間的取捨。例如最近已經平息的碼頭工人罷工事件,一方聲稱自由市場受到威脅,另一方則力爭較為像樣的待遇。在佔領中環運動的討論中,贊成者要追求普世價,反對者認為佔中運動侵犯了中環人的自由,令他們無辜蒙受損失。筆者想在這裏談談經濟學在討論這些問題時的作用和局限。

經濟學並不主張特定的價觀念

經濟學家經常被邀請對各種「規範命題」做評論:政府應不應該訂立這種法規?那家企業應不應該這樣做?…… 諸如此類。但是這類問題的答案,並不僅僅取決於對問題的了解,還取決於所採取的價觀念。因此,對於這類問題,單靠經濟學本身是不能提供答案的,這是所有經濟學家都知道的局限。

經濟學區分兩類命題:實證命題(positive statement)和規範命題(narrative statement)。實證命題是關於事實真偽的命題,如「汽油費增加5%會令到新車購買量減少3% 「提高最低工資會增加青少年失業率」,等等。規範命題則及價判斷,如「政府應該增加汽油」,「政府應該訂立最低工資法」,等等。經濟學的研究任務是要釐清複雜的事實,即建立或推翻實證命題。規範命題及觀點與角度,言人人殊,經濟學不強求有一致的看法。對兩種命題的區分以及經濟學使命的規定——研究「是非題」,而不是「應否題」——是大學經濟學入門課第一周的必然容,是經濟學的ABC。

經濟學家在研究是否贊成一個政策時——這是一個對規範命題的判斷——經常用上「效率」這個概念。粗略而言,一個政策的效率就是一個餅的大小,效率愈高,餅愈大。效率這個概念在任何情之下都是定義清楚的、可以計算的,使用這個概念時,經濟學家們不會雞同鴨講,也可以互相檢。基於以上優點,效率理應成為判斷規範命題的出發點。很不幸,由於經濟學並不主張特定的價觀念,所以經濟學家對規範命題的研究往往也到此為止。久而久之,這就給人們一個錯覺,以為經濟學有個公認的結果,認為效率是評價政策應否採納這類規範性問題的唯一標準。

佔領中環不符合道德?

經濟學家這樣強調效率,而忽略分配的公平性及其他考慮,是不得而已的,就像在漆黑的上掉了鑰匙的人,他不得不在燈柱下靠燈光尋找,即使他懷疑鑰匙可能不在路燈照明範圍之!下次倘若有經濟學家只強調效率而忽略公義,你可以這樣責問他:「你們的入門課中明明經濟學是不主張特定的價觀念,請你不要把效率最大化這個特定的價標準,當作是理所當然的共識!」

最近讀到一些關於佔領中環運動的評論,一種反對意見認為佔中一旦發生,會影響中環人的工作效率,對中環人造成經濟損失,所以是不符合道德的行為,這些評論甚至把佔中分子批評為「恐怖分子」云云。這種意見看起來有點言之成理。

佔中對中環的負面影響可以用經濟學中的界外效應(externality)來分析。一個人在公眾場合抽煙,影響到周圍的人的健康,卻沒有給他們做出賠償,這類行為成為界外行為,對後者造成的影響則稱為界外效應。另一個常用的例子是工廠在生過程中染,影響到鄰近居民的健康,卻沒有給予人們賠償。界外行為在現實生活上無處不在,它可能是負面的,也可能是正面的,一個美女的出現,令周圍的男生眼前一亮,他們得到美女的恩惠,卻不用給予分文,這就是正面的界外效應。研究這類行為的經濟學分支叫做福利經濟學(welfare economics),開山祖師是凱恩斯的同代人,劍橋大學的同事庇古教授(Pigou)。當時福利經濟學主流意見認為,製造負面界外行為者(抽煙者工廠等等)是「始作俑者」,要為他們的界外效應負上責任。

這種主流意見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出現了顛覆性的改變。一個叫高斯(Coase)的人在一篇1960年發表的論文中指出這種看法的片面性。抽煙令周圍的人成為受害者,這是事實,禁止抽煙,抽煙者就變成受害者,這卻是被忽略了的事實。同樣道理,工廠染讓鄰居成為受害者,不讓工廠則工廠成為受害者。高斯指出了問題的對稱性,不管我們站在哪一方,都會得罪另一方。經濟學從此出發,得出了許多趣味盎然的發展,此處不多。高斯是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他的事香港讀者應該很熟悉。

回到佔中問題上,我們也應該看到問題的對稱性:佔中固然會影響到中環的經濟活動,同樣道理,不讓佔中人士去佔中,卻會影響到他們。如果前者因影響到中環人是不道德的話,那麼不讓佔中對佔中人士也是不道德的。讀者可以自行判斷二者哪個更不道德,不過只指出前者而忽略後者,則是偏頗的。經濟學還是有點用的!

