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位居特區首長之尊,言語稍有不合就飛律師信,二話不說就「嚴肅處理」練乙錚,何其霸氣;然而,在梁振英未登大位之時,縱使文辭稍遜,道理不強,他也曾經是一位以文會友、以筆為劍的體面人。
2009年8月,田北俊公開稱中央有意嘗試「幹部治港」,更指梁振英就是北京眼中的「幹部」,梁振英急忙否認,指田北俊誤會「幹部治港」的意思,澄清自己並非任何政黨的黨員。練乙錚幾日後在《信報》撰文評論事件,是為練梁筆戰的開端。
22日,練乙錚發表〈海外行賄 ● 幹部治港 ● 講與不講〉,文中並無言明梁是否黨員,其大意是指無論相真如何,梁振英都會否認,「講與不講」並無分別。練乙錚引公孫龍子「白馬非馬」的故事,引伸出「地下黨員非黨員」:
「幹部治港」說又自北京傳出,且具體有所指——「幹部」者,梁振英是也。此說一出,梁辦慌忙撇清,梁並趁機重申自己並非「黨員」。對此申明,市民可否當真?交稿之後,練乙錚便放下工作,外遊多倫多。梁振英對「黨員指控」反應奇大,翌日便在自己的網誌撰文〈請講事實 不要抹紅抹黑〉,點名反駁練乙錚,指自己一 再否認,「練先生視而不見,偏要指鹿為馬」,批評練乙錚「借題發揮」、「偷換概念」、「信口雌黃」、「指鹿為馬」;梁更指自己從政25年,未曾聽過「高度 自治非自治」:
中共強調,「高度自治非自治」,此中道理同於「白馬非馬」、「楚人非人」。如果用同樣的邏輯,也可以說,「共黨非黨」、「地下黨員非黨員」,如此等等。應 用這套公孫龍子邏輯,就算梁兄哥真是入了黨、是地下黨員,那麼他瞪着眼睛說「我冇入黨」、「我非黨員」,也不算是瞎話而是講了真話也。
大家耳熟能詳的不是練先生借題發揮的「高度自治非自治」,而是「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兩句話差兩個字,意義完全不同,這是小學生也可以掌握的道理。「高度自治」是香港政治制度的根本,絶對不容任何人偷換概念。練乙錚回港後見梁氏親自招呼,遂連寫兩文〈梁振英先生您動氣了〉、〈否定無意義 抹紅不可免〉奉陪。練耐心指出,「高度自治非自治」,出現在「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向學生、社會人士派發的小冊子中:「『高度自治』並非自治,也不是獨 立」;譚惠珠也多次在公開場合講過。練乙錚明言,否認無濟於事,勸梁不要太在意的同時,應該自我反省一下:
香港人向來擺事實、講道理。練先生是《信報》主筆,《信報》辦報嚴謹,我既是讀者,也不時投稿。主筆不是遊戲文章作者,練先生不應信口雌黃。近年有人以為把假話含沙射影多說幾次,就可以變成既定事實,不少政界朋友頗受其苦,香港則繼續內耗。
否定無意義、抹紅不可免,是一部分特區當權派領袖人物的宿命和無奈,任憑他們怎樣掙扎吶喊試圖改變,都無濟於事。所以,筆者勸喻梁先生不必過分介懷,更無謂枉費心力、勞神動氣,因為這不全是他的錯,而是共產黨的孽。兩日之後,梁振英再度在網誌回應。〈練乙錚先生的「白馬非馬」詭論〉短短400字中,只糾纏於譚惠珠及「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並非「中央」,大有氣急敗壞之像,狠狠的稱練的詭論「無聊」:
共產黨過去犯錯誤沒關係,改了就好,港人絕對不會計較,但共產黨何止「過去犯錯」?筆者說的共產黨的孽,主要是現世孽。對共產黨的種種現世孽, 梁先生鮮有微言,說話口徑一向與黨完全一致,如此「隨心所欲而不逾矩」,難免引起港人各種不羈猜測;這一點,則是梁先生自作的孽,他應該好好反省。
練先生原文指的是「中共強調」,現在卻找來「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 和譚惠珠 女士來搪塞。練先生引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 和譚惠珠 女士的「高度自治非自治」,任何人只要看全文,只要不斷章取義,都絕對不會得出「白馬非馬」的結論。練先生將此說扭曲為「白馬非馬」、「楚人非人」,是誤 導讀者,陷「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 和譚惠珠 女士於不義,是不負責任的做法,然後再拉扯到成為「共黨非黨」、「地下黨員非黨員」等詭論,更是無聊。之後,梁振英的博文顧左右而言他,掛起了「免戰牌」;練乙錚也懶得追打落水狗,但仍言辭懇切地進言,希望梁振英有所反思:
