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條例》將禁絕公眾查閱董事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因而會妨礙傳媒進行偵查報道,削弱傳媒監察力,同時更會令中小企及工人保障盡失。最新消息,是當局或會研究把新聞界列為認可人士而獲豁免,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現時正擬備有關的附屬法例,預計將在今年5月份提交立法會。
這 條禁止「查冊」的惡法,如只交由政府作修定,最終恐怕不會盡如人意,皆因事涉傳媒監察層面,當局如有心,早已在主體法例諮詢之時,便主動廣邀新聞業界提供意見,又焉需現時才來亡羊補牢?更何況,最終如單豁免傳媒,筆者雖然是其中受惠者,亦認為做法有欠公允,因為過去事例證明,「查冊」對保障中小企及被欠薪
工人同樣重要,但如果豁免範圍太廣,卻儼如令修定原地踏步,故相信政府也不會採納。
既然如此,似乎身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議員,需要議定備用方案,好力阻有關的附屬法例通過,以免成為人民的枷鎖。而以現時立法會內各派別議員的取態,要阻止惡法,並非「不可為而為之」,相反更似「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首先,按現時立法會內的投票機制,由政府提交的議案,並不用作分組點票。換言之,只需要逾半數即35名議員反對下,議案即被否決,在此大前提下,反對「惡法」的議員恐怕只得「一反到底」這一途,而任何由議員提出的修定,因需要改回分組點票,故可被通過的機會只會更渺茫。
那這35名「反對武士」可以是何許人?按現時各方表態,泛民27席是必然之選,除此以外,在立法會內的第四大黨工聯會及第五大黨自由黨,相信正是開鍵的「攔路虎」也。
先 說工聯會,該會在立法會內擁有6席,現時取態是反對收緊《公司條例》。前立法會議員、現任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葉偉明昨早在now新聞台的《時事全方 位》節目中,就直指現時公司註冊處根本沒有嚴格執法,而即使未修例,亦有很多公司董事虛報住址,故認為現時再收緊公司條例的做法不恰當。事實上,不少工人不時遇上僱主欠薪問題,「查冊」是追查欠薪僱主的最有力之法,工聯會貴為全港最大的工人代表組織,如未有投下反對票來阻止法例,恐有出賣工人權益之嫌。
工 人組織初步取反對態度,代表商界的立場卻罕有地「同氣連枝」。所說的,是在立法會內有5席的自由黨,自由黨本身支持修例收緊查冊,該黨榮譽主席劉健儀、立
法會議員方剛和易志明,早前更先後被「踢爆」涉嫌虛報住址,但近日中小企聯會的調查就發現,會員中六成八人反對修例,認為公司可透過查冊得知合作夥伴的背景及有助追討欠款,商界之聲音,自由黨似乎不能聽而不聞,更何況該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是自由黨在議會內唯一的直選議員,需要向選民作交代,扼殺公眾知情權的
「惡法」,除了予以反對,實別無他選,而就算自由黨不作綑綁式投票,單是田北俊這一票,加上泛民及工聯會共33票,幾乎已是勝券在握。
當然,關鍵問題仍是有政黨總在事前大聲說不,但當指揮棒一揮卻會即時跪低,而就算並非轉軚由反對變支持,也總愛投棄權票來成全政府,同時棄託負者於不顧。看來,條例的修訂也同時能照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