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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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

《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黃仁宇: 忽必烈留下的傳統 (完)



  蒙古人以少數民族統一中國,非多數民族之福。只是如果他們真能以「無本身利害」及「不無端干預」的立場,掃除遼金南宋以來的積弊與苛政,卻也不失為在中國歷史上的一種貢獻。我們仔細讀忽必烈的傳記,無法斷言他沒有這樣的心腸。他作的《下江南檄》就指責南宋的通貨膨脹為苛政,他也曾下令,禁止買賣濫估價格,也曾將賦稅降低。他之禁止軍隊濫殺戮,廢止遼金以來的酷刑,革除了宋朝黥面的粗蠻辦法,都具有改革者的作風。而且南宋以來有些地主收流民為客戶,既把他們當作佃農,也把他們視為農奴買賣,忽必烈也下令禁止。馬可波羅親眼所及,也盛稱元世祖注重農事體恤貧民儲備飢荒等等善政。我們再看在他手下任要職的一批漢人的經歷,也可以看出他們都有扶助明主的抱負。明太祖朱元璋對蒙古人無好感,他手制《大誥》就道德指斥「胡元制主」的不當,但是他的帝王廟,仍以元世祖的神位與他選定的其他四個帝王,即漢高祖、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一起配享,他自己也到他們靈前行禮(他之崇拜這些人,並不是盲目的。他以前也享祀隋文帝,後來卻又將其靈位撤去)。

  但是忽必烈的志趣,不一定是他的成就;他的作為也不一定是他留下的傳統。

  忽必烈登皇位後對於軍事上的指揮已有重要的改變。他以軍事行動為政治上的手段,不像成吉思汗一樣,以為征伐的本身就是一種目的。元世祖起先南守北攻,親自率兵包圍卡拉科倫。然則即使在阿里不哥這問題解決之後,他就未曾再親臨南方前線。攻宋以水軍為主,軍事也大多用漢人,船隻則大部造於汴梁。他原來擬用史天澤為統帥,但是史以年老辭,改用伯顏,是因為伯顏不嗜殺人。蒙哥所用戰法,至此都已放棄。忽必烈不冒險攻堅,不輕舉急進,不專事破壞。他之圍困襄樊,費時四年半(一二六八年夏迄一二七三年初),不到這漢水之上的重鎮攻陷,他不以大部隊冒險深入。在這些地方,忽必烈總表示他籌謀全局時以南方的辦法對付南方;北方的辦法對付北方。因之他自己也成為了一座擋箭牌,防制了蒙古人對南方的荼毒。他對能知政事高達的詔諭裡明確指出:「使百姓安業力農,蒙古人未之知也。」,即此已經很明顯的表示了他自己的立場。不過他自己為蒙古人,又要保持蒙古的語言,提倡蒙古新字,不願像拓跋宏那樣的漢化(詳本書「北魏拓跋氏」一章),在軍事方面蒙古人的服務又不可或缺,而他在維持大可汗的地位(最少要防制一個競爭者使用如此的名號),更不得不拉攏蒙古人。他所賜「先朝皇后」以下各王子貴族的金帛,數目豐厚,終生未除,也都是這種妥協政策下的產物。關於用人一事,他在一二八五年諭右丞相安童:「此事當蒙古人不知,朕左右復無漢人,可否皆朕自決。」而安童本人尚是蒙古人中較開放者,受漢人儒臣尊敬。皇帝還要如此向他開說,可見忽必烈想要鞏固自己的地位,同是遂行自己的政策,經常左右為難,不如我們所想像的得意稱心。馬可波羅已經提及蒙古皇帝統治下的大多數漢人對他的種族政策不滿。現在的美國作者John Dardess在說他用人時,按種族分為四級,實在是「超國籍」的辦法,雖然他也有事實上的根據,這種說法不容易為中國一般讀者接受。

  不過有了這些矛盾,我們即要以領略到歷史上兩個民族具有不同的背景,而在文化發展的過程上講,其進度也不相同,要在同一的體制下存在,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局面。

  色目人之被引入事端之中,則因為他們大都是中亞腹地土著,如過去之蘇定安種及刻下的回紇,都以經商著名,也成為蒙古人的經紀。然而遊牧民族所掌握的產品無非牲口馬匹皮毛。這些產品要能有利地推銷於市場,純靠專門的商人批發墊借,代他們主持。很多色目人即長期與蒙古人交往,也供應他們所需要的物品與兵器,在蒙古人佔領中亞之後,很多尚成為各地的承包納稅人,他們也隨著蒙古軍事政治力量之擴張進入中土。

  以上如許複雜的因素,很容易使元朝的財政稅收處於不利的狀態。我們還不能忘記,蒙古人在一二三四年才滅金,忽必烈在一二六○年才稱帝,一二七一年才稱他的政治組織為元朝,一二七六年元軍才入臨安,一二七九年才消滅了南宋最後一重抵抗,統一中國。這從華北進展到華南中間也近於半個世紀。而且我們前面講過,金與南宋之覆滅,也都與它們的財政破產有關。所以忽必烈始終沒有接收過一套有系統和有成效的財政稅收組織。

  嚴格的講來,元朝的財政稅收,也就是沒有組織與系統。《元史》「食貨志」說:「其取於內郡者,曰丁稅,曰地稅,此仿唐之租庸調也。其取於江南者,曰夏稅,曰秋稅,此仿唐之兩稅也。」

  所說內郡即是華北,其原則即是按戶或按丁抽稅,同等稅率,不計內部詳細家資之上下。雖然其戶又析為「絲銀全科戶」及「減半科戶」等四類,後又劃分為八等,其基本原則不變,即每類每等仍按一定的數額納稅,驟看起來,其稅率甚高,如「包銀」每戶四兩,後減為二兩。而實際則所登記之戶並非一戶。董文炳為縣令時即「使民眾聚口而居,少為戶數」。因之世祖統一全國時,登記的戶數逾一四○○萬。而整個長江以北不及二百萬,其中約一半為「五戶絲戶」,他們所繳的賦稅,已配給於蒙古的貴族。

  然則情形尚不如是簡單,Herbet Franz Schurmann的研究,華北在元世祖忽必烈掌握之前,並無有效的中央政府,而是全民被分為很多的「封祿」,元時稱為「投下」,隸於蒙古貴族之下,中央政府成立之後,才逐漸的將財政稅收集中。可是內中有很多特殊的戶專對某某貴族履行種種不同的義務,迄未革除。例如朝代中期,還有貴族領有「採珠戶」三萬戶的例子,看樣子也不是真有這麼多的戶口採辦珍珠,而是他們有集體供奉珠寶的義務。又如很多漏於登記的戶口,查出後編為「淘金戶」,也不是實際上強迫他們去當礦工,而是課以一種高稅率的財政義務。

  華南的稅收則是計畝抽稅,宋朝的底賬在臨安接收之後,都已送到北方。可是在宋朝時其數目字即已模糊。元朝除在長江三角洲一帶徵實物外,一般按底賬納鈔。忽必烈在幾年之內驟得江南,又要籠絡人心,所以一般折換率都對納稅人有利。其受實惠者則為地主而非貧民,而南方人所納賦稅較北方人為低,也迭經有正義感的官員提出。

  在元世祖忽必烈的領導之下,有一批色目人,一再提倡「核算錢穀」。有如回紇人阿合馬替世祖理財二十年,他增加新稅收,核實發現隱匿,為皇帝信用,做到中書平章政事,也一手掌握宰相的實權,有派遣手下官僚到各處勘察的權力,為正規的廷臣所不滿,直到他為人謀殺之後忽必烈還將兇手明正典刑。又等到阿合馬及其手下人貪污枉法的情事為眾口一辭地揭舉,皇帝才命令發墓戮屍。又有漢人世榮和西番人桑哥也企圖替忽必烈加強財政的管制,也遇到類似的命運。桑哥得意之日,各處替他立「德政碑」,後來他為眾人攻擊,一個近臣尚且向忽必烈進言:「今日百姓失業,盜賊蜂起,召亂在旦夕,非亟誅之,恐為陛下憂。」,元世祖才先後判兩人死刑,他們的手下親信也被懲處,連以前作桑哥德政碑的翰林也被波及。所以趙翼指斥「嗜利「的實為世祖本人,因為他「在位三十餘年,幾與此三人者相為始終」。《元史》的編者則把三人列入「奸臣傳」內。我讀中國歷史尤其留心財政史幾十年的經驗,則覺得元朝財政稅收亟應整理,同時其國家的收入也大可增加。只是在當日專制皇權之下,由二三悻臣主持,必無好結局。而這時候「天下騷然江淮尤甚」,以至「民有附郭美田,輒取為己有,內通貨賄,外示威刑」,也不能說全是誣陷之辭,沒有事實上的根據。不過歸根結柢,這種種情形還是由於當日無法產生一個確切核實的會計制度,所以「寬仁」則一切馬虎,「務實」則下端的殘虐無法遏止,很難說得是個人的錯誤,只是忽必烈是一個手段靈活的大政治家,他又亟於要在各方討好,才不惜歸罪於少數的臣下以保全自己的名譽。

  這件事情也終忽必烈之世尚沒有著落。一二九一年御史台奏言:「鉤考錢穀自中統初至今余三十年(應作三十餘年)更阿合馬、桑哥當國,設法已拯,而其餘黨公取賄賂,民不堪命,不如罷之。」皇帝的旨意則是「議擬以聞」,可是以後也沒有確切的下文。

  所以忽必烈遺留的一套財政機構,既不副實,也很紊亂。耗費於王公貴族之私囊的既多,國庫的收入就受影響。所以除了上述三個「奸臣」以游擊戰的方式增加財源以外,還要靠以戰時姿態於法外徵集人員與物資。中統正元間他發的鈔票還不算過多,繼位的皇帝就不能再保持這種紀錄,終演成元末的惡性通貨膨脹。這種情形也解釋了元朝不能成為一個有主體性的朝代之原因,同時也留下了朱元璋必須以鐵腕開創他的系統之背景。

  忽必烈的宗教政策,也經後人議論,現在看來,他不相信任何宗教掌握著絕對的真理。各種宗教都可以當作行政的工具。如果僧侶方丈修道士之流任為官吏,與他們同信條的人民就容易治理。所以他早年求「聞學才識」的讀書人,也遣人在各處尋訪「醫、儒、僧、道」。劉秉忠已出家為僧,他又叫他還俗,給他復姓賜名,參加樞密院(一個軍事機構)的會議。他在一二六五年接見馬可波羅的父親和伯父的時候,還央請他們轉告教皇,派一百個天主教的長老僧侶,幫助他管理一個日形壯大的帝國。南宋覆亡時在臨安降元的是幼帝趙顯,當時五歲不到,以後定居大都,也承忽必烈照顧。當時趙顯十七歲,世祖命他到吐蕃學佛,可惜的是我們也不知道此人的下落。

  迄至晚年忽必烈改變了他對各宗教一視同仁的態度。喇嘛教的聲望逐漸抬頭。其實吐蕃喇嘛僧八思巴之尊為國師,事在中統元年(一二六○年),即忽必烈開始做皇帝的時候。他曾替忽必烈創製蒙文字母,得到皇帝的信用,他以後辭職回國。我們還不能確切的斷定,為什麼喇嘛教初時並不顯赫以後地位越來越重要的原因。《元史》釋老傳說:「及得西域,世祖以其地廣而險遠、民獷而好鬥,思有以因其俗而柔其人,乃郡縣吐蕃之地設官分職,而領之於帝師。」可能說是因其有實效而見重。但是攻佔臨安之後,儒士不能抬頭,也可能有關。此時可注意的則是以前在他身邊占重要地位的漢人如姚樞、許衡、史天澤、劉秉忠和董文炳都在此時前後去世,以後世祖雖說往江南攬訪人才,他卻再也沒有延納漢人有如款待以上諸臣者。他還再三說江南官太濫,終忽必烈之身,他未曾開科取士。元朝的吏治,吏重於官,這也經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御制《大誥》中提及。

  元世祖還有一段事蹟,在歷史這發展上相當的重要,此即是他的兩次攻日本。

  第一次的遠征,事在一二七四年,當時南宋尚未完全崩潰,元軍以朝鮮為基地,參加戰役的蒙古及高麗兵二萬五千人,用大小船隻八百艘。他們佔領沿海的幾個島嶼之後於十一月廿日在九州北岸之博多灣登陸。日軍已在當地準備停當等候援兵。當日作戰勝負未決,夜中颱風來襲,聯軍決定撤退,一時秩序紊亂,結果淹沒海中者達一萬三千人。

  第二次遠征,事在一二八一年,南宋已被消滅,遠征軍的數量大為增加。蒙古與高麗軍四萬人乘船九百艘,由北循第一次路線進發,南軍由宋降將范文虎率領,共十萬人,都係中國人。其船隻三千五百艘,由舟山群島起航,是迄至近代世界史登場以前最龐大的渡海部隊。兩軍在九州西北角匯合。沿海的島嶼毫無抵抗的被佔領,遠征軍就在博多灣上陸。但是在第一次戰役及第二次戰役之間,日本的鐮倉幕府已動員在元軍登陸處建築了一座長堤,限制了上陸部隊人馬的活動,戰事由六月延至七月,勝負未分,八月初又有颱風來襲,船舶傾覆者不計其數,遠征軍的將領數日後乘巨艦逃回,被遺棄的士兵被日軍在灘頭圍剿,被俘的蒙古人、漢人和高麗人不分畛域的被斬首,迄今博多灣今津及志賀島尚有所謂「元冠塚」,南人之餘存者約二三萬則被發配為奴。《元史》「日本傳」稱「蓋行省官(忽必烈已預先立日本行省,其長官包括蒙古高麗漢人南人)議事不相下,故皆棄軍歸」。朝鮮方面的史料稱喪失的兵員在一半以上。《元史》則說中國方面參加的十萬人,只有三人逃歸,連這三人的姓名也記入《元史》中。日本方面的資料則稱蒙古的輕騎兵不能與日本裝甲的士兵對比,同時中國方面的隊伍士氣低落。這兩次戰役也創造了日本人「神風」的傳說。

  日本人兩次將忽必烈派去的使節斬首,又兩次的使元軍遠征慘敗,他不得不準備第三次遠征。一時中國和朝鮮的海岸忙著造船,水手被徵集,海盜受招安,囚徒出獄投效,軍隊發遣分配。一二八五年冬,政府預備由長江出口米一百萬石往朝鮮囤集,好像第三次攻勢已箭在弦上。可是「世祖本紀」在翌年年初的紀載稱:「帝以日本孤遠島夷,重困民力,罷征日本,召阿八赤赴闕,仍散所顧民船。」在下這決心的時候忽必烈不能沒有道義上的勇氣。然則他在中國領域以外的發展,如在安南和緬甸,以及最後的攻爪哇,也都沒有顯著的成效和結果。在這當中,我們也可以看清:在現代社會出現之前,很難能有一個陸上強國也可以同時成為一個海上霸王。其動員既如是的耗費,而人民也要被強迫在他們生活領域不能習慣的方向進展,所以很難能持久。

  我們檢討這段歷史之餘,就覺得雖在七百年後,今日想寫一部詳盡的傳記包括忽必烈之一生,仍有相當困難,他的心理因素複雜,有些不見於原始資料。可是要概括元世祖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則不難。他和其他創造中國朝代的人物一樣解決了當日一大部分問題,可是也製造一部分新問題(這也是大歷史著眼之處,不然中國的歷史就不會貫穿各朝代的前後聯繫)。他不僅統一了從五代十國後期就已分裂的南北,而且以一個征服者的姿態出現,也比較穩健溫和。和他作對的侄子海都就曾和其他王子立誓不改變成吉思汗的傳統。如此我們也可以說忽必烈至少緩和了蒙古向外發展的殘暴。只是蒙古人認為他的漢化過度,中國人則認為尚不夠。這也是歷史上找不出一個同時管理草原文化與中國精密耕作而產生的文化之共通體制,因之忽必烈到處妥協,他留下的傳統也沒有真實的力量。


元順帝

  元順帝值得我們在這裡特別提出討論,不是因為他之個性和作為有特長之處,倒是由於他處境之特殊。元朝一共有十一個皇帝,第一個皇帝世祖忽必烈從他稱帝之日算起,在位三十四年(之先的十二年不稱元朝)。茲後的九個皇帝一共只經歷了三十八年。而最後的一個順帝卻又在位三十五年。這三十五年內,元帝國由一個無可奈何的局面終至土崩瓦解。最後明軍之北伐,如摧枯拉朽。元朝的覆亡,與其他幾個朝代類似。只是通常我們看到異族入主,北方的遊牧民族以強悍的騎兵南侵,所向無敵。這次卻以多數民族為主,以長江以南為根據地席捲華北。元將或死或降。最後順帝直到通州失守,才夜半開大都(北京)的建德門北奔,時為一三六八年,也是明洪武元年。兩年後順帝因痢疾死在內蒙古之應昌(多倫北),他的后妃皇孫全部被明軍俘虜,只有太子率十餘騎遁去。明朝認為妥歡帖木兒在國破家亡之前夕,不背城一戰,而決心逃竄漠北,是為「順天命」,所以稱他為元順帝。

  傳統歷史家以「朝代歷史」為著眼,順帝御宇的35年元朝的統治力量與威望都已江河日下,總不外「馬上得天下馬上治之」的必然後果,那麼也就沒有如何值得琢磨、切磋之處了。我們不以為每一朝歷史儘是他朝之殷鑒。在前述特殊情形這下,倒也有機會看出中國傳統政治的真髓。而且失敗也不一定是由於錯誤,有時某種人文因素在某種環境之下注定的無法順利的展開。我們看到一個少數民族雖獲得政治領導權而不願遷就於多數民族政治體系之需要,其統治不能長久。我們雖一面以今日的眼光批評這種體制(因為這是今日讀史的首要目的,也就是要把今人的地位解釋得合理化),一方面卻也領悟到當時限於組織上技術的能力,選擇的機會至少(不然我們就不能瞭解何以歷史不能縮短,何以中國不能超次越級立即進入現代)。

  接著元朝的是朱明王朝。洪武帝朱元璋很多的設施,今日看來是極不合時宜的,而當日他偏要那樣做。也只有將隋唐宋元的歷史一口氣的看下去,才能體會到他的處境和我們不同,而此中的背景,元順帝的一段也不可少。

  從順帝的本紀我們不容易看出他的個人性格。傳統的作史者,也有把他寫作一個典型的亡國之君的情勢。比如說:他喜歡田獵,有一次獵於柳林,凡三十五日。他也有西僧教他「行房中運氣之術」或稱「善秘密法」。若干私人留下的筆記說他和喇嘛僧有公眾的淫行,甚至牽涉官員妻女。他也在國事蜩螗之際,於內苑造龍船,「帝自製其樣,船首尾長一百二十尺。」又造宮漏,「其精巧絕出,人謂前代所罕有」。此外他教宮女使用各種樂器,在贊佛前舞蹈,都是他「怠於政事,荒於游宴」的證據。這種說法,與記載其他很多亡國之君的行止,如出一轍,其真假不論,只是要將元代之覆亡,歸咎於最後一個皇帝之缺乏道德責任感,就有歪曲事實的嫌疑了。

  妥歡帖木兒原來是元朝宮廷政治的犧牲者。他以先朝皇帝的長子被流放,首先住在朝鮮北部的一個島上,次安置於今日之廣西桂林,他曾讀少量的漢文書,但根柢不深。一三三三年他十三歲突交好運,被幾個權臣迎接出來做皇帝。但是起先七年他完全受制於立他的伯顏(很多蒙古人用這名字,此非滅宋之伯顏)以及當時的太后嬸母不答失裡的勢焰之下。一三四○年他才利用伯顏之侄脫脫(也有不少的蒙古人用這名字,詳下)策動政變,將伯顏及不答失裡流放,自主的做皇帝。從他的形跡看來,順帝是有權能的政客,適於生存,富於彈性,願意將就妥協,擅長利用一個人物或一種機構去平衡另一人物或因素。例如他自己好佛而主持佛教的各種儀節,卻又經常出席經筵聽儒臣講解詩書。在他手下蒙古人和色目人佔上風,他卻援引一個漢人賀唯一做御史大夫和左丞相。賀說這些職位依成例只有蒙古人能任就,皇帝則賜賀蒙古姓名太平,一定要他居此職位,並且詔省台官兼用南人。他的本紀裡也看不出任何偏激的言辭。他對臣下的諫勸接納與否,也不追究進諫人,我們想像以當時宮廷處境之艱難,妥歡帖木兒只能將就現實。他固然沒有領導能力,可是不是他的機警圓滑,也決難在位如是之久。

