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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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9日星期二

金針集 : 推翻禁查冊惡法 田少嫻姐至關鍵




新《公司條例》將禁絕公眾查閱董事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因而會妨礙傳媒進行偵查報道,削弱傳媒監察力,同時更會令中小企及工人保障盡失。最新消息,是當局或會研究把新聞界列為認可人士而獲豁免,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現時正擬備有關的附屬法例,預計將在今年5月份提交立法會。

這 條禁止「查冊」的惡法,如只交由政府作修定,最終恐怕不會盡如人意,皆因事涉傳媒監察層面,當局如有心,早已在主體法例諮詢之時,便主動廣邀新聞業界提供意見,又焉需現時才來亡羊補牢?更何況,最終如單豁免傳媒,筆者雖然是其中受惠者,亦認為做法有欠公允,因為過去事例證明,「查冊」對保障中小企及被欠薪 工人同樣重要,但如果豁免範圍太廣,卻儼如令修定原地踏步,故相信政府也不會採納。

既然如此,似乎身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議員,需要議定備用方案,好力阻有關的附屬法例通過,以免成為人民的枷鎖。而以現時立法會內各派別議員的取態,要阻止惡法,並非「不可為而為之」,相反更似「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首先,按現時立法會內的投票機制,由政府提交的議案,並不用作分組點票。換言之,只需要逾半數即35名議員反對下,議案即被否決,在此大前提下,反對「惡法」的議員恐怕只得「一反到底」這一途,而任何由議員提出的修定,因需要改回分組點票,故可被通過的機會只會更渺茫。

那這35名「反對武士」可以是何許人?按現時各方表態,泛民27席是必然之選,除此以外,在立法會內的第四大黨工聯會及第五大黨自由黨,相信正是開鍵的「攔路虎」也。

先 說工聯會,該會在立法會內擁有6席,現時取態是反對收緊《公司條例》。前立法會議員、現任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葉偉明昨早在now新聞台的《時事全方 位》節目中,就直指現時公司註冊處根本沒有嚴格執法,而即使未修例,亦有很多公司董事虛報住址,故認為現時再收緊公司條例的做法不恰當。事實上,不少工人不時遇上僱主欠薪問題,「查冊」是追查欠薪僱主的最有力之法,工聯會貴為全港最大的工人代表組織,如未有投下反對票來阻止法例,恐有出賣工人權益之嫌。

工 人組織初步取反對態度,代表商界的立場卻罕有地「同氣連枝」。所說的,是在立法會內有5席的自由黨,自由黨本身支持修例收緊查冊,該黨榮譽主席劉健儀、立 法會議員方剛和易志明,早前更先後被「踢爆」涉嫌虛報住址,但近日中小企聯會的調查就發現,會員中六成八人反對修例,認為公司可透過查冊得知合作夥伴的背景及有助追討欠款,商界之聲音,自由黨似乎不能聽而不聞,更何況該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是自由黨在議會內唯一的直選議員,需要向選民作交代,扼殺公眾知情權的 「惡法」,除了予以反對,實別無他選,而就算自由黨不作綑綁式投票,單是田北俊這一票,加上泛民及工聯會共33票,幾乎已是勝券在握。

當然,關鍵問題仍是有政黨總在事前大聲說不,但當指揮棒一揮卻會即時跪低,而就算並非轉軚由反對變支持,也總愛投棄權票來成全政府,同時棄託負者於不顧。看來,條例的修訂也同時能照妖。

2012年12月23日星期日

金針集 : 曹二寶變成一條草?




以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為馬首、政治局常委張德江及政治局委員李源朝為左右輔弼的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 組,果然是新人事新作風,二話不說就採取霹靂手段,即時同步撤換中聯辦兩大頭頭彭清華和李剛,並任命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高姿態入主,引發足以了斷梁特政治生命和扭轉香港政治生態的「洗牌效應」。

政治可以是一場立此存照的嚴肅玩意。話說今年326日,梁振英當選特首翌日,忽然亮相中聯辦,一留九十多分鐘,比梁振英會見特首曾蔭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加起來還要多一倍,彷彿意味即使「三權合作」都不及「西環祝福」的一 半,即時令到全港譁然,認為無異於「兒皇帝」叩頭謝票。

