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

陳雲: 導正民粹,政黨新路 (香港雅虎 三文治專欄)



香港媽媽大遊行,抗議大陸孕婦闖關產子,排擠本土資源。這是正當的民情,大家要叫它做「民粹」也可以。然而,由於缺乏政黨和輿論的引導,有些市民不明白政府內部運作和行政權力,不知道該如何堵截大陸孕婦,於是倡議人大釋法,就破壞香港法治,得不償失了。

生產嬰兒,是天下間最危險的事情,也是最痛苦的事情。產科資源被侵佔,香港媽媽的呼籲,出自切身之痛,這些本土利益、本土訴求,正正當當,不是歧視大陸人,也不是排外,而是堂堂正正的要求。這不是右翼,更不是所謂法西斯,而是正常的家政(household politicshome affairs),香港人是主,大陸人是客。

巴士已經爆棚,裡面的乘客還要任由其他不買票又不排隊的人擠擁上車,直至巴士爆胎癱瘓嗎?這時候,有政客伸手招呼路人上車,而且呼籲車上乘客不要歧視洶湧上車的人,這些政客是真的做好心,還是存心要新舊乘客「一鑊熟」?更何況,那些候車的路人,明明自己也有巴士坐的,只是他們的巴士沒有冷氣和軟沙發座位而已!

來港產子的孕婦,並非戰地難民,她們只是想子女取得居留權和公民福利,然而香港人有必要成全她們達成願望嗎?香港人是置身事外的移民公司董事嗎?由於大陸孕婦並非本地人,香港的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也不勝負荷,超越臨界點,香港的生態系統可以支援的人口最多只是四百萬人口,目前已經太多人了,即使《基本法》依法規定陸媽有權產子取得居留,由於湧入產子的情況嚴峻,基於內部資源安全和族群和諧,香港政府是必須堵截的。世上所有政府都有移民審批權,中共也是,惟獨香港對大陸移民無審批權,無法拒絕大陸輸送殖民及大陸人自行來港產子,這是荒天下之大謬。坐視不理,只會釀成中港族群大衝突。

中共在建政之後,採取帝國殖民主義對付新收回主權的地區,以補充當地的生育率不足和勞動人口不足為理由,在西藏、新疆和內蒙古不斷輸入漢人,直至漢人數目超越臨界點,可以掌握當地政治和經濟。面對十三億的中國人,香港是少數,在人口政策上,香港必須採取保護措施。有某些自稱左翼的人,認為香港採取保護措施,是歧視、是排外、是法西斯、是撕裂族群,我請那些反對香港限制中共移民的左翼分子回答:你們是否也贊成漢人大量移入西藏和新疆?若你們也贊成,你們就不是左翼,而是帝國主義者。

大陸孕婦闖關和潛入香港產子的問題,牽涉本地人的生育權利和香港人口的長遠規劃,香港政黨必須表明態度。九七之後,十數年間,超越一百萬的大陸殖民湧來香港,此地的經濟、民生和文化危在旦夕,Either you lead, you join, or you step out of the way.  面對本土利益,香港本土政黨要導正民意,還是追隨民意,還是走開一邊,退出政壇,是他們必須面對的抉擇。

香港是法治之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雙非」嬰兒(父母皆非香港居民而在香港誕生的嬰兒)有居留權,此法不合現實,故此必須動議修改。由於修改需時,港府必須動用行政措施,馬上堵截陸媽入境。

港府可以考慮下列原則:

1. 責成入境處嚴厲執行,關員負責辨別及堵截。香港海關關員久經訓練,辨認能力很高,帶生豬肉入境都可以查出,何況是孕婦?只要有明確的行政授權,關員必可辨認大部分雙非孕婦而拒絕入境。雙非孕婦萬一漏網,入境而進入醫院急症室待產,她們的護照蓋章上有入境處關員的編號,可以查核關員的工作表現,海關可以再培訓、調職或懲處。
2. 匿藏香港、逾期居留的孕婦,發現之後,如非在幾日之內生產,入境處可以用違法居留為理由,在醫護人員監護之下,遞解出境。一心要匿藏香港懷孕產子的,即使是合法用旅遊簽證居留,入境處也可用違反居留原因為理由,遞解出境。入境處的執法權力很大,而且無法以待產為理由而抗辯,滯留香港,陸媽只能在遞解出境之後再申訴。

3. 真的臨盆在即的雙非孕婦,容許在醫院接生,依照《基本法》給予香港居留權。

上面的行政措施,符合入境條例的授權,卻不一定符合《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的精神,或會引起陸媽的司法覆核,但我們要對香港的法治有信心。也相信能在執行期間,港府爭取時間提請人大,動議修改基本法。

這便是導正民粹,令民怨可以進入議會議程,化成合理的公共政策和行政措施,保護本土利益,令中港族群得到區隔,避免爆發族群衝突,彼此尊重,大家和諧共處。問題是,香港媽媽在哭泣呼叫的時候,我們的政黨在做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