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2月17日星期日

王慧麟﹕「佔領中環」既是過程也是目的




吾師港大教授戴耀廷提出「佔領中環」之論,泛民各派反應,好壞參半。教授言辭素來溫和理性,曾為普選聯一員推動政改,現在終於按捺不住,直接行動,正正反映了,現在連部分溫和民主派朋友,對4年一次的胧速民主談判,感到非常不滿了。

行動家John-Paul Flintoff根據自身經驗,指出一個有意義及有成果的社會行動,首先需要有一個觸動人心、有希望及願景的論述作為基礎。教授是資深法律學者,卻被部分泛民人士批評,佔領中環乃「違法」行為,作為法律學者竟然「知法犯法」,期期以為不可。

事實上,經過30多年的「口號」爭取,由叫「八八直選」到「2017雙普選」的泛民政客,口水多,口號更多,進展極慢。而且,部分泛民華叔早年提出的「合法主義」及「惡法鬥爭」之戰略思維為圭臬,以為示威必然要守住合法底線,認為泛民一切活動要「守法」,才能感召更多市民加入,迫使政府就範。

「守法主義」 只會自我設限

然而,時移世易,經過30年多的所謂「爭取」,現在這些泛民朋友所持守的信念,已不是華叔所說的「合法主義」,而只是「守法主義」。過去,「守法主義」之鬥爭可以成功,是因為作為對手之政府領導,本身也是「守法」者,願意按照法律原則做事,回應市民之訴求。但是,如果政府領導本身已「不守法」,領導作風侈偽,拒行社會公義,任意扭曲法律原則的話,部分泛民朋友所講的「守法主義」,只會自我設限,把行動困在法律框架內,結果處處自我受制,示威變成行街,政府睬你都傻。

近兩年,政府看穿泛民行動之「合法主義」底線,知道泛民最多只是叫口號而已,不單不聽民意,更索性變本加厲,加強打壓,現在連示威擺街站也要管制。面對新形勢,若部分泛民朋友還相信守法主義,既不合時宜,亦不是華叔以前所講的「合法主義」了。因為華叔提出「合法主義」的潛台辭是,當公義不能彰顯的時候,就需要「惡法鬥爭」,衝破「守法」的籠牢,走向公民抗命的道路。

吾師是法律學者,其「法治」論述所提出的「法治」發展階段論,最終達到「以法達義」之最高境界,就是透過法治來彰顯社會公義,而不是當社會公義不彰之時,還要大談「守法」。法治階段論的一大前提,是人類社會之「法治」發展,就像經濟基礎轉變,而生產工具、模式及關係轉變一樣,可以分階段「向前」發展,即使過程中有跌跌撞撞,有時會倒退,但總體仍是向前發展。

法治觀念隨社會變化演化發展

但對香港而言,植根於英國普通法內之「法治」論述,到底都是舶來品。Tom Bingham的小書The Rule of Law,臚列了「法治」一詞包含的元素,包括了權力分立、國會主權,民主憲政、行政限權及監督、司法獨立、保障人權等,但他在解釋這幾個元素之前,卻花了一個章節來講解英國歷史上主要的憲法性文件,猶如一個英國簡明憲政史,原因是什麼?

竊以為,Bingham的目的,在於解釋自1215年大憲章(Magna Carta)開始,英國法律制度的發展,其實就是王權旁落的過程,當中經過了貴族與王室權力的鬥爭,貴族與平民的權力鬥爭,過程曲折,既有前進,亦有後退,最終是在19世紀中葉,英王全盤交出權力,國會主權正式確立,法院全面改革走向司法獨立為止。換言之,普通法之法治觀念,是經過數個世紀的鬥爭發展而形成的一個較為完整的理論,而且更隨着社會變化而不斷演化及發展。

單以「守法」「不守法」討論「佔領中環」?

Bingham沒有說到,當普通法之觀念輸出至殖民地之後,所遭到的扭曲及變化。英國普通法下的法治觀念,與英國獨有的民主政體及歷史發展分不開。但是,殖民地的法律體制下,沒有國會主權論,沒有民主選舉成分,沒有執政黨及反對黨的互相制衡,更沒有完全的司法獨立,殖民地政府宣傳下的所謂「法治」觀念,實際上只是「守法主義」。在殖民地政府眼中,好市民就是要守法。示威嘛?要和平理性。集會嘛?記得要執好垃圾。罷工嘛?不要阻人發達。但當市民談到憲政民主、人權自由等「法治」的元素時,要麼恐嚇會破壞營商環境,要麼派人監視,要麼就大力打壓,談也不能談。由是,殖民地警察就可以用「不合法」的名義,任意拘捕及毆打市民,1970年代之威利警司,就可以在維園恣意怒打保釣示威者。

