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2月7日星期五

吳康民: 答羅海雷的公開信




羅海雷本月4日在觀點版寫一封給我的公開信,談及1967年的「六七暴動」(左派稱之為「反英抗暴」),挑起一個針對「左派愛國人士」和特區政府的新火頭,指摘左派愛國人士,特別是愛國學校,「為什麼回歸以後就像縮頭烏龜,什麼都不敢說,為他們維權?」

對「六七暴動」,我在本欄曾寫過好幾篇文章,闡明我的看法。包括〈從防香港「左禍」 說起〉(20001月)、〈反英抗暴剖白〉(20017月),到最近的〈論香港傳統愛國左派的「一左兩窄」〉(20127月)。但最詳細的分析和看法,可見我去年出版的《吳康民口述歷史》(香港三聯書店)第7990頁。讀者可以覆按。

關於「六七暴動」的起源,我曾基本上歸納為3點﹕

第一,港英當局的老殖民主義統治手法激發了社會矛盾。基層群眾對當年住屋、就業、教育、交通以及警察和小販管理隊等高壓行動極為不滿;

第二,香港新華社領導在「文革」氣氛下為了立功或自保,採取極左的運動群眾的政策;

第三,左派工人、學生、店員等受內地「文革」影響,認為「造反有理」,以此反抗港英高壓統治。

但是到了後期,採取「武裝鬥爭」手法,到處「放菠蘿」,搞真假炸彈,要教訓「白皮豬」、「黃皮狗」,就變成與群眾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鬧對立了。港英當局所以能放手粗暴鎮壓,也就是看到左派的行動已不得人心。

搞武裝鬥爭,要「港英滾出去」,就是要解放香港。但中央的毛澤東、周恩來還是清醒的,他們還是堅持對香港的「長期利用」,並不同意林彪集團和「四人幫」的做法。雖然有這些傢伙們的干擾,以至發生火燒英國代辦處的事件,但要是沒有毛、周鎮住,香港早就變天了。

平反需要司法覆核

在六七暴動中被運動的群眾,受到港英當局的鎮壓,有遇難的,但更多的是坐過牢或是就學、就業等受到影響的,值得同情。當年許多工人由於響應罷工而後來在「復轉改」的行動中受到挫折。其他的也還有不少未能解決的問題,值得研究和想辦法解決。

我曾向有關人士探詢解決問題的辦法。據反映,有的人判刑是經過司法機關處理的,鑑於香港的司法絕對獨立,除非每個個案都經過司法覆核的手續,方能平反,因此這不是特區政府下一道命令就能解決的。君不見最近前律政司長梁愛詩女士對司法講了一些個人意見,便受到許多「大狀」的圍攻麼。

當局對這些遺留問題該怎麼處理,我沒有仔細的研究,但香港社會對此的認識並不一致。當年曾擔任對港英鬥爭的鬥委會主任、前工聯會會長楊光,得到特區政府頒發的大紫荊勳章時,曾受到香港社會輿論的抨擊。其實楊光只是一位台前傀儡,幕後策劃行動的是香港新華社的高層。

成立委員會加以梳理

當年在摩星嶺集中營被拘留經年的鬥委會副主任、漢華中學前校長黃建立,特區政府授以金紫荊星章;在赤柱監獄坐過牢的曾德成,連任兩屆民政事務局長,這都表示了政府的一些態度。至於這一次提出申訴,並得到羅海雷的支持的曾宇雄,不也在醫管局轄下的護士導師及部門運作工作30年,以至作為運作經理的地位退休麼。

顯然,現在的政府部門仍然沿用港英統治時期留下的老制度。如父親留有「犯罪」紀錄,便會影響子女的求職前途,而沒有區分「政治犯罪」這一條。但當年的「政治犯罪」,也有如曾宇雄這類無辜被捕和有的因放「炸彈」(真假不分)而現場被捕的。這又是否可以「一風吹」,相信朝野之間也有不同意見。

如果要認真地來做,恐怕要成立一個委員會之類的機構,對有關事件進行梳理,分清事件真相,予以平反甚至賠償。

但此事不能心急。美國和澳洲都有一些逼害少數民族的往年舊帳,涉及上百年前的事,至今仍未了結。「六七暴動」事件至今雖有45年,但還算是「現代史」,與西方國家的某些「近代史」以至「中古史」要來得近。當然,時機成熟,處理得好,顯然有利於安定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