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1月22日星期四

中央要審查港法律 23條必須立法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一篇解讀十八大報告的文章,提到必須適時為廿三條立法,並且要對鼓吹公投及自治運動的言論高度警惕,這是繼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之後,再有港澳辦現任高官批評自治運動。
張曉明又炮轟,批評釋法損害司法獨立的人,是不尊重中央的權力;又指要完善中央政府對香港法律的審查制度和監督權。
文章亦提出,要把基本法規定的屬於中央的權力行使好,要改善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的制度,及行政長官與主要官員任命的制度,但卻未有提出具體建議。
張曉明這篇題為《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文章,被收錄在北京官方出版的《十八大報告輔導讀本》中,解釋十八大報告中有關港澳的部份。

改善中央任命主要官員制度
文章內將胡錦濤報告中「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演繹為必須盡快就23條立法;無獨有偶,中聯辦副主任李剛在出席十八大會議時,亦有重提23條立法一事。該段落中,特意對「全民公投」及「城邦自治運動」加以批評,但通篇未有提到「港獨」二字。
堅持「一國」原則,最根本的就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而不能做有損於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事情。為此,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第23條 都規定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團體和各界人 士應當履行應盡的憲制責任,適時完成這一立法。對於在特別行政區鼓吹「全民公投」、「城邦自治運動」等有違「一國」原則的言論,社會各界人士也應當高度警 惕。
文中又指香港必須尊重內地的司法制度,加上依照基本法規定,中央的權力包括解釋基本法,「令人高興的是, 隨著時間的推移和釋法積極效果的顯現,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已經獲得越來越多的認同」,批評釋法損害司法獨立的人,是不尊重中央的權力。
某些人以普通法制度下解釋法律由法院負責為由,排斥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權力,甚至危言聳聽地攻擊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至今仍在 宣稱特別行政區法院有權判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解釋和決定違法,這恰恰是無視基本法的規定、不尊重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的表現。
人大常委可審查香港法律
文章內亦提出,為要把基本法規定的屬於中央的權力行使好,要改善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的制度,及行政長官與主要官員任命的制度,但卻未有提出具體建議。
要進一步完善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述職和報告重要情況、重大事項的制度,把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的關係落實好;完善與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任命相關的制度,把中 央對主要官員的任命權落實好;完善對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報備審查制度,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特別行政區立法的監督權落實好等等。
文章下半部份解釋十八大報告中提到的、對港澳工作的要求。除了「依照基本法辦事、深化中港合作」等一貫官腔外,有一條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指外國勢力有意扶植香港反對派,為其參選進行協調,干預中國內政,需要防範。
香港、澳門回歸祖國後,兩個特別行政區的事務屬於中國內政範疇,但一些外部勢力仍不時對港澳內部事務說三道四,通過多種方式培養和扶植港澳反對派力量,甚 至深度介入港澳當地選舉事務,為反對派各派參選進行協調等。對此,我們要繼續堅決反對,並採取相應措施,更有效地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對港澳事務的干預。
另一項要求為「促進香港胞在愛國愛港旗旗幟下的大團結」,要以「國家及香港的整體利益為重」。
繼續高舉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的旗幟,把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人士最廣泛地團結和凝聚在一起,必將形成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強大合力。
中央領導人的講話語義深遽,不是一時三刻可以明白,黨團組織往往會組織小組一同研究學習,拆解領導人講話的內涵;如無人指導理解,一般人不能明白通透。十 八大胡錦濤發表的兩小時報告,中共官方就特意出版了《十八大報告》、《十八大報告輔導讀本》、《十八大報告學習輔導百問》等書籍,放置在各書店中的「十八 大文件及輔導讀物專區」,方便群眾採購好好學習。

香港特区党组图

他們不再遮掩,明目張膽地另結管治團伙,凌駕原有政府架構和制度,以鬥爭的心態,調動政府資源,收編酬庸,控制輿論,打擊異己,為西環治港鋪路。這個甚有 中共特色CY黨組織,西環幕後扯線,價值觀和行事作風,必與香港核心價值衝突。香港還是否原來的香港,就看我們能否扺抗這個黨組織!


