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

紀曉風: 《女警愛作戰》疑抹黑記者 港式影視難翻創作高牆




這陣子,記者忽然頻繁地進入了公眾人士的視線,先有香港記者在北京被公然圍毆,國保(國家保安機關人員)無情地扼殺新聞自由,再有記者協會在上周六 下午發起圍繞中聯辦遊行,要求嚴懲暴力黑手。事有湊巧,連無綫上周開始播放的新劇《女警愛作戰》,亦以記者作為主線人物角色,令記者由一向被長期忽視,忽 矣變成備受注目。

然而,成為話題不一定是好事!《女警愛作戰》在宣傳之時,雖然高舉要捍衞「新聞自由」,但劇集首周的劇情,卻有抹黑記者之 嫌。在劇中扮演記者的謝天華,既誣陷警方擋着鏡頭阻礙新聞採訪,又舉報小販伯伯藉機挑起警民衝突,同時以譁眾取寵方式處理及報道新聞,令老紀不禁捫心自 問,香港記者真的如此不堪?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然而,環顧近年港產電視與電影,但凡涉及記者工作的情節,虛構的劇情跟現實卻總有極大落差, 而記者往往被迫扮演不討好的一方。老紀請教過電影資深編劇,原來記者等職業,一向是編劇人員刻意避而不談的角色,皆因拍攝記者工作,勢難避免要觸及社會議 題,然後令劇情要作出表態,輕則惹來非議,重則破壞跟官方機構的合作關係。說到底,就是有一堵難以翻越的無形高牆。

先旨聲明,利益申報,老紀今天的報道,是要為記者作澄清與平反,好讓公眾知道,記者的工作,跟電視劇與電影中虛構的情節,其實大相逕庭。

事情,得由上周一無綫在晚上八時半至九時半播映的新劇集《女警愛作戰》說起,這套由謝天華及周麗淇擔當男女主角的劇集,講述周麗淇飾演的衝鋒隊女警長呂霏 俠,在工作中遇上由謝天華飾演的記者藍一一(綽號A1)。一如無綫師奶劇集的方程式,兩人理所當然地成為冤家,過程中卻又會擦出火花,而今次最新鮮的安排,相信就是以記者與警察作角色設定。

以記者成為劇中角色,無綫不乏先例,如在0810月開始推出的處境劇《畢打自己人》,就有一個 「《潮》雜誌社」,但故事涉及記者工作着墨不多。不過,近年無綫劇集有意無意走「寫實」路線,像《老表,你好嘢!》開首加插惡導遊情節,還有《怒火街頭》 系列等,《女》劇似乎也想照板煮碗,在劇中影射大堆社會事件,卻「畫虎不成反類犬」,劇情變得猶如是在抹黑記者的專業。

事實上,首周的劇情 中,便有多個具爭議的劇情。例如A1認為報道應寧枉毋縱,甚至認為在直播新聞中戲弄受訪對象,對方亦無可奈可。 A1又「製造新聞」,於是向食環署投訴賣雞蛋仔的伯伯阻街,然後再報警,刻意製造警民衝突。過程中,A1再誣陷警方阻擋鏡頭妨礙新聞自由。此外,A1竟以 裸照作要脅,要求對方就範接受訪問。總之,為求採訪成功,A1可以不擇手段,在處理新聞題材時更不惜譁眾取寵。

問題是,這些橋段不少都似曾相識,影射的是近年警方侵犯新聞採訪自由,惟在劇中卻黑白顛倒,記者都成了壞人。為此,網上就有人聲討此劇,有人甚至撰文,力斥劇名大可以改為《五毛愛作戰》。

《女》 劇似乎過火,但實情是老紀並非只針對無綫。記憶所及,就算連電影對記者的描寫,也是從負面出發,令記者無一倖免都要飾演「醜角」。例如去年底公映的《寒 戰》,號稱構思三年的大製作,但其中一幕,由劉德華飾演的保安局局長,與楊采妮飾演的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就「教訓」傳媒發問時要守規矩,同時侃侃而談 法治精神,以映襯發問的記者愚笨無知(卻其實二角對法治精神完全錯誤詮釋),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主持人曾志豪,便曾在報章專欄批評「《寒戰》憎記 者」。

另一例子,是約十年前的電影《A1頭條》,導演是陳嘉上,演員包括黃秋生、李心潔、梁家輝及葛民輝等。電影開宗明義講傳媒工作,但宣 傳口號竟是「只有頭條,沒有真相」。戲中的記者,同樣愚笨得令人難以置信。而如果以為電影是探討作為第四權力的傳媒,在採訪權利與社會責任的角色與角力, 恐怕又是一個主觀的美麗誤會。