所謂的「抹紅」,也絕非一定等同「抹黑」,要看是怎樣的人被抹紅。若是那些經常與中宣部口徑一致、港人對之素來無有好感的人給抹紅了,那當然便是抹黑,因 為黨內就有不少這類「黑人物」、「壞分子」。若是一些長期以來竭盡心力維護香港核心價值爭取港人根本利益的人給抹紅(舉個完全憑空假設的例子:李國能), 則在港人心目中,不止被抹紅的人要加分,連帶黨在港人心目中的地位也會大大提升;這是很簡單的道理。無論是梁振英認為的抹紅等於抹黑,還是田北俊說的抹紅 等同光榮,都是偏於一隅的謬誤。
最近梁振英先生提出要反思為什麼「港人對共產黨治港感到抗拒」,但筆者從不相信中共及其在港成員能夠靠本身悟性反思出什麼像樣的東西。君不見,這裏的當權 派「反思」八九六四凡二十年,得出的竟然只是「悲劇」二字;港人愛看的粵語殘片也多的是「悲劇」啊,這麼個「反思」,算是什麼?但既然提出反思了,總是好 事,故筆者不辭冒昧發言幫助有關人士反思,語調不甚客氣就是。
信報回應梁振英聲明全文
就特首梁振英發律師信,指控信報刊載特約評論員練乙錚一篇文章涉嫌誹謗,信報今天發出公開聲明,表示文章內容屬有前提假設的陳述,但若為梁振英引來不便,就此致歉。聲明全文如下:
敬啟者︰
自本報於1月29日刊出練乙錚先生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練文)之後,外界提出了不同意見,我們特別為此重申練文中的幾個主要論點︰
一、練文所指「梁氏涉黑」是基於劉夢熊一方所言的假設性陳述及分析,並非指梁已經涉及黑道。
練文兩次提醒讀者,劉夢熊提供的資料不一定或未必完全正確。其中第二段︰「孤證不立,未有更多有關事實暴露之前,大家不妨存疑。」
另外練文中最後一段︰「當然,有可能劉夢熊也在此事上說謊;故首先應該在事實上嚴格求證。」
練文已再三提醒讀者,劉夢熊接受《陽光時務週刊》第40期訪問時提供的信息未必可靠。
二、練文還特別提出,有關涉黑是疑點,還需嚴格求證,包括由立法會負責向包括梁振英在內的有關人士套取材料。
三、中國大陸的法律,接受無罪推斷,官員接受雙規,表示有一定嫌疑,但不表示一定有罪,練文所指的是「如果涉黑,實可雙規」,是有前提假設的陳述,並不是說「梁已涉黑 應予雙規」。
練文提出討論的議題涉及公眾利益,而在論點舖陳之間,已經慎重而清楚表明相關論據應該再經不同方式求證,不應輕率達成任何結論,這是我們希望鄭重說明及解釋的。
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信報編輯部
2013年2月7日
練乙錚:言論中肯 不會收回
評論員練乙錚證實,昨日收到信報編輯部的來電,稱特首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指他的一篇文章內容涉嫌誹謗。練乙錚接受香港電台電話訪問時表示,對事件 表示震驚,認為梁振英的舉動是不理性及衝動,他希望事件不會製造寒蟬效應及白色恐怖,反而提醒市民言論自由的重要性,需要監察政府。
練乙錚又稱,自己沒有收到律師信,因為有關信件是寄到《信報》編輯部。對於今次事件,他指出:
「我自己都感到好震驚,(梁的行為)似乎就唔係好理性嘅行為......我諗個影響可能係正面嘅,提醒咗大家,言論自由嘅重要性,可能要擘大雙眼睇住政府做事啦。」
練又指今次並非首次因為發表文章被指涉嫌誹謗,強調仍會繼續撰文評論。他強調,不會收回
他的言論,文章本身亦無錯,沒有不正確的論述。練乙錚又強調,其評論中肯,鋪陳的邏輯很清楚,寫文章的目的是希望引起社會關注,因為有些事情比起僭建問題更大,他亦在文章多番提及需要由立法會或其他人士進一步驗證。
他續稱,如果梁振英或有讀者看完他的文章後感到不高興,他願意道歉,又指發表評論有自己的宗旨,不受外界影響。
信報總編:致歉對象是讀者 不會理梁振英
《信報》總編輯陳景祥表示,本月1日收到梁振英以私人名義發出的律師信,指評論員練的一篇文章涉嫌誹謗,梁要求《信報》撤回文章,並不希望再有類似的言論,陳景祥對事件表示震驚及失望,他說不會理會及答應梁振英的要求,自言從事新聞業多年,評論環境寬鬆,但特首以這種方式傳達要求是不尋常。
陳景祥在香港電台節目中表示,練乙錚的評論一向嚴謹,《信報》事後有與練溝通。至於《信報》在聲明中提到要致歉,陳景祥表示致歉對象是讀者不是梁振英,他說可能有讀者看完文章後誤解梁振英的確涉黑,這並非文章的本意,陳景祥又強調,《信報》日後的評論及方針路線不會變。
梁振英早上返回特首辦時,未有就事件作出回應。《信報》的聲明指,上月廿九日刊出練乙錚一篇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之後,外界提出不同意見。
練乙錚的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上月29日在《信報》刊出。
