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月3日星期二

蘋論:兩岸政情緊張 司法淪為工具





今年是世界大選年,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中,就有四個將舉行領導人換屆選舉,包括俄羅斯、法國、中國、美國。揭開世界大選年序幕的是下周六舉行的台灣總統選舉,在藍綠兩營最後火併之際,前總統陳水扁如何出獄為外母奔喪將再度考驗台灣的司法人權,而在一海之隔的中國大陸,司法已打響了為黨和國家大局提供服務與保障的戰役。

2008,陳水扁因涉嫌貪污被羈押時,其司法人權曾廣受關注。阿扁的支持者認為司法淪為政治迫害的工具,反扁者則批評司法給扁太多優待。如今,陳水扁是否要扣着手銬腳鐐奔喪、在哪一日出獄,同樣要面對諸多政治考量,藍綠雙方首先考慮的都是對總統選舉形勢的影響。
在藍綠分化、對峙的台灣,司法被質疑淪為選舉工具,並不奇怪,但無論背後的政治目的是甚麼,運作始終是公開的,政治人物始終是不會承認有政治目的的。相反,中國的司法系統公開叫囂檢察院、法院要「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但無論是淪為權鬥的工具,還是維穩的工具,操作上反而是不公開的。

新年前夕,官方新華社發佈消息稱,廈門遠華集團首要疑犯賴昌星涉嫌走私、行賄案已偵結,並移送檢察院起訴。海內外傳媒對此多只作一般報道,忽視了其中隱含的政治訊息。官方指,賴昌星的走私、行賄行為發生在 1996 1999,賴昌星等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問題是,官方早前公佈,遠華集團早在 1994年已開始走私、行賄。賴昌星被引渡回中國後,官方為甚麼將其犯案時間押後了兩年?巧合的是,被海外輿論指為捲入遠華案的全國政協主席、福建省前省委書記賈慶林,正是在 1996年離開福建,調任北京市長。如今,賴昌星案被認定發生在 1996年之後,豈不是可洗脫與賈慶林的關係?

令人不齒的是,官方還強調,當局「堅持依法、公正、文明辦案,充份保障犯罪嫌疑人賴昌星及其他涉案人的合法權益」。如此維護疑犯的司法人權,堪稱中國司法的奇蹟!其中可能涉及中國引渡賴昌星時向加拿大作出的外交承諾,但不能不令人質疑,賴昌星的認罪是否與當局有某種協議?是否只是反映中共高層權鬥的妥協結果?

中國的司法系統早已視為黨國大局提供服務為己任,放棄了制約公權力的功能,在領導層換屆選舉時更成為權鬥的工具和維穩的工具。那些擁有或曾經擁有政治權勢的官員,自然擁有司法人權,哪怕是在北京秦城監獄服刑,其生活待遇也好過平民百姓。而像維權律師高智晟這樣的異議人士,只會被發配到新疆沙雅縣那樣的邊遠監獄服刑,以避免引發類似探訪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的公民行動、國際行動。高智晟的妻子耿和在元旦給丈夫的家書中也只能哀嘆,遠在天邊的沙雅如今成了「我們最關心、嚮往的地方」。

陳水扁的司法人權,逃不過台灣輿論關注、監督;賴昌星的司法人權,有中共高層的關注、維護;高智晟的司法人權,又何時可以得到關注、保障?可以說,台海兩岸的司法系統都面對政治干預的困境,只不過,台灣的司法改革,涉及更多的是職業化問題,中國的司法改革,涉及更多的是民主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