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抽驗北大荒(香港)和永興行的食油樣本,發現各有兩個樣本的致癌物「苯並(a)芘」超標。食油乃市民生活必需品,此事反映政府在食物安全方面,未能因應香港所處特殊環境,適時更新法規和主動執法,阻截內地黑心食品來港,使市民的健康暴露在高風險之下。內地各類黑心食品,層出不窮,本港主副食物、食品大多數由內地供應,政府對內地黑心食品,應該有「都可能流入香港」的估計,當局應該雙管齊下,一方面是食安中心要提高敏感度,及早蒐集資料,防患未然,阻絕黑心食品為禍香港;另一方面要加重刑罰,令輸入和銷售黑心食品的無良商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食油驗出致癌物 食安中心後知後覺
這次致癌食油,涉及的「北大荒」是內地規模較大的糧油及食米集團,該公司發言人前日不承認問題食油出自該公司,昨日則說涉及的只有一桶,約200公斤。至於永興行則被指向北大荒購入食油,然後自行溝油和分銷,不過,北大荒否認供應食油給永興行,使得問題食油的來源和成分,顯得撲朔迷離,連食安中心也說不清楚。北大荒和永興行的食油,被驗出有超標致癌物已經是事實,然則本港其他食油會否有問題,市民如何趨吉避凶,按目前已知情況,市民難以安心。
已證實的問題食油,是否使人聞之色變的「地溝油」,食安中心未能確定,理由是目前還沒有一種特定的科學方法檢測和鑑別地溝油云云。其實,「地溝油」約20年前已在內地發現,國家針對地溝油,以9項國家標準指標,確定油脂可供食用的依據,包括黃曲霉素B1、重金屬、農藥殘餘及苯並(a)芘等;另外,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訂出7種方法來辨別地溝油。可以說,地溝油在內地「歷史」悠久,當局在認知和應對上,已經發展出一套做法,只是在食安中心的雷達上,一直沒有偵測地溝油的項目,所以未予處理,更遑論借鑑內地應對地溝油累積的經驗。
食安中心對監控食油質素未盡完善,還有一事可佐證。歐盟和內地就食油含致癌物苯並(a)芘,早已分別定出每公斤2微克及10微克的標準,本港食安中心雖有監察食油質素,不過,恒常監測根本不包括苯並(a)芘,食安中心說「現時食品法典委員會及香港法例中並沒有就食物中的苯並(a)芘含量制定法定限值」,以此解釋他們並無失職。可見,相對於內地和歐盟早已制定規管標準,本港在此事上顯然後知後覺。
另外,食安中心在證實4個問題食油樣本之後,解讀說即使食用「每公斤含苯並(a)芘17微克的植物油,對公眾健康構成的威脅應該不大」。這個說法,過於武斷。每個人體質不同,有些人無論吃多少,或許也不會致癌,有些人可能吃下17微克,健康就受影響。按食安中心的說法,莫非其他致癌食品也可以食用,只要吃得不多就無事?若食安中心用這個邏輯處理食品安全,會使人不安。事實上,致癌食油在本港市場存在了多久?連食安中心也不知道,如何可以達至「食少少無影響」的結論。
當局監管食油,落後於時代轉變。永興行購入食油後,自行溝油和分銷,他們堅持做法並非製造食油,未違反製造食油需要申請牌照的規定。據知,現行對製造食油的監管,源自炸豬油製油的年代,但是食油行業營運,已經蛻變為入口分罐的分銷行業,實際上,業者只要取得商業登記,就可以「製作」市民每日食用的油。溝油算不算製造食油?在今次問題食油事件,揭露了這個問題。
證實問題食油之後,食安中心表示會做一次專項食品調查,這個做法固然有必要,不過,更應該調查清楚北大荒與永興行之間,誰是致癌食油的始作俑者,不能任由他們各說各話,含糊其詞地胡混過去。另外,要查清楚問題食油存在了多久,銷售渠道如何,有關資料要詳細公布,讓市民檢視有否被致癌食油毒害。另外,政府要修訂條例或另行立法,加強規管食品中有害的物質,加重罰則,形成阻嚇力,使害群之馬不敢行險貪圖僥倖,藉此保障市民健康。
黑心食品層出不窮 食安中心應時刻留意
食安中心還要擴闊視野。內地黑心食物、食品,層出不窮,例如最新發現有山東養雞場除了以激素餵雞,催谷30克重的雛雞在40日內長到6、7公斤,還給雞餵飼18種抗生素,以免牠們生病,這種雞擺明是有問題的「藥雞」,人體食用後很有可能損害健康。山東這些雞雖然並不運銷來港,但是內地供港的雞,誰可保證沒有山東雞場的情況?因此,內地黑心食物、食品時刻新款,以本港主副食物食品主要靠內地供應,食安中心有責任時刻留意,主動應對處理,才會適時有效地阻截黑心食品來港。否則,本港市民有可能與內地民眾一樣,對日常食物安全,處於惶惶不可終日的景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