  順帝的處境,簡略言之,即在元世祖的時代就已排定妥。忽必烈一心要保全蒙古人血統與語言的完整,這在中國以小自耕農為社會主體,實行官僚政治,利用教化作為行政工具的條件下,就已經格不相入,即算忽必烈沒有種族主義的心腸,他的政策已經有了種族主義的後果。並且在無形之中,已經將蒙古人的部落思想,帶入大都的政治裡去。甚至成吉思汗的家法,以「忽烈而台」的選舉方式產生大可汗,也給元朝政治留下了一種不良的影響。忽必烈自己的稱帝,已經違法,以後皇位的繼承人也預先立為太子(甚至弟兄互為皇帝與太子)。可是新皇帝在上都登基,蒙古的宗藩諸王具在,並且每年春夏要駐留上都,要是某一派系的堅決反對,即僥倖在位亦難長久。這也和專制時代天子出諸天命是人間最高的權威觀念相衝突。況且元朝的皇后,依成例有她掌握的戶口錢糧,有下屬的職官,更足以代表她出身的門系之利益。這些條件都促成宮廷政治的不穩。順帝以前的九個皇帝之內,英宗和明宗被弒,順帝只九歲,在兵變時不知所終,寧宗只六歲,在位兩月逝世,至今歷史家還懷疑他死於非命。以上還沒有算到成宗與武宗間的安西王阿難答。他也和順帝一樣被簇擁到大都,只是剛稱攝政,還沒有做皇帝,就被執押解到上都自殺。

  自從世祖忽必烈之後,元朝只有一個皇帝有帶兵作戰的經驗,此即是順帝的祖父後來稱武宗的海山,他在一二九九年率領元軍到中亞細亞與窩闊台的孫子海都作戰。後者始終不承認忽必烈的元朝為合法,甚至元帝縱是中國的天子,也不是蒙古人的大可汗(詳本書「成吉思汗和忽必烈」末段)。他糾集了很多成吉思汗的後裔,一度將兩方之間七十萬的人口驅逐到中國境內。海山鎮漠北之後兩年海都去世,他的聯盟瓦解,海山又繼續執行五年的掃蕩工作,永遠解除了元帝國在西北部所受的威脅,才回上都做皇帝。因之在他手下立戰功者,產生了三位權臣。一是燕帖木兒,一是康裡脫脫,而最後一位則是上述的伯顏,燕帖木兒和康裡脫脫都是色目人,屬於中亞的突厥語系,而伯顏屬於蔑兒吉角氏,雖是蒙古人,不屬於元朝皇室的正統。在一三三三年武宗早已去世,元朝的皇位也經過很多的周折,可是這時康裡脫脫已經早死,燕帖木兒雖然也參與擁戴順帝,而且將女兒立為順帝的第一任皇后,他自己卻在順帝正式登極前二月去世,再二年之後,他一家全被清算,其中伯顏的力量為多,因此伯顏成為順帝朝中唯一的跋扈權臣。

  順帝登極不久,伯顏以太師為右丞相,封秦王(據說那天秦州地震),以後更廢左丞相,自此獨攬相權。德國漢學家Herbert Franke說:「他確定的是反對中國人的,因此他就與年輕的皇帝衝突,而皇帝倒傾向於臣下對中國傳統多少有些關心的蒙古官員。」

  可是妥歡帖木兒十三歲做皇帝,十五歲親眼看到他的皇后被伯顏牽去處死,他的同情和傾向,在他登極首七年之內,也不會發生任何實質上的作用了。

  在伯顏的主持之下,元朝廢科舉。這種公開的考試制度在元朝本來發軔已遲,直到一三一五年才第一次舉行,去開國已五十五年,並且其條制將蒙古色目人分為一科,漢人南人另分一科,因此前二者人口,只有全國三%,其分配名額倒有總數五十%。並且朝中的大官除少數例外,一向都是蒙古與色目人包辦。至此連這種考試剛行二十年,也一並停止,以後入仕祿除了少數由學校生員出身之外,就靠父祖的勳績蔭官,或以吏員補官、或以衛士久侍近闥陞官了。

  伯顏又以漢人造反,重申漢人高麗人及南人不得執兵器之禁。《元史》說他曾提議殺張、王、劉、李、趙五姓人,讀來好像不近情理。可是他又確曾以順帝名義下詔:「汝寧棒胡、廣東朱光卿、聶秀卿皆係漢人。漢人有官於省、台、院及翰林集賢者可講求拘捕之法以聞。」而更不合情理的,則是他又禁漢人學習蒙古文及色目文。一方面元朝法律有明文規定:凡五品官以上所進表章都要以蒙古文為正本,漢文為副本。

  伯顏於一三四○年敗後,他好多措施都被放棄,譬如科舉又已恢復。只是有些原有種族上不平等的法令,依然存在,例如「諸蒙古人與漢人爭,毆漢人,漢人勿還報,許訴於有司」。又如「諸蒙古人因爭及乘醉毆漢人死者,斷罰出征,並全征燒埋銀」。這類條文與元朝及順帝全始終。我們今日提出這些文件,也不專在替漢人鳴不平。(因為鳴不平沒有濃厚的歷史意義),而是指出元朝人不明瞭中國官僚組織的真性格,因此也不明瞭他們自己所作所為的真實意義。

  從長遠看來,要是蒙古人決定了他們自己統治者的地位和色目人的次要地位,都應長久的保持,有如世襲的階級,則他們的政治體系也應當構成「封建」形態。這也就是說,自始就以地方分權的辦法,聽任宗室王子主持他們采邑內部各種民事刑事,王室只要求他們供應軍事上的人員馬匹,並且按時進貢,然後各采邑才能徹底的舉行次層的封建,這樣才能將全社會構成一個金字塔的模樣,全民都有尊卑長幼的序次,而且通過遺傳,永不更動。更之地產也要與政權不相劃分,經理人員則為武士,如此才能防制社會的流動性搖撼全部體制。同是享有特權者,也各有他們在社會裡固定的功能。日耳曼之部落在中世紀以前征服西歐時,就用這種體制,產生了西方的封建制度,而且維持好幾百年。可是事實上忽必烈的組織系統,又採取中央集權制,不僅地方政府分為路、府、州、縣,官員由大都委任,而且再由中央派出行中書省、行樞密院和行御史台。《元史》裡面的「百官志」,名目浩繁,共有文散官四十二階武散官三十四階,依原則各官按品級都能互相交替,甚至「投下」(貴族的食邑)也由中央政府設官分職的看管,佛教的寺院成了貴族出納款項的銀行。於是食祿的貴族全無責任,反因他們利藪之所在,開傾軋爭奪之門。

  蒙古人傾向實際,不耐心於中國傳統政治的道德觀念和抽象原則。殊不知官僚政治雖有無數矯揉偽飾的地方,其提倡對自身的約束和對人的揖讓卻並不是全部做作。並且這種道德觀念確是各人衷心奉行,或者只成為社會上的一種壓力沒有實際的區別。在當日無法將億萬軍民個別的管理得全無差錯的時候,這些抽象原則之精神上的力量仍不可忽視。最低限度它們維持官僚體制上邏輯的完整,間接培植著民間對朝代的信心。一般說來,蒙古人不能體會到這種文化上的因素是一種行政工具;語言上的隔閡,無疑的有決定性的影響。即算對儒家思想最為崇重的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一朝也不過由皇帝的命令將《大學衍義》、《貞觀政要》和《資治通鑒》譯為蒙古文。以雙方心理上和社會習慣上的距離之大,其隔閡不能因此彌補,當時漢人留下很多蒙古人不通文墨、他們不屑與之為伍的紀錄。其實官僚不能朗誦詩書,皇帝的聖旨以俚語抄傳,本身不一定成為行政上的差錯,但是集體的講則是這些因素在中國特殊的環境裡,構成統治者不能贏得被統治者自動合作的關鍵之所在,伯顏不過將這鴻溝更加顯明的公諸眾覽而已。

  中國的好幾個朝代,都有「中興」一事。大概朝代初年的軍制和財政稅收,到中期已失時效,中興需要一番掙扎,一般新的安排或是改組,或是局部的修正,都要通過社會的中層(中國作家強調「士大夫」,外國作家則指名為「紳士階級」)才能透入到基層機構的民間裡去,這時候不是朝廷的一紙通令可以達到目的,也不是全靠軍事行動所能生效,民間對朝代的信心,常有左右全局的可能。在這裡我們也可以斷言蒙古人的元朝沒有通這一磁。要不是過去的紀錄太壞,人心離散的話,順帝這一朝,有脫脫(此是伯顏之侄非康里脫脫)的領導力量,修遼金宋三史,修賈魯河,使黃河入故道,又有擴廓帖木兒的軍事領導力量,朝廷又一度使方國珍降伏,恢復海運,看樣子並不是全無中興的希望。

  順帝朝覆亡的近因,由於財政破產,政府所發的紙幣貶值,災荒時無法適時救濟。一三五一年農民叛變,延及今日的安徽河南湖北各處,將南北的交通截斷,於是鹽徒張士誠乘機佔領東南產米的地區,海盜方國珍則阻止了向北的海運。元軍能作戰的只有孛羅帖木兒和擴廓帖木兒。後者原名為王保保,因他姑父察罕帖木兒作義子才取蒙古姓名。這時候元軍也就是就地招羅人馬、餉饋士卒、收納叛軍。孛羅和察罕又因爭山西的地盤內訌而動干戈。那原來以強悍稱的蒙古騎兵和探馬赤軍(蒙古以外的人種所組織)這時何在?一個最簡捷的答覆,則是幾十年來,他們只有特權,沒有經常的功用,大部人員脫籍改行,所存在隊伍也多虛籍,而且餉項也沒有經常的供應,不僅中國的腹地如此,內外蒙古的根據地也一時動員不起來。一個顯著的例子,則是農民軍有一支其領導人稱為「關先生」者,以游擊的方式,先攻保定不下,就西向取大同,又出塞佔領上都,「焚官闕,留七日」,後來更入東北,至遼陽涉高麗,再折回又威脅上都,最後才給孛羅帖木爾南擊降,可是如入無人之境已六年。

  元朝的最後十年內,宮廷多陰謀,能作戰的將領則被處死,也和多數民族所主持之朝代覆亡如出一轍,最後只剩了一個擴廓帖木兒(他的名字意為青鐵),朱元境也稱他為「奇男子」,可是為時已晚,只能隨著「北元」的流亡政府效忠於塞外。

  中國的「第二帝國」經過北魏北齊北周和隋的經營,有了唐朝的發揚光大,又經過五代十國的地方分權,和宋之再統一。元朝的試驗,又沒有產生任何積極性的結果。等到朱元璋組織明朝時,他一方面好像行動自由,全帝國由他擺佈;一方面他的視界也仍受近千年來歷史衍進的限制,因之他的作為,也仍無法超時代的發展了。

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

《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黃仁宇: 道學家



  一二七九年元軍與南宋的殘餘艦隊海戰於廣東新會南之崖山。最後元軍合圍,宋左丞相陸秀夫負著他所立的帝丙--一個七歲的孩子--赴海死,宋亡。這不僅是一個令很多孤臣孽子痛哭流涕的日子,這劃時代的一二七九年也給中國文化史上留下了傷心的一頁。一般講來,中國都市物質文化在宋朝時達到突飛猛進的最高潮,茲後就再沒有表現這種傑出的姿態。在科技方面講,中國的拱橋、建築之用托架、造船之用艙壁以造成不透水的船艙、航海之用指南針、踏水輪之船艦、火藥、三弓床弩、占儀、水鐘和深度鑽地的技術,而極可能的煉鋼爐及水力紡織機都已出現於宋代(後二者之圖片,見於一三一三年之《農書》,去宋亡只三十四年)。撫今追昔,我覺得胡適所譯拜侖之《哀希臘歌》兩句,很相近的表達了我們對趙宋王朝的一種類似的情緒。此即是:

  我徘徊以憂傷兮,哀舊烈之無餘!

  為什麼這一般好形勢,不能繼續?我們不能將責任完全推到少數民族身上去。遼、金、元戰時對中國的破壞,程度不深。戰爭一停止,也們也致力建設。如果說他們沒有打開局面,則在他們後面明清兩朝也不能保持唐宋以來的高度進展。

  這樣一個龐大的問題,本身已抽象,當然各有諸子百家的解釋。譬如英國的漢學家Mark Elvin就認為傳統中國農業生產,在技術上原有很多可以增進的地方,但是到了某種程度之後,勞動力投入多,而增進的成果不成比例的上升,到後來勞力增加,收穫只供食用,同時中國的經濟過於龐大,也不容易作質量上的改進。這樣的解釋,不能說他不對,可是很難令人相信這已經全部解答了這一個龐大的問題。

  我的解釋也只能跟隨著本書縱談大歷史的立場,提出和前後文銜接的兩大因素。一則中國的財政無法商業化,因之傳統社會,不能進入以商業法制管理的階段。另一則是思想上的內向,以理學或稱道學為南針,先造成一種收斂性的社會風氣,這兩者互為因果,也都在北宋末年開始顯示登場。

  關於財政不容商業化,已在「王安石變法」一章論及。其最重要的關鍵,還是官僚政治,無從個別的而且確切的保障私人財產權益。其背景則是以大量小自耕農作當兵納稅的體制不能廢除,中層缺乏有效的聯繫。既無財力遍設法庭,也不容各地依地方習慣自創系統,同是小民也不能聘用律師。如是司法與行政不分,縣級官僚萬能,他們所能掌握的也是簡陋的刑法。政府管制之所不及,則靠宗法社會的家族首長支撐。不僅宋朝如此,明朝十六世紀的好官海瑞尚在他的文集裡明寫出:「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這樣一個法官,尚未開堂審案,就已將他自己的偏見明白寫出,也只能在中國出現。其結果則是真理與威權,全是由上至下。負擔最重的人們,也是最無力負擔的人們。而且這種體制,也靠均一雷同的環境作主,一有變態則毛病與問題更不可爬梳。前面我們已經檢討過宋朝的折稅與和糴產生「以錢較絹,錢倍於絹;以錢較麥,麥倍於錢」的情形。傳統中國又從未開設商業特別的法庭,商業資本不可能在這種環境裡繼續集累。因其缺乏組織與結構的縱深,商業也只能大體保持原始的農村內的企業形態。

  於是相對於現代西方社會的長處有如經濟多元化,中國則以普遍的種米麥備飢荒為著眼。長期如此,其生活程度不能增高,也無普遍的製造高級商品之可能。工資既無法增高,也無發明節省勞力的機械之必要。這種種原因,限制高度的分工。最後擔任科技之設計者一般為匠役,而不是有學識的專家。

  我這一段仍在談宋史,更要著重理學之興起。可是剛一扯上這題目,中外學者都認為這屬於哲理分析的課程,很少人注重它是一種歷史產物。

  宋元理學,原稱道學,《宋史》即有「道學傳」。但是道學這一名詞為時人取用,似在南宋。一一八三年吏部尚書鄭丙上疏,提及「近世士大夫有所謂道學者,欺世盜名,不宜信用」。監察御史陳賈也對孝宗趙春說及:「臣伏見近世士大夫有所謂道學者,其說以謹獨為能,以踐履為高,以正心誠意克己復禮為事,若此之類皆學者所共學也,而其徒及謂己獨能之。」他們攻擊得最嚴苟的對象,乃是朱熹。

  然而朱熹繼承北宋程頤之學。「道學傳」就說:「迄宋南渡,新安朱熹得程氏正傳。」而程氏兄弟又曾向周敦頤受學,周敦頤所作的《太極圖說》則間接的得自五代至北宋初年一位神秘人物,世稱「華山道士」的陳摶。所以以上諸人,而更有張載,因為他也極端地崇仰二程,都受有陳摶的影響。《宋史》「隱逸傳」則說及「摶好讀易,手不釋卷」。所以理學以儒為表,以釋道為裡,在正心誠意之間加上了一段神秘的色彩,又歸根於一種宇宙一元論,更提倡有一則有二,有陰則有陽,有正即有邪,都與這受學的源流有關。

  朱熹是一個容易惹是非的人物。《朱子大全》裡面有很多他自己做地方官的文件,裡面看出他為人精細,處置事件也有條理,所以孝宗曾說:「朱熹政事卻有可觀」。可是他一列於廟堂,就品評是非。朱熹初年秉承他父親的遺志,主張拒絕向金言和。後來他卻反對韓佗冑的北伐。可是他又不像孟子一樣的說「此一時也彼一時也」;而標榜「言規恢於紹興之間(一一六二年前)者為正;言規恢於乾道以後(一一七三年)者為邪」,這已經將一個技術問題當作一個道德問題。他在一一八八年諫孝宗:「陛下即位二十七年,因循荏苒,無尺寸之效可以仰酬聖志。」這已經相當唐突。而他接著以解釋皇帝之無成就乃是修養的功夫不夠。「無乃燕閒蠖蠖之中(退朝無事的暇時),虛明應物之地(心靈與外辦接觸時),天理有所未純,人欲有所未盡」。以致「一念之頃公私邪正是非得失之機,交戰於其中」。他的建議則是「願自今以往,一念之頃,必謹而察之,此天理耶?人欲耶?」

  這段文字充分的表現著一般理學主靜主敬的態度,也強調著個人心情凝靜時,在思想與行動「將發未發」之際,不可錯過機緣立即求善的重要。其宗旨與周敦頤所說「寂然不動者誠也,感而遂通者神也」接近。這類似宗教經驗的虔誠感應,在朱子看來,與大學所說的「正心誠意」可以融會貫通;也和孟子所謂「養氣」互相發揮。但是朱熹不以為這種方法出自個人經驗;他也不以之對皇帝作私人的忠告;而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為一輩子及以下所有讀書作官的人必所遵循。

  十二世紀至十三世紀之交,中國面臨著一段艱苦的局面:一個龐大而沒有特長的官僚機構,無從掌握一個日趨繁複而多變動的社會,在全面動員長期預算膨脹下,南宋已經險象環生。而以財政上的紊亂為尤著。朱熹指出這些弱點非不真切。同時他做地方官的記錄,也證明環境需要破除陳規,以便對專門問題,找到合適的解決。他不強調這些技術上的因素,而偏在半神學半哲學的領域裡做文章,因此產生很多不良的影響。

  周密說到宋亡前夕,一般崇拜道學的人物之作風:「其徒有假其名以欺世者,真可以噓枯吹生。凡治財賦者則目為聚斂;開閫桿邊者則為鹿材;讀書作文者則為玩物喪志;留心政事則為俗吏。其所讀止四書、近思錄、通書、太極圖說、東西銘、語錄之類。」,這些人的功業則是「其為太守為監司必須建立書院立諸賢之祠,或刊注四書衍輯語錄...稍有議及其黨,必譏之為小人。」,最後則「其後至淳祜年間(度宗咸淳,恭帝德祜,包括元軍入臨安前十年)每見所謂達官朝士者,必憒憒冬烘,弊衣菲食,高巾破履,人望之知為道學君子也。」

  又加以傳統政治制度的設計,採取間架性,真理由上而下,皇帝的面目為「天顏」,他的命令則為「聖旨」。朱熹之所提出,事關整個儒家經典所綜合之樞紐。既見於他的奏疏,也聞於他主講的經筵(皇帝座前的讀釋經史)。朝廷無法等閒視之。要不是全部支持它,就要全部否定它,因之也給朋黨鬥爭留下了一種工具。朱子歷仕高宗趙構、孝宗趙春、光宗趙淳和寧宗趙擴四朝。每朝之間他都產生了大小的糾紛,要不是得罪皇帝,就是冒瀆重臣。所以他被召之後又外派,剛作殿前文學之臣又作宮觀的主持人。最後他在寧宗朝得罪韓佗冑,落職罷祠,於一二○○年逝世。道學也一度被趙宋政府斥為「偽學」。可是一二二四年趙昀繼寧宗為帝,是為日後之理宗。韓佗冑已早死,理宗自己又崇拜朱熹的著作,他曾說:「恨不與之同時。」於是追贈朱熹太師,又和周敦頤二程張載同從祀孔子廟。茲後朱熹所注的四書,也為歷代開科取士的標準,他也可以說是繼儒家的正統。

