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出任中聯辦主任的張曉明,今天首次公開會見記者,強調西環不治港,但是要盡職。
他今天出席活動前,對傳媒表示中聯辦會致力客觀地向中央反映香港的情況,認真地實行中央對香港的方針政策,在特區政府有需要的時候,積極提供協助,連繫各界人士,多番表明要廣交朋友,但特別強調西環不治港,不過西環要盡責履行中央賦予中聯辦的職責,做好該做的事情。
提及到基本法23條時,他不認為23條的討論是禁區,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盡的憲制義務,至於甚麼時候啓動立法,相信等區政府會從香港實際情況出發,作出恰當的選擇,也不認為23條立法是連提都不能提的禁區。
張曉明曾在《文匯報》撰文,指香港要為23條立法,隨後被指保守強硬,他認為強硬這個形容詞並不全面,表示自己講原則之餘,也是一個與人為善及易於溝通的 人,「咱們以後相處時間長了,就知道了。」被問到會否與泛民主派會面,他說要視乎雙方的意願,不認為中央對香港政策存在收緊與不收緊的問題,十八大提出對 香港的大政方針,和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方針政策是一脈相承,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維護及尊重基本法的權威。
被問到中央會否撤換特首,他便以「無稽之談,可以休矣」作回應,並表示中央政府支持特首梁振英及政府施政。他又說自己努力融入香港社會,坐過久違了的地鐵,到深水埗探訪過劏房戶,從他們身上感受到香港同胞,身處逆境中的自強不息精神。
「插入式性侵」取代強姦罪 擴大保障範圍
事源立法會司法與法律事務委員會周二就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強姦及其他未經同意下進行的性罪行》諮詢文件舉行公聽會,文件建議在《刑事罪行條例》中,有關「強姦」等性侵罪行的新建議包括:
1. 擴大強姦罪定義,把「強姦」定義由過去只指在受害人未同意下,「故意以陽具插入受害人的陰道」修訂為「使『強姦』範圍包括以陽具插入另一人的陰道、肛門、或口腔」;在公聽會上,多個團體對擴大強姦罪定義,以及提出「以插入的方式進行性侵犯」罪行,表示歡迎,認為是很大進步。
2. 陽具應包括手術建造的陽具;陰道應包括外陰、手術建造的陰道(連同由手術建造的外陰)
3. 新法例應有一項「以插入的方式進行性侵犯」的罪行,即甲方在未經乙方同意下,故意以自己身體任何部分或任何其也東西插入乙方的陰道或肛門
4. 應繼續使用「強姦」一詞,並區分「強姦」與「以插入的方式進行性侵犯」罪,但建議兩者刑罰相同
風雨蘭代表伍穎琳解釋,原因是受害人被迫替侵犯者口交的侮辱程度,其實比陰道交較高,亦有該機構的求助人被陽具以外的其他物品插入下體,例如玻璃樽、梳、 原子筆等,而這些行為帶來的傷害絕對不比陽具插入為低(例子包括印度輪姦案女受害人被鐵棒插入下體),但現有香港法律對上述性侵行為只能控以「猥褻侵犯 罪」,根本不能不能反映有關行為的嚴重性。
不過,團體認為,與其區分「強姦」和「以插入的方式進行性侵犯」,更恰當的做法是以後者取代前者,原因包括:
1. 在現時的強姦案的審訊過程中,受害人能否清楚指出是否被陽具插入是控罪關鍵,這庭上受害者被問到這些問題,其實是相當困難,而且心理再度受創所以除了對「強姦」定義的修改,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提出建議,希望法例作出下列修訂:
2. 既然法改會建議兩罪判以相同的刑罰,便沒有必要再要求受害人區分陽具插入和非陽具插入
3. 現時若受害人未能清楚區分陽具和非陽具插入性侵,極有可能不能入罪,其至需要發還重審,令受害人要再一次憶述痛苦經歷
4. 「強姦」一詞有負面標籤,令受害人被污名化,並阻礙求助決心 等等
1. 合併「強姦」為「插入式性侵犯」此外,發言的團體亦提出,今次的諮詢文件未包含對16歲以下男童的保障,以及未有討論合法性交年齡應否降低等議題,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成員張達明稱,將於下一輪諮詢文件再討論。
