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1月1日星期二

古德明: 中華正聲 - 現代漢語的騙術




上月二十四日,香港聖公會大主教鄺保羅發表所謂聖誕文告,批評「投機政客」藉當局施政有誤,挑起爭端:「非黑即白,只會使社會迷失人性,可厭可惡。」這又是典型的中共現代漢語。

舊中國名臣名君,不會把白黑不辨稱為「人性」,稱為鄺保羅佛口裏的「包容」。《漢書》卷八十三御史中丞薛宣上朝論事,「白黑分明,繇()是知名」;《清史稿》卷三六四吏部侍郎湯金釗上疏議政,道光皇帝手批答道:「朝有諍(直言進諫)臣,使朕胸中黑白分明,無傷於政體,不勝欣悅。」從前,中國人所惡所厭的,是《漢書》卷三十六大儒劉向說的「賢不肖渾殽(混淆),白黑不分,邪正雜糅」;是魏國曹植《贈白馬王彪》詩說的「蒼蠅間()白黑」。今天可不同了。

今天,議事要嚴分青紅皂白,會招來「所見非白即黑」的譏諷。例如香港市民去年抗議「共產黨就是好」的國民教育,香港《文匯報》十月八日有報道批評抗議者:「世事絕對不是非黑即白的,大家立場不同,不也可以求同嗎?」總之,我國儒家主張「執善固執」,香港聖公會領袖、中國共產黨等卻主張不問白黑是非。然則日本屠南京、毛澤東大躍進屠民幾千萬、鄧小平六四屠北京、基督徒以耶穌名義拜金拜權等等,都不應該非議。因為天下事「不是非黑即白」的。

現代漢語經中共苦心經營六十年,已經成為騙子語言。這種語言為求顛倒是非,最喜歡訴於極端。把「正邪不兩立」詆為「處事非黑即白」,是一個例子。另一例子見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中評社報道:「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認為,二零一二年未必沒有普選,但民主不是萬能的,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中共政協委員劉夢熊上月六日寫了一篇《異哉,民主萬能論》,同樣以「民主並非萬能」為言,批評香港追求民主者。當然,追求民主者從來沒有說過「民主萬能」。而白癡以外,誰都知道天下沒有「萬能」的東西能夠解決「所有」困難。

藉「民主並非萬能」、「天下事不會非黑即白」等言論,否定民主,否定白黑之辨,就是以極端言論混淆視聽的現代漢語騙術。

孟子論「知言」二字:「詖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離正道),遁辭知其所窮。」孟子又說,上述四種言辭,執政者都不應使用:「生於其心,害於其政。」這簡直是在說今天二十一世紀新中國的事,語語中的。所以,我愛讀《四書》,懶看鄺保羅之流的《聖經》。


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



古德明: 英文校正

問:小女英文練習有校正題,以下一句,shouting to二字據說應改為shouting atMrs. Lau is shouting to her son。但《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有shout at / to somebody的寫法。然則to必須改為at嗎?

答:讀者示下那一句,假如是說「劉太太向兒子呼喊」,則應用to;假如是說「劉太太向孩子吆喝」,則應用at;假如沒有上下文,不能肯定句子意思,則用atto都可以。


換言之,shout to somebody是「向某人高喊」,以引起注意;shout at somebody是「厲聲呼喝某人」,有憤怒含義,例如:(1I shouted to him from afar(我從遠處向他高喊)。(2Annoyed by their naughtiness, she shouted at the children(她不滿孩子那樣頑皮,就厲聲向他們吆喝)。Barksnapswearscreamyell等字之後,用at somebody,也都有「喝駡」含義。

At常帶「以某人為呵斥或攻擊目標」的意思。例如He pointed his gun at me是「他用槍指着我」,They threw stones at the woman是「他們向那女人擲石」,而He pointed to the watch he wanted則是「他指着他想要的手錶」,I threw the ball to him是「我把球拋給他」。

問:屯門公路上,有交通指示牌說Tunnel control area end(隧道管制區終止)以及Ma Wanauthorised vehicle only)(馬灣:特許之車輛專用)。第一句為什麼不說ends?第二句為什麼不說vehicles

答:假如那位讀者沒有看錯,則兩句當然都應加s。香港官方英文有錯,今天已不是什麼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