梁振英離開中聯辦的當兒,刻意在大門口留步,好讓記者拍照。當時,除了中聯辦主任彭 清華和副主任李剛之外,梁振英還跟剛獲「正名」為新設的綜合工作部部長的曹二寶握手。撫今追昔,彭清華固然可謂匆匆留書「遠戍」廣西壯族自治區,三天五日就與劉三姐的後代唱山歌;而李剛則連口訊都沒有留下半句,即要「降職」做澳門中聯辦副主任,夜夜躲在賭場貴賓房玩百家樂。

耐人尋味的是,彭清華和李剛實為同步被撤換的。差不多同一時間,張曉明就現身中聯辦,並召開正式會議,會上更發表「三交(多交朋友、廣交朋友、深交朋友)講話」,變相宣布要「多交新朋友,廣交各界朋友,深交老朋友」,修補梁振英搞出來的爛攤子的調子,高唱入雲。兩相對照,彭李二人若非「挺梁獲罪」,恐怕沒幾個人會相信。更何況,還有一個佐證,那就是曹二寶也「打回原形」。

曹二寶本為中聯辦研究部部長,因提出「第二支管治隊伍」的說法而廣為港人熟悉,及至特首 競選期間,更因喝罵特首辦主任梁卓偉而聲名大噪,成為不少香港人眼中的過街老鼠。但他不但沒有受罰,還在特首選舉投票日前夕獲「正名」為「綜合工作部部長」,以示比中聯辦其他部門還要高一級,成為超級部長。據報載,當時的「研究部」亦已「正名」為「綜合工作部」。換言之,研究部正式「被消失」。

邪門的是,筆者日前進入中聯辦官方網頁時,卻找不到綜合工作部,反而找到早該「死了」的研究部。與此同時,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就在《明報》發表題為「《基本法》規定了中央政府對港有十項權力」的文章,表面上是反駁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實際上是呼應張曉明上月底在《文匯報》發表,關於十八大 港澳政策的「解讀」。兩相對照,不難看出「曹退郝進」。

張曉明入主的中聯辦對香港政治生態究竟會有什麼影響,目前言之尚早,但梁振英的蜜月,從此正式宣布結束,倒是可以百分之一千肯定的。


添馬男: 矮仔特首

中聯辦換馬,打破常規由港澳辦張曉鳴走馬上任,形勢有點詭異。李剛及彭清華係雞咁腳走,連同香港各界友好話別亦冇機會,李剛調去澳門做副主任,也十分之冇面,有摵柴之含義。明顯中聯辦今次係孭鑊,但至於為乜事搞到咁大鑊,當然同佢哋力挺梁振英做特首有關。回歸以來揀特首,本地土共同中央都暗戰頻頻。老江魯平撐老董,中聯辦就撐李福善、楊鐵樑,老董落台,中聯辦已推梁振英,但北京卻起用曾蔭權,到今屆本來中央支持唐英年,但他中伏,比梁營暗算,在林鄭配合下玩死咗唐英年,梁振英上台,以本地商界務實作風,應該歸隊,支持建制。但因今次工商界自覺比西環出賣,啖氣下唔到,至今冇一個挺唐大商家肯公開表態支持梁振英。建制分裂,社運抬頭,香港已步入不可管治危機。

十八大重新佈局,香港需要穩住形勢,梁振英已無政治能量駕馭政黨、政務官及工商建制,佢本人作風也大有問題,從政三十年竟孤獨到冇朋友,得幾條蛋散梁粉在搖旗吶喊,蔡涯棉當自己係政府發言人,大家就知出事。當TVB日日由古明華出嚟講電視發牌,做TVB發言人,你話幾大鑊。

要平息被出賣的本地工商大孖沙,自然要向挺梁大將問責,中央出手做嘢,本地大孖沙就要俾面,唔可以再搞分裂。但要大孖沙團結在梁特首周圍係冇可能,佢地要俾面只會俾阿爺。所以空降張曉鳴,就係由佢出手團結番散修修的建制力量,也只有佢先做到,你叫原本有份參與唐梁廝殺的李剛、彭清華做?冇可能做到。如此一來,特區市委書記與市長制度乃成形,張搞政治工作,梁處理民生事務,溫總提出六大民生施政工作,就由市長梁振英處理,其他政治問題,唔駛佢做,交巿委書記負責,由張曉鳴吹雞。