新聞連結:
香港電台
田北俊猜CY出信之謎 北京留意練文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表示,特首梁振英以私人名義向《信報》發律師信,感到詫異,指做法不恰當,因為作為特首,不應再有所謂「私人名義」的身份。他又分析,有可能是北京留意到練乙錚的文章,梁振英才如此處理。
田北俊相信,有可能是北京方面留意到練乙錚的文章,梁振英才嚴肅處理,他又質疑為何梁振英不向劉夢熊發律師信。但田北俊認為事件不會造成白色恐怖,因為傳媒的力量很大。(港台)另外,新民黨的田北辰認為,政治人物應該「食得咸魚抵得渴」,雖然梁振英有權利發出律師信,但他處理事件的手法應有所調校,梁振英應該大方不回應。
陳文敏︰官員無權告人誹謗
梁振英就練乙錚的評論文章,向《信報》發律師信,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指出,根據英國案例,政府官員無權提出誹謗訴訟。
陳文敏在商台節目中指,據1993年英國案例,政府官員無權提出誹謗罪訴訟。當時打比郡地區民選議會控告一份報章誹謗,案至英國最高法院(上議院法院),最終判決稱在普通法制下,政府機關及政府官員一定要受到不受限制的監察,無權提出誹謗訴訟。
不過梁振英今次是以個人身份發信。2001月,時任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亦曾以個人身份發律師信,指《東周刊》01年11月一篇題為《御廚爆大鑊 出版商縮沙》部份內容捏造,涉及誹謗。《東周刊》不久後道歉賠償。
陳文敏指,練乙錚文中明顯是批評作為特區首長的梁振英以至整個政府,並非梁振英個人,故梁無權提出訴訟;陳認為梁應收回律師信。
余若薇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
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在其個人Facebook專頁發 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網民一起轉載練乙錚早前刊登在《信報》的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有關文章刊出後,特首梁振英向《信報》律師信,指控練誹謗,引起各界強烈反彈,批評梁振英打壓言論自由,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更指 出,根據英國案例,政府官員無權提出誹謗訴訟。
余在Facebook寫道:
「練乙錚早前寫文章評論特首,特首還以一封律師信,指控內容誹謗。法律上轉發、重覆同樣內容可被指誹謗。與其譴責,不如行動。我現將練文上載,歡迎特首告埋我。支持練乙錚與言論自由的朋友,請廣傳、轉發。」
練乙錚文章全文如下﹕
〈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 2013年1月29日
重磅反水「梁粉」劉夢熊上周在《陽光時務週刊》的一個訪問裏投了一顆重磅深水炸彈,震撼之餘,不少不可告人的東西,瞬即浮出水面,呈現在大家眼前。即時引 導公眾視線的,是劉說的「交人」問題,即梁及其軍師張震遠交不出當日梁稱受他委託替他驗屋查僭的專業人士名單,因為那些驗樓專家其實都是子虛烏有。劉認為 這是點到梁身上誠信問題的死穴。
不過,孤證不立,未有更多有關事實暴露之前,大家不妨存疑。況且,經過大半年來的各種公開表演,梁在僭建事上欠缺誠信,早已是不爭之實,捅出「交人」問題,港人的邊際收益,頂多是知道貴為行會成員的張震遠乃是協助梁欺騙市民、欺騙中央的共犯而已。
突把董建華擺上枱
然而,劉在該次訪問中和盤托出的,至少還有比「交人」這點或其他枝節問題重要得多的另外兩組信息。這些信息與劉的主要立論並無必然關係,劉這個「準污點證 人」在此二環節作假的動機不強;而且,信息涉及的兩位大人物,至今並無公開否認事件具體內容,因而比較可信。兩組信息,其一暴露了紅色背景梁氏政權的不斷 黑道化。去年,梁營在劉夢熊牽頭、有前高官「梁粉」參與的「上海仔飯局事件」之後,迅速在形象上與黑勢力切割,相當成功;不料,前不久的挺梁反示威中,出 現黑道派錢計人頭的醜劇,傳媒報道人贓俱獲,梁政權的切割努力,就不顯得那麼有效。這次劉提供的有關信息,更令梁與黑道之間的盟友關係無法掩藏。其二,則 是因為劉把董建華擺上枱面,致令唐梁之爭背後金權板塊的政治輪廓,忽然變得清晰。下面先談後者。