  理學迭經現代學者研鑽。周程朱張的學說出入於形而上和形而下,而以張載所謂太虛無形,氣有聚散,朱熹綜合前人學說,闡揚氣與理之構成各物最為中外學者稱道。因為所敘牽涉哲學,也近於各個人的人生觀,我們不能遽爾說它對與不對。而且它在好幾個世紀使中國大多數學人相信儒家的倫理觀念不僅有自然法規的支持,而且本身就是自然法規,我們不能不讚賞它力量之龐大。可是我們在二十世紀末期,正在清算傳統的政治設計,亦即一種主為法制與經濟的體系,必先以抽象的公式造成,由上層機構賦予下層的辦法,不能不對和這種設計互為表裡的思想系統徹底批判。

  理學或道學將倫理與物理之理、心理之理混為一體,在一二○○年前後仍與歐洲思想界不分軒輊。可是歐洲在一六○○年前後已將有關於倫理之理與物理之理劃分清楚(此亦即Joseph Needham 所謂Natural Law Law of Nature不同),而在中國則二者依然混同。以朱熹作總代表的理學或道學不承認宇宙間各種事物有他們力所不能及,無從解釋的地方。馮友蘭之《中國哲學史》內十一至十三章,摘錄以上諸人語錄一百九十八則,每則都出於肯定的口氣,似乎人類應有的知識,都在他們確切掌握之中。這種態度無疑的已受當日皇權萬能的影響(參閱「何以改革者又是書獃子」一章),即此一點已與科學精神背馳。如是理學家或道學家所談及的很多事物(抽象之事與具體之物混為一談),只能美術化的彼此印證,不能用數目字證明。其結果則有如Needham之所說,朱熹在沒有產生一個牛頓型的宇宙觀之前,先已產生了一個愛因斯坦型的宇宙觀。

  (在這裡我們也可以推廣Francis Bacon 所說認為現代科學實為不斷的懷疑Persistent Disbelief之成果。)

  而本書曾指出中國的第二帝國(隋唐宋)表現一種開放性格,第三帝國(明清)表現一種收斂性,同時文化的風尚,已開始內向,其實後者思想上的根據,已在理學或道學肇始。

  周敦頤曾在北宋神宗時代作中下級地方官,與呂公著、趙汴接近,又受他們推薦。二程兄弟都曾任朝列,程顥與王安石口頭衝突而被逐。程頤與蘇軾不合而被流放,死後被奪官。張載也先得罪王安石,後又與有司議禮不合以疾歸。朱熹之不見容於南宋朝廷,已如上述。即與他同時的陸九淵(時人不以他是道學家,在《宋史》裡他的傳記獨載於「儒林傳」),也因事被給事中所劾。驟看起來,他們的思想應當在政治上代表一種在野派的傾向,可能掀動一段新思潮。可是實際正因為趙宋在政治經濟與法制之間找不到一個具體的方案,打開出路,這些思想界的領導人物才反而求諸己,希望增強道德。如他們之所謂主靜、主敬、慎獨,以及上述「一念之頃,必謹而察之」,都不外傳統「克己復禮」之方式,首先則內向,次之則以他們註釋的經典為萬能,於是造成一種正統的風氣。即是朱子之道學問,仍不外以外界的事物,「證明」他自己過去誦習詩書的信念,並無追求真理之決心,與陸九淵所謂「六經注我,我注六經」並無實質上的區別。他們雖崇奉孔孟,但是孔孟,尤其是孔子注重身體力行,並沒有將他們的言行造成一種思想上的系統,認為這是一切真理的淵藪等情事。

  周程朱張的學術思想,長於紀律,短於創造性。因其目的則是韓愈所提倡的「衛道」,所以不能不取防勢。張載所說:「吾道自足,何作旁求」已經表示其保守性格,程顥所害怕的也是「正路之榛蕪,聖明之蔽塞」,仍表示其不能採取主動。所以他們雖構成思想上的一大羅網,其中卻缺乏新門徑和新線索,可以供人發揚。朱熹集諸家之大成,他將人欲構成與天理相對的一個負因素,最值得注意。嚴格言之,則是人類的欲求與自然法規是對立的(他自己也知道這一點有毛病,所以他對「食色性也」一段添註:「甘食悅色固非性,而其『天則』,則食色固天理之自然,此說亦是。告子卻不知有所謂『天則』,但見其甘食悅色,即謂之性也。「這種解釋牽強猶疑,已與他以上作說對立的觀念相衝突)。我們姑不論其正確與否,將人欲與天理對立,即表示意識型態之粗線條,也還是揭櫫著至善與極惡、君子與小人的分野。如此也難怪當日法制不能展開。朱熹作地方官,就執行「人子不蓄私財」的原則,這也難怪程頤於一○八六年差判登聞鼓院,辭不就。他的理由是:「入談道德出領訴訟,非用人之禮。」,於此已不經意的表示任司法較講學的為卑下,而兩者也有互相衝突的可能。

  我們不能認為周程朱張應對宋朝的覆亡負責,他們的思想狹義的強調君子與小人之分,抹殺個人的私利觀,卻替以後專制皇權加強編制的基礎,其影響所及,達幾百年。今日中國之民法未盡展開,仍有以道德觀念代替法律的趨向,也不能與宋儒無關。



成吉思汗和忽必烈

  我們教學歷史的人想給初學者若干指點,使他們能看清今日中國的興衰與過去兩千年來特出的人物與事蹟,有前後貫穿的關係,可是一提起元朝就不容易著手。剛說原始資料,則《元史》、《元典章》和《元史類編》等等,已經給我們志不在作元史專家的透不過氣來。此外蒙古的《黃金史》(已有漢譯)也要與中國方面的資料對看。而現代學者的專題研究,尚不盡見於中英文,多數讀物仍為俄法德日文,也不是專家以外如我等敢於隨意涉獵的域境。

  過去歷史教學的辦法,或是強調元朝之缺乏文治;或者著重成吉思汗的武功。例如提到前說,我們常聽見蒙古人以馬上得天下馬上治之的論調。趙翼的《廿二史札記》即有蒙古皇帝不識漢文,他們自己也由權臣推戴各條。況且他們又分全民為四等,一為蒙古,二為色目(即各色諸目,以中亞腹地突厥回紇黨項各種為主),三為漢人(北方人,包括女真人高麗人),四為南人。還有按職業分,僧道高於官吏,儒生低於娼妓的說法。而番僧則尊為國師,理財者則又都為聚斂之臣。這樣的說法不是完全不對,但是過於簡化歷史,過於傾向筆記資料,容易由事實而遍近傳聞,終至於失諸謾罵。元朝人之種族觀念,事誠有之。可是劉秉忠、姚樞、許衡以文學侍從之臣替世祖忽必烈創設典章制度,史天澤、董文炳為元朝開國打江山前後數十年,范文虎以宋朝降將征日本又失敗之後仍以中書右丞商議樞密院事(行政院秘書長兼軍事委員會委員),可見得漢人並未完全被歧視。即到後期漢人難於在朝中執掌大權,可是在御史台以監察官的身分糾舉蒙古色目大臣,仍毫不假借,也有實效。而賀唯一做到御史大夫和左丞相也算是位極人臣(他末年不得善終是元朝朝廷的政治問題,與種族無關)。

  如提到蒙古人之武功,誠然也有膾灸人口的故事。成吉思汗和他子孫征服的地區橫跨歐亞,世界歷史裡還沒有第二個如此的帝國足以望其項背。這方面固然是由於十三世紀歐亞之間沒有一個有力量的軍事政治組織,足以號召抵禦蒙古人從草原地帶發動的大規模攻勢;一方面也由於他鐵木真的組織天才。當時蒙古人人口,不到兩百萬,但是分成無數的部落,動輒自相殘殺。鐵木真以聯婚拜盟襲擊征服的不同方法將他們歸併成為一個民族國家型的龐大軍事機構,於一二○六年得到各酋領的公認,被加上一個成吉思汗的頭銜,較之希特勒之為日耳曼民族的「領袖」,要早七百多年。

  成吉思汗領導之下蒙古全國皆兵。他的兵制,以十為單位成百成千組成,無薪給。各部隊領導官只要有能力,陞遷極快,不按年資。兵士極能刻苦耐勞,馬可波羅說:「他們之能接受艱苦,世間無匹。他們能夠一而再的幾個月沒有食物全靠牝馬的乳汁和弓箭所獵取的禽獸為生。」又說:「如果在特殊環境之下,他們可以一次馳騁十天不食人間煙火。」如果我們覺得這段文字誇大的話,則《元史》「太祖本紀」裡記另一酋長的故事,也有「中道糧絕,捋羊乳為飲,刺橐駝血為食」的敘述。通常情形之下蒙古部隊無大小行李,兵士只帶皮囊盛水,也利用之為渡河的浮囊。他們能在馬背上假眠,必要時晝夜行軍,環境許可就換馬繼續前進。

  這樣的兵員組成的部隊,騎術又是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再加以嚴格的軍事紀律,更因為當日科技尚沒有產生應付騎兵以密集隊形衝鋒陷陣的對策,也就難怪成吉思汗兵威所至,銳不可當了。他們慣用高速度進軍,以數縱隊協調的戰術將敵方包圍。如果敵方堅強抵抗則開始佯退,而乘敵方行動警戒疏忽的時候反攻。成吉思汗不盲目的施行殘暴政策,但是他在攻城戰之後不惜燒殺以為茲後藉著城垣抵抗的敵人作鑒戒,有時極度的殘忍。他也利用「第五縱隊」在敵後散放謠言,並且驅送難民於敵境,使他們先造成恐怖的空氣。但是一到常態恢復,所有殘暴手段立時停止,士兵有犯者處以死刑。

  這個十三世紀的征服者不著眼於奢侈物品,不留戀於豪華的生活,所以他能夠終其生以征伐為能事。成吉思汗的動機使後人不易猜測。西方的書籍一致傳說他曾對人稱:「人生最大的快慰在於戰勝,在克服敵人,在追逐他們,在奪取他們的財產,使他們所愛者哭泣,騎他們的馬,摟抱他們的妻女。」可是這種恣意的態度與他嚴格的紀律,能放能收的御下辦法很難並存,也和他建立四個汗國的宗旨相違,中國方面的資料無此種記載。

  成吉思汗首征西夏次攻佔燕京之後,移麾西向滅西遼,再進兵陷花剌子模(一個突厥人種的王國,在今日蘇聯屬下的中亞),他自己曾到印度河上游。他的王子及將領進出於裡海及高加索山以北,已經將戰事帶到歐洲。可是成吉思汗席捲河北、山東及山西北部,並沒有消滅遷都於汴京(開封)之金。《元史》說他臨死時遺言假道於宋以伐金。他在一二二七年再度攻西夏時身故。

  他去世之後他的子孫滅金,進兵於伏耳加河,毀莫斯科城,佔領基輔(烏克蘭首都),侵入波蘭、德國東部、匈牙利。正要向西歐發展的時候,一二四一年年終大可汗窩闊台在蒙古去世,根據成吉思汗的家法,他的子孫都要東返選舉繼任的大可汗。西歐於是才鬆一口氣。而蒙古人之西侵也在一二四一年達到最高潮,以後再未捲土重來,當時認為奇蹟。現在從各種跡象看來,則是蒙古人發展過快,佔地過廣,成吉思汗的子孫繁衍過盛,他們的大帝國無法固定的統一,各汗國也受本地風俗習慣政治經濟力量的影響,各王子與軍官已經失去無目的的不斷征伐之興趣。

  可是我們講到這裡,也會遇到技術上不少的困難。以上到底是中國史還是世界史?抑還是中國史與世界史上相銜接的一部分?成吉思汗雖然採用遼裔金臣耶律楚材的勸阻,沒有將華北「悉空其人以為牧地」,他到底沒有對中原的文物感到興趣,燕京則被他破壞。即算今日我們應當尊重少數民族對歷史的貢獻,也到底有限度。我們是否能把這樣一個草莽間的人物以征伐為能事,又未曾履中土,當作民族英雄看待?

  鐵木真或成吉思汗之為元太祖,只因為他孫子忽必烈在中國開創了一個元朝,是為日後的世祖。他也尊奉祖父為「聖武皇帝」,又直到建立太廟之後,才援例稱成吉思汗為太祖。可是《元史》的作者,就索性把他寫成一個中國史創業之主。以「夜夢白光自天窗中入」形容他母系祖先之懷妊,也用「功德日盛」、「有人君之度」的形容辭,修正他的個人性格。此外,成吉思汗所立家法,稱為Yasa也音譯為Jasagh。波斯的史官曾說這法律「涉及任何情況,在每一種情形之下,都有處置的條例」。《元史》雖提及「扎撒」,始終沒有解釋是何物,倒又盛稱「至元新格」和「風憲宏綱」等中國式的法律。成吉思汗又制定大可汗不僅是東方之主,也是西方三個汗國(即在中亞之察克台汗國,波斯之伊爾汗國,和俄羅斯之金帳汗)的元首,其產生由皇室會議之稱「忽烈而台」者選舉,《元史》也未說及。一二六○年忽必烈在開平即帝位,顯系違反家法,因為當日皇室會議已公推他的胞弟阿里不哥為大可汗,茲後兄弟還用兵四年之久,而《元史》裡面的「世祖本紀」只描畫上一段「諸王與大臣勸進,帝三讓,諸大臣固請」的傳統公式。可見得明朝人之修「元史」,崇奉忽必烈為世祖,成吉思汗為太祖,其目的仍在保持中國傳統文化的完整性,甚至抹殺史實,削足就履,硬把蒙古人寫為中原的漢人。

  而且今日提到成吉思汗還可產生一個現實的國際問題:蒙古人不僅分居於內外蒙古,也仍在蘇聯境內保持了BuryatKalmyk兩個自治共和國。一般說來,這四個地區的人民都奉成吉思汗為民族英雄。蘇聯一方面好像在替外蒙撐腰,一方面卻又不准許外蒙頌揚成吉思汗。美國作家Harrison Salisbury說:「愛國的俄國人恨著成吉思汗,好像他的入侵,還是昨日情事。」還有一些蘇聯人罵起十三世紀的蒙古人來,索性把二十世紀的中國罵在一起,還憧憬著一個「黃禍」的面貌,在歐美各處宣傳。其原因則是成吉思汗所建四個汗國兩個在今日蘇聯境內,而尤以金帳汗國轄莫斯科及基輔,盤踞了這個地區近兩個半世紀(一二四○-一四八○),很多蘇聯人不僅以為羞辱,而且因此歷史的發展阻礙了俄羅斯向西方的接觸,成為日後文化上落伍的一大主因。

  可是本書站在今日中國局勢業已明朗,在一種雨過天青的情形下講解歷史(見「開場白」及「澶淵之盟」的首段),則用不著竄改史實,也無須迴避。成吉思汗的故事可以列入世界史,也可以列入中國史。如列入世界史,我們可以揣想:雖在十三世紀,大戈壁沙漠的四周乾旱的地區就已達到了當日生活方式所能供應人口的限度,因之產生內外的不平衡,才鼓勵蒙古人以他們原始而粗蠻的謀生方式向外發展。只是成吉思汗一經發動這種運動,則不知如何住手。如果這題材列入中國史,則成吉思汗的故事只是元朝登場的背景,不是其實質。

  至於我們想確定元朝在中國歷史裡的地位,則我們所知道的粗淺知識,也能供我們鉤畫一個大輪廓(歷史是繼續不斷的,專家的準備工作也永無止期,我們也不能等候材料之全備)。

  從本書以上各節看來,隋唐宋組成的第二帝國帶開放性(財政稅收與軍備越做越大,經濟也隨著擴充),相對之下,明清組成的第三帝國則帶收斂性。元朝是一個短朝代,處於二者之間,只能在歷史上完成一種過渡期間的任務。所以在很多地方,元朝表現其雙重性格。另方面它也能繼續引用技術上的長處,維持造船業,提倡海運,促進國際貿易,修築經過山東高地的運河,使用火器,以互相交換的方式利用中國和波斯的工程師去設計炮弩,以驛馬傳遞消息,加強東西文化的交流,用郭守敬和賈魯講求水利、測驗日食、改訂新歷;一方面已開始顯示其保守性,有如開始第三帝國之重農政策,禁蒙古人航海經商,在華北組織管理人民之「社」,將人民區分為「軍戶」與「民戶」,注重職業之遺傳,提倡道學(詳本書「道學家」一章),文官考試時以「朱注」為主(朱熹所註解的經典,只有《春秋》得用左傳等解釋,《禮記》得用古疏注),如此都替朱明王朝的保守性奠立了基礎。

  要追究這雙重性格的由來,我們仍要從忽必烈說起,他是元朝真正的創業之主。

  成吉思汗逝世之後,大可汗為忽必烈之伯父窩闊台。窩闊台在位十三年,繼位的大可汗為他的兒子貴由。貴由在位三年,後繼之大可汗為忽必烈之長兄蒙哥。以上均經過「忽烈而台」的選舉程序,前兩次在蒙古國都卡拉科倫(漢名和林)舉行。最後一次雖在金帳汗國的區域舉行,事後各王子貴族仍在卡拉科倫聚集,以表示其選舉之合法。忽必烈不僅不依此程序,而且卡拉科倫被他永久的放棄,他日後稱開平(今日內蒙古之多倫)為上都,燕京經他重建之後則為大都。皇帝每年春夏在上都,秋冬在大都,其他元朝的皇帝也都如此,為成吉思汗制度內之所無。

  原來蒙哥為大可汗時,即有將南方領域整個支解的企圖。一二五七年蒙哥自領軍入川攻重慶,皇帝忽必烈則攻鄂州(武昌),另一支軍起先也由忽必烈出名統帥,實際率領者則為兀良合帶,他曾於一二五三年由甘肅經西康入雲南,當日則為南詔。忽必烈北返之後,這支軍隊留置南方,由兀指揮,此時也可以弟支應。如此可以將南宋西部截成數段。不料一二五九年軍中疫疾流行,蒙哥死於合州(四川合江)城下,蒙古軍將整個攻勢放棄,宋朝才延長壽命十多年。

  原來蒙哥的佈置,以幼弟阿里不哥在國都鎮攝。此人與皇室諸王權臣接近,也有西部汗國的支持。忽必烈則多年在華北主持民政,信用中國儒臣,與蒙古主流相去至遠,不算能得人心。所以「忽烈而台」推阿里不哥為大可汗,忽必烈尚在開平,他就自立為帝。所稱「俯徇輿情,勉登大寶」,並且以阿里不哥「反」,詔諭天下,只有在中國方面有宣傳的功效,不能得到蒙古人的同情。而且蒙哥的遺孀--忽必烈的長嫂,尚站在阿里不哥的一邊。

  忽必烈的政策是南守北攻。他一面派人與南宋的賈似道接觸,企圖講和,一面送高麗世子王典回國立他為高麗王以加強側翼,對蒙古的貴族與軍人則竭力拉攏,以金帛相遺。《元史》裡有賜各王及先朝皇后的文綺銀兩的數目,並稱「自是歲以為常」。因之當日的措施,也成為日後的永久政策。

  忽必烈的貶抑漢人,讓蒙古色目抬頭,可以說都在此時不久肇始,禁人民攜帶兵器,則在即帝位後宣佈,他的財政稅收政策尤受著北方牽制的影響。這種個人種族與國策穿拖一起的關係,迄忽必烈之餘生,從未終斷。阿里不哥於一二六四年兵敗被擒,忽必烈免幼弟一死,西部汗國有些從弟侄輩也向他表示名義上的歸順,但是侄子海都始終不承認忽必烈的地位,他在中亞糾集蒙古王子五十餘人,與元軍作戰前後幾四十年。一二八七年還有一個成吉思汗兄弟的四世孫中做乃顏的,也與他結合,在今日中國之東北向上都東西夾攻,一時情勢嚴重。忽必烈已年七十四,仍御駕親征,有些將士尚從南方調來。一二八九年海都又犯邊,皇帝又親征。所以我們議論元世祖及元朝的創立,也要把這因素一併加入計算。

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

《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黃仁宇: 靖康恥



  宋朝第八個皇帝徽宗趙佶於公元一一二五年金人進逼汴京之際倉皇傳位於皇太子趙桓,翌年改元靖康,徽宗南奔,趙桓成為歷史上的欽宗。這位苦命的皇帝,做皇帝只一年多,被金人擄去,終身監禁達三十年之久。

  其實徽宗也未漏網。一一二六年,也是靖康元年,欽宗搜括開封市內的金銀貢獻於金軍,承認割讓北方太原等三鎮,敵方後撤,京師解嚴,太上皇徽宗為群臣諫勸表示團結一致的局面下回汴京開封。不料朝廷尚在和戰未決間金人捲土重來,這次他們不再與趙宋交涉,竟擄獲當今皇上、太上皇、后妃、皇子、公主等三千多人北去,雖然這事發生於一一二七年初,通常歷史家公認北宋亡於一一二六年。此後徽欽二宗先後死於五國城(今日中國之東北角)已不在話下。

