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2月8日星期五

程翔﹕從「熊咬狼」事件看梁振英




「熊咬狼」事件,為香港人提供了一個生動具體的實例來認識現在的特首梁振英先生。

首先,他「上欺中央,下騙市民」,問題的性質比較嚴重。

在僭建問題上,他在明知自己家宅有僭建物的情況下,還謊稱有所謂「專業三人組」為他驗樓證明沒有僭建。說他明知,是因為:1 買賣合同訂明他不能向原業主追究僭建問題;2 他自行砌一道牆遮蓋僭建部分,使「僭建就不存在了」。他在明知有僭建的情況下還編出一個「專業三人組」來,就是存心欺騙。當劉夢熊心水清要張震遠考慮如何應付「交人」的問題,張當時的第一時間反應是不存在一個「專業三人組」,所以無法「交人」。(據熊的紀錄,當時張答:「夢熊,交人方面很頭痛,因為兩個專業人士和一個律師,根本沒有的,有的只是10年前CY買房時,找了一個專業人士朋友去驗收,那時的驗收根本不涉及僭建,何況那個人已經去世了!怎樣交?」)。

事發後張發表公開聲明,他的聲明基本上重複了梁振英向公眾提交的14頁聲明中的相關段落(第21段),完全沒有新意。他的聲明最大問題是迴避了劉夢熊對他的指控:一,他有沒有向劉夢熊說過「因為兩個專業人士和一個律師,根本沒有的」;二,他是否說過「那時的驗收根本不涉及僭建」?如果他沒有否認這兩點,那麼所謂的經過「專業三人組」驗證的說法,仍然是一個謊言,因為律師只負責買賣文件及契約問題,不涉及樓宇有沒有僭建問題,而專業測量師的驗收,按張震遠對劉夢熊的說法,也「不涉及僭建」。既然三人的工作都不涉及僭建,那麼何來「經過『專業三人組』驗證」呢?

英國作家Samuel Butler (1835-1902) 說過,「最成功的撒謊者,是只撒一個小謊卻讓最多人相信」(The best liar is he who makes the smallest amount of lying go the longest way)。信哉斯言!他藉着所謂的「專業三人組」,欺騙了香港市民、欺騙了中央,從而騙取了大位。

第二,他通過劉夢熊替他塑造「民意」,從而誤導公眾、誤導中央,令中央作出錯誤的決策。

劉夢熊詳細解釋了他如何使用「農村包圍城市」的策略,具體而微地論述如何採取「用民意壓中央、用中央壓選委」的做法,並且通過做《東方》、《太陽》等工作,促使兩報積極支持梁振英。特別是劉夢熊工於心計,刻意塑造「習握手」,向選委發放不實訊息,這就說明,競選期間我們看到的所謂梁振英的高民望,其實有很多都是不盡不實的。可惜不明真相的人就此給蒙騙了。

第三,他當選前後,都有「涉黑」新聞相伴,人們有理由擔心他與「黑」的關係。

前中央政策組顧問練乙錚先生的評論對「涉黑」問題已有非常詳細的分析。梁振英雖然發出律師信,但他當選之前的「江湖飯局」和當選之後「收買別人參與萦梁遊行」的事實,卻不約而同地使人聯想到一個「黑」字。從劉夢熊文章中,大家都可以聞到一個沒有白紙黑字點明但意在其中、足以引起我們警惕的問題:梁為了取得某些人的支持,是否向「涉黑人士」作了一些不恰當的承諾?凡熟悉香港政治生態的人,讀到劉文都會不期然地產生這個感覺。筆者覺得,這是香港市民、中央政府需要密切監視的事。

第四,他涉嫌賄選。

根據劉夢熊的緕述,梁振英的言行,既有賄選的主觀故意,也有賄選的客觀行為,按普通法的術語就是既有mens rea guilty mind),也有actus reus guilty act)。正因為如此,廉署才足以立案。

何以見得他有賄選的主觀故意?梁振英於201112月中當面答應他,表示委任他做行政會議成員「無問題」。梁在無法兌現這個承諾後,親自打電話到東北給劉,向他表示自己不是一個「過橋抽板」的人。為什麼梁要打這個電話,作這種安撫呢?心理學上這類似「佛洛伊德式漏嘴」(Freudian slip),即於不自覺間流露了內心的真實想法,真實想法就是他欠了劉夢熊一些東西需要償還。為什麼他會覺得欠了劉夢熊一些東西?這只能說他心裏明白他曾經對劉有承諾。這種承諾能否構成賄選,有待法官去判斷,但他有一個承諾並且自知必須償還,則是肯定有的。

另一個行為也足資證明他有賄選的主觀故意。當他在無法兌現行政會議席位後,主動倡議用單獨推薦劉出任政協常委的方式予以補償(所以劉說,他要的是A,卻給了B)。這就似乎反證當天的承諾是確有賄選成分,而不僅僅是客氣話或者一般性政治酬傭,因為假如當天只是說說而已,他大可不必那麼認真。他之所以認真謀求補償,只說明他的確知道自己有一筆債需要還,這不是賄選是什麼?