亞當斯密其實是道德學的教授,他在出版《國富論》(1776)之前就出版了《道德情操論》(1759),當中分析了人所具有的同理心和良知。《道德情操論》是非常成功的著作,還吸引了從歐洲大陸以及俄羅斯的學生來到蘇格蘭向他學習。其後出版的《國富論》強調自利,這好像是今天的我打到了昨天的我,其實並非如此。斯密覺得自利(他其實是用自愛,self-love,一詞)和同理心是可以並行不悖的,而兩書的思想在形成過程中也沒有先後之別。《國富論》中的核心容在《道德情操論》出版之前,斯密就已經在課堂上講述過了。《道德情操論》中也有對人們在追求自利時如何做福社會的生動描述,「看不見的手」(invisible hand)這個比也在書中出現。

大師論公義

斯密以後的大經濟學家的著述中也不乏對窮人的關注。庇古和凱恩斯的老師馬歇爾(Marshall)是19世紀末,20世紀早期英語世紀中最著名的經濟學家(Economics這個字就是他發明的,之前經濟學叫political economy)。他在其名著《經濟學原理》開宗明義指出,經濟學最重大的任務,就是釐清事實,藉此改善勞苦大眾的生活:「『低層社會』是不是必須的?我們的社會是否一定需要有一大批人自出娘胎便辛苦勞作,以便為另一些人提供文明高尚的生活,而自己卻因為窮困而無法追求同樣的生活。這個問題的答案,很大程度上決定於我們對事實的了解和基於此所做的推斷, 這是經濟學要研究的問題, 它也體現了經濟學的主要和最高的價。」

到了今天,經濟學著述中已經很少出現對同情心和公義的論述了。但這並不是經濟學家反對同情心和反對公義,就如我們不能因為物理學中沒有出現對同情心和公義的論述,就認為物理學家反對同情心和反對公義一樣。物理學家比較幸運,當他對是否支持碼頭罷工工人是否支持佔中一類問題表達意見時,公眾知道其意見是個人意見,而不是物理學的結論。當經濟學家表達意見時,公眾卻往往把其個人價觀點當成是經濟學客觀分析的結論

2012年11月18日星期日

趙耀華﹕再談中學派位機制問題 ——「延遲錄取機制」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之後


 
筆者於今年初在《明報》本欄的一篇文章中,指出現今中學派位機制中的一個細微、卻十分嚴重的問題;筆者同時指出,這個問題可以輕而易舉地解決,方法老早就由蓋爾(Gale)和沙普利(Shapley)在1962年合著的一篇經典論文中提出了。幾天之後,中文大學的教育心理學講座教授和副校長侯傑泰先生為文回應,指出筆者的建議有忽視了若干重要教育原則之嫌。筆者當時無暇回應,如今沙普利因為其1962年那篇文章而獲得了今屆的諾貝爾經濟學獎(蓋爾已去世),比他年輕一輩的羅斯(Alvin Roth)也因其基於前者的理論,設計出現實上大派用場的機制(包括學校派位制度)而同時獲獎,筆者覺得是時候做出回應和補充。

前文所說的現存問題,是指在學位分派辦法中的每個部分(自行分配、統一派位的甲部或乙部),其電腦程式為學生與學校配對時,均採取筆者稱為「立即錄取機制」的做法:學校首先錄取填報其為首志願的申請者,尚有多餘名額方考慮填報其為第二志願的申請者,餘此類推。在此機制之下,申請人若不能被較前志願的學校錄取的話,在輪到較後志願學校考慮的時候便會處於不利的位置——那所學校已經錄取得了若干學生(甚至已經錄取滿了),他被錄取的機會便減少了。基於這個考慮,如實填寫志願並非最佳策略,如何填報卻煞費思量,筆者便見過不少家長因此而憂心忡忡。前文又指出,只要把立即錄取機制,改為蓋爾和沙普利所發明的「延遲錄取機制」(deferred acceptance mechanism),問題便可迎刃而解。前文還例舉了外國從立即錄取機制改為延遲錄取機制的經驗。

延遲錄取機制與教育原則

侯傑泰教授在其簡短的評論中,認為筆者的建議有違若干教育原則,侯教授特別指出兩點。第一點是延遲錄取機制有違隨機編號的安排。現時學生分為3個組別,而每個組別內學生的優先次序則由隨機號碼確定,所以成績較差的學生有可能比成績較佳的同學有優先權,誠如侯教授所言,「這樣大大減低小學生考試及操練的壓力,也令每所學校有更多樣化的學生」。