如此人事變動,是為咗令撕裂之建制力量重新團結在張曉鳴之下,「協助」振英更好地管治香港,張一上場黃楚標立即科水購回DBC大班股份,平息風波,可見他殊不簡單。

2012年5月29日星期二

馬嶽﹕「先通過、後檢討」的謬誤




候任政府推銷架構重組,愈來愈像去年替補機制的發展。政府用牽強的理由堅拒作公眾諮詢,原因應該很簡單:政府沒有很強的理據說服公眾,與其給時間反對力量凝聚,不如「快刀斬亂麻」了。殊不知這種不講決策理性的態度,正最惹公眾反感,令更多人反對政府建議。

候任政府最近主打的論據,叫做「先通過、後檢討」,或者「先通過、後監察」,並且有主要親梁報章為其鳴鑼開道。這反映了候任政府已經放棄了用理性說服議員和公眾,只會說「畀個機會佢」,「買咗玩具畀我先啦,我會乖嘅啦」,到了反智的地步。

坦白說,如果這樣的邏輯都可以成立,那麼以後政府所有的政策諮議都不用做了。政府推出任何政策,面對公眾和議員質疑,政府有起碼的責任說服公眾和議員新政策建議是好的,或者至少是「利多於弊」,如果做不到這步,政策便不應通過。面對公眾和議員各項的質疑和批評,無力說服反對聲音時,說「你先讓我通過嘛,然後再檢討和監察嘛」,完全不是負責任的態度。大家擔心23條立法侵犯人權自由,可以先通過,然後再檢討有沒有侵犯人權自由嘛。大家擔心銷售稅影響民生,可以先通過徵收幾年,然後再檢討嘛。

很多政府措施,錯誤推出了要「撥亂反正」非常困難,特別現在立法會面對的是「增設職位」的建議。官僚總有自我膨脹的傾向,最擅長合理化自身的存在,增加了編制後要再削減非常困難。2008年增設副局長和政治助理以來,公眾評價不高,但我們見不到政府會建議削減有關職位,今次反而建議增加。現在通過增加編制,兩三年後再檢討,要重新削減多餘職位的機會近乎零。

正因為公共開支易加難減,香港自殖民年代開始,在行政主導體制下賦予立法機關較大的財政監察權,包括增加人事編制時的逐項審批權。香港憲制設計原則並不賦予立法機關很大政策影響力,但財政監察一直是其重點功能之一,用以落實《基本法》中強調的「審慎理財」「量入為出」的原則。立法會議員謹慎使用有關權力,其實符合《基本法》的重要精神。

把政策的理性基礎全都搞掉

當然,如果特區政府以後都採用這個決策邏輯,也可能不是壞事,甚至對推動社會改革有極大幫助。民間團體有任何政策倡議,政府和建制團體有任何懷疑,都可以叫他們「先通過、後監察」呀!大家擔心全民退休保障會造成沉重經濟負擔,不要怕,「先通過、後檢討」嘛!最低工資35元絕對不是問題,政府和商界如果擔心,可以「先通過、後檢討」。這個原則發揚光大後,我相信政府和立法會以後都不會找到任何充分的理據,去反對任何政策通過。中央和商界為什麼反對全面普選和取消功能組別?應該先全面普選,再檢討監察嘛!!

候任政府現在的做法和去年林瑞麟硬銷替補機制一樣,方案通過是一項政治任務,如果主要的支持論據被反對者駁斥,便「信手拈來」的堆砌另一些理由,結果把政策的理性基礎全都搞掉。就像傳聞中的文化局長。候任政府最初推銷新分拆出來的兩個局時,說要找業界的人當局長,可以「專事專辦」,但當因各種政治原因要用許曉暉當局長,被文化界質疑她沒有業界背景、不熟文化政策時,羅范椒芬便說「其實任何人當局長,都要團隊互補」。這個說法,說穿了是「阿茂阿壽都可以當局長」,因為有「團隊互補」嘛。

2002年政府推行問責制時,其中一項理據是可以從政府外找界別專才任高官。到了曾蔭權年代,不大找外間專才任問責高官,多以政務官背景的出任。到了現在倒退至沒有業界專業知識、也沒有政務官的行政經驗也可以出任局長。這個制度難道有這麼神,任何人出任高官都可以勝任?