梁家傑:廿三條是CY政治任務

公民黨發表聲明,引述梁家傑回應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今日在《文匯報》的文章,指中央在十八大之後,全面收緊對港方針,甚至想將人大常委凌駕香港立法機關之上。
梁家傑主要針對文中三點,指張提到要「適時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顯示23條立法果然是特首背負的政治任務。中央現訂下具體工作指標要落實立法,是將一國凌駕兩制。
張文中亦指要完善對香港立法機關的報備審查制度。梁家傑指出,《基本法》中提及該制度,本是象徵性舉措,無實質性,現時要落實是把人大常委凌駕香港立法機關之上。
最後,張在文中批評有外部勢力扶植香港反對派,梁認為是「中共式政治批鬥言論」,目前只有證據證實中聯辦介入香港事務。
張曉明的文章,收錄在官方出版、全國發行的《十八大報告輔導讀本》中,似是中央認可的一篇解讀。
公民黨聲明:回應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
11月22日發出

對於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今天在文匯報發表題為《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文章,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回應稱,張曉明的文章與《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 詩改變香港法律制度的言論一脈相承,反映中央在「十八大」之後,全面收緊對港方針,正有劇本、有計劃地逐步蠶食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早前中共十 八大通過關於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時,刪去上屆「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的內容,正是為不依據《基本法》行事開路。
梁家傑就張曉明的文章特別指出三點,其一是張提及要適時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證明行政長官梁振英的確肩負「四大政治任務」,包括就「廿三條」立法, 本來政府已斬件推行「廿三條」,例如監控網上言論,限制傳媒採訪自由等,但中央現在是訂下具體工作指標要特區政府落實,將一國凌駕於兩制。
對於張提及「要完善對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報備審查制度,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特別行政區的監督權落好」。梁家傑解釋,《基本法》提及香港立法會 制定的法律須向全國人大常委報備,只屬體現國家主權的象徵性舉措,無實質性,但張的言論明顯是要令報備制度實質化,把人大常委凌駕於香港立法機構之上。
梁家傑並反駁,張在無證據下指控「有外部勢力…培養和扶植港澳反對派力量,介入港澳當地選舉事務」,完全是中共式政治批鬥言論,目前只有證據證明中聯辦介入香港選舉及本地事務,張的種種指控完全無事實根據,不符合其港澳辦副主任身份。
梁家傑強調,《基本法》所保證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是中央對香港的莊嚴承諾,倘若張曉明的言論是反映中央將過橋抽板地違反承諾,將會是不合憲及不道德的做法。他認為,這種言論對香港及中央均非好事,令人遺憾。

浸大教工會發聲明 促薛鳳旋辭職

浸大教職員工會發表聲明,要求《香港藍皮書》主編、浸大當代中國研究所所長薛鳳旋,就《藍皮書》對中大作出失實指控,引咎辭職,並公開向浸大全體師生交代事件。
工會指出,浸大當代中國研究所在大學未完成調查前,已在其網頁道歉,又以「疏忽」為理由解釋事件,但沒有具體說明情況和責任誰屬。工會亦認為,校方應設立小組,全面調查薛鳳旋可能涉及違反學術操守的行為。
香港電台報道
今年6月出版的《香港藍皮書─香港發展報告(2012)》由浸大當代中國研究所編撰,主編是所長薛鳳旋,聲稱紀錄香港回歸15年來社會的變化。書中指中文 大學設通識教育方便了大量西方普世價值侵入學校,教材由美國一個基金贊助及編寫。中大今月1號發表聲明指內容是憑空捏造,對其聲譽造成損害。隨後浸大校長 陳新滋委任副校長黃偉國成立小組,以調查該書有否違反學術原則。研究所其後發表道歉聲明,承認書中某些內容失實,表示願收回陳述,有關文字亦不會在此書的 再版出現。浸大就研究所審編疏忽對中文大學造成的誤會及影響深表歉意。

