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上台首一百天,是爭取民意並確立施政方針的關鍵時段,但特首梁振英「百日維新」的政績乏善可陳,各方面民調均顯示他民望不合格。梁振英早前 會見傳媒時,被記者問及如何看待自己的低民望,他指「民情與輿論有分別」。言下之意,就是歸咎輿論把政府官員和政策「唱衰」,才會令民怨頻生,拉低其民
望。
「個別傳媒唱衰政府,拖累施政效率及執政班子民望」的說法,除了梁振英班子深信不疑外,亦得到建制派人士或一些前高官和應,形容是個別機構「別有用心」、「不斷炒作」、「無限上綱」、「凡事陰謀論」等等。若以上說法成立,無疑是把傳媒威力高估,把市民的分析能力看輕。
觀香港的傳媒生態,兩間免費電視台當中,弱勢那一間向來親中親港,新聞報道樂意報道有利政府的消息,自行製作的言論節目更與左報社論無異,全面唱好中港政府,無限上綱地以陰謀論指摘泛民和學民思潮亂港。
至 於強勢那間免費電視台,近年屢次被質疑為討好政權而自我和諧,兩年前把六四晚會放在新聞後段而惹來觀眾不滿,從此興起在鏡頭前舉牌抗議,不時令前線記者活
受罪。而今年9月1日開學日傍晚新聞,選擇以林鄭宣布在天水圍搞天光墟的消息為頭條,蓋過政府總部反國教人士絕食集會,縱使這種安排只是以民生為先,但當
時的社會焦點以反國教為先,這種新聞編排令觀眾質疑是討好政府。
電視版圖 政府佔優
近年本港兩間免費電視台經常被網民在名號前加上「CC」兩個字,意思是與內地的中央電視台(CCTV)一樣是官方喉舌,這是反映市民認為兩台的新聞報道不能確切傳達民間聲音,有種恨鐵不成鋼的憂慮。
另外,本港三間收費電視台均設有新聞台,分別是有線電視、now寬頻電視和香港寬頻電視,其中香港寬頻電視較平實,而有線和now予人感覺是中肯敢言的印 象,對中國維權新聞尤其關注,兩台不時有節目探討政府政策和社會問題,都能恪守從事實出發的新聞操守,談不上別有用心和炒作。而論觀眾數目和影響力,收費
電視和免費電視相距甚遠,換言之,在電視的輿論版圖上,政府絕對佔有優勢。
至於廣播媒界方面,自2003年後,不少對特區政府「有火」的電 台名嘴都陸續「被封咪」,能留下來的主持人言論威力已大大減輕。目前除了快將被滅聲的香港數碼廣播(DBC)開宗名義要監察(或被解讀為批評)政府外,香 港電台、商台和新城電台的新聞報道只是撮要地廣播當天新聞大事,由於梁振英上台後政府喜用「聯合採訪」(行內俗稱做pool,即只有攝記而沒文字記者)和 發新聞稿,電台新聞往往只能照讀如儀,變相又是政府傳聲筒。個人節目主持人偶有諷刺時弊和表達意見,但激烈指數與名嘴鼎立的年代已不可同日而語。
本 港數碼廣播一直存在覆蓋率不足的問題,加上聽眾要另購收音機,因此DBC的收聽率不算高,但鄭經翰言論惹火並不時被其他傳媒引用,難免對執政班子構成一定
壓力。該台近日鬧出股東分歧,在停播和義播之間苦苦掙扎,到底這是純粹的商業糾紛、本港言論自由之戰,抑或中聯辦介入香港言論自由、損害一國兩制的政治陰 謀呢?從不同傳媒的報道取態,某程度上能看出該機構是否親政府,讀者看清字眼就不難辨別。
事實說明,電視和電台的大方向都對政府有利,報紙 又怎樣呢?《蘋果日報》早已表明不信任梁振英及其班子,每天都批評政府的失誤,近期更用上「割地賣港」等用語形容新界東北發展規劃,被指催谷港人反政府及
激化中港矛盾。該報正是官員和左派人士經常提及的無限上綱、別有用心的「個別傳媒」。
歸咎傳媒 自欺欺人
《蘋 果》立場是明刀明槍,而《信報》的新聞實事求是,內裏則有不少對梁班子「理性分析」的文章,只要有節有理,左中右評論皆能容納,近年較矚目是林行止先生和
練乙錚先生的一系列鴻文,實有助讀者看清政局。其中練總將梁振英上場比喻為石敬瑭登位,其實是以另一角度去說「割地賣港」,說服力很強。
至於《明報》則曾被指是挺梁派,但該報卻又踢爆梁振英大宅有僭建,標榜是「不問唐梁、只挺真相」,讀者不妨疑中留情。
以收費報計算,倒梁報章版圖也不過如此而已。至於暢銷大報等其他報章,既獲得梁振英及官員關顧寵愛做獨家專訪,而日常新聞亦處處從「打曾保梁」出發,論接觸到的讀者人數絕對是「大多數」,何以唱好的效用不如唱衰般大?這個問題值得政府官員深切反思。
若把港人視為盲信特定傳媒的一群,不啻是侮辱港人的辨識能力。又或者該說,把民望低歸咎於傳媒的說法,就如把問題推諉於前朝埋下的炸彈一樣,其實是自欺欺人的最佳借口。
梁美芬重罪在講大話
新一屆立法會上周選出了各個委員會的正副主席,建制派壟斷了八成主席寶座,從手握的票數到把持議題進程的能力,明顯佔有絕對優勢,只要不理輿論民意,要通過
任何議案都沒有難度。觀乎議會的勢力分布,今屆議會甫開鑼,泛民已被「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的建制派迫至死角,未來只能以更偏激的手段去抗爭,但在目前 制度下卻只是敗者之哀鳴,看來社會的分化程度只會愈演愈烈。
在眾多委員會當中,以立法會司法及法律委員會最多爭議,一如意料由城大法律學院 副教授的梁美芬擊敗公民黨的郭榮鏗。傳媒集中報道梁美芬在當選前已向立法會秘書處要求更改每月開會時間,其最重罪狀是「講大話」。據報道,梁美芬是在「會
議之前、中午之後」與秘書處就開會時間溝通,但事實是在早上10時向秘書處要求更改開會時間。
作為律師,理應對時間十分敏感,如果這是一宗法庭案件,時間是案件其中一個關鍵因素,那「中午之後」跟「早上10時」當然絕不相同,議員實有責任監察身為司法及法律界委員會的主席為何講大話,免得令該界別的專業資格蒙羞。
傳媒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