當政治動機凌駕政策理性後,大家再用政策理性的標準來分析政府的某些「理據」,便會覺得非常反智。在不能以理性說服公眾後,政府便只能繼續透過中介組織或公司找各種各樣的臨時演員來支持通過方案(這其實可不可以也算是扶助了文化事業呢?),置持份者真正的意見於不顧,回到董建華年代的老路上。未來5年的管治手法,可思過半矣。

 
戴耀廷: 包青天忽視「程序公義」

上星期,本欄提出「程序公義」的不同標準,認為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中止辯論的決定,有違「程序公義」的要求。有些人可能覺得,「程序公義」這價值既太理想化,也太不切實際。

所以,不少人在處理實際問題時,不可能有那麼多空間考慮「程序公義」的要求,最重要是「結果是公義的」,程序是否公義不是那麼重要;即使程序公義,但結果不公義的話,「程序公義」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安排,對相關的人事又有什麼意義?

「程序」「結果」互有關係

在不同場合,我曾問過不少港人在以下兩個選擇中會選哪一個:

一、程序不公義,但結果是公義的;

二、程序是公義,但結果是不公義的。

大部分人寧要公義的結果,而不要公義的程序。

這或許反映了中國文化所看重的價值。如果叫中國人舉出中國歷史中最公正的法官,他們肯定會說包青天。從民間傳說,到戲劇創作人所描繪的包青天審案過程,他完全不重視「程序公義」。包青天得到中國人尊敬,在於他不畏強權,儆惡懲奸,而不在於他是否遵從「程序公義」。

因此可以說,中國文化中的包青天(未必是歷史上的包青天)所反映的中國文化,是重結果、輕程序的。香港人雖也受西方文化影響,但大體上在這方面還是承繼了中國文化,自然同樣覺得「結果公義」比「程序公義」更為重要。

我不是說「結果公義」不重要,人們最想得到的當然是公義的結果,但為何「程序公義」應是同樣重要,甚至可能比「結果公義」更重要?

今天的社會多元化,一些爭議性的問題必有分歧——某人認為結果已很公義,對另一些人來說卻未必公義,甚至相反。因此單說要達成「結果公義」,其實屬於空談,因為根本不可能確保結果令所有人認為同屬公義。

不過,「程序公義」未必與「結果公義」無關,「程序公義」對一些存有爭議的公義結果,以及整體社會和長遠的公義都可能發揮積極的作用。

一、從不同的研究顯示,一個愈是能夠遵從「程序公義」的政府,愈是一個享有正當性的政府。就以香港的場景看,特區政府由於體制上的缺陷,長久以來都是缺乏認受性,這也是新特首面對的根本問題。因此,從政治的現實角度考慮,遵從「程序公義」應是下屆政府所要追求的。

二、在個別政策的執行過程中,「程序公義」能讓決策者可以公正和公開地按着準確的資料作出決定,過程中也可考慮到相關人士的關注和權益,以及讓他們有意義地參與決策過程;因此,遵從「程序公義」可以提升達致政策目的的機會。政府若能遵守「程序公義」,可令管治更為有效。

三、政府行使管治權力時,如果遵守「程序公義」,即是尊重那些受行政決定影響的人的人權和尊嚴。無論個別結果是否公義,相關人士在整個過程中均會覺得自己受到尊重,自己享有基本人權,這也是另一種公義的結果。

四、遵循「程序公義」,可讓更多人認同公義的結果必會出現。

不應「重結果、輕程序」

從上述三點看到,一個政府能有效管治和享有正當性,並能尊重基本人權和人類尊嚴,在某程度上來說,已是一種公義的結果,對建立一個公義社會也有貢獻。

觀察所得,新一屆政府似乎有着一種「重結果、輕程序」的傾向。在此,我給新一屆政府的忠告是,看重「程序公義」,對新一屆政府是極之重要的事。如果新一屆政府只求盡快見到「公義結果」而罔顧「程序公義」,匆匆推出一些政策建議,結果可能適得其反,令更多人對新政策不滿。

如果新一屆政府能在構思、制定、執行政策的過程中符合「程序公義」,則「公義結果」能為大部分人接受的機會將可大增,這對新一屆政府更是有利的。

吳志森: 羅太體現新問責制精髓

《蘋果》報道梁振英新政府的人事安排,特別是陳啟宗被薦出任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引起梁政府的強烈不滿,指有關報道「影響人心」。用如此強硬的措詞和態度,去澄清一個他們認為不實的報道,已經非常罕有。

《蘋果》再去信候任特首辦,要求回應文化局長的人事傳聞,黃英琦中箭墮馬是否屬實?候任特首辦非但不作直接回應,答非所問,反而針對《蘋果》早前的報道,包括機場管理局主席和行政總裁、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等人事安排,作出回覆:「若貴報事先查詢……候任特首辦會清楚回覆『並無此事』。」

在政局混沌,消息滿天的時代,傳媒的報道,真真假假,錯錯對對,如春去秋來,正常不過。令人不解的是,為何候任特首辦對《蘋果》這三篇報道如此耿耿於懷,先指控「影響人心」,再來用教訓的語氣,指導《蘋果》如何採訪?這三篇報道,難道真的觸動權貴的痛處,點中新政府的死穴?