手機 Apps 易泄私隱

智能手機功能強大,同時包含大量個人資料,如果使用不當,很容易導致私隠外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年首9個月接獲14宗投訴,指遭受手機Apps侵犯個人私隱,並正展開調查。
手機 App 愈來愈多,不管是影相拍片,還是社交網絡,都有多種不同的選擇,但部分手機 App 在上載用戶資料的同時,由於設定問題,亦有可能將部分較為敏感的資料上載到互聯網,例如照片的拍攝和發表文章的地理位置、部分更會要求索取不必要的用戶資 料,例如用戶通訊錄和上網瀏覽紀錄。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有黑客國際會議示範有人將手機插入公用充電器,背後的大電視已可即場播放手機相簿的照片」。他又以手機桌布App為例,部 分毋須披露個人資料,但有部分表明會讀取手機記憶體內容、通訊錄、瀏覽紀錄等資料,而同一「Angry Birds」App在iPhone不會披露地理位置,但Android則會披露。(星島日報)
其實免費 App 用途廣泛,實在很難避免完全不使用,最好方法是不要在個人電郵和通訊錄儲存重要個人資料,如大廈出入密碼、提款卡等資料,再啟動手機的鎖機功能,才是萬全之策。

陳方安生:局長收30萬人工似小學生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在商台節目中批評,有局長支薪30多萬元,但連解釋政策的能力都沒有,要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代勞,不是稱職的表現,理應炒魷。她曾經向林鄭月娥建議,她不適宜經常為官員解畫,應該由局長自行向公眾解釋。
「我哋啲納稅人畀緊啲局長30多萬(元)人工,唔係話叫佢哋出來好似小學生,企喺政務司司長隔離,一句聲都唔出,如果唔稱職,就應該炒(解僱),應該再物 色其他更適當的人選啦!而家唔係淨係支持,而家凡係要解釋,因為唔信得過某啲局長,一開口就出錯,唯有就係政務司司長自己出來做囉!試問一個人,可做整個 政府的代言人做得幾耐?大家都見到,做落幾個月,林鄭月娥已經瘦咗十幾磅,再咁樣落去,我恐怕佢支撐不住。」──陳方安生
她又炮轟中央政策組「不務正業」,對於中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周一在出席立法會會議時稱,中策組是政府工具,陳太認為邵似乎不明白自己的職責,言論似是特首梁振英的「忠實家僕」,忘記自己是擔任公職,由納稅人支薪,政府有一定機制應遵從。
對於邵善波周一在出立法會委員會時坦言,根據梁振英的指示,所有政策局和署方的3,000多個官方委任的公職,中策組顧問高靜芝都「可以畀意見」,偏離中 央政策組為政府搜集民意的原意,擾亂秩序及規章,又相信高靜芝不論人脈有多廣,都不可能認識不同範疇人才,認為由各部門物色人選,再交局長考慮推薦的做法 合適。
「邵善波最近的言論實在令人搖頭嘆息,佢而家主張,首先,中策組就會主打言論;跟住,就係高靜芝成為首要顧問,對所有安排公職人員的委任都要諮詢佢先,呢個根本就係偏離咗原有設立中央政策組的原意。」
「今日聽到邵善波呢番言論,佢似乎以為自己就係行政長官的忠實家僕,佢似乎忘記咗佢自己係一個公務員的職位,公務員係有既定的制度,有規章,每一位人都要跟從這些規章。」──陳方安生
陳方安生指出,若真的出現梁振英所指出的問題,即多個部門同時聘請同一個人,難以統籌,應增設機制解決,質疑有沒有需要增設一個職位做此事,「而家這個架 構,首先只會擾亂秩序、規章,增設一個新的障礙,這個根本係無補於事」。她又表示至今也不知道「聘用這些人有咩準則」。
在另一個場合,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亦認為,公職任命任由高靜芝負責並不適當,她表示以往都是由該局的局長或有關官員物色人選,了解對方的相關工作經驗。現 在要經中策組處理,她質疑一個人有没有足夠的人脈,能否物色到適合的人選,這亦會對政策局造成壓力,這個安排應從詳計議。
她又表示邵善波言論惹火,應該收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