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

江迅: 公開聯署信質疑薄熙來案審理 




七百多名中國及海外華人學者、退休高幹、維權人士致函全國人大常委,要求認真審議罷免薄熙來全國人大代表決議。公開信質疑審判事實不清楚、證據不充分、程序不合法,並抗議八十餘家對薄案持異議的網站被封殺。

距離中共十八大召開不到半個月,一封七百多人(截至十月二十三日)署名的致全國人大公開信,就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案的處置和審理提出質疑。他們認為涉及薄案的所有審判存在事實不清楚、證據不確實、程序不合法的問題。此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十月二十二日下午,薄熙來案公民聯署發起人之一劉金華由四川啟程赴北京,將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當面遞交公開信與公民連署名單,簽名人正透過各種渠道關切他的行蹤與安全。

當今中國,在很多問題上,關於「左」「右」之爭、姓「社」姓「資」的爭論,從來沒有中斷過。中共十八大前夕,有關中共內部左右之爭的傳聞甚囂塵上,關於政治改革的討論早已沸沸揚揚。身居高位而鋒芒畢露的薄熙來在中共十八大之前轟然落馬,再度暴露一黨專制的弊端,突顯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中共能否順應歷史潮流和主流民意,乘十八大召開契機啟動政改進程,令國人矚目。此際,這封就薄熙來案而致函全國人大的聯署信正是這場博弈的焦點之一。

這一聯署信,由被圈內人譽為「毛主席好戰士」的原國家統計局長李成瑞、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理學教授鞏獻田,以及劉金華等各界人士發起,組織者是「人氣頗高的宣傳毛澤東思想」的紅色中國網版主李民騏等人。簽名聯署的各地各界人士在十九日有三百多人,二十日添加二百多人,其中有北京的韓德強、張宏良、左大培、孔慶東、韓毓海、劉永佶、張文木、黃紀蘇、江湧、金一南、劉仰、上海的時寒冰、香港的王紹光等中國各地人士,以及美國、加拿大、柬埔寨等地華人。

聯署信致函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信中說,新華社九月二十九日報道,記者二十九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獲悉:二十八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收到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關於罷免薄熙來全國人大會代表職務的決議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將依法提出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予以審議並公告。

信中說,二十八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剛決定對薄熙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卻在同一天就收到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罷免薄熙來人大代表職務決議的報告,這樣做是否符合《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選舉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他們強烈籲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真審議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的這一報告,聯署信提出三方面具體理據:

一,罷免薄熙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是重慶市人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提出,還是常務委員會五分之一以上組成人員聯名提出?請公示有關證明文件。二,罷免案寫明的罷免理由是什麼?請審查事實和證據。證據是否確實而充分?在證據與論證的事實之間,是否能形成邏輯嚴謹並排除一切合理懷疑的證據鏈?三,重慶市人大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時,薄熙來是否行使了法律賦予的權利,即讓他在主任會議和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上提出申辯意見,或書面提出申辯意見?這一申辯意見是否由主任會議印發給與會者,並提請全體會議表決?請向全國公民公告薄熙來依法行使申辯權的證據。

聯署信說,眾多黨員幹部和公民對薄案有不同看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是國家立法機關,是最高法律監督機關,是代表全體人民的,不是某一部分特權者的橡皮圖章。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就薄熙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報告的審議既必須法律審核,也必須事實審核,這是「依法治國」必須遵循的一項基本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必須審議報告是否符合人大代表選舉法,是否尊重被提出罷免的代表的法定權利,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應清楚公告。聯署信強調,令人震驚的是,薄熙來身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近年大多數政治局常委曾造訪重慶並對其工作予以肯定,又在官方傳媒作為正面典型報道而引起廣泛關注,就連這樣的人的正當權利「都受到如此閃電般侵犯的話,何談什麼普通公民權利的法律保護呢」?

聯署信說,百姓對幹部貪腐深惡痛絕,都主張嚴懲不貸。然而,為什麼對於薄案卻一反常態,質疑聲音這麼大?「問題就在於它是以路線鬥爭開篇,以刑事犯罪落幕。對全球矚目的薄熙來案中的尼爾海伍德死亡案,卻以一種讓世人無比驚駭的草率的司法運作匆匆走過場。涉薄案件的審判,其證據可疑處之多,被告辯護權利被剝奪之甚,被告近親屬應有權利被踐踏之不可想像,法院審判時間之短,被告認罪之快和最後陳述之奇,該案件在世界的影響之大,而國內外輿論質疑聲之強烈……它將作為無法無天的典型案例載入世界審判史冊」。

聯署信認為,涉及薄案的所有審判存在事實不清楚、證據不充分、程序不合法等問題。是否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偵查、起訴和審判?是否嚴格執行了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從處理薄熙來事件一開始,當局就違法、蠻橫地封閉了所有持異議的網站八十餘家,官方網站甚至連個人博客也不讓發表不同意見,完全堵塞和切斷了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群眾,同黨的領導機關和人民政府以網絡溝通的最好最快的管道,在資訊社會的今天,這樣的做法是極為野蠻和反動的」。

聯署信說,「一個號稱是人民政府的封網行為,不是擴大而是消滅人民民主,不是擴大而是縮小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不是豐富而是貧化民主形式,不是拓寬而是堵塞民主管道,不是保障而是蔑視人民的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不是保證而是害怕和敵視人民當家作主」,「對於政府的這一違法違紀行為,必須盡快依法依紀予以糾正,如此嚴重剝奪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言論自由的專橫行為,必須堅決糾正。同時,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以上依法提出的各項意見,請吳邦國委員長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予以採納,並付諸實施;如不採納,請根據事實和法律公開、詳細對不採納的理由加以說明」。

六四天網黃琦支持聯署

被視為「中國第一家人權組織」的中國六四天網創辦人、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率先發布這聯署信。十月二十三日,黃琦在成都接受亞洲週刊訪問時說:「人權無國界、人權無左右。不管是左派右派、保守派自由派,我們任何時候都反對任何組織使用有悖人權的任何方法侵犯公民權利。只要言之有理,說之有物,不管是權重的高官還是普通的農民,只要人權被侵犯,我們就為之吶喊。今天薄熙來人權遭侵犯,我們就站出來說話,明天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人權遭侵犯,我們也同樣挺身而出。不允許當今中國漠視人權事件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