然而,進入21世紀,當法治已成為全球普世價值的時候,現在香港談的法治,就應回到法治觀念的原點:香港既然是一個普通法地區,在普通法含義下的法治,還要不要有民主體制的發展,要不要權力分立及制衡,要不要真正的司法獨立,要不要行政體制限權,要不要讓市民有社會及經濟權利等等。換言之,有些泛民朋友,單以「守法」或「不守法」,來討論「佔領中環」背後的含義,甚至批評「佔領中環」不合法,本身就是陷入殖民地法治論之框架和困局內,反而正正擁護殖民地不公義之法律觀念。

吾師提出的佔領中環論,激起社會討論香港的民主發展及「法治」觀念,只是第一步。社會運動需要的,不能只是吹水鬥激進:你佔領中環,我去燒區旗。而是如何將此討論演化為一場改變社會的運動。對此,John-Paul Flintoff說到,好多時候一場講意識形態的運動,例如推動環境保護的團體及人士,素來用禍延子孫,以至對地球有害的負面及恫嚇信息,來吸引社會人士注意和支持。但他提到,這些手法對於意識形態非常強烈的人來說,比較有作用,但對於社會絕大部分意識形態不強烈的普羅大眾而言,這類高舉意識形態的做法,只會趕客。

如何將討論演化成一場運動

Flintoff說,一個比較好的方法,就是強調,假如你做了這樣那樣,就會有這樣那樣的正面好處,加上身體力行,從鄰居做起,在社區建立一種新的觀念及生治形態,則可慢慢地透過不同社區網絡,輻射與社會各階層,爭取更多人支持,變成一場改變社會的運動。

「佔領中環」已引起社會注意及討論, 透過一場大型的、有強烈及有切身關係的社會運動,可以扭轉及改變港人對「法治」與「守法主義」的看法,至少讓天天中環上班的上班族及中產,停一停,想一想,究竟我們還願不願意,讓民主發展這樣胧步的走下去?甚至思考一個更重要的問題:究竟我城的「法治」該往何處去呢?

◆延伸閱讀
John-Paul Flintoff2012, How to Change the World, London: Macmillan .
Tom Bingham2011, The Rule of Law, London: Penguin



顧鴻飛: 擱置爭議積極回應戴耀廷方案

戴耀廷佔領中環的提議開始受到關注,繼梁家傑之後,李鵬飛和長毛都表示支持,而作為泛民大黨的民主黨,主席劉慧卿還在為五區公投的爭議和本版同文打筆仗。

五區公投及政改談判之是非,各有各的立場和說法,事情既然發生了,不可能重頭來過,歷史經驗固然需要總結,但如爭議一時不能解決,何況將問題先「掛」起來,集中精力做好當下的事?

因為五區公投和政改談判的爭議,影響泛民團結,影響當前急務,誰最樂見?當然是中共和建制派。當年分裂已經錯了,今日還要為當年分裂而繼續分裂,甚至永遠分裂下去,誰最蠢?當然是泛民各黨派。從政的人永遠都是功利主義者,這不是指個人功利,而是全民共同的功利,算賬算到底,是算民眾的輸贏,民眾輸了,泛民能贏嗎?反之,民眾贏了,泛民也自然贏。

戴耀廷的方案是目前為止最好的方案,一方面可行,動員一萬人不會困難,另一方面也有效,癱瘓了中環,震動北京,震動國際,諒梁振英也要「跪低」。至於做這件事的政治後果,那就讓我們大家來承擔好了。你想爭民主,你又不想付代價,天底下沒有這等好事,而如果有一萬人站出來(筆者相信不只一萬),人人被判有罪,那也成了世界歷史上的大事。有份做這件大事,等於我們參與了歷史,何樂而不為?

對於雙普選的安排,梁振英施施然不動如山,如果泛民也施施然,豈不是與梁振英裏應外合?那要置香港人的福祉於何地?梁振英不急,泛民應該急,要對付梁的不急,只有訴諸行動,彼此「別過苗頭」,你不急我就要逼你急起來,不但要逼你急,還要逼你讓步,逼你服從民眾的意志。

比起佔領中環這件事,泛民過往的爭議,實在算不得甚麼。逼得中共和特區政府回應雙普選,不是比計較五區公投的是非更有意思嗎?