2. 以「插入式性侵犯」取代「強姦」一詞
3. 加入証據推定
4. 凊晰界定偷窺、偷拍罪行
5. 保障受害人私隱
6. 在錄影會面、視像、屏風保護下作供
嶺大調查超收 狠批兩高層
調查報告指,嶺大兩附屬學院去年原本預算錄取五千八百名學生,結果共錄取了八千二百多人,師資和設施都未能及時配合。其中,嶺大協理副校長陳增聲要負上最大責任,因他負責兩間學院收生事務。而在得悉超收情況後,陳增聲都無及時指示要增聘,他無充分履行監察和管理的職責。
另外,兩間學院亦曾修改收生目標人數,而未有提交校董會確認審批。報告批評兩間學院的前任院長馮培榮,收生過份進取,而在招聘教師上的延誤,更令學院需要撥款,額外招聘兼職教師。
校董會對陳馮兩人表示極度遺憾。報告無點名批評早前已經因健康理由請辭、最快於今年中離任的嶺大校長陳玉樹。
校董會主席陳智思表示,陳增聲的去留由他自己決定,並相信他會有回應。至於馮培榮,陳智思認為對方被報告強烈批評,已受足夠處分。報告又建議大學校董會應全面檢討兩間學院的管理架構。
嶺大學生會及關注組認為調查報告仍未完全反映學生的訴求及關注。他們要求相關人士下台,同時增加校方與學生的溝通渠道、盡快完成補救工作。
更多報導:有線新聞、商台
公司條例限查冊 惹來各方憂慮
去年通過的《公司條例》中,包含限制公眾及傳媒查察公司董事資料的條文,近日廣受關注,除了本地及海外媒體擔心日後進行偵查報道困難重重,《紐約時報》也 報道指,投資者亦會因為這條法例而受到極大影響,因為修訂內容並不允許潛在投資者及合作伙伴查閱資料,難以在作投資或合作決定前清楚了解對方底細。另外, 勞工界也擔心,有關條例可能助長無良僱主剝削勞工。《蘋果日報》今日報道,職工盟昨日發聲明指,擔心在新的《公司條例》修訂下,無法透過查冊追尋「拖糧」僱主,因為「結業再開舖」是逃避發放遣散費的僱主常用的手法:
「在新修訂下,日後公眾將無法查閱註冊公司董事住址及身份證號碼等資料。職工盟昨日發出聲明,指有關安排變相鼓勵無良僱主透過轉換公司等方法來逃避法律責 任,該會總幹事蒙兆達指,早前的海洋皇宮案便是透過查冊找出股東『演唱會之父』張耀榮,『佢喺臨執笠前將持有嘅股份廉價轉讓畀啲閒角,想逃避法律責任,我 哋查出佢之後,搵返唱片公司、製作公司嘅地址再去交請願信。』」《紐約時報》則憂慮,新法例會影響投資者信心,因為《公司條例》附例將會列明,現有公司註冊處董事登記冊或公司秘書登記冊所載的董事、備任董事或公司秘書的身份識別號碼及住址,均不得再向公眾披露,意味著投資者日後將無法查閱有關資料。
《紐約時報》報道指,香港公司查冊記錄詳盡,查詢步驟亦簡單易行,屬亞洲罕見,有助傳媒以至公眾識破層層子殼公司背後真正的資產持有者。彭博去年6月披露習近平家族鉅富、《紐約時報》去年10月披露溫家寶家族坐擁200億資產,均有翻查香港公司董事資料。另外,《紐約時報》和《彭博通訊社》亦是藉著翻查公司董事資料,才分別揭發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家族商業利益關係,和總理溫家寶家族掌200億元資產,外國媒體擔心,香港限制查冊會助中共高官隱藏財富。
福布斯香港富豪榜 地產商雄霸
有「舖王」之稱的大鴻輝興業主席梁紹鴻,前日被《福布斯》稱為新發現的億萬富豪,指他是其家族裡首位億萬富豪。而剛公布《福布斯》的香港50大富豪榜中,他排在第25。
《福布斯》剛公布的50大富豪榜,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例牌排榜首,也例牌由地產商佔去大部份位置。李嘉誠坐擁300億美元身家(約2326億港元),身家增加了80億美元,其幼子李澤楷排在第28位。
緊隨李嘉誠其後的,是同為84歲的恒基主席李兆基,藍籌股票恒基的股價去年大升42%,現在他身家有200億美元(約1,560港元)。
有3分2上榜的富豪皆來自地產界,賭業及零售業得益於內地資金,經營澳門賭場的嘉華國際兼銀河娛樂主席呂志和排在第5位,身家增加了一倍。而莎莎國際主席郭少明夫婦排在第33位,坐擁身家15億美元(約117億港元),比去年增加了4.6億美元。
