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政治改革滯後於經濟改革的弊端日益顯露,社會不安定因素逐漸積累,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是當務之急。但政治體制改革如何進行,眾說紛紜,迄今沒有共識。古語雲:謀定而後動。沒有共識,何以定謀?所以,我們當今的政治改革“穩妥”有餘,“積極”不足。
其實,政治體制改革的共識已經存在。這個共識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雖然現行憲法並非十全十美,但隻要把它落到實處,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就會前進一大步。
《憲法》第5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第62條規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15項職權﹔第63條有罷免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等國家領導人的權力。《憲法》還規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審計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國家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我們必須坦率地承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並沒有成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憲法》的這些規定沒有落實。
《憲法》第13條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和繼承權”。如果這一條落實了,就不會有層出不窮的侵犯私有財產的惡性事件。
《憲法》第33條規定,“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如果這一條落實了,“暴力執法”、 “暴力截訪”等惡劣行徑不會如此猖獗。
《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等多項自由。如果這一條落實了,對傳媒的種種非法限制就不會存在,更不會“以言治罪”。有了言論、出版自由,對權力腐敗也就有了必要的輿論遏制。
《憲法》第37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這一條如果真正落實,就不會有重慶式的“黑打”和北京安元鼎式的迫害訪民的黑監獄。
《憲法》第126條規定,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如果這一條落實了,就不會有那麼多不受理、不立案,就不會有那麼多冤假錯案。
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建立一套對權力制衡的制度體系,就是要切實保証公民權利。《憲法》中有很豐富的保障人權、限制國家權力的內容。將《憲法》和現實對照,就會發現現行的制度、政策、法令和很多政府行為,和憲法的差距十分遙遠。我們的憲法基本上被虛置。
任何一個法治國家,在政治體制的設計上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將憲法虛置,不僅是對中國人民的失信,也是對國際社會的失信。國無信不立,憲法失信的狀況必須改變。十二大以來的黨章都有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這就是“黨在法下”。
“黨在法下”是重要的憲法原則和政治原則。做到了“黨在法下”,就能避免憲法層面的名義制度和運行層面的實際制度相悖而產生的種種弊端。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憲法的權威至高無上,依照憲法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不會、也不應當有爭議。
既然憲法是政治體制改革的共識,我們就應當行動起來,將虛置的憲法變成現實的制度體系、法律體系,就應當將現行一切違反憲法的制度、法令、政策改變過來,使其與憲法一致。在這個意義上,政治體制改革實質是一場“維憲行動”。
徒法不足以自行。落實憲法,必須有相應的制度保証,例如建立憲法審查制度:或者建立憲法法院,或者在人大設立專門的委員會,或者將憲法司法化。建立落實憲法的制度,本身就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儘管現行憲法並不一定完美,但是,隻要我們將這部憲法落實了,政治體制就會前進一步。在政治進步的基礎上,將來修訂憲法,再將新的憲法修訂條款落實到政治制度中。如此這般,就是漸進式改革。這種漸進式改革,就是通過憲法途徑不斷改善政治制度。
