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候選人唐英年和梁振英相繼出現誠信危機,然而相比之下,特首涉嫌收受利益一事更為嚴重,唐梁的問題始終只是個人的誠信問題,特首事件卻是衝擊整個公務員體系與香港政府多年建立下來的清廉價值,而至今特首是否收受利益一事仍存在不少疑團。
首先,特首承認兩度與友人乘坐私人飛機外遊,第一次在2009年前往日本賞花,由於朋友租用飛機,故各人攤分費用,特首夫婦合共分擔十八萬多元。然而,第二次前往布吉,同是坐私人飛機,特首夫婦只支付五千多元相等於經濟客位的機票。經2009年一役,他應該知道乘坐私人飛機在攤分後也要支付十八萬多,租用私人飛機前往布吉島的費用約為五十二萬多,十多人攤分兩個人也要七萬多,為何他會認為支付五千多元便是合理?若以一個不合理的價錢獲取十多倍價值的服務,中間的差價便可構成「利益」。同樣,特首兩度乘私人遊艇前往澳門,但只付普通港澳渡輪的價格,私人遊艇的費用遠高於港澳渡輪的價格,差價便構成利益。再者,十八萬元支付私人飛機費用並非小數目,為何特首被問及時會說支付商務客艙票價?是否這是原意而後來改變?
其次,特首前往布吉和澳門均住在朋友的遊艇上,他又有沒有支付相若的住宿費用?若沒支付費用,又是否構成「收受利益」?
特首辯稱時代改變令他未能跟上社會對他的期望。政府清廉,避免瓜田李下,這些原則存在多年,並非甚麼新鮮事物,假如數年前發展局長向特首申請容許大地產商以私人飛機接送她去私人度假,特首會否批准?
回歸以後,香港人最擔心的是北方貪腐之風會吹襲香港,幸而公務員體系在這方面仍守得很緊,政府高官往澳門作官式訪問後因沒買回程船票,澳門政府堅持給他買回程船票,他回港馬上申報也遭警告,公務員申請收取一瓶幸運星作紀念也不獲批准,特首的行徑又怎能自圓其說?
陳文敏 港大法律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