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商業化和商品化有利可圖,但亦令其受制商業法則,宗教要義和真諦因而流失。
聖誕(耶誕)的確是普天同慶的日子,但這與耶穌的出生未必有最大關係。聖誕給現代人的救贖,是把他們從工作的監獄中暫時釋放出來,讓他們在盡情消費之中萌生沐浴於幸福的幻覺。對於生產過剩的消費社會(consumer society),聖誕太重要,因為它為大眾提供一個近乎神聖的消費藉口。
去年平安夜,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Benedict XVI)在梵蒂岡聖彼得大教堂主持子夜彌撒。他批評聖誕節變成商業化的慶祝活動,璀璨的燈飾掩蓋了主耶穌誕生的謙卑和純真本質。
所言甚是,但教宗身為天主教此有組織宗教之首,對宗教的商業化以及其經營日趨公司化卻避而不談,似乎缺乏自我審視與反省的能力。的確,不管是天主教、基督教抑或佛教,有組織宗教擁有的是嚴密的組織、龐大的資源和有效的動員能力。對此等有組織宗教而言,它們的「組織」跟它宣揚的「宗教」同樣重要(organized religion is as
much about organization as religion)。它理性\世俗(secular)的一面跟它屬靈(spiritual)的一面早已合而為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不是美國導演活地.阿倫(Woody Allen)的影迷,但他所說的一句話,我在有生之年都會不斷引用。他說:「我對上帝並無反感,叫我受不了的是他的崇拜者俱樂部。」(I
have nothing against God. What I can't stand is his fan club.)
人類是經濟動物,自亞當被逐出伊甸園一刻開始,我們就學會自食其力,靠勞動的報酬來養活自己和家人。我們的所作所為,十之八九不但在冥冥中符合經濟的邏輯,也受制於經濟的規律。
久而久之,找機會獲取豐厚報酬成為我們的習性(second nature),資本主義將這種習性發揚光大。在市場無形之手的操作下,我們心裏所有的渴求都被轉化成可以用供應來滿足的需求。換言之,我們的心理需要被商品化(commodification)。
從這個角度看,宗教向世人販賣的是一種心理產品(psychological product)。它試圖滿足的,是人類一種基本的心理需要:相信世界有一個無所不能的創造者,相信死後還有永生,它所提供的心靈慰藉的確無可比擬。這種被美國心理學家詹姆斯(William
James)稱之為「信的意志」(the will to believe)的力量,令到各式各樣的有組織宗教大行其道。只要你能夠滿足他們的需要,你就會找到願意付錢的顧客,這就是經濟學,這就是資本主義。
由此觀之,宗教在市場萬歲的資本主義社會被商業化,甚至商品化,實屬無可避免。美國人商業觸覺之敏銳,不下於他們宗教熱情之熾熱,難怪宗教在當地已被徹頭徹尾商業化到令人瞠目結舌的地步。美國憲法的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不但賦予美國人信仰的自由,更不容許有所謂官方宗教甚至國教(state religion)的出現。於是,在宗教的自由市場上,「神的使者」各出奇謀,蔚為奇觀,結合宗教、娛樂與商業的電視福音傳道(televangelism)也就應運而生。
問題是當宗教變成商品,它必然受制於促銷、盈利和滿足消費者需要等商業法則。宗教的要義和真諦無可避免被簡化、稀釋,甚至歪曲。對於以「售賣」宗教與信仰維生的人,他們千方百計要做的,就是將他們的「商品」以最為大眾接受的方式賣給最多人;而其他的宗教和信仰也就變成了市場上的競爭對手。
於是,近年來,我們看到宗教怎樣向名人文化、娛樂圈、流行音樂和通俗文化叩頭。宗教領袖本應是社會的良心,與社會的主流文化和價值保持批判性的距離,但在今日社會,似乎越來越多宗教人士喜歡親近罪人(sinners)多於向聖人(saints)學習。有財有勢的教會成為建制、現狀和主流社會價值的受惠者和捍衛者,其實有點諷刺。
以基督教為例,耶穌本來是一個最極致的反建制人物——他最關心的是妓女、罪犯、窮人和病者這些罪人及社會異類。在一個極權和專制的政治體制下,耶穌所代表和體現的「更高的權力」(higher authority)所宣揚的平等和博愛觀念,無異於發動一場革命。難怪統治者視他為眼中釘,千方百計要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