如果說,是因為《蘋果》這三篇報道都沒有向候任特首辦查證,因此觸怒了有關官員,於是氣上心頭,趁你作出查詢,乘機教訓一頓,順勢教你如何做新聞,這就非常奇怪了。

各媒體有獨家的消息來源,有自己的查核方法,非一定要向官方查證不可。認為消息準確可靠就可以出街,這只是傳媒操作的普通常識。不向官方查證的原因也很多,如果是醜聞,分分鐘會打草驚蛇,毀屍滅迹;另一方面,如果官方否認,難道就放棄新聞,不作報道?因此,是否向官方作正式核實,要看具體問題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很難猜度候任特首辦這種非理性的回應方式,究竟有何動機,但客觀效果是:關係只會搞得越來越僵,沒有轉圜餘地。或者梁振英擺明車馬要「搞」《蘋果》,跟《蘋果》過唔去。但新官上任,腳跟還未站穩,與一份銷量數一數二,在香港有重要影響力的傳媒集團對着幹,對誰有益?對誰有害?以理性見稱的政客,不是應該很清楚嗎?

這篇回覆《蘋果》的信件,出自候任特首辦何許人,我不知道,但一般相信,如此有稜角的內容,如果沒有最高主管的首肯,下面的人是不敢亂來的。此篇回覆,即使不是候任特首辦主管羅范椒芬親自落筆,也是經她授意,得到她的首肯。                                                              

羅范日前接受查詢,問到為何要指導《蘋果》如何採訪,竟稱全不知情:「我完全唔知你問過嗰啲問題喎,對唔住!」「我唔係管晒所有嘢。」「你問我哋新聞部吖。」輕輕幾句,就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可笑的是,羅范向立法會議員落力推銷的,就是問責制,她作為主管,搞出「教人採訪」的大笑話,與傳媒關係鬧僵,卻卸膊指「唔關我事」,推給她的下屬來孭鑊,難道這就是新問責制的精髓所在?

有這樣的大內總管,梁特首還需要敵人嗎?

金針集 : 立法會秘書長篤定政治失貞

這邊廂,候任特首梁振英急就章,希望「五司十四局」能在71日齊齊整整上場,結果立法會內仝人只得全力趕工;而其實在立法會內需要「趕工」的事,尚有一件,就是確定下屆的立法會秘書長人選。

關於此人,早有放風消息指會由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跳槽」出任。筆者就風聞,招聘程序的最後一輪「面聖」面試已經完成,實情此步驟只是行禮如儀。換言之,陳可說是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會成為下任立法會秘書長,現只等消息公布而已。不過,關於聘用陳維安,他雖然是大熱人選,同時也頗具爭議之處,重中之重,四言以敝之,就是「政治中立」。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於今年22日發出的新聞稿,當中列出「秘書長」的職能及要求:「秘書長是秘書處的行政首長,統率及督導秘書處500名職員……是立法會主席在議事程序事宜方面的首席顧問……履行職務時須在政治上完全中立。」

其他要求,就包括要有公信力、經驗、卓越的遠見願景、領導才能、敏銳觸覺,須具備出任管理高層要職、負責多元職務的豐富歷練、熟悉香港政體和政府及立法機關的運作,以及出色的人際關係技巧等。由此可見,與其說「政治上完全中立」是對該人選的要求,更似乎是對秘書長這職位的要求。

然而,陳維安可 說有着先天的缺陷,他在過去曾任馬會策略業務計劃總監,又曾出任中央政策組非全職顧問,更是特首御用智囊組織智經研究中心創會成員之一;2008年時,特 首曾蔭權擴大高官問責制,被視為是陳德霖左右手的陳維安,就獲委任為教育局副局長,由於職位屬政治任命,自此,他再難有政治中立可言。

