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

吳志森﹕梁振英身上最後一根稻草




梁振英的僭建醜聞沒完沒了。香港市民好不容易等了半年,終於等到那14頁紙,十多個附件所謂「一次過交代」的聲明,但疑團不但沒有澄清,反而愈滾愈大,對梁振英誠信的質疑愈來愈深。飛到海南島出席泛珠三角行政首長會議,仍被香港記者纏着不放,集中質問有關僭建風波。電視播出記者毫不客氣的大聲喝問:「點解你唔回答問題呀?係咪唔敢答問題呀?咁做點算開誠布公呀?市民關心鮋你都唔回應,你點做特首呀CY!」Shout at them,變成Shout at him。畫面傳至香港,梁振英固然顏面盡失,管治威信更是徹底崩潰。

記者問梁振英何時到立法會交代,梁振英說「會在適當時候用適當的方式集中回應」,這種「拖字訣」,似曾相識,港人對似是而非的承諾和語言偽術,等待的耐性,早已降到負數。

稍有理性思維的人,都無法理解梁振英的拖延策略,在打什麼算盤,愈拖下去,無可收拾的機會就愈高。

醜聞已禍及問責官員和公務員系統。時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對唐英年地宮僭建的高調與勇猛,與今天對梁振英僭建的容忍與包庇,儼然是兩個人,兩套法律,兩個標準。坊間早有風言風語,林鄭靠用僭建打沉唐英年而上位,經此一役,又似乎多了一重鐵證。

公務員政治中立的香港核心價值,更被拖垮。屋宇署長區載佳雖然向傳媒喊冤,但發現僭建只寫信不作為,接近半年,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仍未搞清磚牆後面究竟僭建什麼。這種無視法紀的行為,與屋宇署一貫的執法準則差距太遠,不止市民滿腹疑團,更惹起屋宇署公務員的反彈,發聲明要求署方澄清。區載佳矢口否認包庇梁振英,但種種異乎尋常的表現,確實難以取信於民。

香港的建制陣營,理論上仍是梁振英的天然盟友,但大多數都沉默是金。立會主席曾鈺成,行會召集人林煥光,成員葉劉淑儀、陳智思等,都沒有義無反顧為梁振英辯解,反而開聲要他徹底交代。僅有幾個死忠梁粉,語無倫次的為梁振英護航,但邏輯混亂,論據牽強,愈幫愈忙,令人慨嘆:有這樣朋友,還需要敵人嗎?

赤柱舊屋有地宮僭建?

梁振英表面上仍然得到中央力挺,但卻處境堪虞。建制的盟友們都在觀察形勢,鑑貌辨色,等等是否需要看風轉舵,生怕梁振英僭建醜聞連累自己,中央會否被迫換馬,處於一種大難將臨各自飛的觀望態度。

傳媒報道,梁振英的赤柱舊屋,可能有7002000呎地宮僭建,還繪影繪聲,說是兒童遊戲室,貼滿卡通公仔。報道出街好幾天,梁辦仍是不發一言。如果梁振英真的是「開誠布公」,應該如山頂大宅一樣,開放門戶,請記者入內詳細檢查,以昭清白。不作回應,似有不可告人的難言之隱。如果報道屬實,將是梁振英身上最後一根稻草。



徐少驊: 還須要什麼真相?

已經無須交待什麼真相了!「大話梁」僭建成癖,足以顯示其對法律有多麼的尊重(蔑視) 。就正如一名大滾友,你還要他交待什麼呢?真相不是已經非常清楚了嗎?還要這名大滾友把他的淫行細節纖毫畢露地細述嗎?按著已掌握的「事實」,立法會已經足以展開彈劾,市民也無須再為這名「政壇大滾友」尋找什麼「合理疑點」了!事情的小枝節已經無改其「好滾」的事實。所以,要不就是接受他,要不就是放棄他。

不過,目下形勢,最想「大話梁」下台的恐怕未必輪到香港的普羅市民,而是曾與「大話梁」同流合污過的官商黑白道,皆因此人當下甚為惹火,壞事又做得不夠乾淨,處處留下線索,只怕一查之下,再爆兩、三遭,到時牽連更廣,隨時火燒上身。記得黑社會電影描述這種情況之下,這個被警方通緝歸案的匪徒將落入被自己昔日兄弟追殺的絕境。

前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和屋宇署署長區載佳就是率先陪葬的涉嫌「共謀」。看看區署長的閃爍態度跟他說要出來「代表屋宇署同事表達不滿」完全不符。若是被冤枉了,就必定會說過明明白白,又怎會只肯回答一條問題?若然道理在我,只會理直氣壯,絕不會頭耷耷像做了虧心事似的。他的肢體語言來自內心狀態,裝不來!再來看林鄭,怎麼這陣子一被問到梁特首的僭建問題,就一反昔日「護主」的取態?只因她身心都有屎也!

