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調查涉及一個很關鍵問題——採用的文字要能「界定」,即能確切下定義,不能含糊或太廣泛而無法有精準的意涵,否則得出的調查結果便容易引起質疑。這個要求,學術上很嚴格,做得到便有學術價值,做不到便失去學術意義。
以這個要求檢驗鍾庭耀主持的「香港人」和「中國人」身份認同的民意調查,便會發覺一個致命的問題——無論「香港人」或「中國人」,均無法達到精準下定義的學術要求。
以「香港人」來說,不要說其「政治認同」無法得到一個精切的定義,連其法律定義也要分好幾個層次界定。先說「政治認同」的問題。
一 百五十多年以來,基於新界租借條約的局限,中英對港人的政治身份同感棘手,因為「港人」雖在行政上交予香港殖民地管轄,但是英廷所發的帝國「屬土公民」
(Dependent
Territorial Citizen)的身份連自己也沒有一個底(即不敢硬撐),每當「港人」進入中國政府管轄的內地犯上「觸法事故」而被扣留時,英廷便束手無策,無法與中國
政府提出有效交涉,因為中國政府(包括國民政府或清政府)的國籍法內不承認他們的外國籍歸化。由清廷開始,便只接受「港人」使用「同胞證」,後來改稱「回 鄉證」出入內地,而不承認「屬土公民」的身份。
「港人」身份 五花八門
這情況維持到九七主權回歸前的中英談判桌上,最後也因種種考慮,讓港人持有中國公民身份的同時,也可持有英廷發出的「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即使如此,英政府仍然不給予這種身份的「國民」享有本國國民的同等待遇,甚至連居英權也欠奉。
由上所述,可見所謂「香港人」也者,就政治身份來說,根本無法塵埃落定,也無法對這身份問題作出精準界定。加上香港人口流動有如流沙,1945年香港戰後人 口還不到五十萬,到八十年代,經濟起飛,碰上中英談判主權移交,大批港人移民他鄉、各類工人缺乏,也同時來了大批外勞和外商。為鼓勵來人留下,港人身份證
也作出寬鬆的開放政策,例如「抵壘政策」即時發給身份證給非法成功越過「防線」的大陸來客(1980年結束),後來又發身份證給更多的外來僱員,令「香港
身份證」五花八門,有「三星」的,有「合法居留」的,有「帶職居留」的……,後者多屬家庭傭工,最近還因為他們的身份可否轉換為永久居民而作出司法覆核。
諸如此類,說明「香港人」的身份在過客匆匆的現實下,無法堅如磐石,即使想自認港人,中國政府也好,英國政府也好,百多年來,各說各話,政治上沒法給你一個共識的政治身份,連自己也感困擾。
分區調查 更為精準
接下來再談「中國人」的身份問題,也一樣難作嚴謹的界定。最明顯的例子是,1949年內戰打出海峽兩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到目前為止,各自也承認
中國仍未統一,國際外交關係與後者維持邦交的仍有三十來國。就邦交國來說,肯定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對「中國人」的身份問題也因此各有區別。
香港在港英時代,雖然因為英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邦交,不便與台灣的中華民國正式往來,但對於民間慶祝「雙十節」掛「青天白日」旗的人,卻是採取不干預政
策,因此在此的「中國人」也都不統一。處此情況下,答案到底是這一邊的「中國人」,還是那一邊的「中國人」?能不引起質疑嗎?何況,政治身份認同也者,一 般的理解涉及「政治效忠」,這一來,政治認同也就不是那麼隨便了。
既然「香港人」和「中國人」都容易引起定義上的困擾,受查者沒可能提供精準的訊息,也就顯而易見了。儘管這樣的調查做了二十年,不能因此而變成學術上的合理性。
比較完善的問法是,把「XX人」的文化價值觀、社會關係網絡等能代表身份認同的問題組合成一套問卷,這樣做較易突破受訪者的「心防」,同時也可避免其他因素
擾亂客觀條件。香港作為一個人口萬象圖的國際都會,更不應該「速遞」式地以「香港人」當作身份調查來設計問題,或以「香港人」和「中國人」並列或對立的問 題設計。
要研究香港的政治身份認同,不一定要與中國的認同並列,但可以先來一個「假定」——假定香港自中國經濟開放和後冷戰全球化經貿雙管 齊下的發展大形勢下,香港的流動人口相對本地人口比率愈來愈大,尤其是低薪和非技術工人和大陸商企更是猛晉;在這形勢下,泛國家社區
(Transnational
communities)苗頭茁壯必壓縮國家認同(National identity)。
針對這個「假定」去做民意調查,可以設計很多問題,大家可輕易觀察到:在港島人口特點可分好幾個社區,北角閩南社區、中環和半山華洋雜處社區、上環以西與港島南又是兩個不同社區……,只要根據這些社區特點設計問題,組合起來便可更準確地研究到香港認同與國家認同的對比了。
中文大學前政治系主任、華人學術網絡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