誠如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在「公僕旋轉門」一事上,由始至終大力反對,背後原因,正是任何公務員只要經過政治任命,便猶如「一日為妓,終身是娼」,當過青樓花魁,說可以變回良家閏秀,是否可信?更何況政治中立這要求,面對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分立,但卻日益被人為地變三權合作時,更猶顯其重要性。

事實上,自1994年起的兩任秘書長,即於2008年退休的馮載祥及現任的吳文華,兩人同為公務員出身,前者當過三十多年政務官,1994年立法局秘書處由過去屬政府架構,改組成獨立於政府,馮同時自斷升官路毅然做開荒牛;至於吳文華,她曾在政府服務22年,於19901994年借調到當年的行政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自此成為立法局秘書處中堅分子,馮、吳兩人系出公務員,可說天生「純血」,政治中立便油然而生。

香港立法會秘書長要假手外求獵頭,外國議會又如何?英國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同樣擁有類似香港立法會秘書長的角色,但職銜低得多,只稱為Clerk of House of Commons(下議院秘書)。資料顯示,現任時的秘書是Robert Rogers,他是在去年才獲委任,Robert的前任就是Malcolm Jack爵士,曾鈺成早前半夜強行「剪布」,他就把Malcolm Jack爵士擺上枱,稱曾徵詢過對方意見;無獨有偶,兩人本身長年於下議院工作,分別於19721962年加入下議院,最後透過內部升遷,成為下議院職員的領導人。


2012年5月23日星期三

金針集 : 撰文反拉布 CY計錯數




梁振英昨天「一稿六投」,六份本港報章同時刊登他的文章,質疑立法會「另類拉布」,事關立法會除 政制事務委員會外,房屋、民政和資訊科技及廣播等四個事務委員會,都要開會討論有關政府架構重組事宜。梁振英重申,有關改動不如07年曾班子的架構重組, 又指當時重組涉及八個政策局。

既然梁在文中強調把事實說一遍,筆者也分析這些「事實」。

文中對增加副司長一職只以一句帶過, 「我們的改組除增設副司長的職位分擔政務司長和財政司長的工作,以強化跨政策範疇的統籌工作」,但那實是牽涉憲制慣例及體制記憶,其中尤以把以往的三層政治架構改為四層,最為茲事體大。而對於新增副司長,梁及其團隊至今解釋不多,由副司長和司長的從屬關係,到副政務司司長為何會主管教育局、文化局和勞工及 福利局,副財政司司長為何會主管工商及產業局和科技及通訊局,梁振英和候特辦主管羅范椒芬都未曾公開向公眾交代。

CY又提及20077月落實的政府架構重組,指影響涉及八個政策局,和他現時「只涉及四個決策局」,明顯較07年建議小,但反被立法會「拉布」阻礙,彷彿於理不合。

問題是,當年架構重組是由「三司十一局」變成「三司十二局」,增加局長只是一名;但CY的建議卻是「三司二副司十四局」,單計局長已多兩人。而他計及的所謂 影響涉及八個政策局,事實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民政事務局,純粹是職責上小幅增加,說是「影響」未免言重;而實則是把當時五個政策局重組為六個(所以是加一局長)。

所以,如果以同樣計算方法,即把現有政策局改組而成新政策局,CY的建議是由四個政策局重組為六個新政策局,所以他文中的「曾八梁四」算式,實為「曾五梁六」,哪個建議改動更大,一目瞭然。更重要的是,政策局的分工,本身就是縱橫交錯,莫講話改動牽涉到增加的政策局達六個,更牽涉 到兩位司長和下屬各政府部門,當中可謂大有文章。

例如CY指「以房屋政策為例,也僅是把房屋規劃地政局還原而已」,但事實上,現時運輸及房屋局是由政務司司長管轄,重組後運輸政策和房屋政策各歸不同政策局,卻同時成為財政司司長工作。就算房屋政策和財政司司長工作有關,但運輸政策又是否適合 由財政司司長管理?筆者舉例,的士、小巴業界對石油氣價問題一直有意見,小巴的士業界屬運輸範疇,但石油氣價卻屬能源政策,又歸環境局負責。

更何況,今時今日,已經沒有幾個有板有眼的中環CEO會採用「org-chart管理法」,他們大多改行綜合彈性管理(integrated methodology),這個方法要求管理階層擁有上佳領導力,能同時達成兩個互相拮抗的目標,至於改不改組,根本是餘事;由此路進,CY懂得的管理知識,恐怕屬於咸豐年代的出土文物。