  只有在這紛亂期間徽宗之子欽宗之弟康王趙構能夠舉兵脫逃,在南京稱帝,是為南宋的高宗。他即位未久也被金人追逐於江浙沿海一帶,有一個時期亡命於海舟之上。後來總算定都(只稱「行在」)於臨安(杭州)。又直到一一四一年秦檜的和議成功,趙構向金主稱臣,每納歲幣銀絹各二十萬,又認定淮河為界,南宋的局面才算比較安全,如此保持半壁江山至一二七九年亡於忽必烈之元,先後延宋祚又一百五十三年。

  靖康這悲劇性的年號千古普遍地流傳,大概是由於岳飛所填詞《滿江紅》有「靖康恥,猶未雪」字句之故。既稱之為「恥」,則是不應當發生的事蹟,竟讓之發生。一一二六年斡離不進軍開封之際,兵力不過六萬,北宋各方召集勤王之師,號稱二十餘萬。只是和戰之計倉皇未決,以致人心瓦解。當時如果持以恆靜,何至如此凌受羞辱?這樣子的分析與辯駁,已經有很多歷史學家先後為之。並且追究責任,既有靖康不可收拾局面則徽宗之任用蔡京,因蔡京更可以追究到神宗之任用王安石。

  歷史家鋪陳往事,其主要的任務是檢討已經發生的事情之前因後果,不能過度著重並未發生的事情,如遇不同的機緣也可能發生,並且可以產生理想上的衍變(除非這樣的揣測提出側面的及反面的因素,可以補正面觀察之不足)。並且金人入主中原,「廢」北宋皇帝為「庶人」,至今已八百多年。今日我們亟要找得眾所公認的原因,專門相信當時人個別追究責任維持己見的說法,很難與今日的理解符合。

  從這種立場,我們可以看清:趙宋王朝三百一十九年與邊區少數民族所樹政權的周旋,經常站在被動地位,因其不能戰,也難能邀得對方的同意言和。太宗攻遼既已三度失敗(詳「澶淵之盟」),一○四一年契丹又準備南犯,富弼的交涉,總算不辱使命,但是還是以增歲幣了事,到頭仍是軍事力量不夠。北宋不僅對契丹之遼及女真之金如此,他們對以西羌為主體組成的夏國也不能採取主動。其軍事行動,經常曠日廢功,敗兵折將。神宗朝的戰事,連亙十四年,竟留下一段「官軍、羯羌、義保死者六十萬人」的紀錄,趙頊一聞前線受挫折的戰報終夜繞榻而旋,其衷心痛苦可知。議和時宋朝仍承認歲「賜」銀綺絹茶。

  南宋的軍事與外交,也無起色。「靖康恥」之後,岳飛父子即成為一一四一年和議時的犧牲品。只有一一六五年宋金又交兵,勝負未決之際和議成功,金人讓宋君稱皇帝,稱金主為「叔」,自稱「侄」而不稱臣,歲幣也不稱「貢」,且減十萬,宋人以為這是「正敵國禮」,如此收穫已經值得驕傲。也只有在這戰事期間,岳飛才復官改葬。可是一二○七年韓佗冑北伐失敗,金人要他的頭顱,南宋朝廷也真剖棺割屍,將他的首級封函畀金。同時歲幣也增至六十萬,而且還要予六十多年以前主和議的秦檜「復爵謚」。又直到蒙古敗金時才接受真德秀的建議絕金歲幣,但是以後南宋之聯蒙古伐金也和北宋之聯金伐遼如出一轍,其情形可以一言以蔽之,就是無法爭取主動。

  這前後一連串的事實聚看起來,實在是違反情理。北宋的人口即是極粗率地估計也應當在一億以上(一○八八年有「丁」三千二百餘萬。一○七九年籍保甲及民兵七百一十八萬),而常備兵兵數在十一世紀中期之後,經常在百萬以上。即南宋快要覆亡之前夕,汪立信陳賈似道三策,仍稱江南之兵抽之過江「可得六十萬矣」。契丹女真與蒙古,無此龐大的人力。趙匡胤謂契丹精兵不過十萬,靖康元年金軍圍汴京時,其人數也只六萬。據中外學者的研究,蒙古勢力最高潮時,其人口亦不過一二百萬之間,可能近於百萬。即算女真遷都開封其版籍達到最高點時曾稱管轄人口達四五○○萬,按照兩方控制的地區,其人口仍應低於南宋,而且內中絕大多數仍為漢人。

  如言文化程度及經濟力量,少數民族不能與多數民族相提並論。十二世紀及十三世紀中國將南方的水利絲茶瓷器漆器的生產發展到最高程度,開封與臨安一般的生活程度較之世界各處並無遜色,至今西方及日本之若干學者仍盛稱宋朝之中國經過一段「文藝復興」與「商業革命」。雖然歷史上的遼陽和北京,已於此時創建,因其非商業上的城市,仍無法與南方之大都會比擬。即算南宋需經年向北提供歲幣,其銀絹五十萬兩匹之數仍只佔國家收入之一小部分(專家估計歲幣達到一百五十萬時仍只值南方政府收入之二%)。並且兩方的榷市時,雖然銅幣流入北方,銀兩仍流入南方。即在戰事失利時,宋朝並無物資缺乏的徵象。《宋史》「食貨志」提及神宗用王安石變法期間各倉庫實際豐溢超過儲藏的量限。哲宗時蘇軾言:「元豐及內庫財物山委,皆先帝多方蓄藏,以備緩急。若積而不用,與東漢西園錢,唐之瓊林大盈二庫何異?」即在徽宗時,「蔡京傳」裡仍指出︰時承平既久,帑庚盈溢,京倡為豐、亨、豫、大之說(金錢物資既已積蓄豐富,則要經常流通,經濟的幅度才能寬裕擴大,彼此有循環性)。所以他對徽宗說:「今泉幣所積贏五千萬,和足以廣樂、富足以備禮。」所以宋朝的富裕超過以前各朝代。

  宋朝的人口與物資,不能有效地動員,以致軍事與外交,一蹶不振,成為歷史上一大悲劇,迄今尚缺乏一部綜合性的著作,詳細檢討其始末。大概西方的研究,分工過細,忽視傳統中國以「經濟」為官僚主義管制的辦法。包括國計民生之種種切切。傳統中國學人之治史,則先以道德觀念阻塞技術上的檢討。如果我們將眼光放寬,即以《宋史》「食貨志」及「兵志」參考對照,也可以產生一種概念,知道現代金融經濟,需要詳確的法制維持,先要確定政府徵兵抽稅的權責之界限,才能保障私人財產之不可侵犯,然後國民經濟,足以構成服務性質的部門,包括交通通信保險及僱用律師等等也能作側面的監視。征之西方現代國家之經驗,如此政府大規模的舉措,才有民間組織作第二線、第三線的支持,成為一種健全的機構。宋朝最前進的部門如貨幣及物資之流通,已有此需要。但是其落後的部門,如以小自耕農作生產的基礎,衙前及胥吏的知識與能力,遊民及失業者之維持,又談不上追求這樣的效率。如此上端的人力資財愈積愈大,中層的服務愈為鬆懈空洞,終演成一個數目字上的膨脹,其癥結是不能在數目字上管理。傳統儒家與法家的爭執不能暴露此問題之真象,其情節特殊,也是中外歷史所僅見。

  傳統的官僚主義,真理既由上至下,皇帝的命令既為「聖旨」,則實際上徵兵抽稅的權力毫無限制。《宋史》「食貨志」裡說及「既以絹折錢,又以錢折麥,錢倍於絹;以錢較麥,麥倍於錢。輾轉增加,民無所訴」。就表現缺乏獨立的司法機構,稅收權力無限制,其成算純靠上端向下端加壓力。政府經商,財政部門的商業化,更無從合法合理。「食貨志」又云:「自熙寧以來(神宗用王安石的時代),和糴入中之外,又有坐倉、博糴、結糴,表糴、兌糴、寄糴、勸糴、均糴等名。」如此其立法也缺乏系統,全根據一時一地的需要,甚至其立法權尚可以落入地方官及軍人掌握之中,宋朝開國時用募兵制,但是至神宗行保甲,徵弓箭手(當日『弓箭社』是華北民間自衛的組織),責義勇上番,已兼用徵兵。「兵志」裡也說及甚至神宗趙頊自己就覺得不妥。他曾提出府兵應與租庸調「相須」。亦即是要徵兵,則要堅持小自耕農的經濟體制,計戶口抽稅,以低稅率實物徵取(這也是當初遼及金的原則)。所以司馬光就說:「今既賦斂農民粟帛以給正軍,又借其身以為軍,是一家而給二家之事也」,也是同一論調。以後迫於需要,只好重複並用。連皇帝也妥協地說出:「須豫立定條法,不要宣佈,以漸推行可也。」這也是兵員與稅額即民間義務由上級提示增加,其下層組織,更缺乏條理的明證。

  官僚主義的辦法,既無客觀的條件考成,只有向下級一體追究責任,於是強迫臣僚謊報掩飾。一般情形向軍政機構報兵少,以減輕責任,向財政機構報兵多,以爭取糧餉,校閱時則請人替代。至此「西路既已冒受厚賞,於是東路憲司前後論列,誕謾滋甚」。甚至「兵數十萬者,虛數也」。「食貨志」裡就提出早在神宗之前,諫官范縝已上疏,揭露「今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宋朝的冗官尚可以一眼看出來,如「留後觀察下及遙郡刺史多至數千員」,顯然的沒有這樣多的官位,容納如許的人員。但是軍隊的「冗兵」,就不容易查察。加以募閭裡惡少為奇兵,正軍反擔任後勤的工作,更無法追究。「靖康恥」之前夕,山東的臣僚指出梁揚祖在山東所報民兵「所奏二十四萬與十一萬,殆虛有名」。童貫手下的「河北將兵,十無一二,往往多招闕額,以其封樁(預算下的節省)為上供之用。」。如是北宋時造成一種離奇的現象:各府庫所蓄皆為「聚斂」,民間反有「錢荒」。政府鑄錢造幣原為信用的籌碼,其稅收既無限制,行政效率又專恃政治壓力,則整個的違反了金融經濟的原則,只逼著自己的信用籌碼,回到自己的府庫,既通貨膨脹又通貨緊縮。全漢升研究北宋汴京的商業,一般進多出少,其收支不平衡,就靠官員的放債收租以及政府的隨從如生員術士遊客的生活費抵償,嚴格說來,也是用稅收支持一個大規模的消費市場,在物價高漲的情形下,對全盤的經濟害多利少。

  因之軍隊的兵員素質、士氣及戰鬥力都只有每況愈下。宋太祖曾以「樣兵」作標準,責成各鎮供給中央的禁軍,後來代以木梃。至一○三五年發餉還以兵士的身材分等級。以後就缺乏這樣的選擇性,以難民為兵,以囚徒為兵,在兵士的面上黥字臂上刺字以防止逃亡的事情都已發生。其人員的素質既如是,器械也是濫竽充數。一○七三年神宗設軍器監,原望提高並標準化兵器質量。其所製「神臂弓」,實為強弩,以兩種木材併合製成,絮弦也用絲麻兼用,據說對付騎兵有實效。但是各方請樣件,軍器監就說運輸不便只以樣圖交付算數。

  我們不能說宋朝的軍威不振全是官僚主義作祟,如宋都汴京,對山西的山地沒有有效的控制,北方的防禦失去地利之效。遼以兩院統制,金以猛安及謀克戶(女真人之地方首長)與漢人雜居,兼有遊牧民族及農業生產之長,都是以前匈奴突厥之所無。《遼史》「食貨志」稱「馬羊不許入宋」,雖不能完全禁止,但是張擇端所作的《清明上河圖》即畫出汴京的大車以水牛駢拉。顯然的宋軍馬匹之供用,已受限制。並且趙宋強迫作戰區域的人民南遷,放棄的地帶則為「禁地」,南方的稅收也高,在靖康之前,已有方臘宋江的反叛。然則綜合各種因素,我們仍認為政府組織與作風最妨礙軍事機構發生力量。反到北宋南宋之交,情況混亂,各處盜賊與獨立自主的軍隊不可區分,倒出現了能戰的將領如岳飛及韓世忠。他們不受官僚主義的羈絆,以戰養戰,才徹底發生力量。也因為如此他們終為秦檜所不能容。

  這種官僚主義為一種歷史的產生,簡單說來,也是一種以小自耕農為主體的政治組織,缺乏適應性去掌握一種多元的而經常成長改變的城市經濟。不僅趙宋如是,以後契丹與女真也蹈此覆轍。陳述研究前者,盛稱遼之「封建因素成長」。陶晉生研究後者,則稱金南進之後女真民族腐化及其衰弱的情形與北宋相似。其實在會得之間最顯明的趨勢則是一種極簡單的中央極權體制無法支配一個逐漸帶近代型的經濟。怪不得《遼史》食貨志說及「及至末年經費浩穰,鼓鑄如舊,國用不及」。而金的紀錄更低一籌。彭信威的研究,其通貨膨脹達六○○○萬倍。


賈似道買公田

  《宋史》「奸臣傳」一共四章,列舉奸臣十五人,又包括他們的子弟等七人,一共二十二人。內中既有行新法的蔡確、章淳,也有慫恿徽宗揮霍的蔡京,和李綱為難的黃潛善和汪伯彥,置岳飛於死地的秦檜,一意北伐的韓佗冑。而以南宋覆亡前夕以太師平章軍國重事兼都督的賈似道殿後。我們今日重新檢閱他們的事蹟,很難證實各人的「忠奸」,確如作史者之所論列。但是以上十五人為當時人及作史者認為是輿論之所不容,則是事實。而且將他們擺在一朝國史之後,顯然的已認為朝代之覆亡,應由這些奸臣負道義上的責任。

  賈似道,「少落魄,為游博,不事操行」,已具備了傳統壞人的典型。並且他的姊姊賈妃有寵於理宗趙昀,又是靠裙帶關係陞官。後來就入相出將,成為了一代權臣。他個人愛聲色,年輕時常在西湖上張燈作宴,晚年尚起樓閣亭榭與諸妾鬥蟋蟀為戲。他在國事上最重大的失策起於一二五九年。當時他以右丞相兼樞密使的身分到漢陽指揮軍事。他密遣使向敵方以皇弟身分攻鄂州的忽必烈求和,答應南宋皇帝稱臣納幣,忽必烈起先不允。恰巧那年秋天蒙古主後來稱憲宗的蒙哥去世。忽必烈要回本國爭皇位,才倉皇許之。等到蒙古兵北撤,賈似道虛張大捷,回朝進少師,封公爵。明年忽必烈稱帝建元中統,派人向南宋徵歲幣,來使反被賈似道拘禁。茲後忽必烈再也不接受南宋乞和的要求。

  可是賈似道也真有粉飾太平的本領,於是又十多年,一二六四年度宗趙基嗣位,這已經是一個三歲不到的小皇帝。賈似道以三朝元老的身分上表出師。一二七五年的春天,元軍(一二七一年蒙古才稱元朝)已取得長江中游,伯顏的大軍已向下游進逼,賈似道自己的女婿范文虎也在安慶降元(此人後來率宋軍參加忽必烈之征日本),他還整備船艦向蕪湖進發,可是他向伯顏求和既被拒絕,江上大軍又不戰而潰,於是只好遁居揚州。這時候臨安的朝廷已是朝不保夕,大臣紛紛請誅殺賈似道謝罪,執政的謝太后才將他貶官為高州團練使。傳統政治裡的貶官逐放,常埋伏著獄禁之中暗殺的動機。本來寫賈似道傳記的作者,很可以「至漳州故」結束。只因為賈似道是一個如此的奸臣,倒要寫出來私自將他處死的乃是志願械送他的縣尉鄭虎臣。此人能在青史留名,也表彰一奸一忠,彼此為千古讀史者所傳誦。

  替奸臣說公道話,不是本書的目的,即暴露傳統政治中道德的真相,也不是今日我們重新檢討歷史之主題所在。我們提出賈似道的一段故事,乃是此中包涵了中國財政史和經濟史裡一段重要的環節,不能為賈個人的行為操守嗜好及生死所能概括。

  從各種跡象看來,傳統中國的物質文明,至宋朝已達到極高峰。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作於北宋覆亡之前夕。從圖上看來,當日汴京商業發展的情形和中等以上人戶的生活程度,以至房舍建築舟車橋樑較之二十世紀之中國任何內地的都會,並無遜色。即以船舶之來往,貨物之上卸,各種匠鋪之作業情形,至少也可能與當日西歐之任何城市相埒。而一個半世紀之後,馬可波羅在南宋覆亡之後三十二年內抵達當日之臨安,今日之杭州(宋人稱為「行在」,馬可波羅則譯為Quinsai )他曾說:「毫無疑問的,Quinsai是世界上最優美和最高貴的城市。」。杭州的街道寬敞,有運河交通,又有石砌的溝渠排水,已經給這威尼斯(也是當日世界上第一流城市)的觀光者以良好的印象。而他讚不離口的則是中國的富庶表現於數量之龐大。不僅都會裡市廛櫛經,而且鄉間裡也有無數的市鎮,為歐洲所無。

  馬可波羅的敘述,有煽動性,一般讀者懷疑他的浮誇。可是最近法國學者Jac-ques Gernet將他的回憶和同時的中國文獻如《都城紀勝》、《夢粱錄》和《武林舊事》比較,又發覺其中很多細節,可以彼此印證。他整理後,所綴成的十三世紀杭州,確是生動活躍,富麗繁華。迄今我們還能查悉當日通衢街道橋樑的名稱,和巷弄裡發售最優等紙扇的店舖之所在。杭州的人口,由十二世紀初年不到二十萬逐漸增加,突破百萬大關。而當日歐洲最大的城市,能有人口數萬,已經不得了。所以Gernet發問:當日中國是世界上最富裕和最前進的國家,即算南宋只保存半壁河山仍有人口六千萬,佔地有今日法國面積之四倍,文化已到達最光輝的階段,何以遭蒙古人的侵犯而會在歷史上表現一種劇烈的挫折?