多年將憲法虛置不僅給少數人帶來了巨大的利益,還形成了盤根錯節的利益集團。“維憲行動”必將遇到重重阻力。習近平總書記最近在廣東視察時表示:我們要“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既勇於沖破思想觀念的障礙,又勇於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隻要有這種精神和魄力,全民努力,上下互動,“維憲行動”一定會成功。
新的一年,新的領導集體,新領導人一些新的作風令人高興。在新的一年,千頭萬緒中我們最為期盼的是,在落實憲法上有切實的行動。
民主化,市場化,是浩浩蕩的世界潮流,也是中國必須完成的兩項任務。建立民主制度是先驅們百年來的夢想。我們在紀念這兩個重大節日的時候,也得有前人那種勇氣:把民主化大膽地提上日程,把先驅們的夢想盡快變成現實。
中共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這個提法符合國情,順應民意。我們完全支持這一提法。
為什麼把“積極”放在首位?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政治體制改革滯後。鄧小平在1986年就說過:“我們提出改革時,就包括政治體制改革。現在經濟體制改革每前進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體制,就不能保証經濟改革的成果。”25年後重讀這段話,倍感深切。
由於政治體制改革沒有跟上,權力缺乏制衡,今日中國的公權腐敗已經讓社會難以忍受,成為全民感到劇痛的社會癌症。權力進入市場,參與或控制了市場交易,就不可能有公平。腐敗,不公平交易,使得社會財富向有權力的人集中,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由於行政權力過度干預經濟和社會,底層百姓提高社會地位的通道堵塞大半,社會階層趨於固化。近30年經濟發展雖然很快,但原有的增長方式不可能持續。而增長方式難以改變,其深層原因還是政治體制。以上種種,使得群眾不滿情緒日益增加,群體事件此起彼伏,社會矛盾已經相當尖銳。
社會矛盾要靠政治體制改革來解決。政治體制改革推進快,社會矛盾的積累速度就慢﹔政治體制改革速度慢,社會矛盾的積累速度就快。不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矛盾就會快速積累,積累到一定程度有可能出現爆炸式的危機。因此,對政治體制改革持消極態度,會把中國推向危險的地步。這正是五中全會提出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意義所在。
怎樣才是積極的態度呢?首先在改革目標上要盡快取得共識。要取得共識,就得允許人民討論。退一步說,如果在總目標上一時難以達成共識,可以先落實鄧小平在1980年代講過的和在以後各次黨代會通過的政治改革承諾。如解決權力過分集中問題,解決黨政不分、以黨代政問題,解決權力不受制衡的問題,確保黨在憲法限定的范圍內工作,擴大黨內民主等。不採取具體措施落實這些已經通過的決議,顯然不是積極的態度。在落實這些的基礎上,對一些有利於民主的改革應該積極推進。例如放鬆輿論控制,落實憲法給予的公民言論自由﹔按層級逐步廢除干部任命制,讓民眾選賢任能,真正做到權為民所賦﹔等等。
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執政集團的作用當然十分重要。但每一位公民也責無旁貸。民主制度的基礎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民主就需要用個人權利來制衡公共權力。一種好的政治制度是各種力量均衡的結果,不是按照某種政治理想設計而建立的,也不是等待某一位英雄哪天一個命令就能建立的。權勢利益集團隻有感到無法維持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妥協。所以,發展民間民主力量,加速民間力量的成長,才是最為關鍵的事。專制和獨裁隻有在大多數民眾的公民責任心沒有覺醒的條件下才能存在。進行公民教育,喚醒公民的權利感和責任感,是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緊迫的任務。
作為知識分子,既要保持獨立性和批判性,也應當有建設性。要盡可能從現有體制內部實現和平轉型。既要大膽揭露和批判公權的腐敗方面,也要維護政府善治的權威。政府和民間良性互動,穩步演進,是建立新的政治體制的最好途徑。
在中國這樣的大國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是有風險的。為了把改革造成的震動控制在社會可以承受的限度以內,必須穩妥。所謂穩妥,就是不能過於激進,不能過於急切。所謂激進,就是改革方案脫離現實太遠﹔所謂急切,就是改革的時間表安排得過於緊迫。中國近百年來吃激進和急切的虧太多了。激進和急切可能使社會失控。一旦社會失去控制,處於無政府狀態,專制者就會應運而生。因為專制是結束混亂、建立秩序最有效的手段。那些不堪忍受無政府狀態的老百姓,就會像歡迎救世主一樣歡迎專制者。如果是這樣,中國就會墮入暴民和暴政相互交替的惡性循環。