筆者認為採取延遲錄取機制與隨機編號的安排是並無衝突的。筆者上文沒有提到隨機編號的安排,正正由於筆者沒有主張要改變它。筆者的正面意見是保留3個組別和隨機編號的安排,同時把電腦程式從立即錄取機制改為延遲錄取機制。需要澄清的是,如果讀者認為隨機號碼的安排是不公平的話,那麼很抱歉,採取延遲錄取機制本身並不會改變這方面的「不公平」。筆者的建議只保證了,一個學生在輪到較後志願學校考慮的時候,他不會因為該校已經錄取了若干學生而處於不利的位置,如實填報志願便是他的最優策略,此一結果在使用隨機編號的情下依然成立。

侯教授的另一質疑,是筆者的建議違反就近入學的原則,侯教授認為:「現行派位方法也鼓勵家長自訂最適合自己的學校名單。例如,居住沙田的家長,若選取沙田區名校,比堅持將多所全港性名校列於首選位置,可能是更佳策略。現行方法並不鼓勵全港學生同時擠進一小撮的全港性名校,我們刻意製造地區性名校,它們的卓越成績也是有目共睹。」

筆者同意就近入學的原則,前文亦未提出要求變動。維持現存的校網與實施延遲錄取機制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筆者的正面意見是維持目下的校網制度﹑自行分配和統一派位甲部乙部的安排,以及各部分的學額比例,僅僅把電腦程式從立即錄取機制改為延遲錄取機制而已。

筆者在前文中有這樣的總結:「香港現有的教育體系仍有許多不足之處,僅憑採用延遲錄取機制也不可能使所有問題都迎刃而解。但我們相信,一經採用當有立竿見影的作用,對於眾多家長而言,可以說是一種解脫。更重要的是,這種制度轉變其實是很細微,且很容易實施的。」筆者無意改變隨機號碼和目前的校網制度,這是呼之欲出的。

兩個相關問題

筆者想談談兩個之前沒有談過的問題。其一是有關選校志願數目的問題。蓋爾和沙普利在其經典論文中,假設志願表容許申請人把所有可供考慮的學校填上,但在各地現實使用的機制,一般只容許填寫一定數量的學校數目,而不是全部。外國同行的態度是嘗試說服教育當局,把志願表變得愈長愈好。既然實際配對是由電腦進行的,那麼讓它操勞一點,應該沒有什麼困難。在志願表不許容納所有學校的情下,延遲錄取機制的表現如何,已有若干文獻研究和實際經驗分析。在香港目下學位分派辦法中的,對於佔總學額數目63%的乙部,學生可以填寫25個志願。筆者相信,即使這個志願數目不增加,延遲錄取機制的實施「當有立竿見影的作用,對於眾多家長而言,可以說是一種解脫」。

另一個問題比較敏感。各個家長對學校的看法往往大同小異,因此當大家都如實填報自己的志願時,便會出現一些學校總是包尾的情。在本港總學額超過總學生人數的情下,收生不足的情就會集中在部分學校,引來殺校的危機。這種情在延遲錄取機制之下將會比在立即錄取機制之下嚴重。要處理這個問題,筆者認為教育當局應該把各個學校的學額按比例減少,使得所有學校都得以正常維持下去。

感謝侯教授的評論文章,使筆者認識到前文易生誤會的地方。今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宣布之後,本地有不少相關的介紹,卻鮮有文章結合本地情,分析採取延遲錄取機制可行性及其利弊,這是促使筆者寫作此文的另一原因。筆者希望關心香港教育制度的讀者能認真考慮筆者的建議,不要因為尚有值得商榷之處就馬上否定它。

參考文章:

趙耀華、翁韡韡:〈由經濟學家處理教育問題?——由香港學校派位問題談起〉,2012213日《明報》

侯傑泰﹕〈應從教育考慮解決學校派位問題〉,2012216日《明報》

■稿例

1.論壇版為公開園地,歡迎投稿。論壇版文章以900字為限,讀者來函請以500字為限。電郵forum@mingpao.com,傳真﹕2898 3783

2.本報編輯基於篇幅所限,保留文章刪節權,惟以力求保持文章主要論點及立場為原則﹔如不欲文章被刪節,請註明。

3.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可用筆名發表),請勿一稿兩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除附回郵資者外,本報將不予退稿。

4. 投稿者注意:當文章被刊登後,本報即擁有該文章的本地獨家中文出版權,本報權利並包括轉載被刊登的投稿文章於本地及海外媒體(包括電子媒體,如互聯網站等)。此外,本報有權將該文章的複印許可使用權授予有關的複印授權公司及組織。本報上述權利絕不影響投稿者的版權及其權利利益。

作者是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