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為「情是何物」找答案,都已經夠煩,但若果要問的是「愛國」為何物,則實在令人覺得只會愈「愛」愈糊塗,愈愛愈不知所措。
不過,由2013年3月初至今,僅僅四個星期,這種「愛」,卻只會令七百萬人是一家的香港人想起「愛你愛到殺死你」。
這一次,中央爺們彷彿要把醜話說在前頭。四日前,港人「被知會」普選只能是假普選。昨天,港人更進一步「被知會」,既然普選只能是假普選,諮詢也只能是假諮詢。
就是因為要談普選,所以「兩會」期間颳起了「新愛國論」。時序上,先傳出的是特首選舉須「篩選」(或所謂的「預選」),繼而提升到「憲制危機」層次,然後有行政會議成員李慧琼的解說。
再來,四日前,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委喬曉陽「澄清」,指出要「愛國」的特首,意思就是「不能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當特首。
及至昨天,則輪到全國人大代表、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引述「權威人士」指出,要求結束一黨專政,以及要求中央實行三權分立,都屬於與中央對抗之所為。
這還未止。昨天傍晚,中聯辦發表喬曉陽日前會見親北京立法會議員時的講話內容,指出普選行政長官有兩個前提:(一)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
定;(二)不能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講話並強調,兩個前提不確立、不得到香港社會多數人認同,不適宜開展政改諮詢。
這等於說,行政長官梁振英連月來聲稱有足夠時間就普選諮詢公眾,是因為根本就不會有真諮詢。既然棋局未開已如此設限,要港人先行後撤,那還剩下些什麼值得諮詢?既然諮詢同普選一樣都是A貨,又何須擔心時間是否足够呢?
北京爺們的如意算盤自然是,只要界定好誰是「香港愛國者」,做好期望管理(即是令大部分香港人無奈接受泛民成員不能選特首),再開展諮詢,就不會出現「意外結果」,然後再選舉行政長官,就更加可以「定過抬炸彈」。
事實上,諮詢的結果已經寫在牆上,就是香港人必須接受「愛國」的人方有參選資格。而「不與中央對抗」的意思,除田北辰同日早上以「清理跑道」姿態,引述「權
威人士」指出的不得要求中央實行三權分立外,自然亦包括不得提出結束一黨專政。試問,一直取得近六成選票的泛民成員有否資格?
怪不得梁振英接受鳳凰電視訪問時亦要強調,香港會滿足國內對奶粉的需要。若然他不這樣說,豈不是與同樣倚靠水貨奶粉的高幹家屬對抗?豈不是與「中央」對抗?由他及其政府所做的諮詢,已可預見會是跟「港人港地」、「港人港產科牀位」、「港人港奶粉」一樣的「偽術品」。
由此路進,實在難怪港澳辦主任竟可在行會討論買家印花稅(BSD)之前一晚接獲特區行政長官「知會」,甚至能夠公然抱怨「禁奶令」影響到其孫女。行政長官星
期二以BSD「徵收的對象是香港以外的買家」為由試圖解脫;但其實他根本已毋須解釋亦毋須掩飾什麼: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為港人的「全方位回歸」(當中自
然包括北京爺們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心回歸」)做定熱身。
由1984年簽訂《聯合聲明》至今,原來不經不覺間,香港人已活在謊言和出賣之間凡 29年之久。昨天發表「佔領中環信念書」爭取真普選的法律學者戴耀廷,在這29年間,經歷過8964、臨立會、沙士、23條、7.1……,由當年的學生變 成今天的中年人。這一輩香港人,又會否在未來的29年與真意相遇?
19世紀美國作家馬克.吐溫(Mark Twain)曾指出「愛國主義就是永遠要支持你的國家,同時在政府值得你去支持的時候支持政府。」(Patriotism
is supporting your country all the time, and your government when it deserves
it.),而20世紀美國史學家和民權人士侯活.津恩(Howard
Zinn)則曾提到「異議是愛國的最高形式。」(Dissent is the highest form of
patriotism.)