梁振英做生意做到公司破產,做特首短短不足六個月又做到整個政府公信力破產,其威力比炸彈更厲害,是名副其實的政壇「人肉炸彈」。是以,我相信最想拉他下馬的是建制派中人。

事實上,大話梁已經成了香港「政壇穢物」,再沒有正派人家夠膽行近,就算是政治投機者也懂得判斷此廝氣數將盡,這個時候還是保持距離較為安穩,試問在這種情勢之下,「大話梁」如何能完成阿爺吩咐下來的第一個任務:團結建制派?唐英年在特首選舉時批評他在官商政界均欠缺凝聚力,此評語在今天只怕更見真確,還有誰肯為無能缺德的「阿斗」工作?!香港的施政水平又如何會不急速下降?!

香港人,我們還要忍受這堆「穢物」多久呢?既有礙觀瞻,又發出惡臭!讓我們一月一日元旦行出來,把「穢物」掃進它應該屬於的地方:垃圾桶!

無待堂: 王菀之的火星論政

多得王菀之的真誠感想,我們看到藝人對世情的典型無知。梁特當初佔盡道德高地打擊唐唐僭建、現在卻被發現同樣僭建。傳媒追問之下,多次說謊、前言不對後語。大眾窮追猛打,既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又是港人對原則的庶民式堅持:唐唐因為僭建而黯然下馬,為甚麼梁特可以例外?

本來以為是常識,對藝人也似乎是要求太高。王菀之一腔悲天憫人,說到老人特惠生果金議而未決,卻又莫明其妙對反狼者抽水。好像是因為大眾對梁特窮追不放,才令老人們絕望等待;人家對公義執著,檢閱僭建問題細節,卻又成了「並從抽絲剝繭得出的新發現大感勝利興奮描述分享」﹐對於梁特的誠信問題,王苑之說來那陣語氣之不屑,實在令人乍舌。

此言一出,網民吵了一輪。王又作出回應,更反過來說批評她的人「偏激、標籤、不了解她」,還說出一句充滿霸氣的「我討厭政治﹗」那種發老脾的神態,隔著電腦都可以看見,好像一個活在自己小世界的小朋友。明明是王菀之自己偏激地抹殺民間追尋真相的努力、明明是王菀之自己標籤著市民是不顧老人家死活的政治狂熱者。好了,在公共空間說話,被人挑戰了,又說人家不了解她、很偏激。

拜託,老董亂政八年,被天下人所追殺,其經典回應就是:你們不了解他的內心世界、不了解他的治港藍圖。說到偏激?明明是梁愛詩譚惠珠之流主動出來踐踏港人、鼓吹一國大於兩制。被人狂轟一輪之後,又會反過來責罵市民很偏激、高呼一句「我的言論自由在哪了?」王菀之想要自己發言的自由,卻無視人家批評的言論自由。

但是,也無須過份要求藝人的常識,不然又有維穩派出來說些甚麼「網絡欺凌」的蠢話了。為甚麼藝人的真心意見,總是貽笑大方?

時代不同了。現在的歌手,總是家裡無憂、暖衣飽食,這才有餘力進娛圈「追尋夢想」。他們的世界簡單,同情心也很單純和廉價。天真和膚淺到認為市民吵鬧梁特,會阻礙老人家拿錢。但事實上卻是長毛要梁政府取消生果金的入息審查,讓所有老人受惠,而政府不肯,事情才拖到現在。這中間的關節,王菀之有多留意呢?

這一代的藝人,足夠幸運,也足夠無知,認為自己能夠遠離污穢的政治。所以王菀之說:「我討厭政治! 」昂山素姬的說法是:「即使你不關心政治,政治也會找上你。」一個面向現實世界的人,會知道自己沒有能耐去討厭政治,因為政治跟所有人之息息相關,就如同梁特政府小小的「政治堅持」,決定了老人們今天的景況。

上一代的藝人唱歌是為了養家。他們歷煉世情,對政治決策有多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有親身體會。從鄧麗君到梅艷芳,都在紅塵中打滾,因此對政治和世界都有一番較具現實感的看法。她們是烈性子的野花,王菀之卻是一朵自我中心、不問世事的水百合。藝術就是這麼弔詭。它既可以反映冷峻的現實,又可以是一發惑人自惑的鴉片。做藝術家吧,自我中心,關起來。不說出來,人家就不知道炫惑聲色背後的空洞蒼白。