  而其實Adam Smith著《原富》,距今已逾二百年。他作書時也去馬可波羅讚羨中國時約五百年。《原富》就已提出中國雖然在五百年前出人頭地,茲後就無從繼續其優勢。

  Smith 並沒有講出當中的原因,只是他已經指出中國的法制,必有阻礙人民繼續增加財富的癥結之所在。

  我們今日提出賈似道的故事,即是指出這癥結由於傳統中國的官僚制度,著重於掌握大量的農民,缺乏現代組織與技術的能力,尤缺乏適當的意識形態去主持商業化的財政。上述兩章已就北宋的情形,逐漸提及。南宋末年,財政與稅收已到山窮水盡的地步。不僅杭州市內的繁榮於國事無補,即長江三角洲裡的農業財富也無法動員。賈似道之犯眾怒,並不是單獨的由於他合計敵情錯誤,也不是因為他驕奢淫佚,而大部是由於他在理宗趙昀的最後兩年,倡議「買公田」,等於沒收一部分富人的資產去充軍食。並且又由他主持發行最後一次的信用貨幣,引起物價再度上漲。《宋史》「奸臣傳」說到最後與他同有元老名望的王鑰向臨朝稱制的謝太后責他應死,稱:「縉紳草茅不知幾疏,陛下皆抑之而不行。」可見得在野人士包括中等以上的門戶都已痛恨他入骨。

  要提到這事態之背景,我們又要從康王趙構南渡做皇帝說起。

  趙構之成為日後的高宗,初時並沒有法制或公意的支持。他原應到金軍裡去為人質,只因父兄被擄,才自立為帝。除了哲宗遺孀所謂元祜皇后孟氏的承認外,他的帝業並沒有任何合法的根據,在南方也沒有權臣擁戴。他手下人既主戰主和不定,他自己也無錢無兵,這也可以認為是宋朝過度中央集權的後果。所以他剛從揚州巡幸回杭州,即有擔任宮衛警戒的軍官叛變,逼他退位,而立他一歲多的小兒子為帝。等到韓世忠勤王,他才能復辟。並且喘息未定,又被金人追逐得覓海舟逃命,直到公元一一三五年在臨安建太廟,才算替南宋立都。當日南方各省也都在叛兵劇盜的手裡,高宗的軍隊大都由這些部隊改編,當時戡亂及求和擾攘約十餘之久。因之南宋自始就沒有一個機會將財政稅收重新組織得合理化。

  《宋史》「食貨志「內中抽出的「經制錢」、「總制錢」、「月樁錢」和「板賬錢」為歷史教科書前後提及。其實這代表朝代草創時籌款的辦法。一般從既有的稅額,增派附加。初時為千文增二十三文,以後增至五十六文。又全面徵收官廳辦事的手續費,與贓罰並在一起。再指令各地方政府向附近駐軍提出定期的供應,「每月樁發」。這些名目給南宋政府一個立足的機會,卻不是財政史內重點之所在。至李心傳作《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的時候,已是十三世紀,也是南宋的末葉。他還提及北宋初年,東南只向汴京每年供應二百萬緡。到他的時候,四川不計,東南的經制錢和總制錢已共達一四四○萬。可是他沒有指出的則是南宋政府初期曾出賣公地,以後則靠印行紙幣,及向民間強買物資(和糴)維持,迄至最後,一○○○萬緡只能買米一萬多石,而政府也無從以稅收及專利於鹽酒礬茶平衡其開支。

  南宋的紙幣已經全漢升詳細研究。即以會子(尚有川引、湖會和淮交分別行使於其他地區)而言,大概從高宗後一百年(公元一一六三-一二六三年)流通量增加三十二.五倍。但是會子原應三年一「界」,屆期以舊幣換新幣,其中有以二換一和以五換一的情事,所以其貶值也應當積累的計算。可是有時政府也出賣金銀使法幣回籠,有時又新舊兩界同時使用,所以其法定價值亦無法計算。從全氏提供的資料看來,則在南宋初年米一石值三緡為常情,一百年之後有提到三百四十緡,七百緡及一千緡一石的文字,其貨幣貶值已超過三百倍。我們今日經過貨幣惡性膨脹的經驗之人士或者不會對這情況認為是了不得,但是在中世紀市場狹小,交通壅塞的條件下,則已是一個極端的威脅。米一石要值錢一百萬,就足夠駭人聽聞。況且貨幣貶值,等於變相加稅,其負擔常轉嫁於貧民。政府既捉襟見肘,對應支付的項目也只有剋扣。全漢升就指出一個例子:一二三五年有一個朝官辭督視軍馬的差遣,他指出的原因即是貨幣貶值,軍費短絀,因之督視與不督視,其情形已不言而喻。《宋史》「兵志」裡提到募兵,又有這樣的一段:「所司莫能體上意,執民為兵,或甘言誑誘,或詐言賈舟,候負販者群至轍載之去;或購航船人,全船疾趨所隸;或令軍女冶容誘於路,盡涅刺之。由是野無耕人,途無商旅,往往聚丁壯數十,而後敢入市。」這段文字作於朝代覆亡之前夕,作者還說「官降錢甚優厚」,讀者可以根據前後情形推斷通貨膨脹的一般後果。

  賈似道買田的方案行於一二六三年,去高宗退位為太上皇整一百年,距元軍入臨安也還有十三年。買田的地區限於平江(蘇州)到嘉興的六郡,也就是今日江浙間長江三角洲最富庶的地區。所買的田地為每戶二百畝之外的一/三(即八百畝須賣官二百畝,一千四百畝須賣四百畝)。付價根據一個複雜的公式以紙幣以金銀僧道度牒(可免稅也可轉賣)及告身(榮譽頭銜的文憑)。買田的目的則是免除以後之造楮(即紙幣)與和糴,預計所收租已能解決當日的財政問題。賈似道以他自己家產一萬畝先倡。其執行的成果,經過無數的抨議。今日只有周密所著的《齊東野語》內載的一段,使我們知道這是一個非常宏大的計劃以一段極短的時間施行(半年之後即已買進三百五十萬畝)。技術上最大的困難,尚不只於買田,而是買得這些田土之後,官僚機構無確切的方法掌握管理,以坐收成果。一到賈似道倒台,各方已有退還原主的要求。也有人建議就將官田賞與佃農而向他們徵兵。

  但是這些官田始終沒有退回,元朝即以之作賞賜功臣皇室之用。甚至再一百年後,朱明王朝也沒有對之作合理的處理,仍成為日後蘇松地區的官田與重賦問題,見於顧炎武之《日知錄》,也見於今人周良霄所作論文。

  有了北宋與南宋兩重經驗,我們就知道當一個農業國家的行政系統發展成熟,尚不能充分管理及發揮其所轄的經濟方面最前進部門之功效的時候,只有改用商業管制的辦法,才有出路。此時政府的功能漸趨繁複,引用特殊技能的需要增高,其經費也必須擴充。因其超過舊式農業的範疇,也不能以現有稅收對付,又只好發行公債,因之則引起代議政治司法獨立和其他跟隨著一串的組織與運動。

  徵之先進國家的成例,這種發展必待市民經濟成熟,其組織結構能產生領導力量,成為政治的重心,才有可能。以歐洲的事例言之,這也就是資本主義的抬頭。所以法國歷史家Fernand Braudel曾說:「資本主義之成功在它與國家串通一氣,它本身即成為國家。」。中國在二十世紀尚未達到這階段,遑論十三世紀之南宋。至於舊式官僚機構,又與所掌握的農村缺乏經濟上嚴密的聯繫(有如封建或Feudal)則很難確切的掌握其資源。最近英國歷史家之研究,則發現都鐸王朝及斯圖亞特王朝時封建業已崩潰,資本主義尚未登場,皇室以一種官僚機構管理地產,發生無數的技術問題,也不是貪污無能四字所可概括。如此賈似道身死家毀,已不置論,將他認作南宋覆亡的主因,則又是以道德的名義簡化歷史。

  今日我們重新檢討這段歷史,其本身不足以使中國人揚眉吐氣,但是也應當令人感到頹喪。我們要記著蒙古人於一二七九年滅宋,可是不出百年,元順帝在徐達兵臨城下時,集三宮妃嬪奔漠北,成為一個被驅逐出境的朝代,也是以前史蹟之所無。只是有了這些經驗,明太祖朱元璋才拚命復古。他的財政稅收政策,都以經濟上最落後的部門為基礎,和趙宋立新的精神大相逕庭。這和我在「開場白」所說的今日中國已是「雨過天青」還有一段很長的距離,不過這些環節都能夠前後連貫。如果我們以這種眼光讀史,則更能體會中國大歷史的特點。賈似道也是其中重要環節之一,非窮究則難能瞭解歷史中的縱深和曲折,因之也難看透中國歷史長期的合理性。

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

《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黃仁宇: 澶淵之盟



  一九八七年夏天我去哈爾濱參加一個國際明史會議,在我個人講,這也滿足了一段心頭夙願。一九四六年我去東北,曾到長春,只以未能抵達迄北為憾。這次到黑龍江省,也算是幸運。過去從各種讀物遇到「松花江」和「黃龍府」的名辭,都已經感慨係之。而我們這一代的生活,也始終因九一八瀋陽事變而開始其顛簸與折磨。既能在有生之日,還能看到這地區的安穩和奠定,已經有了一種快慰。而且從鐵路線看下去,很多地區的景物,以大型的耕作地作背景,雜以各種行樹,帶著煙囪的紅色磚房則結構成各式村落,其形態在粗條的模式下有似於歐洲一些國家的情調。哈爾濱到飛機場汽車道二十多里兩旁行樹的絕對整齊劃一,更是我旅行中外之所僅見。據說黑龍江的人口,在抗戰結束時不滿一千萬,今日則已三千三百萬。其中漢民族佔百分之九十六,所以少數民族縱可能產生局部問題,在比重上已不屬重要,這種種發展,都證實我說的長期中歷史的合理性。

  我作這種議論,其要旨也非提倡大漢「沙文主義」。國家主義種族主義和沙文主義之成為一種堅定和普及的信仰,是現代社會的現象。英法的百年戰爭初起時,純係一種朝代國家間的衝突,直到戰事末期,民族國家的情緒才開始抬頭;德意兩國則遲至十九世紀才成為現代的國家。中國人之不重視國家主義更是由來有素。《孟子》一書中提到舜是「東夷之人」,文王是「西夷之人」,為參加科舉考試的學者所必讀。傳統的作史者有如《魏書》的執筆者,更指出「昔黃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內列諸華,或處分荒服。」也就是利用一種傳奇式的根據,去強調中外一家,間接支持少數民族入主中原之合理與合法。而《魏書》也是廿四史之一。

  在這種傳統之下,今日中國之所謂漢人,本身已是一種歷史上的混成體,除了與少數民族對比,能夠藉著他們的特殊性格而顯示其不同外,不能說是自始至終即已保持其血緣上的獨特性。也等於今日之英國人為最先拓殖之土著與意大利人、丹麥人、德國人、法國人的混血民族。

  而且中國過去一千年的歷史中最重要的一段發展,則是漢多數民族與其他少數民族在華北長期的武裝衝突。這種衝突並非等閒,對很多人講這不僅是生死存亡之所繫,也是成仁取義與放棄節操的分歧點,其中也產生了文天祥和史可法等等可歌可泣的事蹟。他們的奮鬥,絕非由於一時感情衝動,不容後人一筆勾銷。只是站在今日的立場,我們卻不能完全保持過去多數民族的觀點,抹殺少數民族對中國歷史的影響(迄今哈爾濱還有一個中國民族史學會和中國遼金契丹女真研究會)。這原因很簡單,中國境內各民族普遍的通婚由來以久,即本文作者及絕大多數讀者也無從有把握的證實自己在血緣上講,其為漢人實系公元二世紀以前之漢,或稱唐人為九世紀以前之唐。其為多數民族與少數民族混成的繼承人,則難於辯駁。

  根據以上的立場,我們認為中國國家主義的思想,確定於鴉片戰爭之後。直到外強不把中國當作一個國家看待,中國人才感覺到有組織一個現代國家的必要。我們寫歷史,也要基於這種著想。

  這篇文字開始所說及的長期中歷史的合理性,則在農業社會與遊牧社會的衝突的時候,初期遊牧民族容易佔優勢,大概由於他們的部落組織與軍事動員接近。可是他們戰勝多數民族之後,就容易被漢人同化。因為他們不能以一個流動的組織,去經常管制一個固定的社會。所以契丹之遼與女真之金,每一克服中國的國都之後即掠取圖籍、曆象、石經、銅人、明堂刻漏、太常樂譜、法物鎧仗以及宮嬪宦官北去,也就是存心模仿以頒布曆日統籌農業生產,以各種儀禮維持官僚集團的體系,以宮廷的富麗繁華去支持一種都市文化。也就是有意與無意之中自動「漢化」。同時在同一面積之下,農業的精密工作能支持大量的人口,非遊牧的生產方式可比。今日黑龍江有三十四個少數民族,其人口總數卻只有一百二十五萬,也是由於這種自然趨勢的發展之所致。

  本書以時間上的連續進展為線索,提到北宋,迎頭就有「澶淵之盟」的一個題目。我寫的既為「大歷史」,而刻下截前斷後的局勢既已明朗,又何必提出一般讀者很少聽見的一個名辭?在這裡我也要指出:以長時間遠距離的姿態重新檢討歷史,並不是完全忽視歷史中的細微末節。有時這些細微末節間的層次與程序,可以影響到以後的發展至大,不過要經過細密的選擇與斟酌。蔣復璁曾說及宋遼澶淵之盟「影響了中國思想界及中國整個歷史」。我們這一代在抗戰前後受教育,當日國運如絲最怕中途退讓,有「言和即是漢奸」的說法,對於歷史上的和談也一味支吾規避。在這種情形之下,更使我們不能忘記,直到西方勢力東漸,中國歷史的主題是多數民族與少數民族間的衝突。因動員即影響雙方的財政與稅收,因此又影響到國家體制與社會狀態。凡此也都可以自澶淵之盟談起。

  澶淵在今日河南省濮陽縣附近,在北宋時和今日距黃河北岸都只有一日行程,去宋都開封,也不過二百多里。北宋的第三個皇帝真宗趙桓於公元一○○四年在此與契丹之遼議和。結果遼兵北撤,恢復戰前狀態。北宋則承認每年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其名義則是「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雙方又交換「誓書」,彼此以平等的地位相待,並且約同「所有兩朝城池,並可依舊守存,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創築城隍開拔河道」。這條約也永久有效,所以共同聲明「質於天地神祇,告於宗廟社稷,子孫共守,傳之無窮。有渝此盟,不克享國,昭昭天鑒,當共殛之」。書中兩方都稱趙桓為「大宋皇帝」,遼主耶律隆緒則為「大契丹皇帝」,不稱遼。一般歷史家均盛傳盟時兩方約為兄弟,宋主稱遼太后為叔母,但此種稱呼不見諸誓書。

  澶淵之盟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迭經爭論的題目,有些讀史的人認為宋朝不能在開國之初,一鼓作氣先攻下契丹,既承認遼政權的存在,又開「歲幣」之濫觴,以後兩宋之「積弱」,只有使局面江河日下。強調澶淵之盟的得計者則指出,當日兵已攻澶淵(州)城,去開封僅在咫尺,有些朝臣已建議遷都,勸真宗或征金陵,或奔成都,只有主張強硬政策的寇準得到籌劃中樞的畢世安的支持,簇擁皇帝親臨澶淵,才能訂下這一段和約,茲後宋遼不加兵者一百二十年。況且以絹銀與契丹打交道是宋太祖趙匡胤歷來的政策,一○○四年和約未訂之前,真宗已打算承擔歲幣百萬之數,後來能以三十萬了事,出於意料之外。而盟約最重要的一段收穫則是沒有割地。石敬瑭於公元九三六年割「幽燕十六州」與契丹,內中也包括瀛莫兩州,轄今日之河間任丘等地,趙匡胤之前身周世宗北伐時已收復這塊地區,歷經趙宋保持,契丹稱之為「關南」,在和談時曾一度索還,被宋朝拒絕。因之後來真宗的歲幣每年向雄州交付,是為兩國國界,如此在和約的交涉中,南朝並不是毫無所得。

  從大歷史的眼光看來,則這種爭辯,只有局部的意義,若從長時期遠距離著眼,則是從十世紀到十一世紀初年的發展,揭開了今後一段長時間的競爭。契丹之遼與女真之金以同一種由畜牧業所產生的政權,配合以新興的農業基礎,以今日的東北及熱河為根據地與南朝爭奪華北的地盤。趙宋的南朝則自信以南方的經濟和資源能戰勝對方,這種態度以趙匡胤所稱「以二十匹絹購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過十萬」表現無遺。這長期間爭奪戰,不僅影響各朝代的進程,也與以後元明清各朝的登場有密切的關係,即使日本人之製造「滿洲國」,仍是企圖在幾千百年之歷史的舊題材中覓得一個新的藉口,作他們向大陸發展的工具。

  同是這幾千百年歷史的運轉,也不是如一般人所說的只有文化程度低的少數民族被文化高的多數民族所融化。在雙方全面動員之餘,中國的「第二帝國」在隋唐宋以來所展開的競爭性和外向的性格沒有找到出路,而被迫放棄。代之而起的是「第三帝國」明清的內向和非競爭性,此是後話。

  刻下還待檢討的,則是何以十一世紀初年契丹與北宋會達到一種勢均力敵的局面。也只有這力量的平衡才能使澶淵之盟可能。

  在敘述宋太祖趙匡胤的經歷時,我已經提及他雖希望收復北方的疆土,卻終其身以先統一南方為前提。對北方的規劃,始於太宗趙光義。他於公元九七九年征北漢(山西太原迄北),這也是「五代十國」之最後一國。作戰時契丹之遼曾派兵助北漢。所以北漢一平,宋主就移師攻契丹,一直進兵到今日北京的西直門外。雙方大戰之後宋軍崩潰。《宋史》稱「敗績」,《遼史》則稱「宋主僅以身免,至涿州竊乘驢車遁去」。次年宋軍捲土重來,又在莫州(今日之任丘)戰敗。太宗的第三次攻契丹是在公元九八六年,除在正面進攻之外也在山西方面大規模發動側面的攻勢,也終沒有成功。

  這三次戰役都有共同的特點:宋軍總是先勝後敗。在外圍和側翼作戰時,契丹雖敗仍然沒有放棄他們的鎮靜姿態。一支宋軍主力移師深入,遼軍才給他們迎頭痛擊,戰事非常慘劇,雙方高級將領陣亡重傷被俘之事經常有之。多次宋軍戰敗由於食糧與飲水不繼,有時補給線也被遼軍截斷。既獲全勝之後,契丹卻沒有組織大規模的反攻。在恢復失地之後只以少數部隊騷擾敵方。

  若干非官方的歷史資料指出三次失敗之後宋太宗趙光義即決定不再攻契丹,而趨向和談。加之他在公元九九七年逝世,據說乃是以前作戰所負箭創發作之所至。而且官方的記載也稱女真一度上書請征契丹,北宋朝廷不許,是為以後女真附遼的根據。而且西夏也與遼聯婚,對南朝叛順不定,終至成為趙宋之勁敵。

  原來中國在唐宋之間對西方經濟的開發,有很大的進步,北方的少數民族在北方的經營也有類似的進步。阿保機(後為遼人稱為遼太祖)稱帝時(事在公元九○七年也即是朱溫代唐之日)已有高麗回鶻以及中國之吳越進貢,並且在九二○年制契丹文字。他不僅置城郭,並且多次俘虜漢人,充實他後方的根據地(掠奪人口是當日作戰時的常態,亦行於趙宋),以至市肆教坊都漸仿中國風制。太宗耶律德光得幽燕十六州後又將太祖所置的南北兩院大為擴充,也就是根據《遼史》的百官志所說「北衙不理民」的原則,對北方襲用部落的組織結構去統轄以下州縣。而「南衙不主兵」,則是在長城以南的地帶,以中國式的官僚機構,主持丁賦,但是民政與軍事分離。又允許在南部的契丹人「授漢官者從漢儀,聽與漢人婚姻」。他們的軍備,也以契丹及奚人的「帳族」編為「宮衛」及「行營」。漢人則稱「轉戶」,每一縣都有一定的丁額,配屬於各「斡魯朵」(宮)。

  在這種體系之下,遼國全國皆兵。「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隸兵籍」。契丹兵馬強盛,大半由於他們平時編制和戰時編制接近,有如《遼史》兵衛志所說「始聞詔,攢戶丁,推戶力,核籍齊眾以待」,惟其內部簡單均一,執行起來才捷勁有效。並且他們的下層組織,「每正軍一名,馬三匹,打草穀,守營鋪家丁各一人」。其馬匹弓箭皆自備。又稱「人馬不給糧草,日遣打草穀騎四出抄掠以供之」。遼軍在耶律德光時即稱有騎兵五十萬,以上辦法恐怕不能經常維持。但是其組織粗樸,能適應於簡單的農村社會則無可置疑。與之相較趙宋採取募兵制,其後勤統籌,大部物資由江南運來。其外表新式時髦,可是推行於一個農村社會構成的國家裡究竟有很多不合實際之處。趙光義時開封的倉庫堆積的雨衣和帳幕有「數萬段」破損,可見得其軍事補給制度過於繁冗,不是當日社會條件足能支應。從各種跡象看來,與契丹作戰北宋已感到民間的負擔不易支持。《宋史》稱九八六年北伐失敗之後,朝廷於翌年「遣使市諸道民馬」。當日契丹不放馬匹入宋,政府方面缺馬,其民間之困窘可知。一○○四年澶淵之盟既成事實,朝廷在收瘞戰歿遺骸之餘,也同時停江南所增榷酤錢,罷民間飛挽。

  可是契丹採取戰略上的防勢,內線作戰,累敗宋軍,遠征敵境也究非所長。《遼史》兵衛志就早留下了一段「不許深入,不攻城池,不伐材木,但於界外三百里內,耗蕩生聚不令種養而已」的原則。一○○四年的作戰,由所稱睿智蕭太后主持(契丹后族都以蕭為姓)。她專政多年,能駕馭契丹皇族將領,也重用降人,所以才能冒至大之險。但是當日遼軍由遂城取安國經冀縣永年展開於清豐及觀城(以上均用今日地名以便查考)深入敵境七百里,後方的重鎮如任丘保定河間滄州卻都沒有攻下,看樣子只有先聲奪人的姿態,沒有與北宋作生死鬥的決心。況且指揮作戰的蕭撻凜又陣亡,則和議已是求之不得了。

  所以澶淵之盟是一種地緣政治的產物,表示著兩種帶競爭性的體制在地域上一度保持到力量的平衡。也只有在這種地緣政治的影響之下,我們今日旅行於瀋陽長春與哈爾濱,仍感覺得幾百千年歷史的陰影,仍不時出現於我們的腳跟後面。


