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揀卒」,多番強調以「有理念、有承擔、有能力,包括做政治工作的能力,能夠面向群眾和持份者,與他們互動、溝通,解釋政策,爭取支持。」為標準,但成立了一個成員包括各方人士的遴選委員會,梁的說法與做法,似乎是矛盾的。
一般認為,來自各方的遴選委員會有助於挑選最合適的人才,但這個為特區政府組班的委員會可能是例外,因為局長、副局長是政府的核心成員,責任是制訂政策、推銷政策,必須跟梁振英的政治理念相近,而這個遴選委員會的成員當中,除了羅范椒芬,其他3人有這個能力嗎?
胡定旭是總商會主席,了解商界利益,但他是唐營核心,政見上反對梁振英,最起碼有偏見,如何就能準確挑選適合梁振英的人選呢?嶺大校董會副主席高靜芝同時是人力資源專家,當然懂得甄別工作能力悤弱人選,但挑選政治人才她有經驗嗎?陳振彬是區議會主席和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他代表什揦呢?挑選政治人才需要區議會的意見嗎?
挑選助手是梁振英個人的責任,頂多加上管家羅范椒芬,假手於人或許是為了應付某些輿論的要求,比如說要有不同政治背景的人入局,不分黨派,用人唯才。試問一個政府工作團隊的核心班子,來自多個不同政黨,天天關起門來吵架,在政策還沒有呈上行政會議審議或者向公眾推銷之前,便爭個你死我活,這樣的人才,縱使絕頂,也不能用;這樣的爭拗,應該在立法會上,而不是在政府團隊中,梁振英應該心知肚明,找來遴選委員會只是搪塞的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