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四(2月9日),特首曾蔭權接受電台訪問,談到內地孕婦問題時,表示行政措施收效,因為內地孕婦衝急症室的數字已經由去年每周平均40多人減至最近20多人。他更認為目前公私營醫院有足夠資源應付本港孕婦需求。對於近日惹起市民極度關注的內地人來港自駕遊計劃,特首引述國家副總理王岐山的一席話,指內地司機駕車進入香港即時變得守法。他指港人出外旅遊時會做出令當地人反感的舉動,例如說話大聲,吃飯時把骨放在枱上等。所以他的結論是港人與內地同胞同一國土,同一血脈,一定可以包容得到,我理解特首的意思是:港人有口話人,沒口話自己,應該要多些包容內地同胞,這樣的話,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和內地人來港自駕遊便完全不成問題。
這不是第一次特首用「包容」兩字,標榜其道德表率。例如他在上次(1月19日)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回應內地孕婦問題時,說:「我們應該以包容,正面和積極的態度去看待這些問題。」
內地人與港人血脈相連,要求港人包容,絕對政治正確。部分港人的行為舉止,有欠斯文確是事實,例子包括去年部分新界原居民因為不滿政府取締僭建物,放火燒焦主責官員的肖像。但包容不應變成政府不去正視及解決問題的藉口。包容更不該用來明示或暗示問題出只是出在港人身上。讓我在下面詳細分析箇中的謬誤。
根據特首去年施政報告的說法,多元包容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見報告第209段)。話說得對。眾所周知的例子是在每個周末,成千上萬的外來傭工在香港的行人專用區、公園、天橋、名牌商舖門前聚集、休憩、嬉戲、用膳的同時,港人毫不介懷他們享受和行走的空間受到影響。但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和內地人來港自駕遊衍
生的問題,與港人是否包容完全無關。特首空言包容,對感到自己和家人的基本利益受到損害的香港人,並不公平。
先說內地孕婦衝關問題。為什麼香港人要接受每周有20多名內地孕婦衝急症室?政府可否定出一個零衝關的目標,然後告訴我們如何及何時可以達到這個目標?一日公營醫院需要包容衝關的內地孕婦,政府如何體現優先照顧港人的承諾?為什麼政府不可以在未解決衝關問題前,拒絕讓公立醫院替內地孕婦接生?
特首說目前公營醫院有足夠資源應付本港孕婦需求。本港孕婦的需求,除了是床位外,還包括妥善的產前和產後服務,以及私營醫院收取的合理費用。特首這個「本地孕婦分娩無問題」的結論有什麼根據?政府可否委託一所有公信力的民調機構做個調查,看看一般市民和已懷孕或想懷孕的香港婦女是否認同特首的看法?在特首接受訪問前一天,食物及衞生局長周一嶽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表示如有需要,政府會在明年降低或取消內地孕婦配額。這不是表示現在的醫療資源未必可以充分應付本地孕婦的需求嗎?面對內地孕婦對香港醫療系統和本地孕婦的衝擊,究竟是周局長太緊張還是曾特首太輕鬆?
再說自駕遊計劃,政府與廣東省簽署協議前,有沒有在內部做過評估,容許內地人駕車來港,對香港的交通和排廢會做成什麼衝擊?為什麼政府一方面鼓勵港人少用私家車,多乘公共交通工具,卻歡迎多些內地車輛進入香港?這批外來遊客會為香港經濟帶來多少得益?(提醒讀者,現在部分港人及內地人已經可以因為公務或商務理由拿到粵港兩地的牌照)。今次政府的自駕遊計劃第一階段放寬港人進入廣省,是為第二階段容許內地人駕車進入香港鋪路。這個事前沒有公眾諮詢(我懷疑政
府內部也沒有做過詳細評估)、細節一直保密的計劃,豈能以一句「包容」扼殺市民的擔憂?
入鄉隨俗,有內地人在港守法,正如有港人在外地把聲量降低,不足為奇,亦值得肯定。但總有不守規矩的內地人(和港人),所以最包容的人也有有底線,例如外來人須遵守當地的規矩和珍惜當地人的核心價值。我們包容外來傭工享用一半行人天橋,不代表我們會容忍他們做出違規行為。基於同一道理,我們為什麼要包容每
周20多名內地孕婦衝擊我們的急症室?在上次的施政報告中,特首提醒我們香港的核心價值也包括公平、公義。所以特首應該嚴正聲明不會容忍一名內地孕婦衝關及會採取一切措施達至這目標。這才是對本地孕婦公平和維護社會公義,體現特首說會全心捍衞香港核心價值的承諾。
為避免兩地矛盾加劇,我呼籲政府立刻煞停自駕遊計劃。舉一個政府沒有澄清的問題:香港與內地沒有疑犯引渡安排。只要有一宗內地車輛在港撞傷人的意外發生,涉事司機返回內地後的訴訟和涉及的刑責、賠償可能會製造很大的兩地矛盾。政府現在有什麼解決辦法?
我不認為自駕遊有什麼迫切性必須在今屆政府卸任前開始。特首大可讓下屆政府再次詳細研究自駕遊計劃後才決定是否啟動。希望政府不要為了不做跛腳鴨的情意結而製造更多兩地矛盾,然後把問題留給下屆。
重申立場:我絕對不贊成部分港人以「蝗蟲」回贈「狗論」,或以偏蓋全,以為港人比內地人優越。但平民可以說包容,特首和政府的首先責任應該是實實在在地維護港人的利益和我們珍惜的法治、公平和公義。仍然是這句話:不解決問題、不算做好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