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公司條例》附屬法例,日後公眾將不可透過公司註冊處,查到公司董事的身份證號碼以及地址等資料。
政府突然加快相關立法推展速度,相信與陳茂波、梁振英接連透過公司註冊處查冊紀錄,查出與僭建、劏房等違法事情的關係有關。對本身其身不正的梁振英、陳茂波,他們更需要把公司註冊處資料以保護私隱名義封掉,以免傳媒,甚至像筆者般不介意自掏腰包查出他們更多的黑幕。筆者相信,日後市民要查車牌主人、屋宇署圖則,甚至土地註冊等資料將越來越困難,因為這些資料往往埋藏很多他們的黑幕。
但除了梁振英自身的政治需要外,筆者更相信梁振英政府加快要封掉公司資料查閱的原因,皆因近年有很多大陸人來港開空殼公司,當中不少筆者相信涉及國企不見得光的小金庫,甚至來自貪污的黑錢。如果習近平要推展所謂陽光立法,迫令高官公開財產的話,中國官員將加快將有問題資產搬來香港,而一旦有人利用公司註冊處查冊紀錄將官員財產曝光,屆時勢必引發政治大風暴,因此,以梁振英的石敬瑭式施政,筆者不相信是工商派議員壓力要他這樣做,而是北京有高官要他趕快這樣做,令他們那些黑錢可以留在香港一段時間。亦方便他們轉移到西方國家時,不會那麼容易被西方國家政府發現到那些錢是黑錢。
因此,為了香港利益也好,為了中國的吏治也好,《公司條例》的附屬立法都絕不可以推下去,讓梁振英成功把這立法推下去的話,香港固然進入黑暗時代,而中國官員就更明目張膽經香港將黑錢運來運去。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