梁振英一方一直堅持只是仿效07年曾蔭權做法,但正如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昨天駁斥羅范椒芬,07年並不是換 屆,當時無論社會和立法會都有較多時間消化新架構,例如集規管地政、規劃和保育的發展局,最早見於072月時,曾蔭權已有提及,而且曾蔭權在當屆「連 任」時,也確有就新架構,例如是否分拆當時衞生及福利局,徵詢不同選委意見。何況,07年的立法會用一種方式去處理架構重組,不等於現屆立法會也須採用同 樣方法,就以現時批評新政府架構最烈的兩位議員,陳淑莊和黃毓民為例,07年時都未加入立法會。政治形勢已改,CY和羅范以07年立法會比擬,無疑「用明 朝官審清朝法」。

陳景輝: 民粹威權梁振英

歷任行政長官之中,梁振英大概是將「香港七百萬人」掛在嘴邊掛得最多的特首。明明是小圈子的產物,他卻臉不紅耳不赤的宣稱要做「七百萬人的特首」。最近一次,針對「拉布」,他說「立法會並非屬於那六十個議員,而是香港七百萬市民。不滿的話,大家一定要出聲」,又語帶威嚇說「拉布癱瘓香港」。這裏,什麼三權分立或議會內少數派多數派互相制衡的原則,他都隱去不說了,而是像青蛙跳般,一下子跳躍到直接發動人民討伐議會的立場。這種「以人民之名行威權之實」的新統治趨勢,可歸類為「民粹主義式威權」。

首先,和其他威權一樣,它的本質是非民主和缺乏權力制約的,但跟別的不同在於,它號稱自身的權力基於民眾的集體意願。弔詭而重要的是,這一權力的本質雖然是自上而下,但它的正當性來源,竟是建基於號稱的「民眾」。「民粹式威權」的出現,跟香港社會的轉變有關。近年,社會上瀰漫對財團富商的不滿情緒,八十年代確立「以資產階級為主體的各階層聯合政府」的港人治港模式(引述自前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許家屯),已隨唐英年敗選而宣告死亡。新上陣的梁振英,至少在口頭上,不再把管治的正當性基礎,建基於財團和精英的認同和合作,而是面無懼色地訴諸人民。所以,「民粹式威權」也是幹部治港的一項特色。

跟其他地方民選的民粹領袖有別,特首並非民主產生,因而梁振英所訴諸的「港人集體意願」,並沒有人民實質的授權和支撐,反過來說,它更多是依賴一種時而取態清晰、時而虛無飄渺的民情民意。例如,強推「五司十四局」改組之際,他不停呼籲「香港急須改革」、「不好蹉跎歲月」,這既對準經濟城市中「發展壓倒一切」的慣性期待,也抓緊近年盛行的「香港被邊緣化」的焦慮。「反拉布」一役,他更順水推舟,呼召港人「厭惡政治」的文化基因,渲染「香港被政客癱瘓」的驚險圖像,引發恐慌。這些民粹召喚不見得全然奏效,但它所捕捉的往往是人民的本能、恐懼和期待,而現實上,梁振英的民望從無到有,也是這般民粹操作的結果。

也許你會問,重視人民的期待有何不可?這不是民主的精粹嗎?首先,民粹煽動家不一定反映民意,但就算他們真的抓住了人民的本能和恐懼,也不等如實現了民主。必須說明,所謂民主,是相比「少數服從多數」更為複雜的追求。以政策局改組為例,無論我們多麼渴望「改革」,也不能跳過充分公眾諮詢的程序要求,又或,不管我們多麼厭惡政客,也得尊重分權制衡的原則和少數派的表達權利。也就是說,「多數決」以外,民主還是一套包括公共理性、權力制衡、尊重多元和保障人權的社會組織方式。

可是,近三十年香港的民主化進程,強調較多的是選舉民主,即「多數決」的原理,這導致好一部分港人對於司法覆核、拉布、社會運動,以致任何逆反輿情的事物完全缺乏耐性,而這更為「民粹式威權」的滋長留下了肥沃的土壤。也許,在那個舊特區政府還會說「民意於我如浮雲」的年頭,反對運動以「多數決」的民主原理來論述已經足夠,但在今天的民粹時代,情況便不一樣了。

作者簡介:社運人、文化人和時評員。作品散見報章雜誌;曾任編輯、香港數碼廣播電台節目《八十後,今晚起義》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