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因言獲罪」這樣的事情今天仍時有發生。近日,重慶那裏的「任建宇勞教案」就鬧得沸沸揚揚了。二○一一年九月,任建宇因在網上轉發所謂「負面」訊息,被重慶市勞教委處以勞動教養兩年。十一月十九日,重慶市勞教委以「原決定不當」為由,撤銷了對任建宇的勞教決定,他因此重獲自由。之後,任建宇狀告給他帶來牢獄之災的重慶市勞教委,十一月二十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駁回了他的起訴。二十八日,任建宇又向法院寄出上訴材料,要求法院重審此案。
在警方當時搜集的任建宇的「犯罪證據」中,有這樣一條言論「證據」:「重慶扛起了中國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大旗:唱紅歌,大躍進,浮誇風,個人崇拜,蔑視法律。一切都那麼像。拿甚麼拯救你,苦難的公民!」很多人現在都發出這樣的詰問:這能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證據嗎?在筆者看來,任建宇的這一說法恰好是對薄熙來彼時所作所為的一個準確概括,它非但不是甚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而恰恰相反,它是一種積極的、正面的正義呼聲,是對薄熙來惡行的一種喝阻,而正是薄熙來一手遮天的文革式專政,才於國、於民更具危害性!不過,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事實上今天在內地,像這樣的現代文字獄就並不新鮮,僅近年爆出的因言獲罪的案件就有多起,此處羅列已嫌多餘。
毫無疑問,近年來所發生的每一起因言獲罪的案件,幾乎都與當地司法聽命於領導的嘴巴直接相關,換句話說,司法常常會成為某些領導者個人專權的私器。我們可以看到,在重慶,薄熙來個人倒台前後,很多官員(尤其是公安機關)的命運就「翻手雲、覆手雨」了,昨天還是「打黑英雄」,轉眼間就下牢獄,典型的比如重慶市那幾位因包庇薄熙來妻子而坐牢的公安機關負責人,包括那位曾進入美國領事館的前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在內。除了這些從「英雄」突然間變成罪犯的大大小小的官員,另一些平民百姓也是同樣的情形,他們因此有機會洗脫罪名而重獲自由身了,上述這位任建宇、還有那位在打黑案中為當事人行使正常辯護權卻不幸坐牢的律師李莊,他們現在都在透過法律為自己證明清白之身。
問題是這種司法被黨政干預,司法聽命於某些領導個人的發號施令,司法事實上淪為某種御用工具,它並非重慶的特有現象,它無疑已是一種普遍存在的事實。因此,只要司法不能實現真正獨立,因言獲罪這樣的事情就還會不斷出現;而當司法淪為某種附庸,它不僅保護不了任建宇這樣的平民百姓,事實上它誰也保護不了,重慶那幾位因薄熙來的仕途變換,從打黑英雄又變成罪犯的公安機關官員的命運就是明證。
北方可可
大陸博客網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