梁營後面的政治勢力,到底是團派、江派,還是什麼派?這個問題一直以來說不清,連本地左派也摸不着頭腦,以至到了「選舉」很後期,還不知道怎樣押寶。
當初,港人以為特首大位乃「儲君」唐氏囊中物,不期殺出一個程咬金,出現唐梁對峙局面,而雙方背後各有其金主,盡皆擺明陣勢,並不遮遮掩掩,港人於是漸次 明白,這是要保住一哥地位的一線財團與欲取而代之的二線財團之間的一場你死我活攻防戰,而絕非北京為了準備若干年後搞普選而設的一次彩排(後一觀點已成政 治笑話)。不過,在香港特定的政治環境底下,特首由誰當,一定深刻牽涉京港之間的「大政治」。在這些本地金主旁邊,還糾合了極具份量的京官及其黨內關係 網,再加上這些京官的經商家族成員把持的大大小小紅色財團,組成一個一個的政商三結合;這次特首「選舉」,其實就是最大的兩個這種由本地金、內地金、京官 權三者構成的金權板塊之間的政治鬥爭。由於北京政治素來不透明,金權板塊的「權」那一面如何與黨內最高層的派系掛鈎,港人無從確切知道,只能根據當時的一 些已知事實大略推測:唐家與上海幫首領江澤民關係密切,因此唐後面是江派勢力;梁營聲聲「求變」,撐腰的可能是有改革傾向的團派居多。現在看來,這個當時 很普遍的二分法錯得很厲害。關鍵是劉夢熊在訪問中提到董建華。
江握手後有江點頭
過去,董氏給人的印象是個好好先生、老好人,中國好、香港好,除了民主派,其他什麼都是好,並無明顯派性;唐、梁二人,當時都是他的重臣,董氏對待二人, 理應無分軒輊。然而,劉在上述訪問竟無意中透露了董氏的強烈派性。董支持梁,政界早有所聞,但劉提供的信息顯示,董這次不是簡單的表表態支持,而是全情投 入、死命支持。他對劉說:「夢熊,你支持梁振英,做得很好!有你幫振英,我就放心了!」董不支持老同鄉唐氏,顯然不是因為唐搞僭建暴露了。此說的證據是: 後來梁被發現也曾多次偷偷搞僭建,董卻顧不了以前曾經公開要求主要官員注意品德必須「whiter than white」,關鍵時刻奮不顧身站出來替梁脫困,着港人勿拘小節、向前看。董氏此舉降格敗德不是重點,重點是證明了梁營背後也是江派;繼江握手之後還有這 個江點頭。
董氏下台之後,本應小心謹慎,脫離所有政治派別,專心一意為國家做外交方面的實事,以彌補一己過失;但這次再以江派身份積極干政挺梁,被劉無意中暴露了,也許會觸怒胡、溫、習,再惹麻煩,實屬不智。
唐、梁惡鬥而同屬江派,此點並不稀奇;歷代帝皇膝下有幾個兒子不和、各擁重臣黨羽互相傾軋的例子多的是;就算是毛時代,他下面派系也廝殺不斷,何況江氏? 江上台之後,改了黨章,大批黨員成為資本家,他眾多的手下、親屬,挾着黨國權力、資源和關係到香港覓食,泊哪個碼頭媚哪個金主,他無謂管,也管不着。
既然梁後面是江派而非團派,那麼他的政治前途在習近平上台之後就充滿變數。大家知道,董是江欽點上台卻給胡錦濤即團派打下來的;胡、溫對梁這位江點頭,大 概也沒很大好感,故梁得勝後首度上京面聖那次,胡、溫對他的態度半慍不火。若習上台而在江派與團派之間和稀泥,梁也許不難保住特首之位,做到2017。但 顯然,年來的情況並不這樣發展;薄熙來事件之後,江派與團派惡鬥,習很快站到團派一邊。團派多次高調提反腐,江派掌控的《環球時報》卻推出「適度腐敗 論」,主張政府教導民眾養成接受「適度腐敗」的心態,以確保管治穩定;但習一上台,甚至不等今年3月兩會召開,就把反腐工作提升到首要地位,聲稱「老 虎」、「蒼蠅」一起打,也順帶打了《環時》一巴掌。留意國內政治動態的人,還可以舉出多個類似的事例,說明江、習互鬥,刀光劍影;最近的一起,無疑是轟動 國內外的「《南周》事件」。《南周》元旦獻詞支持習提出的 「把憲法落到實處」 的口號,卻被江派中宣部官員粗暴抽起;雙方最後打個平手,江派在輿論方面卻輸一大截。在香港,力推梁氏上台的中聯辦兩個領導,於去年底忽然倒台,一個下放 廣西,一個官貶澳門。兒皇帝頓失牯持,形勢如何,他自己知道。下一回梁到中聯辦,要叩見的,是一個比他年輕一大截的小伙子,真是情何以堪。
然而,更令梁氏不安的,無疑是替劉夢熊爆料的媒體《陽光時務》,據說與《南周》同一淵源,都有胡、溫、習的背景;大家若拿《陽光時務》訪問劉夢熊的原文看 看,便可知道,堂堂一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候選人,得到「江氏紅」中聯辦的點頭去馬之後,是怎樣「斥之乞來」、「呼之不去」,怎樣誠惶誠恐,怎樣卑躬屈膝打 哈哈擺和頭酒,最後得到黑道百分百支持,神一樣替他撐住了比唐氏高的「民意」,讓當時的中聯辦領導得以「名正言順」抬他上位。是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可說 是紅色父系與黑色母系結合的產物。
香港社會黑道化?
