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李平: 會向粵官獻媚 必向港人發惡




蛇年春節將臨,特首梁振英一邊急急北上,向廣東省高官拜年,繼續表達願意效忠中共的心意,另一邊則發律師信恫嚇《信報》,威逼《信報》道歉及收回評論。一個在特首選舉過程中欺上瞞下的騙子,一個因僭建問題而誠信破產的特首,一個極盡向北大人獻媚之能事的政客,顯露只會向港人發惡、向香港傳媒發惡的醜態,並不令人意外,只有他早一日交出竊據的行政長官之位,香港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才能早一日擺脫厄運。

本港親北京報章披露,早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胡春華出任廣東省委書記後,梁振英即去信提出拜會,隨即獲准前日北上「晉見」。官方中新網報道這場會面時,特別突出「梁振英對南粵情誼深厚」,並加插梁「願為廣東貢獻所長」的標題,指梁振英早前北上時曾表示「願意把自己的所學所長服務廣東」。

香港、廣東是互惠互利的鄰居,港府官員北上向廣東官員拜年本是正常公幹,但梁振英宣稱願意服務廣東,如此諂媚,實在不配當香港的行政長官。去年10月,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到深圳出席活動時也曾公開表示,要「在汪洋書記及朱小丹省長的領導下」深化、擴大粵港合作,莫非港府高官已養成自動自覺接受粵官領導的心態?

梁振英既然願為廣東貢獻所長,那就請早些離開香港吧,不要再竊用香港特首的身份、不要再竊用香港的資源去巴結粵官,不要再把中共官員動輒就對民眾發惡、對傳媒發惡的那一套搬到香港,不要再掩耳盜鈴,一邊高叫「我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另一邊以律師信恫嚇《信報》收回政治評論;一邊在維園以微笑的畫皮面對傳媒鏡頭,另一邊在半夜讓政府發聲明指斥示威人士。

梁振英既然認為他發律師信給《信報》是以個人名義、行使個人權利,不肯公開回應傳媒的追問,那就請早些停止公器私用、不要再讓政府新聞處代發個人聲明吧。《信報》文章對梁振英「涉黑」的質疑是基於公眾利益,並且表明相關論據不能單靠劉夢熊的一面之詞,應該嚴格求證,包括由立法會負責向梁振英等相關人士套取材料。梁振英刻意把事件界定為個人與《信報》的「恩怨」,無非是想逃避立法會對高官的監督,無非是想逃避傳媒對事件的跟進。

梁振英既然認為《信報》文章引述劉夢熊的指控涉及誹謗,「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那就請從源頭着手、早些控告劉夢熊吧。梁振英不告劉夢熊而告《信報》,是不是因為他和劉夢熊的關係屬於「人民內部矛盾」,而他和《信報》的關係屬於「敵我矛盾」?還是因為西環不容許他告劉夢熊,轉而要尋《信報》和練乙錚的晦氣?

《信報》昨日就文章可能引起讀者產生不公結論或不便而致歉,或許是不想或沒能力再去理會梁振英的發惡。但應該收回的不是《信報》的文章,而是梁振英的律師信;應該道歉的,不是《信報》、不是練乙錚,而是梁振英。就算在內地,官員篡改《南方周末》的新年特刊、威逼《新京報》刊登官方社論,在網民聲討下也不可能不了了之。香港市民、傳媒、立法會豈能聽任梁振英發惡?豈能聽任香港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如此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