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作家善於寫得迂迴和離題,但表面上的離題萬丈,往往是骨子裏的深入淺出和厚積薄發。
現代人是開會的動物,但總覺得只有腦筋遲鈍、語言乏味的人才喜歡一本正經、從不離題地開會。離題,是想像力在飛馳、好奇心在跳躍和自由的靈魂在呼喚。整體而言,洋人比中國人更健談、更風趣、更明白談話的藝術,全因他們懂得說「But I digress」(但我離題了)。
一代散文大師蒙田(Montaigne)說,離題是通往事情核心的唯一途徑(Digression is the only way to the heart of
the matter)。他的傳世之作是《Essays》,Essay一詞來自法文Essai,意思是摸索和嘗試。此書收錄蒙田一百零七篇雜文、隨筆、論說文和小品文,文章之間並無關連,唯一共通的主題就是離題。每一篇都是名副其實的essays,充滿想別人所不敢想的思想實驗和「探透耐性」(tantalizing)的推斷猜測。這些文章的動人之處不在其無懈可擊的邏輯,而在其迂迴曲折、婀娜多姿。
美國長春藤大學十之八九要求申請入讀者寫一篇由它們命題的「admission essay」,因此教授essay寫作的專家、課程和書籍大行其道。問題是essay之道,是不可道之道。在近代中國作家之中,林語堂可說是深諳essay三昧。
他在《生活的藝術》的《自序》中如是說:「我頗想用柏拉圖的對話方式寫這本書。把偶然想到的話說出來,把日常生活中有意義的瑣事安插進去,這將是多麼自由容易的方式……我想說的對話,它的形式並不是像報紙上的談話或問答,或分成很多段落的評論;我的意思是指真真有趣的、冗長的、閒逸的談論,一說就是幾頁,中間富於迂迴曲折,後來在料不到的地方,突然一轉,仍舊回到原來的論點,好像一個人因為要使伙伴驚奇,特意翻過一道籬笆回家去一般。」
所謂「中間富於迂迴曲折」的「有趣的、閒逸的談論」,正是essay的精髓,也是從培根(Francis
Bacon)到桑塔格(Susan Sontag)一眾西方傑出雜文家所不時強調的「離題特質」(digressive
quality)。好的雜文常常給人一種遼闊、浩瀚(expansive)的感覺,其原因在此。《生活的藝術》寫得最精采、令人看得最眉飛色舞的段落,皆展現出這種既離題萬丈又一針見血、將雄辯滔滔和閒話家常融為一體的奇技。
表面上的離題萬丈可以是骨子裏的深入淺出和厚積薄發。張愛玲的《流言》堪稱散文極品,裏面的文章,從《童言無忌》到《談音樂》,從《洋人看京戲及其他》到《詩與胡說》,單看題目就知道是閒談而非演講,逛街多於趕路。她可以洞若觀火,一語中的;但她的洞見不是劈頭劈腦打下來的,而是夾雜在濃淡筆墨中讓你領略。試看她在《談音樂》中怎樣談音樂:「我最怕的是凡啞林(violin),水一般地流著,將人生緊緊貼戀著的一切東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雖然也蒼涼,到臨了總像著北方人的『話又說回來了』。遠兜遠轉,依然回到人間。」「遠兜遠轉,依然回到人間」就是離題的魅力。
這一點,頭腦簡單的人不會明白。《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的作者費滋傑羅(F. Scott Fitzgerald)說過,只有第一流的腦袋,才可以在同一時間內容納兩種互相矛盾的念頭,而依然可以不受影響地繼續思考(The test of a
first-rate intelligence is the ability to hold two opposite ideas in mind at
the same time and still retain the ability to function)。中國不是雜文家和閒聊家的盛產地,也許是因為中國的文化和社會有太多禮教和習俗、限制和壓抑,令人只會依書直說而不敢率性而為、暢所欲言。這跟英美的文化傳統和社會價值大大不同。
比方說,英國浪漫主義詩人濟慈(John Keats)認為,離題是對生命的複雜和曖昧的包容。一個言不及義的人,就是一個「拿不定主意者」(flip-floppers)。在濟慈的眼中,拿不定主意是一種「消極才能」(negative capability),因為只有拿不定主意的人才可擁抱生命的神秘和懸疑、莊嚴與華麗,像聖人保羅(St.
Paul)、奧斯丁(St. Augustine),及莎士比亞筆下的哈姆雷特(Haml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