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新中國總理溫家寶會見記者,一字一頓說:「社會問題,不根本解決,文化大革命這樣的歷史悲劇還會發生。」十二月十九日,香港前保安局長李少光說:「六四是個悲劇,留待歷史評論吧。」現代漢語人的「悲劇」真多。
「悲劇」是個面面俱圓的詞語。例如文革、六四中的殺人者和被殺者,同樣可以稱為「悲劇人物」:被殺者不必多說,但殺人者原來也值得同情,因為他們其實是被時勢所弄,是被命運大神擺布,是人力渺小無法迴天的可哀象徵。這樣,以「悲劇」二字作悲天憫人狀,就可以為秦始皇、秦檜、希特勒、毛澤東、鄧小平等等的所作所為,一一開脫。既可以左右逢源,又可以擺出大慈大悲的模樣。所以現代漢語人評論時事,動輒稱之為「悲劇」。
而這「悲劇」其實是英文tragedy的化身。
中文從來不用「悲劇」比喻可歎可哀的事。《史記》卷八十六魯句踐論荊軻刺秦王失敗:「嗟乎,惜哉,其不講於刺劍之術也。」《貞觀政要》卷一論隋煬帝無道,身亡國破:「四海之尊,殞(命喪)於匹夫之手,子孫殄絕,為天下笑,可不痛哉?」白居易《長恨歌》詠唐明皇、楊貴妃故事:「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宋史》卷三六五論宋高宗冤殺岳飛:「高宗忍自棄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冤哉,嗚呼冤哉!」翻遍舊中國典籍,你都不會看到岳飛等等的故事被稱為「悲劇」。
但查《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tragedy一字,你會看到兩個解釋,一是「悲劇」,那是原義;一是「悲慘的事」,那是引伸之義。「文化大革命這樣的歷史悲劇還會發生」一語,還原做英文就是:Historical
tragedies like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may occur again。中文則會說:「文化大革命這樣的恨事,還會發生。」
「悲劇」一詞,當然不是英文;但引伸解作「悲慘的事」,卻是英文用法。南朝江淹《別賦》有一名句:「黯然銷魂者,唯別而已矣。」香港政客司徒華筆下,則有這樣一句:「人生最大的悲劇,不是生離死別,而是理想的被出賣和破滅。」中文的「黯然銷魂者」,就這樣給變成英文為骨的「悲劇」。
中英文語法不同,措詞往往也不同。現代漢語人卻只會「見英思齊」。中國人不會說這是「悲劇」,但會歎一聲:嗚呼哀哉!
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
古德明: 再談「提供某物給某人」
問:貴欄說「提供某物給某人」不可說to provide something to someone,但Macmillan
English Dictionary、Merriam-Webster's Advanced Learner's
English Dictionary、Oxford Collocations Dictionary、The BBI Combinatory Dictionary of English都有這說法,難道這些字典都不正確?
答:上述四本字典,頭兩本的確都有provide something to someone的說法,後兩本我看了多次,卻不見類似的例子。無論如何,用to其實是不對的。
第四版《朗文當代英文辭典》provide條下寫得很清楚:「Provide something to someone應改為provide someone with something或provide
something for someone。」原文是英文,這裏謹按意思寫出。讀者假如有疑惑,可以翻字典看原文。
我手上有兩本英文常見錯誤辭典,一本是英國Cassell出版社的The Cassell Guide to Common Errors in
English,另一本是朗文出版社的Longman Dictionary of Common Errors。朗文出版的那一本說,以下一句的to必須改為for:I was very pleased with the room you provided "to"
me(我很喜歡你給我的房間),Cassell出版的那一本也說:We
do not provide things "to" people. We provide people "with"
things。
此外,Macmillan出版社的English Prepositional Idioms以及Collins出版社的Collins COBUILD English Guides: Prepositions,都是英文介系詞用法專書。兩本書provide條下,都只有和for或with連用的例子,沒有to。
假如你堅持to沒有錯,那就請用to吧,我不喜歡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