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曾蔭權承認在任期間曾接受富豪款待,乘搭私人遊艇和私人飛機外遊,但強調每次都有支付交通費,沒有利益衝突,問心無愧,說時還一臉委屈。
為官者必須避免接受豐厚款待,以免引起任何利益交換之嫌,毀損聲譽。宋代名儒張戩,恤窮養老,出任鳳翔府司竹監長官時,「舉家不食筍」(《宋史.張戩傳》)。
為官多年不知避嫌
明代東昌縣通判郭東,為官清廉,其屬吏之妻饋果至其家,郭妻勉強收下,復告之郭東。郭東見果實甜美,問妻可有吃過,答:「果啖三四枚。」郭即派人至市集購買果子,悉數補回,送還屬吏。郭妻認為即使要送還果子,也不必補回已吃之數,答:「所不欺者,心耳,非在物也。」(《佐雜譜》)這就是避嫌。避嫌的判斷標準,不是按為官者是否已依程序申報,而是社會大眾的觀感,評價在民,不在官。
曾蔭權為官多年,富貴有道,他的避嫌,是在來屆特首選戰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接受支持唐英年參選特首的富豪的遊艇款待,並且只付一般港澳渡輪的票價;以及在民間要求回購西區海底隧道而政府堅拒的情況下,接受西隧大股東張松橋的私人飛機款待,並且只付一般經濟或商務客位的票價。曾蔭權對自己的行為「問心無愧」,當然不會理解古人為官,會連區區幾個園果也不收受、舉家也不吃竹筍的情操。
曾蔭權對被質疑官商勾結、利益輸送感到傷心,這是自招的。香港市民心清眼亮,一個在政府工作了四十多年的官員,真會不知道應如何避嫌嗎?因特首的公職身份而獲得奢華招待,外遊不用支付交通費的實際金額,真不用向富豪提供回報嗎?曾蔭權面對記者提問,語焉不詳,一臉煩厭,市民看在眼裏,質疑官商勾結、利益交換、貪污瀆職,實屬合情合理。明東昌縣通判郭東的志行,獲後世讚譽為「清操」,至於香港特首曾蔭權的誠信與操守,只會獲市民一個「操」字。
小雲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