不過,北京當時的最高領導(胡、溫)不一定知道梁靠之上台的「民意」,背後原來還有這麼一筆。劉夢熊指梁氏犯欺君之罪,主要恐怕不是他說的「三個專業驗樓 人士都是子虛烏有」那一條;的確,僭建對北京而言,正如劉說,「小菜一碟」而已。真正嚴重的欺君罪,乃梁氏暗地裏炮製了一個帶有廣泛欺騙性的「黑底民意」 ——技巧高得連本地一份高格調的知識分子報的高層,也給糊弄得暈頭轉向;而這個「黑底民意」,可能在北京作最後決策之時,起了作用。這是大得多的欺君罪。
香港有了這樣的一個怪胎特首,人們心中肯定產生很多疑問:特區政權往後的性質是什麼?今後五年,黑道將如何透過特首的回禮,悄悄影響香港政治、社會、經 濟?港人忍受得了?稍有良知的本地左派接受得了?(工聯會就有點受不了,認為「幾醜陋」;民建聯急急打圓場,看來還吞得下;一眾政府內外的「梁粉」新愛國 則若無其事。本應最懂得「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這條德訓的前高官如羅范、葉劉,第一時間替梁氏擋駕;精英中的精英猶利令智昏如此,可問是什麼世道人心了?) 國際上,中國出了一個關鍵時刻靠黑道資源上台的特區首長,別的國家如何看待?梁氏外訪的時候,與別的國家、地區首長同席之際,別人會有些什麼眼光?(新加 坡和英國已經在鄙夷;台灣的民進黨肯定是笑死了。)不過,笑罵由人,政治上最關鍵的是,新上台、據說要推一番清廉新氣象的習近平,如何看待這潭江派遺留下 來新鮮熱辣上海屎蘇州屎?受得了受不了?他若受得了,本國人民、港人會怎樣看他「海涵」一個染黑特首?外國政要又會怎樣看他的魄力、取向?回想解放前的國 民黨,由最高領導蔣介石起,都黑道化了,怎麼現在梁振英也同樣黑道化?香港在共產黨員領導下回歸到萬惡的舊中國去了?
兩組信息,兩個結論:其一說明梁營是江系裏頭的一個派別(而且只是一個少數派別,得不到香港的一線資本家支持,小圈子裏頭的千二票,靠了中聯辦擔當「黨 鞭」,還不過佔了689);其二揭露梁氏取得政權,一半靠黑道,未來的香港社會各方面必定因而逐步染黑。跟隨梁氏進入本屆政府的人,要知道自己在吃的是什 麼飯,吐出來看看是什麼個顏色,就會明白(頗令筆者難過的是,這些人當中,不少是筆者以前的朋友、好友、學生。)。
由大陸什麼派的人管治香港,對港人而言,分別也許不大;國內外很多人都認為江派是中國當今李鵬那派之外的另一最大貪腐派別,但說到底,大家還不知道習與江 在本質上有何區別。光說話不算數,還要看得見他怎樣行事。另外一方面,香港黑道化,則香港有難了。當然,有可能劉夢熊也在此事上說謊;故首先應該在事實上 嚴格求證。允許立法會以各種有效機制向三個涉黑助選當事人套取材料是一個辦法,但其實效勢將因為保皇派的阻撓而大打折扣。此外,因為當事人都是政協要人, 不排除還是黨員,組織上因而都直接受共產黨領導;由中共中央循黨系統對這幾個以梁為首的涉黑當事人在大陸某處進行「雙規」,也許是一個更有效的清查途徑。 但那要假定習近平是一個有所作為的人。
《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
戴耀庭:政治領袖告誹謗 不符港情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庭早在2007年在《明報》撰文引述歐洲案例,指政治人物受到言論批評的容忍度,應比一般人為高。他說,政治領袖以誹謗訴訟來打擊批 評他們的人,做法不符合香港現有的政治文化,亦不利於香港繼續發展民主所需的言論空間。儘管戴當年未有點名,但批評明顯是指那時候捲入教院風波、目前是行 會成員李國章。
戴耀庭《誹謗與政治》文章節錄如下:
在一九八六的Lingens v. Austria案,歐洲人權法庭就指出,政治人物如政府高官在擔任公職的時候,就已經自願地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於公眾的嚴密觀察中。因此,雖然言論自由是 可以為了保障個人的聲譽而受誹謗法所規限,但在引伸至政治人物時,他們所可受到言論批評的程度,就要較一般市民的容認度為高了。這也是說政府高官因其政治 身分,要犧牲一些個人的得失。事實上,戴耀庭的文章,正正針對「阿瑟王」李國章牽涉的教院風波。前教院副校長陸鴻基在2007年2月在教院內聯網發表萬言書,指有教統局高官多次致電教 院校長莫禮時,要求他解僱四名教院學者。在曾蔭權宣布委任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是否有高官曾干預教院學術自由的翌日,李國章發出律師信,指陸有誹謗之嫌, 要求澄清他指並非李國章及要求道歉。陸鴻基回應說一直沒有說該高官是誰,已作了公開解釋,故拒絕道歉。
政治領袖以誹謗訴訟來打擊政治對手或批評他們的人,只見於一些單一、封閉及專制的社會內。最好的例子就是新加坡了。但香港是一個多元、開放及自由的社會, 政府高官以誹謗訴訟來處理批評意見的做法和態度,並不符合香港現有的政治文化,亦不利於香港繼續發展民主所需的言論空間。
有關官員當然可以提出這樣的誹謗訴訟,但以他對言論自由和面對負面批評的態度,可能他也要想一想是否適合繼續在香港這樣的一個地方擔任公職了。