王安石變法

  公元十一世紀後期宋朝的第六個皇帝神宗趙頊引用王安石,置三司條例司(財政稅收設計委員會),創行新法,是中國歷史上一樁大事。這事情的真意義,也只有我們今日在二十世紀末期,有了中國近代史的縱深,再加以西歐國家現代化的經驗,才比以前的人看得更清楚。

  基於這種觀點,我們可以把這段歷史題材整個的拿出來重新商榷檢討。

  王安石沒被神宗重用之前,已有才名。《宋史》說他「屬文動筆如飛」,又「議論高奇,能以辨博濟其說」。辨是分析的能力,博是見聞的廣泛。其人既有如此才華,因之雖只做得中下級地方官,已得到文彥博和歐陽修的推薦,也有了司馬光、韓絳和呂公著的宣揚(後來除了韓絳之外,他們都成了王安石的對頭)。神宗於一○六七年嗣位,初以王安石為江寧府知府,六個月後調他為翰林學士,已有了御前顧問的姿態。一年之後又任他參知政事(在宋朝可比擬為副首相),專務「經畫邦計」。然而神宗是一個有雄心的君主,一意要收復契丹和西夏佔領的國土(其實其佔領已在宋前)。他曾對文彥博說:「當今理財最為急務,備邊府庫不可不豐」。然則這富國強兵的著眼,一般儒士已把它當作法家宗旨。一代文豪蘇軾就說他「陛下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兩朝元老富弼更毫不容情地說他「陛下臨御未久,當布德惠,願二十年口不言兵」。皇帝之重用王安石新法,引起滿朝重臣的反對。以後這批「反改革派」或被貶派為地方官、或退休。王安石於一○七○年同平章事(任宰相),朝中大官能與他合作的只有韓絳、呂惠卿等,茲後被稱為「熙豐小人」(熙寧與元豐都是趙頊的年號)。一○七四年皇帝迫於眾議,也可能因太皇太后曹氏的干預,王安石免相,可是不出一年又調回開封平章如故。王安石再相一年九個月,終被罷免,皇帝給了他一個公爵和節度使的頭銜,而實際的職位,則是「判江寧府」,也就是歸返到他起先在神宗手下第一個官職。

  神宗於一○八五年初去世,繼任皇帝哲宗趙煦實足的年齡九歲不到,他未成年時由神宗之母太皇太后高氏(廟號宣仁聖烈)聽政。她逐退了王安石的改革派,起用反改革派的先朝重臣如司馬光、文彥博和呂公著,一時新法罷免殆盡。可是八年之後太后去世,皇帝親政,他趙煦又來一次翻案。他不僅重用改革派,並且奪司馬光謚,又重修「神宗實錄」,以便支持新法,一時反改革派人物被稱為「元祜黨人」(元祜是哲宗於太后聽政時期的年號)。

  公元一一○○年趙煦去世時無子嗣,皇位由神宗第十一子接替,此人趙佶,即是後來被金人俘虜死在五國城(在今日吉林東北)的宋徽宗。他早有「輕佻」之名,要不是朝議和命運的錯安排,他倒很可以以畫家和文物收集家的身分在歷史上留名,作皇帝確非所長。他在位期間對新法也有兩種不同的態度,他最初支持反改革派,司馬光、文彥博、呂公著等也都身後復官。可是僅一年餘,前被放逐的章淳和蔡京又被召回京師居要職。他們也可算得寺臣兼改革派,章淳曾任王安石的助手,蔡京則以修史在御前被器重。這時候徽宗趙佶也說「朕欲上述父兄之志」。於是朝中權要以「紹述」的名義,恢復了二十五年前王安石所行新法,如方田、如榷茶等等。並且又慫恿徽宗將司馬光以下一二○人列為「元祜奸黨」,以後更擴大其名單為三○九人,鐫石於全國州縣,以便分辨「忠邪」,皇室不能與他們通婚姻,他們的子孫也不許來開封。王安石則配享孔廟,成為孔孟之外的第三個聖人。

  於是「宋人議論未定,金人兵已過河」。這還不算,即偏安江左,南宋人仍沒有放棄由於王安石新法所引起的爭執。最近何湘妃發表的一篇文章,即指出宋高宗趙構朝又在修改「神宗實錄」和「哲宗實錄」,也還是向王安石重新批判。

  今日九百年後我們從長時間遠距離的姿態讀歷史,已無從確定以上各人的忠邪,同時也無此必要。如章淳和蔡京確係能幹,而前者跋扈,後者諛幸,但是《宋史》把他們兩人一體列入「奸臣傳」裡,又未免太簡化歷史,並且蘇洵斥王安石等「囚首喪面」以論詩書,宣仁聖烈高後在《續資治通鑒》裡被讚揚為「女中堯舜」,也都是一面之辭,只能融合中國傳統以粗淺的道德觀念批評歷史人物的辦法,這中間只有至善及極惡。我們如被這些觀念蒙蔽就容易忽視我們自身讀史目的之所在。

  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學者的興趣,端在他的經濟思想和我們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謂「新法」,要不外將財政稅收大規模的商業化。他與司馬光爭論時,提出「不加賦而國用足」的理論,其方針乃是先用官僚資本刺激商品的生產與流通。如果經濟的額量擴大,則稅率不變,國庫的總收入仍可以增加。這也是刻下現代國家理財者所共信的原則,只是執行於十一世紀的北宋,則不合實際。

  和這問題有密切關係而待澄清的,則是有些歷史家把中國兩千多年來的君主專制,解釋成為一個「封建社會」,極不合理,與宋朝的情形尤其是文不對題。封建著重地方分權,皇室只責成諸侯對中央有一定的貢獻,其采邑內部的處理,由他們自行裁奪,中國的傳統則是皇帝派遣官僚到各處向全民抽稅,我們稱之為「官僚主義」,這是一種中央集權的特殊辦法,迄今還沒有一部專書,縷列其中各種特徵。

  我個人長期研究其財政與稅收的情形,則發覺這種體系,包括過廣,下面的單位過於瑣碎,在傳統的交通通信條件之下,官方無法確悉每一納稅人的資產,尤其無法追究其轉買頂當。至於抽累進稅,更是技術上為難的問題。於是只在鼓勵小自耕農各安本業,又竭力防制兼併,更以極低的稅率,扁平的向全國徵收。而且小民收入淺薄,也不能供應法庭審判的費用,於是民法長期間沒有進展,政府則提倡各人自我約束和對人謙讓。在行政方面說也就是不注意真切,不講究效率。好在這些個人的美德,出自儒家經典,也為官僚集團成員所誦悉,因此以道德代替法律,也有長時間歷史的根據。縱算理想與事實不符,只要全體官員將這些原則當作口頭禪,著重其內部之淳樸雷同,也仍可以保存這官僚集團的完整。

  可是北宋開國以來,其朝代本身的特徵,已經和上述的情況發生距離。第一,趙宋王朝之為一個朝代國家,在中國歷史時最富於競爭性,因此其行政效率非常重要。第二,其收入以銀絹和緡錢作基礎,也就是其經理倚賴於民間經濟比較前進而靈活的部門,而把人力及食糧當作次要。第三,其稅收底賬根據五代十國間的數目字,比一般的將稅率提高,同時政府大規模開礦鑄錢,更使其數目字無法固定,也違反上述簡單均一的原則。

  綜合這些條件,我們也可以說中國在公元十一世紀已經在某些方面感受需要現代化的壓力。前面已經說過,宋太宗趙光義時代軍用雨衣和帳篷已經有「好幾萬段」在庫房裡霉爛。《宋史》食貨志又提出神宗趙頊時內殿庫房所積絹三十二庫都已積滿,更再積羨贏為二十庫。如此龐大的物資,實在有以用商業方式管理處置之必要。最低限度也要讓它和民間的市場交流。而民間商業的組織也可以藉此發展成熟,因之能對政府的財政經理和軍需工業作第二線和第三線的支持。西歐各國和日本的現代化,也都經過如此的階段。那麼王安石豈不是獨具只眼,可以把中國歷史一口氣提前一千年,為甚麼他事實上會遇到這麼多的阻折?

  在答覆這問題之前,我們先要知道所謂現代化,以商業的方式管理,或者說是推行金融經濟,在數目字上管理,都先要具備若干基本條件。簡言之,則是先要承認私人財產權之堅定性,如此其下層機構內才有能確切加減乘除的公數。這說來容易,可是實行起來等於推行一種新的宗教思想,因為所牽涉的不僅是千萬人的生活,而是他們生活的宗旨。以西歐言,則經過宗教革命、政教分離才能達到目的。次之私人財產之享用轉讓,也要脫離專制皇權和宗法社會的限制與壟斷,不僅司法要獨立,而且民法也要徹底展開,諸凡婚姻、遺傳、負債、簽定合同的信用,宣告破產的程序都要有合理的處置,不僅法律條文具在,而且與民間生活習慣也不發生軒輊。北宋期間中書管民,樞密管兵,三司主財,所有重要的數字已經不能對照,而下面則是億萬不識字的農民,社會上又普遍缺乏中層機構,所以我們也用不著追問他荊國公王安石介甫是否貞忠謀國,已先可斷言他的籌劃不合實際了。

  仔細參考《宋史》裡的敘述,我們也可以窺見新法失敗的情形。譬如「方田法」以東、西、南、北各一千步為一方,內按土地肥瘠分五等抽稅。可是即在畿國的開封府,其測量就產生技術上的問題,有謂「時方時止」,縣內有山林,即無從著手。「免役錢」令百姓一體出錢,以代替「衙前」等向民間徵發的義務差役,可是鄉民無錢,也等於在農村推行金融經濟,而此時金融在城市裡反不能展開。「市易法」不能集中於批發業務,以致執行者自己成為零售商,到街上去賣果賣冰,甚至「賣梳樸即梳樸貴,賣脂麻則脂麻貴」,為神宗親譴責。「青苗錢」以常平糴本一千四百萬作本錢,等於農村貸款,春散秋斂,收息二分。但是無銀行主持,缺乏法庭處理貸款的權利義務。有些縣官就將整數交給若干農民,也不問他們願借與否,只責成他們彼此保證,秋後一體帶利歸還。甚至在執行時,若干縣份被指摘並未貸款而向農民一體索息。以上各種措施都有廣泛的利用金錢的趨勢,但是以集體負責的方式主持,實際上也是和前述各法作對。

  說到這裡我們也可以再索問:新法既然如此缺乏成效,為什麼王安石這一「問題」會在三個皇帝兩個太皇太后之間醞釀得這麼久?原始的資料不能供給解答。我們只能據理猜想:當時人沒有我們眼光之縱深,卻也沒有我們這種宿命論的看法,會認為當日新法必不行。十一世紀環境的壓力,已經逼著他們找出路。同時新法中有些項目,要是根據各地特殊情形有選擇的局部施行,也並不是完全虛枉。王安石的傳記裡說他在見神宗前,曾為鄞縣(寧波)縣令,就曾試得過青苗錢,最低限度在短期間內確有效果。如此可能引起熱心的皇帝相信反改革派必是有意從中作梗。並且每次朝廷改變宗旨,也確是權臣擴張勢力扶植私人的機會。可是我們仍不當忘記,在中國官僚主義的體系內,政府局部的經商,通常沒有好結果的。王莽、桑弘羊、韋堅和劉晏已是一串好例子。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兩方面的距離都相去過遠。

  王安石新法失敗的後果,超過過去一般讀者之所想像。三百年後明太祖朱元璋放棄第二帝國開放性的財政設施,而採取一種保守性和收斂性的體制,與他個人對王安石的反感有關,這種反感見諸文字。

  涉獵於大歷史,我們也覺得這王安石的故事深有耐人尋味之處:試想九百年之前,中國即企圖作現代性的改革,而當日歐洲,尚停滯於中世紀的黑洞內。這和本世紀兩方的懸殊相比,前後相差何遠!然則在這關頭我們要擺脫宿命論之看法的話,則更要認識地緣政治之重要。中國的官僚主義,是亞洲大陸主體的產物。其政治體系既要管束億萬農民,又要對付森林地帶和草原地帶的少數民族,就只能注重數量無法提高效率,不容易改變而成為一種輕而駕巧帶商業性的組織。要是王安石真能把中國歷史提前九百年到一千年的話,則我們這樣一個大歷史觀念都不能存在了。 

2012年7月27日星期五

《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黃仁宇: 五代十國



  五代史中的馮道,是一位相當離奇的人物。他歷事四朝,三入中書。不管主子是沙陀人、西夷人或漢人,也不管他們是創業或守成之主,他都能夠怡然作首相,左右如意。他也能出使契丹,與「戎王」論道而使之心折。馮道所作《長樂老自敘》,一篇簡短的自傳,內中列舉他的官銜,倒佔滿一面。他被封公爵五次。既為魯國公,也被封為梁國公、燕國公、秦國公和齊國公。可是保全原始史料的人都一致承認馮道並非因諛見寵,而他在朝野生活之中,先已造成了一種賢良的名譽。《舊五代史》說他「在相位二十餘年,以持鎮俗為己任」。《新五代史》也說「道既卒,時人皆共稱之,以謂與孔子同壽,其喜為稱譽如此」。而且新舊兩史一致認為契丹之沒有夷滅中國人,馮道之力為多。

  這故事賦予我們一種印象:傳統歷史家以「褒貶」為己任。也就是認為盈天地的事跡都可以用同一道德的尺度衡量。可是在其窄狹的歷史觀裡也終產生例外之情事有如馮道者。今日我們企圖放寬歷史的眼界,更應當避免隨便作道德的評議。因為道德是真理最後的環節,人世間最高的權威,一經提出,就再無商討斟酌之餘地,故事只好就此結束。傳統歷史家忽視技術因素的重要,也不能體會歷史在長時間上之合理性,這都是引用道德解釋歷史,操切過急將牽引的事實過於簡化所造成的。

  公元九○七年唐朝最後的一位君主昭宣帝李祝禪位於朱溫,自此展開了梁、唐、晉、漢、周的五個短朝代,到九六○年趙匡胤在陳橋驛被軍士推戴,成為日後的宋太祖,當中只有五十四年,這期間在歷史上則稱為「五代十國」。現有的歷史綱要,大部分沒有敘述到故事的重點;新刊行的研究文字,則又過於繁碎,都不是一般讀者亟於領略又能掌握的資料。

  我們應當先看清:在悠久的中國歷史裡,五十四年不為過長。況且五代十國上接李唐下承趙宋,彼此都是連亙約三百年的大帝國,可見中國社會在這過程中雖經顛簸,並沒有完全垮臺;並且這五十四年內,尚可能產生若干積極的因素,這樣才能讓自北魏拓跋氏所創的「第二帝國」繼續在歷史進程中邁進。

  五代十國之產生,是由於唐朝的衰亡。但是李唐王朝之崩潰,並非由於社會之退化,而是由於社會之進化。一到八世紀,全國人文因素愈趨繁複,各地區的進展層次卻又參差不齊,其整個的毛病是一般情況與唐初行政設計的扁平組織發生距離。兩稅制一行,各地區又自行斟酌處理其財政,其數目字既加不攏來,於是文官組織之各種事務都能按品位職級互相交換互相策應的原則都行不通。政府的措施也難得公平合理,於是朝臣分為黨派,皇帝則無可奈何,只好挪用一筆公款組織禁軍,信任宦官。一到內憂外患加劇,其分化的情勢也更明顯。

  朱溫經唐朝賜名朱全忠,他後來又改名朱晃,是從黃巢陣容裡降唐的將領,他究竟是狼子野心,老早蓄意篡唐,或事到臨頭,不得不如此,已無關宏旨。即使他是否如有些歷史家所說「自為天子執轡,且泣且行,行十餘里」(有些人則說他不過策馬先行替天子開道),又是否全部矯飾,也與今人關係至微。這時他的目標則是重組一個統一的大帝國,於是讓自己被封為梁王,以掌握開封一帶的南北孔道。又誅宦官,強迫昭宗李敏遷都洛陽,以逼近自己的勢力範圍和中原物資。九○四年他更取得諸道兵馬元帥的位置。昭宣帝任命他總判鹽鐵度支戶部三司的事務則辭不就。但是至此他取唐而代之的企圖已無法包瞞也無從遏止。因為傳統的中國政治就不容在皇帝之外再產生一個如此大權獨攬的獨裁者。

  這時候唯一能與朱溫對抗的為李克用,他是沙陀人,他的父親朱邪赤心因勤王賜姓李。在收復長安的軍事行動中,李克用建功不在朱溫之下。茲後他以晉王的地位,取得太原以北的地盤(河東)作為沙陀騎兵的根據地。五代十國期間,這由太原與開封間造成一項敵對之軸心的情勢未曾中斷。即使昔日之戰友,如今分處兩地即為世仇。繼朱梁之後李存勖(李克用子)之唐,石敬瑭之晉,劉知遠之漢,和郭威之周,其創始人都先後出自李克用的軍事系統,雖然在血緣上說,他們和他們的繼承人屬於幾個不同的民族。

  實際上五代不過是五個希望成為正規的朝代,且一直在北方。除了極短的時間之外,都定都於開封(汴)。十國則係這五代統御不及的王國,也有前後重疊的情事,大都在南方,也是五代政府鞭長莫及時一般草莽英雄割地據土的產物。唯一的例外則係梁唐晉漢周之周在開封成立時,劉知遠之弟也仍在太原稱帝,國號也為漢,歷史家則稱之為「北漢」,算作十國之一。唐朝的二百六十八個州,五代所謂中央政府所控制的不及半數。

  當太原與開封展開鬥爭的時候,有一種側面的發展,在歷史上留下深遠的影響。此即是公元九三六年石敬瑭在太原與開封作戰的時候向契丹乞援。後者的耶律德光和他見面之後石敬瑭承認割幽燕十六州予契丹,這十六州包括今日河北的北端,北京也在內,又及於察哈爾的一部和山西省雁門關以北。並石敬瑭稱耶律德光為父,每年又進奉絹三十萬匹。傳統歷史家都以為讓異族割據長城以南的地帶,又稱臣納款,造成歷史上至大錯誤。迄後中國不知費了多少力氣,也收不回幽燕十六州。直到一三六八年明太祖朱元璋令大將軍徐達北伐,才算還我河山,至此距石敬瑭的割讓已四百三十年。

  然則事實卻並不如此簡單。契丹發源於東北之遼寧吉林,中國古籍稱他們為「東胡」,實際則屬於蒙古語系。他們在隋朝即見諸典籍,在七世紀武則天時代即已蹂躪河北。唐朝末年,他們的首領阿保機(生於公元八百七十二年),開始引用漢人,建造城郭,奠定了農業基礎,又創造文字,開鹽鐵之利。在朱溫稱帝的同年(九○七年)稱帝,雖說還要待四十年後才正式立國為遼,但此時已有適當的典章制度和南朝抗衡。

  同時我們還要看清:當日華北沿長城一帶是一個漢人的多數民族的農業社會與少數民族遊牧社會互為出入的地區,終唐之世沒有一方取得絕對優勢。《新唐書》的「北狄傳」還說最後的一個廬龍節度使劉仁恭,曾和契丹訂約,以牧地換戰馬。而且九三六年之前,契丹之侵略山西北部也見諸形跡。所以這一套的發展,並不完全由於石敬瑭之開門揖盜,契丹立國後進出華北,已是遲早間事,只是阿保機和耶律德光父子利用中國國內的間隙作拓土的根據手腕靈活而已。

  從長時間遠距離的觀點看來,則是中國的政治中心由長安東移,其國防重點也同時東移,以後不僅契丹之遼,而且女真之金、滿洲之清都發源於東北,即蒙古部落發跡的克魯倫河也仍是正北偏東。這中間的一段沒有被人注意的發展則是當日河東地區的沙陀勢力雖有分化作用,可是經過五代十國的階段,已漸為次要,以後北宋之征北漢,並不費力。而側面的契丹問題,則又成為主要。同時宋朝對付這種問題,開始採取一種競爭性的體制。敵方既已成為一個死對頭,則不能再以蠻夷戎狄的名義一味輕視,這種態度為漢唐之大帝國之所無,也不是茲後明清兩朝所能承襲。

  按其實則一個國家和一個社會採取軍事體制,即已經不期而然的採取了競爭性的態度。中國之如此,也不始自北宋,也不始自五代,而是在唐末藩鎮跋扈的時候,已具其端倪。當時各節度使,割地自守,都在他們掌管的城市裡,創設「牙軍」。牙軍原係衙內之軍,不過是節度使的隨身衛隊。便是一經各藩鎮提倡變成掌管者的親軍,如田承嗣在魏博時,「重加稅率,修繕兵甲,計戶口之眾寡,而老弱事耕稼,丁壯從征役,故數年之間,其眾十萬,仍選其魁偉強力者萬人。以自衛,謂之衙兵」。