這邊廂,香港影視作品對記者與傳媒的描寫,教真正的行業中人搖頭;那邊廂,外國的影視作品,卻對記者工作的描 繪入木三分,更不少有令人拍案叫絕的佳作出現。去年中首播的美劇《新聞急先鋒》(The Newsroom),講述一個虛構電視台「亞特蘭蒂斯有線新聞台」台前幕後的故事,好評如潮。老紀見不少行家都有在社交網站上作推介。據悉,為拍攝此劇, 製作人與夥伴深入了解過各大新聞頻道的製作內情,好能最準確地反映現實。

外國電影更會把記者塑造為英雄式人物,電影《驚天大陰謀》(All the President's Men)就根據水門事件改篇,描述當年《華盛頓郵報》記者伍德沃德及伯恩斯坦透過線人「深喉」幫助,揭發水門事件而導致尼克遜總統下台的經過。戲中的記 者,是不懼強權並會鍥而不捨追尋真相,卻不像港產製作般只會搞事及製造新聞。

類似的電影多不勝數,包括《獨奏者》(The Soloist)、《選戰風雲》(The Ides of March)等。而在荷里活以外,去年播映的日劇《命運之人》,改篇自同名長篇小說,講述七十年代轟動一時的政府機密外交電文洩漏案件「西山事件」,故事 主角是新聞社的政治部記者弓成亮太,成為日本首位國家機密的洩露者。而就算連漫畫中的記者,角色也一樣正面,在Newsman中,主角多番跟政府機關(主 要為警方)鬥智鬥力,其中漫畫第一期的首頁,更形容「報道成為警察公關之時,就是新聞業死亡之日」,放諸今天的香港,實是擲地有聲。而第二期的漫畫,「留 言」就是「我們這支筆,可以叫人活,可以叫人死」,也是把記者的工作形容得恰如其分。

回歸本地製作,何以記者往往是不討好的一方?老紀問過 曾編寫過《天地男兒》、《天地豪情》、《創世紀》、《金枝慾孽》及《天與地》等名劇的金牌編劇周旭明。他透露,原來無綫內有創作「潛規則」,並不鼓勵創作 人員在編寫行業劇故事時選擇記者作題材,「講到記者,一定會提佢哋的工作,但佢哋的工作內容會涉及社會話題,於是電視台咪要take side(表達立場),呢個唔係咁啱TVB,但如果寫唔到工作內聞,就只可以好籠統咁拍。」

至於《女》劇的爭議劇情,周旭明坦承「一集都冇 睇過」,但若然屬實,則是「寫得好偏頗」,「我唔會質疑編劇冇做資料搜集,但會好奇怪點解用咁嘅角度寫記者」,但他同時分析,或許跟劇情涉及警察有關,因 為需要跟警方保持良好關係,令編劇在涉及警方跟記者的矛盾中「takeside」。

周旭明又表示,其實不單止是涉及警方,就連跟醫生與飛 行服務隊有關的劇集,在劇情上都要相對小心,「早年有講醫生的劇集,想講個醫生係同性戀,都搞到好麻煩,香港拍攝時要有關機構協助,所以要考慮個合作關 係,外國就算沒有這些機構協助,製作公司亦拍到仿真度好高的作品,變相令自由度大咗好多,又例如《寒戰》,聽講就有好多妥協先拍得成。」

同樣曾在無綫當編劇的黃洋達,就指無綫近年路線傾向「維穩」,故選材上有爭議實不足為奇,更何況要跟警方「合作」,「套劇講到警察,一定要警方批准先可以拍,但如果將伸手擋記者鏡頭黑影呢幕放入去,肯定唔畀拍啦。」

黃洋達續指,關於記者這些題材,其實更反映社會對新聞自由的關注,然而一般港人都「唔係好識」,對新聞自由概念模糊,加上影視娛樂圈普遍對記者的認知,只停留在娛樂記者及狗仔隊,故印象難免會欠佳,「呢套劇咁,記者協會應該發聲明,乘機提高社會對新聞自由的認知啦!」

老紀問過記協義務秘書盧曼思,她強調記協絕對支持創作自由,雖然有關電視劇中對記者的工作,現時描寫負面,惟考慮到電視劇中亦表明劇情屬虛構,故記協不會作 批評及發出聲明;然而,記協亦認為,電視劇可為公眾帶來反思記者在社會上的角色及新聞自由重要性的契機,「好似劇情講擋記者鏡頭,大家會聯想到係影射緊李 克強訪港的『黑影論』事件,其實監警會出咗報告,劇情顛倒咗情節,但係咪可以令大家去搵番份報告來睇呢?」