可是,為了假普選,港人都學曉了,在港式(更確切的描述是「中國香港」式)的「愛國」論述中,港人在「愛國」的前提下並無評核政府的權利,更不能以最高形式去真正愛國。
金針集 : 釋法似無還有 雙非似去還留
如果說政府藉「Vallejos案」(外傭居港權案)致使終審法院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是解決雙非嬰兒居港權的一次「契機」,那麼,這次擦身而過的 所謂「契機」,實在是「襄王有夢,神女無心」。既然如此,特區政府還打算怎樣去處理雙非問題?這些處理辦法又會否「汲取教訓」,着意地顧及法治?
終 院昨天頒布的判詞,基本上沒提及雙非嬰兒的居權問題。而且,終院是在技術層面考慮到三項條件(conditions),其中兩項都未能符合,加上《基本
法》第24(2)(4)條中「通常居住」的涵義清晰,毋須參照任何外在材料以協助解釋該條文,所以得出毋須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結論。
然而,熟讀特區短短16年的歷史,已足令筆者對終院昨天的判決是否「終局」結論,不得不抱持懷疑態度。
14
年前,即1999年1月29日,終院在「吳嘉玲案」中裁定港人內地所生子女擁有居港權。當時,大家還天真地以為,終審法院,顧名思義,所作的裁決,理應是 最終結果。更何況,翌日就有某親北京報章在社評指出,該判決「是本港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按照《基本法》有關規定,行使終審權
力的一次充分體現,是司法獨立精神的一次高度展現」。
當時,又有誰會料到,幾個月後,該案竟會以特區政府向國務院提交報告,建議國務院提請 人大常委會釋法(即「6.26釋法」),推翻終院的終審判決而告終?大家翻遍《基本法》,都只會找到由終院在審理涉及中央事務或中央與特區關係的案件時尋
求人大常委會釋法之機制,根本就沒有列明特區政府可藉釋法上訴。
昨天,判決頒布後,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對判決表示歡迎,但仍不忘留下伏筆,指出如果能夠解決雙非問題的話當然最好。新民黨主席、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更稱,可考慮以本地立法解決雙非問題。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籠統地表示,會着重以本地法律制度方法解決,卻未有交代細節。
事實上,親北京人士近月曾多番表示由法院尋求釋法甚或「自我糾正」,是解決雙非問題的辦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以及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都曾提出過如此意見。另外,外交部副部長、全國人大會議新聞發言人傅瑩亦曾指,就雙非釋法無損司法獨立。
由此可見,釋法的陰霾一直籠罩香港,現在實在難說會否隨着終院裁決而消散。再說,無論是觀乎袁國強司長昨天在電視鏡頭前的公開回應,還是將其就釋法發表過的言論立場與其前任黃仁龍相比較,都教人擔憂此屆特區政府會否再藉着民粹,以解決雙非問題之名,行毀壞香港法治之實。
律 師會昨已發表聲明,尋求釋法有損法治,呼籲政府不要因為本案,而另行主動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大律師公會更明言,若特區政府仍自行請求國務院提請人大常委
會釋法的話,將對特區法治產生極為負面的影響,望特區政府三思。兩份聲明正好顯示,就連法律界對特區政府能否捍衞法治都沒甚信心。
