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不認還須認,拖了一百小時,在屋宇署入屋,宣佈檢查結果之前,唐英年終於承認僭建地庫的事實。但仍是認得「冇膞頭冇腰骨」,仍是語焉不詳含糊其詞,仍是不負責任顧左右而言他。把管治香港的重任交給這種人,真叫人多麼的害怕。
唐英年把責任推給太太,唐太也扮無知攬上身,說是自己的主意,只為了丈夫和孩子建一個安樂窩,才建造一個這麼大規模,連還原糾正都有困難的龐然巨大僭建物。唐英年還說,當時是二○○七年,跟太太的婚姻陷於低潮,溝通出現問題,因此沒有處理。
這個說法連基本邏輯都不通。二○○七年是唐英年由財政司長換屆轉任政務司長的重要時刻,成為了一人之下的萬官之首,家裏有龐大的僭建工程天天開工,難道他一點都不察覺到這是犯法違規,事態嚴重,一旦東窗事發,不但影響形象和仕途,更可能會判囚坐牢的嗎?唐英年每天都容忍這種違法亂紀的事在家中發生,直至工程完畢,仍不出手阻止,這種違反常理的事,說得通嗎?
好了,到去年高官議員名人連串僭建風波,特首下令一眾官員自我檢查。唐英年明明知道家裏有超級僭建存在,非但沒有滙報,沒有更正,更推說檢查完畢特首沒有問詢。今天又說工程巨大,糾正不是一時三刻的事,企圖推搪過去,丁點守法意識都沒有,能過關嗎?
唐英年也迴避了當中關鍵的問題。記者再三追問地庫面積有多大?內裏有甚麼設備?唐英年又人肉錄音機上身,重覆又重覆的說:無論地庫幾大幾細,有用過還是冇用過,係儲物室還是健身房,還是酒窖,僭建就僭建,違規就是違規……唐英年企圖含混過關,但屋宇署官員拿出了具體的數據:地庫長十九米、闊十一米、高度三點五米,面積二千二百五十平方呎,官員雖然沒有詳細透露間隔陳設,但地庫面積大得如此驚人,反映唐家何其膽大包天,簡直視法律如無物。
另一個更關鍵的問題是:地庫何時興建?唐英年再三說是二○○七年拿到入伙紙後。為甚麼這麼強調呢?因為即使觸犯法律,也是屬於可以糾正復原的違規僭建,如果之前地庫已經興建,用假圖則騙取入伙紙,屬於虛假陳述,罪行非常嚴重。
樓宇改建好,拿到入伙紙,然後才找人挖深洞,興建一個十二呎深,面積二千多呎的地庫,技術上可行嗎?不會影響地面上的樓宇結構嗎?唐家大宅的地基足有五米深,而左鄰右里的地基只有兩米,興建這個豪華地庫,如果是早有預謀,提交的算否假圖則?是否虛假陳述?有關方面必須秉公處理,一查到底。
這四天,唐英年一直閃避拖拉,含糊其辭,大話連篇,心存僥倖,到紙包不住火時才硬着頭皮企圖詭辯過關。如此誠信,如此承擔,能當特首大任嗎?唐英年,退選吧,不要再鬧這種低級笑話,不要再糊弄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