她續指,美國的影視製作,對記者 角色塑造多從正面出發,跟美國憲法保障新聞自由有關,公眾會重視及保護傳媒這個第四權,反觀香港,記者工作多被矮化,現時新聞自由更面對嚴峻的挑戰,「過 去一段日子,唔少唔公義的事件,例如種票之類等,都係記者揭發,可以見到記者工作其實好重要,公眾睇套劇時,更應花時間去了解記者真實的工作,開放啲胸襟 去睇真啲現實中的記者,係咪真係咁差。」至於記協,未來亦會增撥資源多做公民教育工作,希望增加公眾對傳媒工作的認識。

無綫外事部總監曾醒明就回應,暫時未有就《女》劇收到特別的意見與投訴,由於劇情屬虛構,編劇人員亦無意抹黑記者的工作,並相信公眾亦了解,劇集中個別角色,不代表整個行業的工作,加上劇情仍續有發展,外界不應現時就作出定論。

紀曉風: 云爾錄  - 《頭條新聞》宗師叫陣 空凳虛待忍光現身

D100昨日於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行「城市論壇Crossover頭條新聞」直播節目,話題當然是圍繞近日的港台風波,並邀請了港台工會主席麥麗貞、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及《頭條新聞》的歷代主持,包括吳明林、林旭華及吳志森等當嘉賓,現場亦留有一張沒有受邀出席的「鄧忍光廣播處長」空凳,以抗議鄧忍光對 城市論壇「空凳事件」的處理手法。

《頭條新聞》的主持們強調節目一直以來的宗旨,就如香港電台官網上的節目介紹的《頭條新聞》寫的那樣, 「一直堅持嬉笑怒罵,受了二十多年的考驗,對陰陽怪氣的原則沒有動搖過半寸,甚至好比生命般重要。我們深信,言論自由是香港的基石,我們承諾會繼續站在香 港人一邊,講良心話,這是《頭條新聞》的核心價值。」 第一代《頭條新聞》主持吳明林亦一語中的,表示政府、或鄧忍光皆不是他們的老闆,「納稅人是我們老闆,政府不是我老闆,我們要監察政府」。現在鄧忍光欲破 壞他們的核心價值,亦不是站在香港人一邊,講良心話,所謂「沒有抗爭哪有改變」,何況現時港台員工抗爭有理,鄧忍光實責無旁貸。

愛港力「真空」挺鄧

廣 播處長鄧忍光被港台上下「不信任」,面對內外交困的境況,但鄧忍光恐怕並不孤單,最少他有「愛護香港力量」及「愛港之聲」力撐,兩個組織的成員昨日遊行至 香港電台,不滿港台員工認為編輯自主「大過天」,又表明支持鄧忍光擔任總編輯一職,並要求解散港台工會,但基本問題是,他們恐怕不清楚風波內容就行動,儼 如「真空上陣」。既然如此,老紀本着助人為樂精神,不妨援引資料給有關人士補補習,以免又再鬧出「國保是熊貓」的無知笑話。

首先,新聞自由 是言論自由的具體呈現,亦獲《基本法》第27條保障,且根據記協的《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新聞從業員不應因政治壓力或經濟利益而自我審查,現在港台 的風波正正是因為員工受到政治壓力,但他們不願作自我審查而起來反抗,這是絕對合乎守則。順藤摸瓜,既獲「至高無尚」的《基本法》作保證,作為公共廣播機 構,編輯自主自然真的絕對「大過天」,否則公共廣播機構的角色就會蕩然無存,而除非有關團體打算視《基本法》如無物,才另作別話吧!



至於愛 港之聲主席高達斌表示,香港電台既然是官方機構,為何不能作為政府喉舌。這個問題不用老紀解答,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隔空回應了高主席,「香港電台除了是 政府部門,亦是公共廣播機構,廣播處長職責不同於一般處長,需要兼顧公共廣播責任」,高主席,你聽到嗎?再進一步問,高主席,你又明白嗎?

再 者,他表示並非支持鄧忍光干預編輯自主,但認為作為上級,在恰當時間是應該提供意見。高主席似乎亦不是太了解整件風波的來龍去脈,此風波又豈止於「上級在 恰當時間是應該提供意見」?老紀就此不想再多言,畢竟發起運動,先做功課了解事件實是最基本不過的要求,不然就只怕會作出本末倒置與顛倒黑白的無理批評, 跟愛護香港的動機,恐怕會相差十萬八千里呢!

