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個重視人權的中華民族,才可以展現道德的權威,彰顯中國的軟實力,贏得全球人民內心的真正尊敬。
二零一一年是拳頭高高舉起的年代。這一年世界各地街頭都出現風起雲湧的抗爭,如秋風掃落葉,讓不少獨裁者下台,甚至灰飛煙滅。從突尼斯到埃及到利比亞,都出現政權改變,更不要說拉登被誅殺、金正日猝逝,都讓世人感到權力突變的悸動。
但更深層的悸動,則是人權與主權之爭。長期以來,主權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是國際法的重要規範。歷經兩次世界大戰的領土爭奪,以及冷戰的勾心鬥角,各國對主權問題都非常敏感,而聯合國設立的目標之一,就是要為主權之爭協調,找出能解決問題的框架。
不過冷戰結束後,人權與主權之爭的碰撞,反而可以衝破意識形態的迷霧。過去用「主義」或任何偉大口號的論述,都要接受真切的事實檢驗。非洲盧旺達的種族大屠殺,那些手揮屠刀的領袖,再也不能用主權來做任何血腥行為的遮羞布。聯合國的勢力必須介入,救民於倒懸,免生民於塗炭。學界對此有很簡單而又具體的比喻:夫妻在屋子裏吵架,是他們的隱私權,但如果丈夫開始動粗揮舞刀子,妻子高呼救命的時候,鄰居或路人都有權力破門而入,將生死邊緣的妻子救出。
人權的重要性,其實就從生存權開始。如果人的生存基本權利都受到威脅,國家的主權就會被挑戰。這也是普世價值——主權是為了人權而立,而人權不是為了主權而立。一個國家的人權如果長期地被蹂躪,它的主權的基礎——統治的正當性(legitimacy)就受到質疑。
這也是現代政治史的血淚教訓:沒有人權,何來主權?前蘇聯領袖斯大林當年就是以國家的名義,在追尋偉大的共產主義社會的「理想」下,屠殺了多少自己的人民。對於那些數以百萬被送進鬼門關的老百姓來說,人權重要?還是主權重要?
劉少奇死前的思考
人權的背後,就是法治,一切都要「循適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而不能讓偉大領袖在一念之間,就可以恣意殺人濫權。中國的現代史,就充滿這方面的教訓。共和國的主席劉少奇,文革期間被投入獄中,他在最後關頭,要拿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自己辯護,但卻慘遭嘲笑,最後被折磨而死。共和國的主席不能用憲法來保護自己,正因為他過去沒有落實法治,也不能讓人民用憲法來保護自己。他在臨死之前,會想到人權重要,還是主權重要?他會想到憲法重要?還是「偉大領袖」重要?
今天的中國,越來越重視法治。胡錦濤主席在上任之初,就提過要回歸憲政,他於二零零二年的一次講話中,就強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而總理溫家寶也在二零零八年於中國政法大學的講話中表示「法比天大」,鏗鏘有力地說出他對法治的認識。當然,中國推動法治,還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但最高領導人有這樣的識見,終會衝破體制上的局限,邁向全面法治。
但對全球華人來說,人權與主權之爭的激盪,還牽涉到所居住國家與中國的關係。海外華人在當地的人權,是否也與中國有不可分割的關係?每當中國出現災難的時候,從水災到地震,海外華人都全力捐輸。但北京往往以尊重別國主權為理由,對海外華人的人權受盡侵犯的血淚,不敢置一詞。這似乎延續過去清朝視海外華人為「天朝棄民」的觀念,對於海外華人受盡各種不平等的遭遇,都在「不干涉別國內政」的理由下,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這也和以色列對全球猶太人的人權的重視,恰成強烈的對比。以色列從來不會因為別國的主權,而不管當地猶太人的人權問題。如果出現了某些排猶的現象,以色列當局就會立刻挺身而出,表示強烈的關注。
因而中國對海外華人的人權問題,必須要有新的思考,也要有新的論述,不能再墨守成規,畫地為牢。因為人權的實踐,早已超越了主權的疆界。在全球化的世界裏,追尋一個尊重人權的天地,早已是全球越來越有共識的普世價值。
只有一個重視人權的中華民族,才可以展現道德的權威,才可以彰顯現代中國的軟實力。讓經濟上崛起的中國,也可以人權崛起,贏得全球人民內心的真正尊敬。
如果大陸人權勝台灣……
尤其在台灣問題上,如果兩岸能夠在人權上競爭,讓中國大陸的人權保障更勝過台灣,那麼主權之爭就會迎刃而解,和平統一就會水到渠成。
在全球政治與經濟都風雨飄搖之際,重新發現人權的春天,成為中國人的希望季節。這是全球華人在二零一二年的最新願景,也是現代中國人要奮鬥的目標——讓人權成為主權的保護傘,讓主權不再成為侵犯人權的遮羞布。
張曉卿,丹斯里拿督張曉卿爵士、世界華文媒體集團執行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