如果你知道自己很無知,又要說話,記得為自己包一層藝術家的膠——藝術家雙腳離地一點,人家不會見怪。



金針集 : 梁振英疑變「違憲特首」

用心既良且苦的港大法學院教授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其新作《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中,開宗明義地指出,法治有十個層次。依筆者看,其中第二、三個層次,即是最基本的層次,其實已經足以用來印證,特首梁振英有不尊重法治之嫌。

簡單講,法治的第二個層次是「法治不單指用法律來統治,也指被法律所統治」,而第三個層次則是「可以隨意運用的權力(arbitrary power)必須受到限制,應該有明確的規則去管制權力的行使;法律要有足夠的內容,去防止法定權力的濫用」。很可惜,梁特首似乎並未予以尊重。

昨天,梁特首帶同三塊人肉布景板(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及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出席第一場施政報告地區諮詢會。撇開諮詢會淪為「老臨」鬧劇加城市電訊申訴會這些問題不談,筆者很想重申,根據《基本法》及《立法會議事規則》(下稱《議事規則》),梁特首恐怕有違憲違法之嫌。

根據《基本法》第64條,特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並對立法會負責,而其中一項就是「定期向立法會作施政報告」。至於所謂的「定期」,根據《議事規則》第13條 (1A),「行政長官可隨其意願在每一會期首次會議上向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換言之,即是梁特首若要發表施政報告,則須在立法會會期的首次會議上發表。

當然,有人或會反駁說,該條議事規則指「可隨其意願」,即是隨梁特首的意願。但這,卻是似是而非的詭辯。

首先,《基本法》第64條指的「定期」(regular),即是一貫做法,而一貫做法就是立法會會期的首次會議。這個一貫做法固然可以更改,但必須明確闡釋箇中理由,並明確認定以後都是「定期」於每年1月初立法會第幾次會議,同時必須修改《議事規則》的相關條文,否則必須一仍舊貫,因為《基本法》是小憲法, 凌駕《議事規則》。

第二,《議事規則》第13條(1A)雖有「可隨其意願」的字眼,但綜觀前文後理,特首發表施政報告的「意願」,實只限於是否在立法會會期的首次會議,而非真的可以隨意決定在什麼時間在立法會發表。箇中真義,只須對照英文版本,就更加清楚(英文版本是:”The Chief Executive shall deliver a Policy Address to the Council,if he so wishes, at the first meeting of a session.”)。一句話:梁特首要麼不到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要麼就必須在立法會會期的首次會議。

陳弘毅在文末說:「法治概念的誕生,是人類文明的一大成就,它推動社會的進步,它對於增加人類的幸福和減少不義的苦難,作出一定程度的貢獻。」遺憾的是,有人倒行逆施,令香港與文明的進程背馳,以至減少港人的幸福和增加不義的苦難。




吳靄儀 : 撐的代價

梁振英發表萬言書面聲明,企圖一次過交代僭建事件,但根本沒可能,因為他在聲明中承認去年10月已知有僭建的地下室,11月自行封掉,一直不提,今年6月屋宇署上門檢驗時沒有主動提出,書面查問也不答,任誰也難以相信他不是意圖隱瞞,傳媒自難放過,而梁振英越辯只有越差。政府官員一律表態支持也不管用,反而越鬧越大,問題延至屋宇署是否包庇,助他隱瞞。

特首欠誠信,已無可爭辯,問題是,如何收拾這個局面?有擁梁者疾呼,市民早厭倦了僭建風波吵吵鬧鬧,政府還有很多要事要做。我同意,我也厭倦,我也焦慮,然而梁振英本人卻是施政的最大絆腳石,不是因為他家有僭建物,而是因為市民不再信任,他要做什麼也會惹人疑問,他要送禮物給人,恐怕這人也當是陰機關。加上揭穿了這個特首寶座是用不正當的方法擊敗對手得來,當初支持他當選的人,今日也要改觀。他最大的問題不是過去的僭建和解釋,而是他的品格、處事方式和才能。

他和身邊的梁粉自我感覺良好。他不承認出現了信任崩潰的問題,他相信是政敵、政客的私心,他應對的方法就是發動攻勢回敬,用邵善波掌管的中央政策組作為打手。這場殲滅戰要打多久?要打多少人?

個性使然,明明一片期待他起用前任特首忽略的優秀人才,推動改革,然而至今為止,他委以重任的人無一不令人失望。

政府當務之急是爭取市民的信任。梁振英自己個性卻是愛掩飾隱藏,不信任任何人。他不信人,自然難以贏得別人的信任。他堅決不改,爭端必定沒完沒了,信心掙不回來,死撐梁振英,代價可能是賠上特區的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