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提名開始,標誌選舉正式進入程序階段。代表泛民出選的何俊仁率先報名,並聲言不會對選舉結果有不切實際的期望。參選卻不以勝算為
目標,突顯了這場選舉的政治參與制度安排充滿了「弔詭性」現象。但無論如何,新一屆政府必須以公正性作為施政根基,重建社會信心;當前的選舉角逐,也須以 政綱來判定參選人的優劣。
今屆行政長官選情發展到目前階段,被視為特首熱門人選的參選人相繼捲入「失當行為」的漩渦,「誠信」受到質疑,梁振英在西九計劃的「漏報利益」風波,唐英年則在九龍塘的「大宅僭建」問題上,雙雙被指涉嫌弄虛作假,疑團迄今仍未得到徹底澄清。
本來在競選過程中,參選人互相抨擊,就從政治抱負和政綱針鋒相對,甚至加以攻訐也不足為奇,但個人品格與行為的「醜聞」凌駕於公共政策的優劣辯論,並成為選戰的競爭焦點,難免令選戰不斷滑向「劣質化」,也使選舉委員會的決定更難以符合社會期望和取得公眾認同。
因此,捲入漩渦的參選人須盡快向公眾作出坦白交代,以釋除公眾對有關「政治誠信」的疑惑,避免選舉進一步劣質化,否則會令選舉的「正當性」受污損,日後新一屆政府建立管治威信事倍而功半。
從政治現實的角度看,撇開選委會成員的代表性是否得到廣泛認同不論,民間的公共意見和選擇顯然不能「棄之如敝屣」,因為政權的「合法性」必須立足於共意的基
礎上。香港行政長官選舉,以多數票決來表達「公共選擇」,卻缺乏社會整體性「民意」去支撐選舉結果的「合法性」和「認受性」,使新政府所建立的管治威信基 礎顯得相當脆弱。
前天,擁有一百四十七張選委選票的民建聯決定以「自由提名」形式支持參選人加入角逐,這項決定無疑使目前有意參選的候選人
可以得到「入閘」的更大機會,表面上加強了競爭成分,擴大選舉多樣性和廣泛性的公共政策討論空間,因而甚至有坊間分析認為,北京「樂見」選舉出現激烈競 爭,以消除「小圈子」選舉的認受性不足弱點。
然而,民意在香港行政長官選舉中的「決定性」作用,在目前的政治現實和制度安排來看,大家心中
有數。民意能否驅動選委成員改變抉擇,在一般市民和選委「共同利益」並非緊扣一起甚至可能南轅北轍的情況上,使民意與選舉結果可以出現明顯落差,也使得社 會群體內利益和資源分配的公正性輕易受到拋棄。
因此,以公正價值作為凝聚共同體的力量,建立共識基礎施政,是彌補領袖選舉制度性「缺陷」的重點。換言之,以公平公正價值去凝聚群體的政策認同,從而賦予行政長官權力的「認受性」,是穩定香港社會秩序和發展的關鍵。
香港回歸近十五年,三屆行政長官選舉,董建華和曾蔭權都以高票當選,但施政的民意支持則每況愈下。以一個財政儲備充裕、國際收支從一九九八年迄今(除二○○
二年出現赤字外)年年錄得盈餘,淨國際頭寸寬裕,社會毋須靠向外借貸來支撐本地的消費與投資,政府財力充足,但民怨卻不斷升溫,令人氣餒。如今貧富兩極 化,指控地產霸權的聲音迭起,社會分配的公正性失衡,令群體進一步分裂,這種發展矛盾顯然必須及早化解。
很明顯,不論參選人是什麼政黨背景、從政理念如何動聽,但以公正價值作施政根基,通過政綱去展示未來政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無疑是新一屆政府運行與建立管治權威的方向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