(網站評台連結)
莫禮時其後在委員會作證時稱,多次收到時任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電話,指不滿教院學者葉建源、鄭燕祥、黎國燦及黃炳文發表批評教改的文章,羅范要求即 時解僱他們。陸鴻基進一步指,李國章曾致電陸,要求他發聲明譴責上街教師,陸拒絕,李國章說「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
當時調查委員會裁定,有關葉建源及鄭燕祥的部分局部成立,而李國章相關干預教院的指控卻不成立。報告發表後,羅范椒芬申請提早退休並獲接納。而李國章未有過渡至曾蔭權第二屆政府。
最後,李國章的誹謗控訴也不了了知。事隔四年,羅范椒芬、李國章支持梁振英參選,因而「敗部復活」,重返政壇,出任行政會議成員。
CY誹謗指控 議員記協憂毀言論自由
特首梁振英就評論員練乙爭,在《信報》的一篇評論文章發出律師信,指控練誹謗,有泛民立法會議員認為梁的做法非常不智,且會破壞言論自由,甚至認為這「簡 直係經典文字獄」,惟建制派議員則認為這不算打壓新聞自由。學者指出,梁做法令人覺得他的器度狹窄,並擔心出現寒蟬效應。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表示,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的做法.令人覺得他的器度狹窄,希望執政者對評論文章寬容及有廣闊心胸。他認為,練乙錚在評 論界有崇高地位,若果梁振英對他發律師信,會令人有打壓的感覺,引起評論界及知識分子的公憤,擔心會好像新加坡一樣,每每出現執政者控告批評者的情況,出 現寒蟬效應,用字會更加小心,甚至不敢批評領導人。
蔡子強又稱,梁振英有大量發表意見的平台,可以透過網誌、政府新聞處,或站出來面對傳媒,澄清誤解。
蔡子強:CY器度狹窄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認為,如果梁振英對個別的時事評論有意見,可以直接回應,一定有傳媒報道,不用透過發律師信處理。她指梁振英有權提出訴訟,但作為公眾人物較容易引起各方評論,梁振英應該大量一些,又質疑為何梁振英不控告早前接受傳媒專訪,披露涉及選舉內幕的劉夢熊。
公民黨則湯家驊認為,梁振英的做法,在政治上及法律上都是非常不智。他指有關文章中「涉黑」的意思,是指不誠實或不正當,未必指是黑社會,做犯法的事。他說,從誹謗的案例,絕少看到從政者成功控告別人誹謗。
街工梁耀忠認為,特首以法律警告傳媒是不恰當,會破壞香港言論自由,又說雖然梁振英以個人身份發信,但難以分開他作為特首的公開身份,他認為透過發聲明已可以要求傳媒澄清,毋須再發律師信打壓傳媒。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表示,這是梁振英的個人權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若然被誹謗,要求公道,也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做法並不奇怪,不算打壓新聞自由。工聯會王國興表示,不清楚事件,不便評論;只稱作為公眾人物,對於受到惡意批評或攻擊,見怪不怪。
毛孟靜:「簡直係經典文字獄」
《蘋果日報》今日則引述香港記者協會榮譽秘書盧曼思稱「練乙錚以評論員身份分析事件,梁振英咁都要發律師信,係咪扼殺表達自由?佢咁做令人好擔心,亦都好遺憾!」,《信報》亦應提供足夠自由度的平台予評論員發表意見。
曾任記者的公民黨議員毛孟靜對事件表示震驚:「嗰個係練乙錚喎,全港鍾意讀書嘅人都識佢!」她說,如果評論員作政治觀察後發表意見也要收律師信,「簡直係經典文字獄」,是要製造寒蟬效應。她說,新聞自由是香港最後一道防線,希望傳媒一定要企硬。
《蘋果》又引述《信報》員工指,報章高層在昨傍晚編採會議上交代此事,有指延至今天才出聲明,是內部有反對聲音,認為應該企硬,大可不必理會梁的律師信。另一《信報》職員稱,聲明由報館少數高層及律師負責。消息人士指,事件已resolved(解決)。
梁振英:涉黑指控嚴重 要嚴肅處理
對於特首梁振英發出律師信,指控《信報》所刊登的練乙铮一篇評論文章有誹謗成份,特首辦發表聲明證實事件,又指文章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
聲明全文如下:
就《信報》於一月二十九日刊登練乙錚《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文章,及於今日(二月七日)刊登啟事一事,行政長官梁振英有以下回應:
「我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該文章指本人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
我注意到並接受《信報》今日啟事中的最後一段,即『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古思堯燒國旗囚9月 「我係替天行道」