或者,歷 史會記住3月25日這一天。去年3.25,梁振英當選為新任特首。今年3.25,終院卻暫時擋住政府要他們為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背書」,暫時守住了法 治。但要真正地守護着法治,香港人就必須先搞清楚哪些解決雙非問題的建議,是符合《基本法》,符合「一國兩制」,符合關愛與公義。
首先,香 港市民必須力阻特區政府自行請求中央提請釋法,否則就是1999年釋法的翻版。此外,大家必須留意解決雙非問題的措施是否合法合憲。短期而言,行政措施包
括執法行動尚且還能奏效,但始終治標不治本,因此還須着手研究修改《基本法》,以至探討應否一刀切,連祖父母為港人的雙非嬰兒都排拒在外。
終 院裁決說明法治何其脆弱,而在特區政府結合民粹面前,則恐怕更加脆弱。路人皆見,終院不接納尋求釋法守住法治的同時,亦駁回了兩位為港付出大半生勞動力的
家庭傭工Evangeline
Vallejos和Daniel Domingo的上訴,容許制度性職業歧視繼續存在。大家或可奉法庭為法治和價值的守護者,惟單靠法庭,卻遠不足以守護法治和價值。
紀曉風: 有線重頭節目乍現零收視 調查公司出錯暴露三漏洞
收視率一直是電視廣告定價的重要依據之一。本地的電視台及廣告業界,往往透過「電視收視率」評估廣告時間的價值,因此收視研究數據對電視台的廣告收入及電視節目的編排極為重要。可以說,收視的高低,代表收入的多寡,絕對關乎電視台的生死存亡。
然而,老紀近日收到一個消息,就是收費電視之一的有線電視(有線),其收視率被嚴重低估,個別重頭節目更錄得零收視,故未能反映有線節目之實際表現。
老紀發現負責收視調查的尼爾森公司(Nielsen),其方法至少存在三大漏洞,包括隨機抽樣方法調查的樣組代表性低,以及其採用的人員測量儀(People
Meter)測試亦存在漏洞。有業界人士就批評,其調查方法存在不少根本性漏洞,是「完全不科學」。
有線寬頻早前公布全年業績,截至去年12月底全年營業額為21.27億元,按年升幅不足1%,虧損則由2011年的1.8億元擴大至去年的2.8億元。有線電視於上年度電視客戶更減少1.7萬戶,至108.9萬戶。
總括而言,有線於上年度可謂受傷不淺。然而,屋漏偏逢連夜雨,近日另一個問題,亦令有線相當頭痛,就是部分重頭節目竟然錄得零收視。
日前,老紀有朋友收到一封來自有線給予客戶的信件,內容是有關有線在本年1月1日起,由尼爾森公司(Nielsen)接手本地電視收視調查工作。然而,信件 中提到,有線發現,「由尼爾森提供關於有線電視收費電視服務的收視調查結果,自1月1 日起出現嚴重偏差,部分主要頻道收視率,更錄得極不合理的大額跌幅,個別重頭節目更錄得零收視」。
有線又表示,接獲尼爾森公司的通知,「在收集收視數據的過程中出現某些技術問題,受影響頻道的收視被大幅低估,需要重新發放由2013年1月1日至2月6日的收視數據」,信件最後亦提到,「惟尼爾森公司至今仍未能妥善解答我們的疑問及解決有關問題,本公司深表遺憾」。
須知道,廣告客戶對電視台的營運十分重要,客戶是根據電視頻道的收視實際表現而收費,或讓廣告客戶評估廣告的播放時段。這次「零收視」事件,對有線絕對是一大打擊。不過,追本溯源,原來一切源於尼爾森的收視調查方法。
要解開收視調查之謎,老紀問過免費電視包括無綫、亞視,以及主要的收費電視包括now、有線。亞視早於2011年脫離傳統的收視調查,改委託「香港大學民意 研究計劃」進行收視調查,因此不受尼爾森的調查影響。而now亦未有聘請尼爾森負責收視調查工作,他們內部會根據機頂盒的統計數字計算收視,準確度極高, 因此並不存在任何有關收視調查的苦惱。如此一來,現時接受尼爾森服務的,就只有無綫和有線。
有業界人士向老紀透露,有線有別於now,其內 部技術未能作收視統計,「因為他們沒有returning path」,只是輸出訊號而不能接收,「不像now,有出有入,可以做到互動之餘,又能準確記錄收視」。亦即是說,有線基於技術問題,不得不聘請收視調查
公司「代勞」。