  其他各地不一定能進展到這程度,但是牙軍,成為優秀部隊,有特殊的餉項給養。內中的將校,又成為節度使的「假子」和「養子」,不僅職位世襲,而且隊伍一擴充時,他們就升任高級指揮官。其他的「外軍」和「團練」,則作為第二線和第三線的軍備。這樣造成一個全國皆兵的姿態。藩鎮的軍事力量也由所在之鎮輻射而達於全道,要不是完全代替了州縣的文官組織,至少也構成一種平行的機構,干預或獨斷民政。

  這些藩鎮內的節度使對於「長史屬官任情補署」,則其經理稅收,已無一定的法則。不過照現存的史料看來,他們並沒有全部創設制度,而是按「兩稅」的原則大規模的擴充修正。田賦則一般的提高,房屋也有地產稅,鹽鐵專利懲罰嚴峻,酒醋官賣,及於曲,貨物的進出則在各地設有轉口稅,通常由軍人掌握,即所謂「部曲主場院」。唐制節度使和副使各有判官之外,各道另有「軍事判官」,這時候各牙軍也有「押牙」,掌管經理與後勤。這些人員於是利用軍事組織,造成財政稅收的系統。五代時承襲這種體制,一般將稅收增加到最高限度,為傳統中國歷史所無,經過趙翼在《廿二史札記》裡指出,也見於各地方志的記載(有如一五六六年的《徽州府志》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只是因為藩鎮官員一般世襲,他們與所割據的地方,有相同的利害關係,他們也能夠窺測到財源的所在,又能負責作主,不致因征斂而產生嚴重的社會問題。為官僚制度一切由中央遙制,只顧系統之完整,漠視各處實情之所不及。

  五代對這種軍事財政體制,一方面給予承認,一方面也在逐漸加強中央的管制。唐朝的中葉以後,常備兵以名稱作番號,有如「威武軍」、「長興軍」。五代時因襲這種辦法,節度使所管轄者為軍,也各有指定的防區。於是全國構成幾十個軍管區。《五代會要》列舉三十六個州改隸於各軍節度使的經過,證實其整個組織,實係一個龐大的軍政府。而樞密使的設置,則表示著中央集權的趨向。樞密使原為小官,在唐朝以宦官典禁軍的時代設置。五代時樞密使則顯然的成為一個直接報告於皇帝的軍政部長,不受宰相的統御。與之相對的則是三司使。「三司」為鹽鐵、戶部和度支。一般說來鹽鐵所管為新型商業收入,戶部則掌握傳統的農業收入,度支則管轄交通和物品的轉運。把這些職責歸併於一個掌握,也表現著中央政府財政集中,有策應其軍事行動的準備。此外後唐於公元九二六年設官為「三川搜訪圖籍使」,九五八年後周派三十四人於諸州檢定民租,更顯得各地區各自為政的趨向已成過去。這一切措施對奠立宋朝的基礎都有相當的貢獻。

  傳統的歷史家對於五代十國沒有多少好話可說。要不是「僭竊交興,稱號紛雜」,則是「峻法以剝下,厚斂以奉上」。他們不知道在唐宋之間,不能沒有這樣的一重過渡時期,將軍事與財政的管理權放在地方政府頭上,使一切更趨緊湊和實際,然後再集中歸併。否則就不能構成北宋這樣一個帶競爭性的體制去和北方少數民族用騎兵為骨幹有農業為支援的新型外患周旋。

  況且軍備和稅收提高,交通與貨幣的使用活躍,是中古時代刺激經濟成長的不二法門。「十國」在南方之「國」,經常在同一時期只有四個或五個。這樣的疆域與面積也比較便於管理,而以發揚各地區經濟的潛勢力,則較統一的大帝國凡事都要著重均一雷同的辦法有效得多。一般的情形,各國間經過初期分裂的爭鬥,開始承認及尊重鄰國的現狀。人質則經退回,各世家又約為婚姻,增進友誼,在收成不好的年份又能互相通融周濟。要不是因為北方的外患關係,這樣的安排不見得比統一的大帝國為低劣。

  錢謬在浙江築海塘興水利;王審知在福建開甘棠港,提倡國際貿易;馬殷在湖南種茶,又令民自造茶以通商旅,使茗茶行銷於華中各地,又鑄鉛鐵錢,以賤值的貨幣促進民間的商業。這種種作為也不是統一大帝國的官僚組織所能隨意創製而能勝任愉快的。只是武人抬頭,文士揠蹇。這五十四年不是大政治家建功立業的際會,甚至也不是忠臣烈士青史留名的機緣,所以在這非常時期,產生了一個馮道,他替一般人民請命,保存了傳統統一政府行政的邏輯。一般的作史者,對付這樣一位「視喪君亡國亦未嘗以屑意」的「無才無德癡頑老子」,又不能隨便褒貶,也只好把他當作一位例外的人物看待,讓他去自命為「長樂老」了。


宋太祖趙匡胤

  中國歷史中主要的朝代,每個不同,而尤以趙宋為顯著。說也奇怪,各朝代創業之主,雖憑軍事力量奪取江山,只有趙匡胤是個職業軍人。其他如漢高祖為亭長,唐高祖和隋文帝是貴族,元太祖和清太祖是少數民族的領袖,明太祖是農民,他們的政治背景在創立帝業時先聲奪人。只有宋太祖趙匡胤以軍功起家,即創立朝代之日,仍是現役的高級將領,這與北宋之注重技術,企圖在中國歷史裡打開出路,不因襲前朝作風的趨向有很大的關係。

  所以我們從《宋史》的本紀裡看到趙匡胤幸造船務、觀製造戰艦、觀水磯、閱炮車、視察練習水戰、親授醫官黜其藝之不精者,前後不絕。他自己也武藝高強,騎馬射箭均是第一流能手,未做皇帝前曾以大將的身分親自參加戰鬥,所以宋朝人也稱之為「藝祖」。

  既作皇帝則他不能搬出智力德行均高人一籌的表現。可是趙匡胤不以抽象的觀念籠罩事務。他作聖賢之君的觀念,能拿出來對真人實事發揮,在各代帝王之中可算是最能說實話的一位。他要石守信等交出兵權,曾說:「人生如白駒過隙,所以好富貴者,不過欲各積金錢,厚自娛樂,使子孫無貧乏耳。卿等何不釋去兵權,出守大藩,擇好便田宅市之,為子孫立永久不可動之業,多置歌兒舞女,日夕飲酒相歡,以終天年,朕且與卿等約為婚姻,君臣之間兩無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因為他的直爽,宋太祖不用漢高祖和明太祖的伎倆去屠殺功臣。在統一期間被他征服的小朝廷的首長,也受優待,無歷朝的疑忌殺戮情事,據說他自己曾立有「誓約」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這一方面表示他的寬懷,一方面也由於他的自信。

  趙匡胤受母親杜氏的吩咐,傳位於弟趙光義(太宗),終其身沒有因為繼承問題而在他左右產生各項陰謀。雖然這種記錄在趙光義一朝就不能保持,宋朝宮闈間的糾紛究竟比各朝為少。這三百一十九年內(包括北宋及南宋自公元九六○年至一二七九年)也有太后主政的情事,但是未構成女患,宋朝也沒有宦官專政的情形。

  對個人作褒貶,不是本書的目的。況且宋太祖趙匡胤沒有一般帝王的毒辣,也還不是完人。他飲酒常醉,有一次他所乘馬蹶墜地,他站起來就解佩刀刺馬殺之。還有一次他舉行露天宴會的時候下雨,他就盛怒,弄得很多臣下惶竦,可見他也有粗蠻性格,他也會衝動而有時不能掌握自己。只是趙宋一朝不以恐怖政治作為它帝業的基礎,由來已久。雖然這不能說與趙匡胤的個人性格無關,卻也仍是歷史時勢使然。在這三百多年裡,中國有了一定的國家之目標,朝廷成為一個帶競爭性的機構。在這些條件之下,態勢顯然,用不著多番矯揉造作,所以其朝政也較其他各代為開明。

  趙匡胤在公元九六○年奉後周周恭帝之命去討伐契丹,兵至陳橋驛,距開封不及一日的距離,被部下以黃袍加身推戴而為皇帝。這種情形,與西方羅馬帝國的情形相似,在中國的五代也已數見。即是後周本身,也是在這情形之下產生,恭帝郭宗川,則是一個七歲的孩子,因之九六○年之政變創立北宋,沒有遇到抵抗,在中國歷史上也創立了一種不經過流血而誕生一個主要的朝代之奇蹟。

  出征的軍隊既還回國都,宋太祖放棄了征伐契丹的計劃,這計劃也終身擱置。他到晚年才重新展開開封與太原(北漢)軸心間的戰事,也因對方的頑強抵抗而罷,他在位十七年之中著重以軍事力量,削平南方獨立或半獨立的國家。在他有自覺中,完成了一項「大歷史」的任務:公元第二千年的上半期,中國南方的多數民族與北方少數民族有了一段長時間大規模的鬥爭,雙方都要作長遠的準備。因為趙匡胤的長遠打算,北宋沒有繼五代而為第六個短朝代。但是趙匡胤並沒有完全忘記北方的頑敵。他曾對趙普說有朝一日他要能恢復幽燕十六州,他就要在北方山地上古北口一帶設防。這計劃到四百年後才由朱元璋指導下遂行。

  趙匡胤所滅之國,有荊南(湖北)、湖南(即今日湖南)、蜀(四川和陝西一部)、南漢(廣東和廣西)和南唐(江蘇、江西及安徽之一部)。錢謬所掌握的吳越(浙江及福建之一部)則僅納貢,錢也和他約定「三年一朝」到開封來拜訪他,但是其疆域仍未入宋朝的統治,福建的廈門和汀漳也仍在化外,要待太宗朝北宋才能席捲長江以南。

  趙匡胤完成他局部統一之後,曾派官員到各處度民田,但是未曾下令重新分配民間的土地。他也著令「均賦稅」,但是一般看來,他仍因襲五代的體制,只在局部的調整,沒有大規模的改組。他之沒有徵兵制,尤為各朝所僅見。他治下國家的力役,也儘量避免徵派於民間,而由「廂軍」(詳下)服行。宋朝創業之主用刑罰較前代溫和,但是對官吏的貪污則不假情面。然則他也說到「奉祿薄鮮,未可責廉」。於是他對各級工作人員一體加薪。宋朝的官俸也較其他各代為高。他所設國家儲備軍,中作封樁庫。他曾說:「俟滿五百萬緡,當向契丹贖燕薊。」他又曾向左右說:「我以二十四絹購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過十萬人止費二百萬絹,則敵盡矣。」很少的中國君主,會這樣坦率地承認人的私利觀,而且趙匡胤很明顯的知道國家經濟的力量龐大。他的積絹計劃,曾給第六個皇帝神宗趙瑣一種啟發的作用。約在一百年之後,神宗在庫房上題自製詩:「五季失圖,儼狁孔熾,藝祖造邦,思有懲艾,爰設內府,基以募士,曾孫保之,敢忘厥志?」以上三十二字,以每字作一庫的名號。三十二庫積滿後又成立二十庫。但是其祖先與曾孫都沒有看出:經濟力量固然可以翻變為軍事力量,但是其中又有組織結構的各項原則,並不僅是二百萬匹絹,則可以敵對方十萬的精兵。這題目關係整個宋朝的歷史,當在以下各節分析之。

  宋朝號稱中央集權。趙匡胤的作法,首重軍制與財政。在軍備上中央所統制的為「禁軍」,諸州之鎮兵曰「廂軍」;各地方的防守則為「鄉兵」。這辦法也沿襲於五代之「牙軍」體制。中央經常向各州鎮抽調其強壯兵卒,而將老弱淘汰。起先以「樣兵」召諸州選所部兵至闕下,以後則代以木梃,各州鎮有照身材招募訓練的責任,一到訓練成熟其後員就補入禁旅。禁軍雖為中央軍也按時派遣駐屯於各地,川流不息。財政方面各地方的收入,同樣的分為「上供」、「送使」、及「留州」三個部門。「使」為轉運使,其職責是將各地財物,輸送於中央。在朝代草創時又在各階段征服江南諸國時,這些資源竭盡其力地輸送於汴京,以致倉庫盈溢。有如《宋史》「食貨志」有云:「於是外權始削,而利歸公上」。北宋政府也因襲五代體制,以樞密院主軍事,三司(鹽鐵、戶部、度支)管財政,彼此都是中央政府裡最緊要的官署。又以文知州軍事,並且打破了唐末以來地方首長派遣縣級官的習慣,重新整個的任命州縣官,因之又要著重選舉,是以宋朝的考試制度,採取三年循環制,已確實正規化。

  以上各種設施都有刺激國家經濟的趨勢。宋朝在商業方面的收入,如茶樊鹽酒超過以前各代。政府又大量鑄錢,貨幣之擴充,在太祖時已開始,以後迭增到年五百萬貫的數量,如是兩年的鑄錢數,就要超過四百年後朱明全朝代二百七十六年所鑄之總和。如此一來,宋朝的礦產也打破以前的紀錄。北宋以開封為國都,南宋以臨安(杭州)為國都,專著重水陸交通的便利,在這一點沒有多方考慮到軍事上和國防的需要,也是各主要朝代之所無(但是趙匡胤主張定都於長安或洛陽,因趙光義反對而罷)。

  以上所述與一般歷史書並無出入。這又和「大歷史」有何關係?

  從遠距離的觀點看來,第二帝國經過北魏的孕育,隋及初唐間繼承著間架性的組織和體制,使這個扁平體的社會發育滋長。經過中唐之後,質量上的進步,使各地區參差不齊,其繁複的情形,超過初唐租庸調的系統所能概括。又在安祿山叛變前後,李唐王朝企圖重新掌握局勢的諸種辦法,如「括戶政策」,用募兵創設十個國防區,削藩鎮,成立神策軍,以宦官作監軍,都只有局部的功效,與其官僚制度和立國精神相反,而兩稅制只有一紙通令,更促進分化的作用,如此只有使唐朝瓦解,及五代十國的出現。

  五代十國是一種分裂的局面,概言之,也可以稱為軍閥割據。然則軍人注重實際,以部曲管理場院,固然將稅收增高,但是以地方分權的精神主持之,針對各處狀況,也能造成政府與民間的一種聯繫。又有唐朝留下來的一套法令,所以趙匡胤雖武人而能自制,又得了趙普這樣的一位賢相,定立了先安內而後攘外的宗旨,就能將一個分裂的帝國,重新湊併攏來。其注重軍事技術與財政組織也成為北宋一貫的作風。

  可是在諸事發展順利,統一依計劃完成之際,趙宋王朝也預先替自己埋伏了一些日後的困難。以中央集權代替地方分權,又重新歸返到官僚體制,截斷了治理者與被治理者在各地區中一種自然的聯繫,並且各處數字幅度上的相差更大,技術上更不容易掌握。上面已經說及,中國已展開一種在南方以水運佔優勢的經濟體制與社會和一個在北方以畜牧為主的體制與社會。前者過於自信本身外表上和數量上的優勢,沒有設想到兩者在歷史上長期的抗衡,可能決定於彼此在時間上和組織上堅韌性的差異。而且補給線的長短,也與戰場上的進出有很大的影響。

  這些因素不可能由當事人一眼看得透徹,即使幾十百年之後,整理歷史原始資料的歷史家仍沒有看清。趙匡胤在公元九七六年去世之日即算按照傳統「蓋棺論定」的立場看來,也算得是一位非常成功的人物。而注意事業上的成功,也是宋太祖趙匡胤自己的一生宗旨。他曾在武成王廟觀兩廊所陳歷代名將的畫像,當場指示應當「功業始終無瑕」的才配享。因之班超、秦叔寶等二十三人進升;張飛關羽等二十二人被退,管仲則特製塑像奉祀。這也與傳統的習慣,總是要哼吟著「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沉湎於一種悲劇的情調才算得有見識的態度完全相反。只是個人的傳記可以蓋棺論定,歷史卻無法蓋棺論定,也沒有功業無瑕的朝代。經過太祖的創業,宋朝的歷史留下了不少似是而非的現象:一個以軍人為首腦而組成的國家,自始注意國防,偏在軍事上的作為,不及其他任何主要的朝代;它的民間經濟,也有突出的現象,它卻不能掌握這種優勢;它企圖注意實際,不受抽象的觀念所蒙蔽,而這三百一十九年在它領導之下,所產生的特出人物,偏是哲學家為多;而「學究」首先出現為一種官銜,其成為一種被譏諷的對象,也始自宋朝;我們如何解釋這些矛盾?

  以下各節當提出我們初步的見解。但是即從以上的現象,也可以斷言以短距離近視界的眼光解釋中國歷史,有它能力所及的限度。

2012年7月26日星期四

《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黃仁宇: 「藩鎮之禍」的真面目




  我們從小學歷史,都知道唐朝有「藩鎮之禍」。但是對其實際情形則又茫然。我想今日一般讀者的觀感,大致仍如此。其原因則是大批讀物缺乏緊湊的綜合敘述,只是提出一大堆人名地名,使讀者無所適從。而且很多古籍上的觀點,已不符合現代的眼光。現在讓我作一段簡單的介紹:

  所謂藩鎮之患,開始於安祿山叛變之後。起先只有「河朔三鎮」,此即是廬龍(今日北京及沿長城一帶)、成德(稍南與山西毗鄰的地區)和魏博(渤海灣迄黃河以北)。每一個鎮(有時也混稱為「道」)轄五、六州或十餘州,約占今日三分之一個行省的面積。每一個鎮的首長即是「節度使」,也就是軍事首長,兼理稅收民政。安史之亂既平,朝廷無力追究其組織系統,只讓一批降將,統率這些地區。於是這些地盤,都成世襲。各使在境內自派州縣官,自行徵兵抽稅。他們一離開任所,就自派「留後」,也等於副長官和繼承人。有時他們也用進貢的方式,向朝廷呈獻一部物資,但是稅收及其軍制,則自行勘定。其中也有軍士驅逐他們的領導人物自立首長的情事,唐朝皇帝也只好事後追認。而這種獨立及分化的運動,遍布到今日之山東、河南及安徽邊境,甚至長江以南的浙江和四川也有節度使乘朝廷軟弱而傚尤。

  這藩鎮之患成為歷史上的一段事蹟,則以德宗李適和憲宗李純兩朝最為顯著,他們之前朝廷對這些藩鎮無力過問,德宗開始不承認各藩鎮的世襲;憲宗則有系統地用軍事力量削平藩鎮。他們是祖孫,中間一代為順宗李誦。但是順宗即位之前,即因風疾不能發言,在位只八個月即傳位於憲宗,與所敘無關。所以這段歷史事蹟發生於李適與李純兩帝之間,在公元八百年之前後約各二十年,共歷時約四十年。

  中樞企圖削平各藩鎮的計劃不容易生效,是由於皇朝本身沒有兵力對付,只能藉此削彼,讓各藩鎮看清他們除非聯合抗命,否則只有被各個擊破。於是他們互相提倡「合縱」和「連橫」的政略和戰略,以對付長安的皇室。這種分裂運動於公元七八二年達到最高潮。反抗朝廷的節度使推極北的朱滔為盟主,稱大冀王,其他各稱趙、魏、齊王。至此他們也還是只有宣告獨立,尚無向唐室進兵的準備。直到李希烈於七八三年從淮西(今日河南之東南角)攻佔襄陽和開封威脅洛陽,稱楚帝,才使朝廷震動。朱滔之兄朱泚,過去曾自動地提倡尊王攘夷率領唐兵與吐蕃作戰,這時閒居在長安。德宗也相信他與各人的叛變無關。不料有一支從西北調來戡亂的軍隊在長安叛變,他們與朱泚有舊,也推戴朱泚為他們的首領。於是德宗倉皇出走,避難長安西約二百里的奉天。朱此在長安稱秦帝,且曾一度圍攻奉天。

  德宗接受了陸贄的建議,對造反各臣除朱泚暴犯陵寢不赦之外,其他全部赦免。他在七八四年所下制稱:「李希烈、田悅、王武俊、李納等,咸以勛舊,各守藩維,朕撫御乖方,致其疑懼;皆由上失其道,下罹其災。朕實不君,人則何罪?宜並所管將吏一切待之如初。朱滔雖緣朱泚連坐,路遠必不同謀。念其舊勛,務在弘貸,如能效順,亦與維新」。不久李希烈被部下毒斃,朱泚兵敗之後落荒而走被殺,朱滔亦氣綏而死。只是他們的失敗,並不能算是德宗的成功。各藩或子孫替代;或為自己的部屬取而代之,其獨立與分化的情形如故。有的一家割據一鎮達十世以上,歷時數十年之久。德宗則「自經憂患,服為姑息」。