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控在去年六月和今年元旦的遊行中,沾污國旗區旗,今日被重判監禁9個月。思堯沒有律師代表,拒絕求情,又說這樣做只是要表達對中央的不滿。社運人士葉寶琳在Facebook引述古在庭上說:
我和控方人鬼殊途,我燒國旗係替天行道。港台報道,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手持塗污的國旗及區旗揮動,在公眾地方焚燒旗幟,都是褻瀆和侮辱國旗和區旗的行為。裁判官覃有方認為,不論被告的目的是 如何高尚,但違反法律和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都不會被大眾接納和尊重;又指出,被告在集會期間燒毀國旗,而旗幟是由塑膠製造,行為魯莽不顧後果,無理會在 場人士的風險,應該譴責,要判具阻嚇力的刑罰,決定焚燒國旗判監6個月,至於塗污國旗則判監3個月,分期執行。
控罪指出,古思堯去年6月10日在悼念李旺陽的集會中,於中聯辦外焚燒國旗。另外,於元旦遊行手持塗污的國旗和區旗。
商台報道,古思堯在庭上表示,知道焚燒和沾污國旗需要監禁,但這樣做是不滿中央和特區政府處事手法,認為是替天行道。
警方近年積極執行國旗法,昨日才拘捕一名男子,涉嫌把沾似糞尿的國旗相上載至facebook,觸犯了「侮辱國旗」罪。現在疑犯獲保釋,下月初到警署報到。
到庭聽取判刑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認為,判刑過重,相信可以就刑期上訴,但要先徵求古思堯本人同意。
梁國雄表示,古思堯不惜監禁都要表達政見,又認為古思堯燒國旗,只是想和平表達政見,判刑較襲警等罪名更重,法官顯然不明白這點,他認為國旗法與區旗法已過時。
辱國旗囚9月 法律學者指過重
社運人士古思堯因焚燒國旗被判監9個月,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判刑過重,有很大的上訴空間。他又指,雖然終審法院裁定有關法例沒有違憲,但始終有爭議,因為是對表達自由的限制。
張達明回覆《主場新聞》查詢時解釋:
「(9個月判刑)當係係好重啦。主要原因係,就我理解,目前未有一啲權威的案例就判刑有個指引啦......我覺得今次絕對係有上訴的空間,然後就等如果 提出上訴,等更高的法院點判。雖然終審法院認為(有關條例)冇違憲,但始終對表達自由有限制,係有爭議的。不過法庭冇需要判到咁高的刑罰吖,通常最多都係 短期監禁,已經會有個平衡架啦。」
過去有關「侮辱國旗」的判刑包括:
2011年7月23日
74 歲江西農夫朱榮昌,拉下金紫荊廣場的國旗焚出數個洞,被遊客制止;及後有遊客不知損毀國旗不能展示,繼續讓其升回高處飄揚,延至逾一小時後才被更換。
判囚3週
2010年6月23日
一非法入境獲發「行街紙」的墨西哥籍女子,被控在大嶼山古佛禪寺外,偷取中國國旗和香港特區旗,帶到寶蓮寺外踐踏後焚毁,昨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盜竊、侮辱國旗和侮辱區旗3罪成立。
被判囚16天
2009年10月01日
東涌一男子示威時手持一個貼有5粒星的黑膠袋,被警方以違反《國旗法》為由拘捕
500自簽保釋
2003年3月4日
四五行動成員劉山青及伍國雄在東區裁判法門外,抗議伍國雄被控燒國旗,其間劉將2支面積約5吋乘6吋的國旗,放在自己和伍面前的地上,然後用腳踐踏。
侮辱國旗罪成,判罰判2000元及3000元
2002年10月1日
支聯會常委伍國雄在遊行期間,焚燒一面國旗
判監三個月緩刑兩年
2001年5月22日
梁國雄及古思堯遊行時展示塗污的區旗
侮辱區徽罪成罰款三千元
2000年
梁國雄先後在會展、政府總部及立法會選舉票站外,展示塗污及寫上抗議字句的特區區旗
玷污區旗罪 自簽3000元擔保及守行為1年
1998月1月1日
四五行動成員吳恭劭及利建潤遊行時,展示寫滿「恥」字的國旗及區旗,國旗的星星被塗黑,被控觸犯《國旗及國徽條例》及《區旗及區徽條例》,罰款二千元及守行為一年。吳利二人上訴,案件翻來覆去,甚至扯出應否提請人大釋法的爭議。
1999年12月15日
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將損毀國旗區旗列作刑事罪行,以及國旗和區旗條例並沒有牴觸國際人權公約原則。此案成為以後類似案件的案例。
王維基部署萬人靜坐 爭電視牌照
蘋果日報報道,香港電視(1137)主席王維基為爭取免費電視牌照,正部署作終極反擊,發起演藝界、學界、文化界等萬人靜坐行動。
梁振英較早前與公民黨議員會晤,席間稱要求政府發牌的論據「唔係好清晰」及「複雜到不得了」,似乎短期內發出牌照機會渺茫。而蘋果引述消息透露,王維基曾私下用不同渠道欲相約特首梁振英會面,但都不成功。
王維基約CY 不成功
王維基於是計劃在農曆新年假期後,發動萬人到政府大樓門外靜坐抗議,爭取政府發牌,香港電視將會聯合演藝界、學界、泛民議員和文化界等代表參加靜坐,還會呼籲市民加入。