至於賄選的客觀行為:他的確寫了信給劉推薦他出任政協常委。將來真的要出庭的話,這封信將成為重要的證據。

從上述兩點看,起碼這是有「合理的懷疑」(reasonable doubt),至於劉夢熊有沒有當上政協常委,已經不是重要的了。雖然最後劉夢熊被摒出政協,這個結果不改變上述的論證。

第五,他習慣性撒謊。

梁先生讓人不安的地方是他是一個習慣性撒謊的人,在發生「熊咬狼」事件前,香港市民已經知道他這一特點並冠以「大話精」的花名。他這一特點,在他答應推薦劉出任政協常委一事上表露無遺:只是小小一件事,梁就撒了三個謊。

一是,他對劉說,劉是他唯一推薦做常委的人,但被劉「篤爆」這謊言,劉證明他還推薦了其他人。

二是,當他被劉「篤爆」第一個謊言後,就馬上謊說這是對方(另一個獲梁推薦做常委的人)拿着寫好的信要他簽名,他才簽了名(即是說他是被迫的或者勉為其難的);可是,這個謊言也被劉「篤爆」了,因為心水清的劉指出梁的推薦信是寫在特首辦的信箋上,並不是對方拿着寫好的信要他簽。

三是,既然他說推薦了劉,當劉要他提供推薦信的副本,以便自己拿著上北京疏通關係時,他這才叫劉提供一份推薦信的草稿給他參考,換言之,所謂已經推薦了他當政協常委的話也是謊言。

這時劉才真正無名火起,原來自始至終都沒有推薦自己,卻反覆謊稱自己是他唯一推薦的政協常委。

劉夢熊為我們提供了非常詳細精確的證據,證明在一件小事上,他也是謊言一個接一個的。對這種習慣性撒謊的人,我們還能相信嗎?市民封他為「行騙長官」,誰曰不宜?

第六,他的「敵我矛盾」的意識形態令人心寒、令社會不安。

梁振英被劉夢熊揭發出他視與「泛民主派」的關係為「敵我矛盾」,此語一出,全港嘩然,原來在他眼中,擁有六成選民支持的「泛民主派」是敵人,那麼邏輯上可以這樣說:香港的特首竟然視他統治下的大多數市民是他的敵人。

凡領教過中共統治的人,都知道什麼叫「敵我矛盾」。在毛澤東年代,這個標籤就是對異己分子進行「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尚方寶劍、法理基礎。這種連中共今天都不太敢公開提的東西,在梁振英那裏卻是隨口可以說出的,這能不讓人心寒嗎?所以中聯辦的曹二寶先生獲悉後,馬上叫劉去糾正他,足見他視大多數市民為敵的心態,也不符合中央的政策,因為這種觀點,足以把香港帶入一個動盪不安的處境。

大家當還記得,在競選時,唐英年踢爆他曾經在200350萬人上街示威時建議出動防暴隊和催淚彈鎮壓遊行一事,他當然是矢口不認。現在劉夢熊補充了一個重要事實,就是他內心深處是視泛民為敵人。這就解釋了他為何可以輕率地提出鎮壓的建議。這個「敵我矛盾」的觀點,也許又是另一個「佛洛伊德式漏嘴」,無意中暴露了他「敢於鎮壓、勇於動武」的性格。劉夢熊先生的揭發,更有力地證明了梁這種「敢於鎮壓、勇於動武」的特點是直接來源於他的「敵我矛盾」的意識形態。

有趣的是,唐、劉兩個不同的人,分別因為不同的原因而爆料,豈料所爆的料,都不約而同指向一個共同點:即梁振英內心深處有足以令人不寒而慄的一面。

以上六點,都是細讀劉夢熊文章所得的梗概。香港市民容或對劉夢熊的做法有微詞,但通過劉先生的現身說法,讓市民、也讓中央徹底了解梁振英,則未嘗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