民主黨要放下泛民領導角色這個包袱,從前有司徒華、李柱銘,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大旗,時移世易,民主黨的領袖角色淡化了,就應該接受淡化的角色,不必事事由民主黨提議領導,別的黨派甚至個人提議的行動方案,只要方向正確,策略高明,民主黨為甚麼不能作為泛民一員熱心作出回應,並腳踏實地參與?

梁家傑說他們正在籌組一個新的平台,並提議以鄭宇碩為召集人,筆者十分贊同這個安排。這個新的平台,是泛民重新團結的契機,而策動佔領中環的行動,更可以是這個新平台的初試啼聲之作。

香港市民在反洗腦教育一役表現出充分的自我解放意識,說到底,是民主運動催生了民主黨派,而不是反過來,由民主黨派催生民主運動,因此在民主運動的關鍵時刻,如果民主黨派表現遲鈍、顢頇、無所作為,那最終被歷史拋棄的,會是那些只圖一黨私利、不圖人民福祉的黨。筆者對民主黨中大量為香港民主獻身幾十年的老戰士懷抱充分的敬意,但對政治領袖來說,最重要的不一定是獻身精神,而是政治智慧和政治承擔。


顧鴻飛 自由撰稿人
 

李先知: 佔領中環計劃 觸動建制神經

香港大學法律學者戴耀廷倡議的萬人佔領中環、逼中央落實真普選計劃,在社運界和網上引發熱烈討論,最新發展是普選聯大旗手、政治學者陳健民日前公開和議,並表明不會再接待來港收風的內地學者,以示對與中央溝通不再抱有期望。據悉,佔領運動在民主陣營內的迅速發酵,已引起建制派及中央官員高度關注。

有建制派人士認為,如果發起佔領運動的是社民連或人民力量等激進泛民組織,頂多只能招聚數百至三兩千人,不會得到社會大眾廣泛支持,而且很容易有過激行為,例如堵馬路、圍汽車、推鐵馬、衝擊警察等,引來民眾批評,為警方用低度武力清場提供民意基礎,因此不足憂慮。但今次發起佔領運動的是代表溫和民主派的學者,情況便截然不同。

首先,佔領運動的啟動前提,是特區政府與中央協商後,拋出一個不符港人期望的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例如有不合理的提名篩選機制,發起運動的法律和政治學者會引經據典,質疑特首和中央違背對港人的莊嚴承諾,為普選設定不民主的限制,令真普選變成假普選,這會令運動較易取得港人普遍理解,進佔道德高地。

其次,發起運動的學者在民主陣營內頗有聲望,很有機會得到其他民主派政治領袖的支持,不單認可「5區公投」的公民黨和民主大佬如李柱銘、陳日君、陳方安生等會站台支持,沒有支持「5區公投」的泛民力量,如民主黨、教協、前衛基督教組織等,都很有機會加入佔領運動,迅速形成民主陣營大聯合共爭真普選的局面,動員過萬支持者到中環或金鐘不是很困難的事情。

其三,今次佔領運動的發起人對公民抗命有深刻的研究,知道運動若要成功,必須堅持非暴力和平理性原則,才能感動千千萬萬沒有站出來的市民,形成不可抗禦的民眾力量,像當年50萬人上街反23條立法一樣,所以從一開始便要求運動參與者簽署承諾書,運動結束後主動到警署自首,以示尊重法治,倘若參與者真能做到這一點,由始至終堅持和平理性地非法集會,警方便沒有理據用武器對付集會者,更加沒有理由出動解放軍。只要不用槍炮,憑全港3萬警察之力,是不足以逐一把逾萬和平集會人士抬走的。簡言之,運動一旦成形,清場會極為困難。

正正由於今次佔領中環計劃有這三大特性,即道德訴求強、集會人數多、清場難度大,所以建制派非常頭痛,過去分化打壓民主派的手段未必管用,向個別民主派人士示好也不足以扭轉局面,派激進者混入集會搞事製造清場依據風險頗高,因為集會要求預先登記,有糾察監場維持秩序,一旦搞破壞行動被識破,會激起市民義憤,後果更難收拾。總而言之,建制派暫時還沒有萬全的應對辦法,這就解釋了為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與梁振英會面時,提到佔領中環便看到梁振英面黑。

最令建制派無奈的是,梁振英領導的特區政府決定今年全力對付房屋、貧窮、環保等民生議題,不談政制發展,政制問題留待明年再作打算,這就為泛民人士醞釀和策動爭取普選行動計劃提供了極有利的空間,因為沒有建制派的聲音,舞台上只有泛民在演出,有長逾1年的時間去說服民眾,支持和加入佔領運動,建制派只能眼睜睜捱打,完全無還手餘地。佔領中環運動猶如滾動中的雪球,正在不斷積累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