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a
Parks只是想要在辛苦的工作一天後下班回家,她或許沒有想要創造歷史,但是她的反抗卻刺激了一個運動,讓我們所有人的朝向正義和平等的旅程得以前進。
這是美國總統奧巴馬為了紀念Rosa Parks在今年二月的百歲冥誕所發表的談話。
奧巴馬當然感觸良多,因為沒有Rosa Parks、沒有黑人民權運動,他或許無法成為第一個黑人總統。因為在1955年12月1日阿拉巴馬州蒙特馬利小鎮上,她的反抗行動,正被視為是美國黑人民權運動的起點。
十九世紀的美國內戰之後,即使黑人不再是白人的奴隸,但是南方許多州政府仍然立法實行種族隔離:黑人不能和白人去同樣的學校、圖書館和其他公共設施,他們也不能在餐廳裡、在巴士上,和白人坐在同一個區域。此外,去投票的工人可能會被雇主開除,農人可能會難以獲得銀行貸款,因此合格選民的投票率不到一成──黑人是沒有實質公民權的公民。更不要說許多非制度性的種族歧視,以及無處不在的仇恨與暴力:在1950年代之前,有上千件的白人虐待或謀殺黑人的私刑發生。
1954年,美國最高法院宣佈學校的種族隔離制度是違憲的,但在南方,仍有許多學校維持只准白人進入。
1955年,在蒙特馬利鎮,四十多歲的黑人婦女Rosa Parks下班坐在公車上,司機因為白人座位區已經滿座,要求她起身讓座,她拒絕了,並因此被逮捕。當地民權運動組織隨之發動黑人居民杯葛公車。領導這個運動的,是一個26歲的年輕牧師,他的名字叫做馬丁路德金。
這成為此後一連串黑人民權運動的起點。
1957年在小岩城,九名黑人學生註冊原來只讓白人入學的中央高中(Central High)。不但許多白人抗議,州長更動用國民兵在校門阻止九名黑人進入──這個軍人與學生對峙的照片成為全國頭條。幾天後,艾森豪總統動用憲法權利,將州國民兵歸為聯邦政府所管,並派遣軍隊保護九名黑人學生在白人的叫囂和侮辱聲中進入學校。1960年二月,在北卡羅來那州的格陵斯堡市,四個穿著整齊的黑人大學生進入百貨公司的午餐店卻遭到拒絕;他們在百貨公司門口坐下抗議,在第二天帶了更多學生來抗議;幾天後,有超過五百個學生在門口靜坐抗議。百貨公司被迫暫停營業。這個靜坐行動開始蔓延到南方其他城市。
1961他們展開「自由乘車運動」(Freedom Ride) 。因為最高法院判決巴士實行種族隔離是違憲的,所以民權組織派人坐上巴士前往南方各州檢查。許多運動者遭到白人暴徒威脅、毆打,或被當地警察逮捕。1963春天年在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罕市,綽號猛牛的警察局長用惡劣的暴力對抗黑人示威者,用消防車噴水管沖倒成排的抗議者,用電擊棒毆打他們。金恩博士也遭到逮捕。甘迺迪總統深感到沮喪與憤愾,開始積極推動民權法案,禁止在公共設施實施種族隔離。
但就在這一年夏天,黑人民權組織的領導人之一Medgar Evers被三K黨暗殺;八月,一個黑人教堂被炸毀,四個小女孩死亡。月底,金恩博士領導了華盛頓的百萬人大遊行。1964年和1965年,國會接連通過重要的民權法案,廢除了各種制度以及投票體系的種族隔離。黑人民權運動終於在法律上獲得重大勝利。他們終於可以高聲說出他們唱了多年的口號:「我們終將勝利(we
shall overcome)」。
美國民權運動的歷史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人民抗爭史。雖然這些抗爭是在一個民主體制下進行,但是我們也看到這是一段血淚斑斑的歷史,抗爭者必須付出身體和生命的代價,而不只是請客吃飯。
Rosa
Parks的拒絕讓座當然不是一個偶然的行動,她也不是一個天真的女性(或者如某些人說她是因為疲累才不想來)。事實上,她原本就是一個民運運動者,也一直鼓勵他人進行「公民不服從」,她深知,必須透過這樣的公民不服從的反抗,才能衝擊體制;她也深知,她的違反法律會付出代價。雖然她絕對沒想到,她所點起的火會燃燒起整個民權運動。
歷史的改變常常可能是偶然的,但是這些改變卻需要必然的信念和行動,歷史之河才可能出現轉向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