民主化,市場化,是浩浩蕩的世界潮流,也是中國必須完成的兩項任務。今天,市場化已有了一個框架,而民主化還有遙遠的距離。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年,也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在歷史的緊要關頭,我們的先驅做出了重大選擇。建立民主制度是先驅們百年來的夢想。我們在紀念這兩個重大節日的時候,也得有前人那種勇氣:把民主化大膽地提上日程,把先驅們的夢想盡快變成現實。
“十二五”規劃提出,改革要搞“頂層設計”。那麼,什麼樣的頂層設計可以“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
1978年,如果這樣問經濟體制改革,中國恐怕無人能答。直到20年前,1992年1月,改革開放13年之後,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回顧歷史,才總結出堪稱“頂層設計”的三句話:允許看,大膽試,不爭論。
允許看,是對懷疑或反對者的寬容。大膽試,是對改革者的鼓勵。不爭論,是避開“姓社姓資”的責難。三句話一出,穩住了兩個不利因素,調動了一個積極因素,三五年間,局面一新。
鄧小平說:“對改革開放,一開始就有不同意見,這是正常的。不隻是經濟特區問題,更大的問題是農村改革,搞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廢除人民公社制度。……開始搞並不踴躍呀,好多人在看。我們的政策就是允許看。允許看,比強制好得多。我們推行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搞強迫,不搞運動,願意干就干,干多少是多少,這樣慢慢就跟上來了。不搞爭論,是我的一個發明。不爭論,是為了爭取時間干。一爭論就復雜了,把時間都爭掉了,什麼也干不成。不爭論,大膽地試,大膽地闖。農村改革是如此,城市改革也應如此。”
我們不妨接上一句:經濟體制改革是如此,政治體制改革也應如此。
中國社會的基本格局是官強民弱。經濟體制改革,包產到戶,民間一沖再沖,官方寸步不讓20餘年。但是,各地各層總有一些思想解放、尊重民意的干部,在鄧小平的頂層設計之下,最後闖關成功。政治體制改革,意識形態阻力遠小於當年的農村改革,廣大干部極少有反對民主憲政的,可是真改起來,個人或部門利益難免受損,阻力重重在所難免。但是,各地各層,條條塊塊,不管是為了理想,還是出於權力或利益考慮,總有一些干部願意改革。鄧小平那三句話,既可穩住大局,又鼓勵局部突破,碎步前進,很適合這種利害格局。
這是如水隨形的頂層設計。想不想改革,能力高下,阻力大小,動力強弱,時機好壞,利害如何,第一線的當事人最清楚。於是,第一線當事人獲得授權:你可以看,也可以在適當時機大膽一試。如果成功,可望獲得獎勵,擔負重任。至於輿論環境,現在和30年前不同,人心所向,潮流所趨,有利於調整官強民弱的格局,順勢而為地將“不爭論”改為“可討論”,改革者更容易獲得輿論的支持。總之,授權當事人自主選擇,在阻力最小、動力最強的地方突破,並為此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這就是鄧小平的頂層設計的精髓。
這種設計體現了對廣大干部的信任,也包含了對人民群眾的信任。民眾同樣要看,要試,要表達自己的意見。對此不但不該打壓,還應支持和推動。胡錦濤在十七大報告裡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知情權和監督權包含了“允許看”,參與權包含了“大膽試”,表達權包含了“可討論”。
在2007年的十七大報告裡,胡錦濤一方面要求保障“四權”,擴大公民的政治參與,另一方面要求制約和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各級黨組織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前者指向民主,後者指向憲政。這些要求,順應潮流,合乎民心。不過,回顧以往,盤點得失,官強民弱之勢未改,實現民主憲政依然任重道遠。
今年下半年,中共十八大將有重大人事更替。交接之際,重視維穩,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改革發展中的維穩——積極維穩,也有停滯甚至倒退中的維穩——消極維穩。為維穩而維穩,維穩就成了頂層設計,就有停滯倒退的可能。有了鄧式頂層設計,維穩才具備改革開放的靈魂。
回想當初,本屆領導班子以學習憲法亮相。離任之年,如果推出一個促進民主憲政的頂層設計,可謂善始善終,繼往開來。既可防止停滯倒退,又能為心懷改革理想的干部提供一個機會:形格勢禁,即使辦不成大事,總可以從自身做起,在公布財產等方面有所作為。18世紀,奧地利女王泰蕾西亞搞不成土地改革,還能宣布在哈布斯堡王室領地上取消農奴制。1861年沙皇簽署解放農奴宣言之前,托爾斯泰等許多俄國貴族已在自己的庄園裡嘗試廢除農奴制。堂堂世界第一大黨,8000萬中共黨員,難道會在封建貴族面前自慚形穢嗎?
我們翹首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