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相繼自焚抗議,西方文明國家動容。
香港的傳媒自我審查,不敢報道,但西方通訊社的圖片,藏族青年披着一身火燄,像着了一件閃亮的黃金衣,在街上跑,面上表情,極為痛苦。
西方的讀者有感覺,因為歐洲一度火刑盛行,在十六世紀後的二百年,死於火刑的多達二十萬人。
讀歷史,有一個可怕的角度,就是酷刑:從商朝的炮烙、羅馬的十字架、明清的凌遲,人類的歷史,也是一部酷刑史,看看今日許多野蠻的國家,就知道人性從來沒有「進步」過。
歐洲的火刑是有學問的。人綁在柱上,堆放的東西也講究:一層木頭、一層乾枝,相隔堆叠到人般高。放的火越大,死得越少痛苦,因為一陣濃煙,先死於吸入一氧化碳,以後的事,沒有感覺。
所以火刑要看木柴堆有多高。聖女貞德死於火刑──柴堆得像一座墻,中間先分開一條路,士兵把貞德領進去,柱上綁好,回頭將路徑用柴木封起來:再點火。所以聖女貞德之燒死,並不像以後的圖畫一樣,人站得高,火熊熊燒在下面,這是美化的描寫,而是柴堆高高圍得幾乎看不見頭,是濃煙窒息先死。
塞點錢給劊子手,就可以在頸上悄悄綁上炸藥,火燄一高張,死得痛快一點。最慘是柴放得少,真正的燒死,從膝蓋、大腿、手臂、胸腹,最後是面孔,火刑可以燒半個鐘頭,人還在呻吟。
中世紀火刑,不限燒女巫,更多的死罪,名叫「小叛國」(Petty Treason):妻子殺親夫、僕人──中世紀沒有奴才,這個品種只中國有──僕人殺主人,均可處之。十七世紀初有英國女子,叫海絲,殺了老公,處火刑,劊子手本來站在柱後,應狠拉一條長繩,先把人勒死,但火燄燒起,劊子手放下繩子跑了,女死囚燒了半天哀號不止。地點在倫敦大理石穹門(Marble
Arch),今日對面有一家金巴倫酒店(Cumberland Hotel),前幾年我住過,在窗口看下來,依稀見到三百年前的火光。
陶傑:如何定義「高質素」大陸「遊客」?
香港「旅遊」業醜聞層出,大陸跨境掃貨客蜂擁蝗襲,在「祖國十四億人民」的「有力支持」、大發國威之下,搞得「背靠祖國」的香港小特區脊椎斷裂,不勝重擔,連行政會議人員陳智思也叫慘,聲稱要「檢討香港負擔能力」。
梁振英多年力主「中港融合」,反對「閉港」,加上香港知識分子大叫對大陸之大小二便客多「文化包容」,陳人員的一番畏縮保守言論,逆主流而上,符合「港獨」思潮。
市場經濟,不容干預,一切自然調節。譬如世通事件,大陸客夜宿大巴,香港傳媒小事化大。中國有自己的國情,每年「春運」,硬座火車之沙甸魚式擠壓,如同貧民集中營,三日兩夜,躺座椅底、睡行李架,橫七豎八,何曾有人投訴?
大陸人在大陸不投訴,來香港一夜睡大巴士,為何投訴?只要不遇上馬尼拉式的持槍客騎劫,一夜人車平安,即無問題。如此待遇,西方遊客當然不接受,視為畜生運送,但西方白人的標準,如民主人權,不適用於中國國情,世通與大陸旅行社合夥,大陸方面如何剋扣,更是大陸內政。
梁特聲稱,要吸納「高質素」遊客,純屬廢話。甚麼叫高質素的大陸人?會說英文?持有哈佛學位?若薄熙來谷開來「伉儷」兩年前來香港連卡佛掃貨,「質素」高過英女皇,梁班子必傾巢相迎,但現在兩位均是重罪刑事犯,以香港定義,有錢即有質素。香港「旅遊業」,全無問題,有甚麼好喧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