新晉福布斯富豪梁紹鴻出身顯赫,父親為已故怡和洋行買辦梁顯利。梁紹鴻靠投資各種物業致富,包括零售店舖及酒店,全部是私人資產,沒有上市,有異於其他富 豪,所以較難估計財富,因而過去未入上榜。《福布斯》首次估計梁紹鴻身家累積達20億美元(約156億港元),他直言自己是近15年樓市飈升的得益者 (We are one of the major beneficiaries of inflation in the last 15 years)。
他接受《福布斯亞洲版》訪問時,表示自己投資之道就是看準時機(Timing is what’s most important),在市道處於頂峰時,一棟優質的物業未必賣得理想的價錢,相反,趁低買入一棟看似不吸引的物業,卻有升值潛力。
梁紹鴻未來投資會放在酒店,由大鴻輝興建,位於灣仔的「港島英迪格酒店」將在今月開幕。他表示自己會主打廉價酒店,認為比高級的酒店賺取更多利潤,未來6 年將發展5間酒店,位於九龍區的Hotel Rainbow將在今年開張,屆時提供126個房間,以平價吸引內地旅客,每晚住費約800-1000元。
10大香港富豪
1 長實主席 李嘉誠 300億美元
2 恒基主席 李兆基 200億美元
3 新鴻基聯席主席 郭炳江、郭炳聯兄弟 192億美元
4 新世界集團主席 鄭裕彤 160億美元
5 嘉華國際、銀河娛樂主席 呂志和 95億美元
6 中電 嘉道理家族 90億美元
7 會德豐集團主席 吳光正家族 80億美元
8 華人置業主席 劉鑾雄 73億美元
9 利豐集團主席 馮國經、馮國綸兄弟 60億美元
不滿統計處自查造假 前線員工要求獨立調查
信中也要求政府應促統計處進行改革,因處方要求員工填寫的「工作記錄表」,只著重訪問速度,員工被逼「跑數」造假。受訪的統計員表示不滿處方自行成立小 組,擔心處方會藉此揪出「告密者」,並非複檢涉失實的數據,指現時部門彌漫着白色恐怖,也有同事不滿有人向傳媒告狀,聲言要捉鬼及報警。
《明報》引述消息指統計處昨召開會議,向統計員重申數據應求真求準,並會集中複檢「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有否造假。不過處方同時限制員工對外發言,指如果員工遇到記者查問,應轉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處理,面對公眾質疑時要統一口徑。但員工不甘繼續保持沉默:
在統計處當公務員的,如果在這件事上繼續沉默,那跟幫兇沒有分別。大家可繼續領高薪,然後繼續渾渾噩噩等退休,但大家有無想過,這樣下去,亂作統計數據,香港遲早會崩潰?
明報
司法覆核敗訴要畀訟費 長毛或破產失議席
社民連梁國雄,為特首梁振英就僭建發表失實聲明提出司法覆核駁回,後申請上訴許可又被拒;終審法院今日裁定,案件訟費由梁國雄及就事件提出選舉呈請的何俊仁支付。
判詞中指案件幾乎毫無勝算,梁國雄仍提出訴訟,因為應由他支付訴訟費;判詞中引述梁振英指,案件中對方有敵意。梁國雄稱,若梁振英立即追討訟費,他估計自己會「被破產」,立法會議員資格將被禠奪。
都好無奈,因為好明顯而家我睇返梁振英係,蓄意隱瞞咗一啲佢事後公佈嘅嘢,令到法庭判咗佢勝訴,而家都不可挽回喇。法庭要我地畀訴費……特首辦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時稱,特首尊重法庭裁決,但無回應會否追回訟費。
因為梁振英自己請律師,所以我相信訟費係非常之貴。如果支付唔到就會喪失個議席,因為梁振英問我追討個訟費,可以申請我破產。我唯有希望其他人可以幫助我。
轟CY抱地下黨員心態 「表哥」張堅庭後悔撐梁
成功爭取特首寶座的梁振英上任半年,便成為史上首位被四份一立法會議員聯署要求彈劾的特首。這邊廂「梁粉」空群而出以護主,那邊廂卻有昔日挺梁者對其處理 僭建手法和施政表現均感失望,當中包括曾公開表示欣賞梁的本地導演張堅庭。張批評梁的問題在於他被「二三十年代地下共產黨員那種原始、幼稚的忠誠」影響了 處事判斷。
