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梁愛詩真的認為自己的言論沒有影響力的話,那她為何要這樣做呢?
律政司前司長、現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上月猛烈地抨擊香港的法官及法律界,當時筆者已在本欄撰文,指這是她為中共向特區法治精神發出的第一炮,相信來自中共的炮轟,往後還會陸續有來。估不到下一輪的炮轟,竟然來得這麼快。
上週,梁愛詩接受了內地官媒《人民日報》旗下《環球時報》的訪問,她除了對一國兩制及五十年不變作出新的詮釋,更再度抨擊香港法律界。
梁愛詩表示,部分港人對「一國兩制」的理解,最少有兩方面的錯誤:「很多人簡單地將一國兩制理解為,除了國防、外交,中央什麼都不能管,這是錯誤的……有些人認為,五十年不變就是香港的一切事物停留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什麼都不變就是成功,這是錯誤的。五十年不變是指中央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不變,並非香港的所有情況不變,法律制度本身就是不斷變化的。」
此外,她還批評特區的法律界,對主權認識不深,只懂以普通法原則處理問題,但《基本法》是由全國人大按照中國法律制定,不能單從普通法來解釋,有時還須從它的「精神」去體會。而她亦認為自己高調地說三道四並無不當,因「就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正式法律解釋外所講的,也不能影響法官判斷,我的話更不可能影響法官裁決」。
梁愛詩的所謂一國兩制「正解」,明眼人都知,根本是為了把中共對香港的高度干預合理化。記得在《基本法》起草期間,除了國防和外交以外,內地草委也沒有舉出其他事務,是特區不能自行處理,而須交託中央的。因此,梁愛詩所提出的「正解」,以至她所說的法制可變,和法律界要體會《基本法》的「精神」等,根本從未在《基本法》寫明,當時內地的法律專家、土共以至她本人也沒有提出。
事實上,反而是梁愛詩口中應該不變的中央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卻早已經變了一國一制、低度自治、黨人治港。而且中共向來認為特區的司法獨立,是中共治港的最大障礙,所以○八年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港時才會提出三權合作論。如今梁愛詩的言論,根本都是替中共傳遞「法官不合作」的訊息,在司法界散布白色恐怖。雖然梁愛詩聲稱其言論不會影響法官判案,但這實在是自相矛盾,因她如真的認為自己的言論沒有影響力的話,她這樣公開批評又有何意義呢?
及至行文之時,政府方面對梁愛詩的謬論,卻仍置若罔聞。筆者認為特區政府絕不能縱容此等「京旨」,一定要嚴厲反駁,以促使中共作出澄清,確認國防和外交事務以外,其餘事務都是特區自治範圍,或是清楚說明究竟有什麼國防和外交以外的事務,是需要交由中央處理的。中共應該心裡有數,自從中共地下黨員梁振英出任特首以來,許多人都認為一國兩制已名存實亡,因此,中共應把握機會,釐清港人的疑慮,說明雖則以佔地來說,香港不過是國家萬分之一的彈丸之地,而且縱然國家這個巨人仍舊是一黨專政,不過,基於《基本法》,卻讓渺小如巨人手中的籠中鳥的香港,也能擁有司法獨立及人權自由。
然而,若實情並非如此的話,中共亦有責任向港人言明,不要繼續把港人蒙在鼓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