由於發免費電視牌照關乎公眾利益,有越多市民加入支持靜坐或可以促使政府改變態度,若然政府對靜坐抗爭無動於衷,該台最後一步是不排除會對政府採取法律行動。(蘋果日報)對於靜坐行動,香港電視發言人鄭小姐昨日表示現階段不方便回應。另外。蘋果日報報道,香港電視去年2月宣布動工,在將軍澳工業村一幅約2萬平方米的土地興建電視中心,但至今土地卻空空如也,仍未無有動土迹象。
伊能靜:暫休是個人決定
台灣藝人伊能靜昨早發出博文,指自己活得安好。字裡行間,她暗示自己沒被內地封殺。
伊能靜早前因多次回應《南方周末》事件,有傳被內地市場封殺。事件現已略為平息,她昨晨即在微博發表一篇文章《力量》,內容提及最近生活安好,2012年的大部份願望經已達成,現行暫休,只是個人的決定,與任何單位無關。
她認為「事件」(應指《南方周末》事件)發生後,令她再次思考人生意義。另外,伊能靜近日成立「靜新圖書基金」,將於今年國際兒童讀書日捐出50萬人民幣購買圖書予貧困的山區孩子。她認為,智慧能提供面對現實所需要的力量。
文中多次強調,她已停止追逐物質繁華,現在只想為基金努力。文章節錄如下:
我很好,這一陣子,也許是上天也用這個機會,讓我思考自己的人生意義。
我沒被封殺,那是你們的看法。我的看法是,上天要我停止追逐更多物質繁華,祂看我捨不得貪丶嗔丶痴,所以祂幫我停。
就像母親是基隆人,父親是外省人。每當被問到你是哪裡人?你喜歡哪裡?我都想說,血緣天性,豈是可以挑選的。我都深愛丶亦都有委屈。
對台灣的熱愛,我常常在微博上讚歎台灣的人文氣息與自由,我深信那些被某些文字影響而對我有看法的只是少數,而多數人友好溫暖。
而內地,這些年給了台灣藝人更多的機會。我不是去賺錢就走的那種性格,這些年我越來越像我,我有堅強的內核,並且感恩因這個市場的龐大與接納,我才能給自己和家人豐衣足食。
我始終不相信生命來到這世界上,只是為了賺錢丶享樂比名氣。我始終感覺上天不斷在喚醒我,我可以做的更多。
我關心台灣丶內地發生的每一件事,不願意孩子長大去美國,留我在這裡。更希望他不管走多遠,最終能把他所學的一切,盡一份力給台灣和內地,因為他的學費是這兩片土地的陌生人,因愛他的父母,而給予的。
四月二日國際兒童讀書日,我將先捐五十萬人民幣,成立基金。邀請各界人士,並彙集教育專家的意見,開出給小學生讀物的書單,然後目標第一年十萬本童書,交到貧困山區的孩子手中。
我浪漫的幻想,也許有一天,當有一個男孩子長大,非常有成就的時候,他會回憶,說:「我小時候很窮,但有一天有人送來一本書,我每晚都看,於是我決定發奮圖強成為一名科學家。」
而這些智慧,都將拿來成為他們面對現實的力量。
星島:玩死倉鼠女生 胡漢清女兒
近日拔萃女書院三名中一女生疑玩死倉鼠被罰停課一事,《星島日報》引述消息指其中一名女生父親是全國政協委員胡漢清,胡已聘請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處理女兒事件。
《蘋果日報》 在前日引述網上消息報道,該3名女生在午膳時間買了一隻年幼倉鼠,但在餐廳把玩期間,倉鼠突然身亡,3名女生便把屍體沖進餐廳內的廁所馬桶裡。結果校方得 悉事件,決定罰其中一人停課五日,另兩人停課三日,校長劉靳麗娟亦向《蘋果日報》承認有關事件,而報道又引述網上消息指3名女生家長不滿處罰過嚴。
事件引來爭議,「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大聯盟」表示已去信警方,要求警方受理此案。由於事件驚動警方,胡漢清已聘請李柱銘,處理女兒的個案。
《星島日報》引述消息,指被玩死的倉鼠屬於胡漢清女兒的同學,她們當天在麥當勞午膳時,有人把倉鼠放進水杯,後來把倉鼠拿出時已發現牠身亡,便把屍體沖進馬桶。
她們把事件告知另一位同學,結果在同學間傳來傳去,校方調查後,處分胡漢清女兒停學5天,其餘兩名女生被罰停學3天。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認為,事件中的女生受到懲罰,相信已知錯,如果她們需受傳媒及網民公審,甚至要警方跟進,都超越女生可承受的程度,大家應點到即止。
發展局︰未擬用解放軍地建樓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午在立法會上稱會「跟進」九龍東軍營改進豪宅,更指已「做緊工夫」;昨晚,發展局發言人澄清指,九東軍營是駐港解放軍的軍事用地,當局未有具體計劃改變用途。
保安局則回應傳媒查詢稱,港府若要改變軍事用地的用途,須經中央批准。
保安局回應有關軍營用地改變用途的查詢時表示,《駐軍法》訂明,駐港解放軍的軍事用地不再用於防務目的,經中央批准後,將會無償交還特區政府處理,如果特區政府需要改變部分軍事用地用途,要先尋求中央批准,再為駐港解放軍重新覓地,重建設施的費用由特區政府負擔。在昨午的立法會會議上,工業界林大輝批評政府未有顧及浸大需要,撥出部份前李惠利業學院的地皮改建住宅,更建議政府不如考慮對面的解放軍九龍東軍營。陳茂波回應時指,政府不排除任何覓地建樓,對於林議員的建議,政府已「做緊功夫」。
(香港電台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