  憲宗實際上繼德宗登極。他在祖父行退讓政策二十年後又發動削藩。西川節度使劉辟驕騫,憲宗派兵討伐後將他削職。夏綏留後和鎮海節度使拒命反都被斬首。只是憲宗鑒於德宗之失,行動比較穩健。不在兩線作戰,不令意存觀望的藩鎮事先發生疑懼。他之平淮西,費時五年,最後指揮戰局的司令官於雪夜行軍出敵不意將對方一鼓成擒。八一九年平盧(今日山東)之李師道反,其部下叛變將之檻送京師,至此為唐代削藩事業之最高峰。元和一朝(憲宗年號)唐室號稱中興。然則好景不長,翌年憲宗李純即為宦官所弒。原來德宗想要加強中樞的軍事力量,組織「神策軍」,以宦官統領之,初時不過保衛宮廷,只因神策軍的給養補給遠較其他部隊為優,於是很多邊軍,自願「遙隸」神策。朝廷又常派宦官為「監軍使」去視察其他部隊,如此都增加宦官的力量,憲宗末年據說常服金丹性情暴躁,才有這樣的結局。

  藩鎮的問題,牽涉到很多因素,不是全靠人事的處置所能解決。憲宗死後才幾個月朝廷派往成德與幽州的節度使,或被叛軍謀殺或被拘禁,朝廷的戡亂也無成效。於是長安的政府再度承認現實,讓河朔三鎮自行其是。至此全國劃分為四十個到五十個「道」,其疆域數目也經常變更。各地節度使實際自主的情形,因人而不同,因地而異。所以藩鎮的問題,始終沒有解決。只是長安的朝廷內宦官廢立君主,朋黨混淆政局,茲後還要面臨流寇之如黃巢者,本身就不能作主,也不能視藩鎮為「患」為「禍」了。

  現存有關藩鎮之患或藩鎮之禍的資料,大抵根據「朝代歷史」的眼光寫成。我們在一千兩百年後,如果將過去的限制全部推翻,首先質問唐朝中葉之後是否應當繼續存在,甚至中國在第九世紀是否應當保全統一的局面,不以成例視作當然,對於藩鎮問題必有不同的看法。

  公元七百八十年德宗用楊炎之計,行「兩稅制」,等於放棄以往均田、租、庸、調、府兵等等「間架性設計」的組織與制度。唐朝初年的興旺,由於起先地廣人稀,下層結構緊湊簡單。於是繼太宗李世民之後,武后則天及玄宗李隆基初年大規模的組成新官僚體系,擯斥巨家大室的力量,將地方官的職權推得到廣泛的區域。其執行時全靠由上向下派定的一套數學公式。其宗旨與傳統的君主制度,真理由上至下的習慣符合(唐朝的皇帝都稱聖人),也和官僚制度所提倡的不相出入。

  只是經濟蒸蒸日上,人口移動,各地區條件參差不齊,技術管制的因素也趨繁複。這種種變態,也正是以間架性相始終的文官組織力不能及之處。玄宗一代宇文融的括戶政策已經使官僚集團的團結動搖,東南的物資由水運至長安,便開爭鬥之門,邊軍用募兵,購戰馬又要切實顧及各地的情形,更容易使軍事配備脫離中央掌握,其基本的原因,則是在極權政治之下,統計數字與真理由上作主。如果以農村組織為單位,其所控制的即有不盡不實之處,易為一村一地容納遮蔽,不致牽一髮而動全身。一到人員與物資叢集,各種因素互為關聯則其權利與義務無法交代時,必在組織中發生分裂作用。

  兩稅制出於當時的需要,在新體系之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互相磋商,決定地方每年向中央的貢獻。既是承包制度,則節度使必須有自行立法及控制管區內部人事的權力。可是這種種以地方作主的辦法,在中國歷史內向無成例,而且民智未開,商業組織幼稚,又談不上代議政治,於此就造成一種尷尬的局面,引起職業軍人之抬頭。

  這當中的衝突不僅在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之爭,更因傳統的統籌辦理,注意全面的均一雷同,與新型財政的重點主義衝突。這也就是說,一方是平衡式的管制,注重形式;另一方面則是不平衡的支配,注重實際。楊炎雖作兩稅,仍著重前者。他的宗旨,以「尚書度支總統焉」一句話包羅殆盡。後者則可以劉晏作代表。他以公款造船,將財政片面商業化,將貨物買賣的盈利,增加政府的收入。以兩人著眼之不同,雖同在中央服務,終造成兩個水火不容的體系,以致劉晏被楊炎讒殺。當日藩鎮之自主,也有趨向財政實用主義和重點主義的模樣。怪不得很多節度使對劉晏之死提出抗議。九世紀的國防也有了相當的變化。威脅北方的突厥,業已中衰。吐蕃之為患,端在蠶食疆土,很少大規模地內犯。回紇則既在邊區經商也間行剽竊,李唐王朝也用和親及互市的方法籠絡之。只是這些部落逼近長安,中樞責無旁貸,西南的南詔不足成為嚴重的問題。東北角之奚及契丹,則是鞭長莫及。過去的經驗,以官僚機構的方式對付這少數民族的問題,不僅經常坐失機宜,而且其政策易被中樞的責任觀念與形式主義所蒙蔽,有時逼著少數民族造反。

  《舊唐書》和《新唐書》的「北狄傳」都說安祿山事變後,奚及契丹,就沒有在河北地區發生大規模的騷擾。兩史都說各藩鎮本身利益之所在,他們既勤派斥候與巡邏,也不無端尋釁去覓軍功。所以從這角度看來,各藩之獨立自主,也融合於以上將邊防問題合理化解決的趨勢。所以牛僧孺就說,只要這些藩鎮能捍御北邊,他們對朝廷的逆順,已不是重點之所在。

  我們從各種跡象看來,河北在九世紀好像已成為農業與畜牧混合的經濟區域。確定的證據尚待繼續搜集,但是《新唐書》卷二百一十至二百十三列舉割據河朔三鎮及山東平盧的世家二十家,內二家出自奚,二家出自回紇,更有契丹、胡及高麗各一家,他們都有中國姓名。奚兵則已在安祿山叛變時在長安出現。朱泚手下的驍將李日月也是奚人。

  歷來中國與北方民族作戰時一個重大的弱點,是戰馬不繼。因為農業倚賴精細耕作,務必人煙稠密,村舍鱗比,在此環境內既缺水草,又將牲畜馱載重物,其馬必至駑下。可是九世紀的各項紀錄提到河北各鎮,則顯示其騎兵佔優勢。而韓愈文稱「冀北馬多天下」,其馬匹之出現為「群」。廬龍節度使劉總於公元八二一年棄官為僧之前曾供奉朝廷馬一萬五千匹。八二二年幽州節度使朱克融也稱進馬一萬匹羊十萬口,雖說後者未必確曾奉行,但是這些跡象,表示當地社會經濟情形非常特殊,已無可置疑。有些歷史家就認為當日河北是一個多數民族與少數民族混同的社會。

  綜合以上各種情形看來,唐朝後期之有藩鎮問題,已不足怪。而令人感到驚訝的則是在此情形之下李唐王朝尚能繼續達百年之久。陳寅恪的解釋,則是朝廷能繼續以東南的物資支持西北的邊防,只要這歷史上的任務繼續存在,李唐王朝也能繼續存在。我們也可以說一定要到中國的國防重點由西北移至東北,以前為邊患的遊牧民族被新興的外患所替代,而這新興的外患有如契丹之遼,其本身除遊牧之外,也具備有農業的基礎,中國才會出現一個有競爭性的體制,與之周旋,北宋就在這條件下誕生。在過渡期間,「藩鎮之禍」只是新舊交替之中發生的一種特殊現象。

  再籠括敘述一次:這期間最大的變化為土地佔有變質,以小自耕農為主體的國家經濟不能繼續,稅制也放棄以前按人口水平徵取的原則,而滲入累進稅,徵取的範圍包括間架(房屋地產)、除陌(在預算裡強迫扣除)及征商等等名目,其詳細辦法由各地自理,軍備則一般上漲,這種種情形,是社會經濟進化的必然現象,只是已與初唐有很大的差別。對朝代言,藩鎮誠然為患為禍,然則他們在歷史的長期發展過程中,也仍產生了相當積極的功用。因為新兵制和新稅制必要一個新的行政機構主持。藩鎮之職位世襲,他們的繼承人(留用)不要部下推戴。其為地方政權則不能完全漠視其地盤內特殊的利害,凡此都與文官制度的統籌均一雷同的原則相反,不能由中央通令構成。而他們組織一種精銳的部隊稱為「牙軍」,將他們統御的權力從節度使所駐在州輻射的布及於一鎮一道,雖說其稅收私自處理,大致仍採取「兩稅」的原則,這樣無形之中在技術上解決了很多極權政治不能解決的問題,也成為一種新體系,以後通過五代的局面為北宋所接收,所以,我們不能否認他們在「第二帝國」的歷史的演進中,曾產生推陳出新的功用。


黃巢

  中國的民變,通常在開始時,帶有幾分離奇和神秘的色彩。其原因則是一般農民安土重遷,除非有劇烈的天災人禍,很少機會能促使大量的人口鋌而走險。並且縱使他們被投入變亂的大熔爐,也仍要通俗的宗教思想,有如蒼天代黃天,彌勒再生等等傳說與觀念,發動精神上的力量,去支持其大規模的暴動。又要待這兩種因素牽連在一起,醞釀到一段時期之後,這民變才引導出來某種有跡象可循的社會運動,使人們能考究其在歷史上的真意義。

  公元九世紀末葉黃巢所領導的變亂,不盡符合上述程序。雖說八百七十年間,「仍歲凶荒人飢為盜」,曾構成變亂的背景,黃巢和他的身前領導王仙芝卻不能在蝗災所及的山東、河南與陝西奠立反叛的基礎。黃巢曾一度稱「沖天大將軍」,也散放過一些謠言與諺語,去助長他的運動,但是宗教上的牽涉引用,卻始終不是他運動之中值得注意的因素,也沒有全民動員,促使女人和小孩子一併參與的徵象。

  關於黃巢的出身,《舊唐書》只稱「本以販鹽為業」,還帶著一種輕蔑的語氣。《新唐書》則說「世鬻鹽,富於貲」,已非一般貧販腳商。《資治通鑒》更提出他「屢舉進士不第」的背景。而且新舊唐書都把他與朱泚並列,《新唐書》更標明其為「逆臣傳」,可見得傳統的作史者沒有把他當作一般流寇看待。

  《新唐書》又再說及:「巢之起也,人士從而附之。或巢弛檄四方,章湊論列,皆指目朝政之弊,蓋士不遑者之辭也。」只是其文字過於單簡,我們無法確定其「人士從而附之」的實際情形。但是他手下大將朱溫,以後為梁太祖的朱全忠,其背景最近經王賡武的研究,證明其並非十分寒微。即此一端,也可以看出《新唐書》所說不虛。

  黃巢造反的事業,通過廣泛的區域,除在贛閩之間「形山開道七百里」之外,一般都不避通都大邑,也沿著巨流大川來往,所以他部下農民軍的成分,並不十分濃厚。看樣子他曾吸引一大部城市人口,而且他的部隊一經打散又能迅速恢復,所以他必經常收納討伐他之官軍的兵員。

  公元八七八年王仙芝在湖北黃梅附近授首,所有流寇逼至長江以南,才使黃巢的運動徹底的展開。他於這年由浙江江西入福建,是年冬或翌年春得福州,又再於八百七十九年的夏天攻佔廣州。在這時候他還希望朝廷招安讓他做廣州節度使。只是此計未酬又加以疫疾,軍中病死的很多,他在廣州大肆屠殺之後,決心北返,路中不費力地取得潭州(長沙)。八八○年初他曾被山南東道節度使劉巨容所屬的沙陀(突厥語系)騎兵在湖北挫敗,但是黃巢仍沿長江中游再寇江西安徽浙江,終在采石渡江北去,兵力稱六十萬,實際上其數目無法確定。又經過幾度迂迴之後,先占洛陽次攻陷潼關,至此長安不戰而得。唐室的僖宗李儼,早已倉皇奔蜀。

  黃巢佔領長安兩年半,稱大齊皇帝。是他事業的最高峰,也是自投陷阱。他與長安人民的關係,一直沒有弄好,自己則放棄流動性,也無法開疆拓土,以致都城內的供應也漸成問題。八八二年朱溫降唐。八八三年沙陀之「黑衣軍」被召勤唐王事,克服長安。但是黃巢即東奔仍與唐軍鏖戰達一年,終在八八四年在夏天在山東兵敗自刎,離他十年前起事的地方不遠。

  黃巢的部隊渡過黃河兩次,渡過長江四次。可是他的南北馳騁,也並不是「如入無人之境」。他初期在長江以北,避免攻堅,只是掠地脅迫人民參與他的行動。他的戰術,似得自王仙芝。《新唐書》說及王死之前,曾劫掠安慶南昌岳州長沙一帶(唐時為和、洪、岳、潭各州)。其戰法著重保持堅強的中樞指揮系統,同時向數處派出搜索部隊,如果某處敵方決心固守或準備迎頭痛擊即放棄這方面而之他。所以地有所不攻,城有所不取。只是南方各大都會一般防禦鬆懈,才給他有機會放肆。他在北方唯一的例外為八八○年年底之攻潼關。然則這時防禦軍的主體之神策軍,為唐室宦官掌握。神策平日的軍籍為長安富家子弟佔有,他們借軍馬和制服裝威風,一到作戰臨時出錢雇貧羸之人替代。而且潼關的防禦也著重城樓,而忽視附近地形,因之也讓黃巢未戰先勝。

  長安本身政治之混亂,也與這些流寇的故事不能分割。唐朝的中央政府自九世紀初期以來,有「北司」與「南司」的軒輊。北司為宦官的衙門,他們有四五千人,自德宗李適成立神策軍,宦官取得兵權,又廢立君主,有逐漸組成一個軍政府,與宰相所率領的南司抗衡的趨勢。

  南司的文官也有它自身的毛病。在公元八○年以前約四十年,最重要的爭執為「牛李黨」。牛僧孺與李宗閔是同年進士出身,聲氣相投。李吉甫和李德裕是父子,其政治力量更是一脈相傳。李吉甫為宰相時牛僧孺和李宗閔曾在皇帝面前攻擊他。後來牛和李德裕同是朝中重臣,先後任宰相,也將父子以來的冤仇,牽扯到一起。除了他們個性與背景之外,其政策與立場也有顯明的差異。以現代術語稱之,李德裕可稱「古典型」、「保守派」。他認為對藩鎮不可放鬆,一定要堅持中央的威信,在國防上也要對回紇和吐蕃採取主動,並且排斥新進文官看不起由科舉出身的進士。牛僧孺可稱「現實主義者」或「自由主義者」,他看清朝廷力量有限,不願在內政外交上另生枝節,牛李兩方既無合作與妥協之可能,也影響到彼此的門生子弟。

  牛僧孺和李德裕在八五○年前後相繼去世,他們的爭執已成了往蹟。但是朝中分裂如故。早在八一三年李絳即對憲宗李純說及:「朋黨言之則可惡,尋之則無跡。」迄至黃巢佔領長安,僖宗在成都的流亡政府也仍是門戶派別,各不相讓。

  這樣一個分裂的政府賦予戰局的影響則是所有的軍事長官都覺得安全沒有保障,於是意存觀望,不願有功,但求無過。在湖北擊敗黃巢軍的劉巨容就是一個典型。傳說有人勸他乘勝追擊黃巢,流寇可望全部殲滅。他即說:「國家喜負人,有急則撫有將士不愛官賞。事寧則棄之或更得罪,不若留敵以為富貴之資。」他是否真如此直言,無法證實,但是這種態度則極普遍。即派往剿伐黃巢的大員如高駢與王鐸,亦無不如此。所以戰場上謊報敵情,各路缺乏協同,預為流寇留出路,不令他們作困獸鬥,有戰果不擴張,有時不戰先潰成為官軍一派普遍現象。因之政府陣容中留下了很多空隙。黃巢行動叵測,他的眼光不受局部形勢限制,他能夠協定大部隊的行動,不可能沒有紀律及軍事天才,但是他的成功也還是歸功於對方的弱點為多。

  以上各種因素前後重疊互相印證,使我們看出黃巢的造反與一般民變的情形不同。唐代的覆亡,也與漢朝的覆亡有很大的差異。農村問題與土地佔有,當然與大問題有關,可是不是最重要的環節。九世紀的中國社會,經過黃巢的騷擾,並沒有完全崩潰,有如魏晉南北朝的階段。以後宋朝的重新統一,也全賴都市裡的經營,不需要在農村裡改組。

  可是黃巢的暴動卻徹底的暴露了政府機構間各種事物無法協定的真象。這種弱點也還是要追溯於稅收與財政。唐初的租庸調製,有如《新唐書》「食貨志」之所云,「以人丁為本」。這樣的設計,假使人口極少流動,各地情形一般均一雷同,管理他們的文官組織,也是一個龐大的扁平體,其中各種因素,都可以互相交換。中唐之後,這種情形已經有徹底的改變。楊炎的「兩稅」符合當時的需要,可是新制度出諸一紙文書。這時候如何按畝抽稅,如何行累進稅制,如何徵收商人的資產稅,全靠州級以下地方官作主。地方分權的門徑一開,即再無法統籌歸併,各道對朝廷的進奉也稱「稅外方圓」,也有「日進月進」。北方的藩鎮既獨立自主,一到九世紀初期,全國只有東南地區約占唐帝國四分之一的地方還向中央按時繳納稅務收入,北方約有四分之一地方則全不繳納,其他約佔一半的地方則繳納無定。地方政府的收支更無從覆核。八三七年李德裕代牛僧孺為淮南節度使,兩方的交代則稱有錢四十萬不對數。中央政府自身的收入也有採取承包制的模樣。八二一年鹽鐵使王播即一次進「羨餘」絹百萬匹。這樣當然談不上吏治的澄清,也難怪文臣之中有黨派之爭,在這環境下皇帝也只有依賴宦官。

  而且唐朝末期的軍費,大部靠鹽稅收入開支,時人就說「天下之賦鹽利居半」。除了東南沿海之外,其他的鹽池鹽井都給各地駐軍專利。

  財政與稅收缺乏規律性與統一性,其結果一方面是課斂重,容易激起民變,王仙芝作亂時其檄則稱「吏貪沓,賦重,賞罰不平」。黃巢與他同業鹽。在五代十國間為吳王的徐溫,創立前蜀的王建和割據浙江的錢謬也都一度以販鹽曾經為盜。可見得政府之專賣食鹽與人民生計攸關,其間處置失當就可以使這一項利源成為變亂的淵藪。另一方面的影響則是在這財政混淆的局面裡,國計也受限制。李德裕企圖裁減官吏兩千,其原因也是「財日寡而受祿多」。僖宗朝宦官田令孜為神策中尉(禁衛軍司令),《新唐書》「食貨志」也歸結他的行動為「怙權用事,督賦益急,王仙芝黃巢等起,天下遂亂,公私困竭」。並且黃巢亂後,他又和河中節度使王重榮爭兩池鹽利。兩池的收入向來為王所掌握,他只每年向朝廷歲貢鹽三千車。這時田募新兵,希望收回鹽利給餉。王重榮一怒之下,又進兵長安,引起僖宗李儼再度出奔。

  從以上各節綜合看來,黃巢的變亂,證明內地的集體安全,需要一種新的體制,也與財政稅收息息相關。這時候長安的唐帝國無力出面領導。而且全國缺乏適宜的幣制,富戶居奇造成錢荒,通貨收縮之餘有些稅民所付賦為原額三倍。而全國省級單位有五十個道,也亟應收納歸併。凡此都要待五代十國之軍政府的一番調整,才能走上趙宋王朝的正規體制。在這種情勢之下,黃巢及其招討,只是推進歷史的工具,而不是歷史發展重要節目。有識者早已看穿箇中奧妙。錢謬與鎮將董昌都是臨安人,他們在高駢指揮之下與黃巢作戰,可是錢對董說:「觀高公無討賊心,不若以捍禦鄉里為名而去之。」這樣看清大局,錢謬才能節省力量,以後他一手創立的吳越,統治浙江幾一百年,在五代十國間歷時最久,也可以說是在大時代變亂之中已先向歷史伸展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