在特首選舉期間,張堅庭獲聘替候選人之一、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訓練口才,但撰文《富二代與醒目仔》分別比喻唐英年與梁振英,其後梁振英主動接觸張游說其支持,張因此對梁的積極及其不計較別人嘲諷的寬宏氣度甚表欣賞。
用劉江華張志剛 任人不當致損耗
那麼究竟是甚麼令張堅庭對現時的梁振英感到失望呢?張堅庭接受《主場新聞》記者訪問時,在電話聽筒的另一邊娓娓道來:
「有幾個問題,佢(梁振英)有一種二、三十年代共產黨員──即係未解方地區那些地下黨員──那種對黨的忠誠,原始、幼稚的忠誠,所以做嘢的時候,係內心世界的問題,影響咗佢判斷。」「第二,係管理有問題,當香港係700萬(人)的公司,佢唔可以搵到最好的管理團隊,能力出咗問題...... 即使能力未睇到,但市民已經唔信任的時候,就會有損耗啦。」張又稱,梁振英的班子不夠好,令市民不信任,以至大家不能再理性討論:
「在解決土地問題上,梁振英係有心意的,但領導班子唔夠好,因此在說服上有好大阻力,唔係管理問題了,而係人同人之間的性格相處,互相攻擊,唔係理性討論了。(問:譬如委任落選的劉江華嗎?)係囉,劉江華呀,張志剛呀嗰啲。」CY有被害妄想症
梁振英的第三個問題,張堅庭認為是梁振英有「被迫害妄想症」,以至他未能以宏觀角度檢視問題,例如從人力資源分配方面,「成日覺得自己係受害者」,便成了「皇帝的新衣」(自欺欺人)。張認為這種心態必須改變,接納別人的意見,亦應走出共產黨員的心態。
至於梁振英處理僭建的手法,張堅庭直言他應該謙虛地認錯,更應向唐英年道歉:
「佢最壞的處理是僭建問題,佢上立法會時,如果畀我教佢點講,我就會叫佢承認對件事唔敏感,承認犯錯,希望香港人原諒,咁就搞掂啦!但佢唔係咁諗 喎......香港人無論好有錢定好窮的人都有僭建,因為屋貴。佢在立法會應該承認(攻擊唐英年)係競選策略,話(自己)有少少過份,應該向唐英年道歉。 其實僭建唔係好大問題,但佢處理得令人產生懷疑。佢應該humble啲,承認攻擊唐英年係選舉策略,但用詞上可能有啲過份......佢而家方法錯咗,破 壞緊自己,焚燒緊自己。」梁振英下周便會公布其上任後第一份施政報告,張堅庭卻坦言沒有期望,只希望他不要犯錯,其他的便給他空間去做。
記者翻查過去資料,張堅庭在梁振英當選後即接受《明報》訪問稱,支持梁振英是因為「其政綱有理念,亦知民間疾苦,相比較之下,公信力也大過唐英年。『現在的香港政府也太Hea 了,要急起直追。』」
被問到現在有否後悔曾公開支持梁振英,以及如果時間重來,會選「富二代」還是「醒目仔」時,張堅庭無奈的說,「如果有得再揀,我寧願揀唐唐,佢個人感染力 好強,有時都會好miss(想念)佢。有時領導人又唔需要太叻,你睇下(美國前總統)列根,係人都知佢最懶,但佢個方向又OK喎,起碼我哋唔使咁擔心先 吖。」
後記:
張堅庭閱畢今期《亞週洲刊》一篇挺梁文章後,電郵該週洲編輯邱立本表達異議,在電郵中同時透露:「自己也是早期支持梁先生的朋友之一,現在對梁生團隊的管治能力,及其近期作為非常失望。」張堅庭把電郵副本同時發給《主場新聞》,主場記者遂聯絡張堅庭,訪問其對梁振英的感覺。
《南周》今如常出版 刊文暗批新聞審查
《南方周末》今日如常出刊,篇幅和風格與往期無大分別,沒有提及「新年獻詞」風波;唯在最後一版《評中評》下「2013年1月2日至1月8日的一周高論」 的一個角落,《南周》推薦了人民日報7號的評論《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跟著上時代的節拍》,文中隱然有宣揚放寛言論審查之意,《南周》的推薦原因是「黨管媒 體是原則,但黨管媒體的方式要與時俱進」。
「新年獻詞」風波中,有幾個《南周》記者在微博宣佈「我們已罷工」,但詳情一直未有公開;昨日,路透社報道新任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介入調停事件,胡的調解方案是讓記者停止罷工、本週報紙正常出版,大部份員工不因事件受罰。
《人民日報》這篇文章於7號刊出時,已在微博上廣傳,有網民認為這是中央不滿地方尺度過緊的訊號。該文雖無直接提到《南周》事件,但有「中國夢」、「我們 離夢想從未如此接近」等令人聯想到《南周》新年特刊的字眼。文中指,「那些放任信仰缺失、價值迷失、信任流失的錯誤行為,那些手段單一、自以為是的生硬說 教,都應堅決摒棄」。
