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在回應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提問何時才開展政改的討論時,他只是簡短地回應說現在還有時間。但我們是否真的還有時間呢?若不是的話,梁振英說還有時間,那表示甚麼呢?
從過去多次政改的經驗,政改討論要在選舉年之前的三年就要開始。普選行政長官會在一七年進行,但下一次的立法會選舉即使不會全面普選,是會在一六年就要進行,兩者應要一併討論。那麼由一六年起回算三年,那其實一三年就應該開始政改的討論,但梁振英卻說還有時間,那明顯是不重視下一階段政改所涉及的複雜度有多大。
以一七年行政長官的普選模式來說,因已是終極的模式,所涉及的複雜度比之前的政改討論應更複雜。按《基本法》的規定,普選的行政長官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這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現在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法是否會被完全照搬過去呢?提名委員會會否一樣分成四個界別,而各界別會否保留團體票呢?但這明顯不會符合普選要求,那麼要落實真普選就要具體商討提名委員會包含多少界別、各界別所佔的比例,並要探討如何令各界別選舉代表的方法也符合普選的要求。由於包含的界別會很多,不說談判所需的時間,就是設計及落實各界別中各團體的選舉辦法以符合普選的要求,就已經需要很長時間。只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已可能需要那麼長的時間,更不要說決定及設計提名行政長官的民主程序和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存廢。
政改涉及的複雜及爭議那麼大,理應是可輕易預見得到的,但梁振英仍說還有時間,那不能不令人懷疑他根本對落實真普選沒有誠意,現在只是用拖字訣,令將來真的開始討論時,到時就可以用事情複雜、時間不夠為借口,以一些半真半假的普選模式來逼港人接受。
顧鴻飛: 支持癱瘓中環的提議
筆者孤陋寡聞,如非看港台節目,還不知道法律學者戴耀廷有「一萬人癱瘓中環」的提議,看過節目後,筆者不禁拍案叫絕,同時又奇怪,為何戴先生這個精采的提議,沒有得到社會的熱烈反應?
泛民各黨派的領袖都失蹤了?莫非他們也不知道有這麼一個公民抗命的提議?或者他們竟認為,戴先生的這個提議不可行?
雙普選和取消功能組別,未來這四五年都是鬥爭焦點,民主派手上有甚麼牌,可以逼梁振英坐下來談?實際上幾乎沒有。到目前為止,梁振英以「我們還有時間」就輕輕把泛民各黨派打發掉了,而除了像劉慧卿那樣瞠目結舌之外,泛民還有甚麼對策?也是幾乎沒有。你急他不急,到了最後關頭,他拋出一個方案來,不給你時間去發動甚麼社會運動,你又否決不了他,那時他就把方案付諸實行,你能奈何得了他?實際上泛民各黨派未來數年都是任人魚肉的處境,可惜這班大佬還在發其春秋大夢。
癱瘓中環之議,說出來都會讓梁振英腳軟,更別說真的做了。當然,梁有出動防暴隊的心理準備,但到那個地步,他就要步鄧小平的後塵,準備接受歷史的審判了(他不是提議頒諾貝爾和平獎給鄧小平嗎?)。
戴先生這個提議的要點,是「備而不用」,或「備而隨時可用」,有一萬人甚至五萬人簽名,到某一個地步,大家都站出來,為香港的核心價值辛苦一次,可謂代價小小的,得益大大的。雖然未必做,但需要做的時候就可以做,做起來又一定可以贏,為何泛民各黨派精於內鬥,而不肯埋頭做一件實事!
這件事真正做起來其實也不困難。內地民眾因政府的不公義,可以用「散步」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只是散步而已,已經逼到獨裁政府讓步。香港市民難道到中環散步的勇氣都沒有?散步不違法,人太多了,擠到馬路上去,那也是出於無奈,警方夠不夠理據控告在馬路邊散步的人,應該大有辯論餘地。退一步說,真的被警察拉了幾位領頭人(戴先生應該跑不了),到時其餘一萬人就操到警察總部去投案,且看他如何立案來控告這一萬人,如何打官司,如何判罪。
更重要的是,如此大規模的群眾正義行動,必將引起國際社會和兩岸民眾的高度注意,那就是梁振英必須面對和處理的棘手問題。梁振英想把自己弄到如此焦頭爛額的地步呢,還是想早早和民眾坐下來談,拿出一個讓香港市民滿意的普選方案呢?那是他的選擇,但香港市民就要逼他做一次不得已的選擇。
內地民眾的「散步」為何能成功?因為即使是獨裁政權,對於用武力對付公眾,也是大有忌諱的,一次六四不夠嗎?要多來幾次人頭落地的暴行,讓共產黨留下更多血債?無論如何,那在政治賬上頭是不合算的。香港政府也是一樣,萬一梁振英真的要出動防暴隊,造成人命傷亡,他也是要擔一身歷史血債在身的,他準備走到這一步嗎?民主派至今不團結,很多事都做不成,但反對國教一役,香港人不是成功了嗎?因此,只要有一個契機,有一些人動議,印幾萬張表格出來,請《蘋果日報》隨報附送,指定一個收表渠道,這事就成了。泛民不幹,我們自己來。
顧鴻飛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