問題是,怎樣的收視調查才是公平、公正?一般而言,現時全港約有238.44萬家庭戶,而全部家庭皆有免費電視頻道。當中有
108.9萬戶同時有安裝有線,佔總用戶大約四成半,亦有118.3萬有安裝now,佔總用戶接近五成。而在擁有收費電視的用戶中間,亦有用戶是同時安裝 有線及now。
業界人士指出,要較為準確地調查收視,就要確定研究的數據中,「擁有收費電視的population(人口)比例必須反映社 會實際情況」。換句話說,在調查的樣本當中,要有約四成半的樣本是有安裝有線,五成人有安裝now,以及當中重疊(同時安裝有線及now)的比例亦要相 符,這樣才叫比較有代表性的收視調查。
有見及此,老紀嘗試了解及整理尼爾森調查收視率的方法,發現其方法實值得商榷,亦不禁令老紀有以下三大質疑:
首先,是尼爾森的隨機抽樣方法。其實不只是尼爾森,就算上一任服務供應商 CSM( CSM Media Research),兩者所採用的調查方法基本上相似,亦存在同一問題。尼爾森發言人指,他們收視調查樣本的2300人,均是「隨機抽樣」而來,是「統計 隨機」(statistically random),只要抽樣夠「random(隨機)」,便可反映「整體家庭用戶的分布」。不過,尼爾森發言人並沒有詳細解釋如何抽樣,只是不斷重複只要抽 樣夠「均勻」,每個家庭戶均有機會被抽中,就能反映香港整體家庭用戶分布,或者是當中有安裝收費電視的用戶,說來說去,始終沒有正面回應能否反映實際比
例。
老紀就此請教過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高級數據分析師戴捷輝。他指出,如何抽樣、抽樣方法、怎樣得出抽樣架等問題,在在影響抽樣結果,不能說是「統計隨機」就無問題,要深入了解調查抽樣才能斷定抽樣是否合適。然而,尼爾森發言人解釋模糊,其抽樣是否沒問題?答案似乎呼之欲出。
業界人士直言,有關公司的調查方法其實不能反映實際用戶之比例,是「完全不scientific(科學的)」。他又質疑,尼爾森所說的「愈random(隨 機)愈好」,只是適用於免費電視的調查,對於「收費電視並不公平」,「因為pool(研究對象)裏面嘅ratio(有收費電視用戶的比例)會被低估」,出 來的收視率就會有偏差,亦即是很大機會低估收費電視的收視率,而尼爾森亦未能清楚解釋其研究方法,「是不負責任」。
其二,調查的樣組代表性 低。尼爾森聲稱,為了確保收視調查獨立、公平、公正,並符合業界的要求及國際標準,在研究展開之前,尼爾森已進行了「多項精密和嚴格的前期籌備工作,包
括:完成高達8000樣本的基礎研究、選取及成立約2300人的固定樣組(來自最少800個家庭戶)」。
但是,全港一共有238.44萬 戶,這800戶的樣組,其實只佔總戶數的0.034%,連千分之一也沒有(只得萬分之三),試問又怎能代表全港數百萬家庭戶?即使免費及收費電視的用戶比 例正確,亦未必如尼爾森所言,「充分反映本港電視人口的特徵及收看電視行為」。事實上,大部分香港人看到這裏恐怕都會忍不住追問:尼爾森談何「充分」?
其三,尼爾森採用的「人員測量儀」(People Meter)測試,亦存在漏洞。尼爾森發言人表示,測量儀會給予固定的抽樣家庭,用以記錄家庭各住戶的電視行為,例如某個時段是「媽媽在看電視」,媽媽就
要在測量儀上按上屬於自己的類別,「用以記錄這個時段,是誰在看」。雖然尼爾森發言人指,如某用戶打開電視而忘記記錄,他們都會知道,但是這個測試要全靠 抽樣家庭的自覺性,忘記記錄,甚至記錄錯誤,都有可能。
以上關於對尼爾森的質疑對電視台皆十分重要,收視率的高低,會直接影響廣告客戶的取 向,繼而影響廣告收入,而觀眾亦有機會被誤導。更何況,科技發展一日千里,現時已有不少人是利用電話及互聯網觀看電視。雖然尼爾森有為網上電視統計,但是
手提電話仍未能覆蓋到。可想而知,除非調查收視的方法與時並進,否則現時調查收視率的方法,不見得有多少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