一個國家要發展進步,離不開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引領;一個社會要和諧穩定,必須靠良好輿論環境來支撐。當此之際,各地宣傳戰線的管理者能不能踏准中央的節拍、順應時代的節奏,不僅關係新一屆領導集體樹立的務實開明形象,更關乎改革開放大業的推進、兩個百年目標的實現。不過,《主場》拜託一位北京居民到不同報攤查看,發現在北京售賣的《南方周末》,雖寫明出刊32版,但實際只有28版,《評中評》版面「被消失」;原因目前不明。
內地公民公開信:拯救朱承志
內地百名公民透過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在今天下午向港人發出公開信,呼籲港人關注維權人士朱承志。朱承志為維權人士李旺陽的好友,他去年將李旺陽死亡的現 場照片送上網路之後,讓李旺陽被殺事件曝光。公安及後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起訴朱承志。據公開信透露,朱承志現時仍被公安監視居住,去向未明。
公開信全文:
親愛的香港同胞:
首先僅代表我們簽名的內地100名公民向你們至上最高敬意!感謝你們在反洗腦,在關注李旺陽死亡案,在關注內地人權事務等事件上所展現出來的大愛和人道 關懷。我一直認為香港與內地休戚與共,內地沒有民主和法治,就會傳染到香港,你們應該深有感受,它們會給香港帶去專制和腐敗,會帶去恐怖的紅色污染,直接 損害到香港同胞每個人的利益。
2012年6月6日在湖南邵陽市發生了李旺陽被自殺離奇死亡事件,李旺陽的朋友朱承志得知李旺陽被自殺,出於道義前往現場瞭解情況,並把現場照片和視頻向 外界公佈,因此惹怒了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的邵陽當局,隨即他被拘留,後轉為刑事拘留和逮捕,罪名是煽動顛覆這個荒唐的莫須有罪名。在此期間邵陽當局威脅家 人,不讓家人請律師,至2012年12月25日移交檢察院。朱承志在看守所絕食爭取請律師權利,2013年1月4日,家屬委託的劉曉原律師前往當地介入提 供法律幫助,被告知案件退回公安局,後轉為監視居住,居住地不明,律師也無法會見,監視居住地不在朱承志家裡。
朱承志和李旺陽都是硬漢,李旺陽爲了尊嚴在獄中受到慘無人道的迫害和毆打,牙齒被拔掉,各種摧殘導致他失明和殘廢。而朱承志爲了捍衛自己的尊嚴和做朋友的 道義,始終不肯按照邵陽當局的要求去違背良心去顛倒黑白是非說李旺陽是自殺,不肯為它們(它不是錯字,因為它們不是人類)的罪行背書、警方曾叫家屬去做思 想工作都遭到他拒絕。他是一個頂天立地的老人,他和李旺陽一樣值得我們敬重和關注,他的今天就是我們的明天,我們不能再讓朱承志成為下一個李旺陽,以朱承 志的性格,我擔心他會遭受到李旺陽一樣的酷刑,他是一個六十幾歲的老人,在看守所已經絕食過,在看守所已經關了二百多天了,現在轉為大家不知道的秘密地方 監視居住,家人和律師也無法會見,處境會比看守所更糟,加上邵陽這幫人渣一貫的法西斯做法,它們會對朱承志下狠手,它們對國內的聲音不在乎也會打壓,所以 我們才向你們呼籲懇求關注和聲援。
我們懇求香港同胞為朱承志呼籲,懇求和我們一直關注他的安危,我們失去了李旺陽這條硬漢,不能讓朱承志成為下一個李旺陽,我們要保護好人和有擔當有道義的 他,他是內地正所缺少的一種精神,對自由的追求,對道義的擔當,對專制抗爭的勇氣。我們希望你們以各種形式在香港發起各種呼籲活動,發起對邵陽公安局這幫 人渣法西斯的譴責。我們希望香港媒體能像李旺陽案子那樣前去當地採訪。如果我們連這樣一個老人都無法保護,那麼我們就無法保護我們的下一代,更不用說維護 我們自己的權利,我們再次深深鞠躬和感謝!讓我們一起守護正義和人性!讓我們一起對法西斯說NO!讓我們一起對暴行說滾!還朱承志自由!朱承志無罪!朱承 志是我們每個人!
鞠躬!
發起人及所有責任承擔人:吳淦(網名:超級低俗屠夫)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