大班怒斥愛港力踩場 借花敬佛愛D100

這邊廂,「愛港力」與 「愛港之聲」去完廣播道示範「真空」力挺鄧忍光,然後就倒轉槍頭,前往旺角行人專用區向D100舉行的論壇直播叫囂挑釁,由於現場本身已塞滿D100及支 持港台工會的人士,這批人士的出現,又與在場人士對罵,即時令場面一片混亂,也令論壇被迫要提早結束。至於「大班」鄭經翰,眼見有人如此「踩場」,自然怒火中燒,忍不住上台怒斥喝罵這班「真空」示威者,同時「借花敬佛」呼籲台下人士一同高呼「愛國、愛港、愛D100」口號。查這批示威者如此行徑,實有干犯 「擾亂公眾秩序」罪名之嫌,香港警方實須作出執法檢控,否則除難以服眾外,更反映警方公平公正完全欠奉。




金針集 : 立法會剪布預警 曾鈺成自毀長城

立法會將於下月24日恢復財政預案的二讀辯論及三讀,社民連及人民力量議員醞釀拉布,要求政府落實全民退休保障,現階段拉布行動未得到主流泛民支持,是否成事仍是未知之數。然而,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天談及他將如何面對拉布,其態度不禁令筆者再思「立法會主席」——形同西方議會議長之職,在香港特殊政治生態下的角色。

根據香港電台即時新聞所述,曾鈺成表示不擔心立法會稍後表決財政預算案時,會出現「拉布」,「他 說『拉布』及『剪布』也是政治行為,議員是有智慧的,要顧及社會及民意。」他又指在《議事規則》容許下,議員可以「拉布」,同時給予主席足夠權力在有需要時「剪布」。他說,需要視乎當時社會的訴求,但主席不能違反議事規則去「剪布」,要按議事規則行事,而早前法院已裁定,主席有職責及權力「剪布」。

曾鈺成說法,明顯讓自己立於兩大不敗之地。首先,去年討論議員出缺安排時,「拉布戰」得以成功展開,很大程度「得力於」曾鈺成批准由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提出的1300多項修訂,事後有指建制派也怪責主席為何批准同類型修訂,曾鈺成昨天如此說,等同回應倘若再有議員提出大量修訂時,他的態度如何。他明確指出「議員可以『拉布』」,即表示不排除會接納這些修訂,但同時又指主席足夠權力在有需要時「剪布」,也像預告他在必要時會重施故伎。現時說法形同向建制及泛 民議員「有言在先」,反過來亦把拉布政治責任盡量向兩方面「卸」,自己毋須「上身」。

其次,他昨天談及較多的,始終是「剪布」,例如「主席 有足夠權力有需要時『剪布』」、「主席不能違反《議事規則》剪布」、「法院有已裁定主席有職責及權力『剪布』」。事實上,曾鈺成去年變相批准「拉布」,不但令建制派不滿,據知西環亦對曾主席做法有意見,曾主席受壓甚重,此刻他重提主席「剪布權」,也如同向「有關方面」表示,自己在必要時會「剪布」,是否 剪、何時剪、如何剪,依然是他的權和責。

然而,無論在情在理,曾鈺成事先張揚「剪布權在我手」,名固然不正,言更加不順。

在情,《議事規則》要求主席參考外國做法後才決定「剪布」做法,但事實是已退休的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證實曾主席根本未有參考外國例子,曾鈺成誠信已受質疑,而他至今仍未自行交代自行參考的外國例子究竟是孟加拉還是瓦努阿圖,卻依然能坐穩主席之位,顯然純粹是政治現實而已。他本應避免再「剪布」,或以其他更符 合《議事規則》的方法處理,但他如今只是重申去年的錯誤做法,於情不合。

再來,正如他所說,指「『拉布』是政治行為」,議員是否「拉布」的 決定,本身承受政治風險。「拉布」阻礙財政預算案通過時間,本身是行政機關的考慮。事實上,議員正正希望以「拉布」作為手段,迫使和政府談判,達到他們的預期效果,如果主席主動「剪布」,無疑消滅議員議價的本錢,這樣不但如同偏袒行政機關,更是剝削立法會同僚的和政府討價還價的本錢,對議員不公,而其立法 會主席之位,恐怕偏向行政機關而已。

香港是紐倫港之一,議會傳統和文化是仿西方民主憲政議會。西方憲政架構中,立法機關議長並非代表政府,而是代表議會,更不應因政治立場而有所偏袒,也毋須推動某些政策、宣揚某些主張。而回看曾主席此刻一言一行,只能哀我立法會與民主憲政的議會,看來愈走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