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

明報社評: 撤資論」 可以休矣 「希望論」 應該上場


 
近日,有提名了唐英年參選特首的商界選委,散播一個論詞,表示憂慮若梁振英當選特首,投資者或會撤資云云,另外,有報道說,若梁振英當選,長實和黃會從香港撤資。這些論調和報道,在社會上引起關注,相信亦觸動了中央的神經,因為撤資成為選舉籌碼,會危及繁榮穩定。昨日,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明確否認,表示報道的說法是「亂講」,強調「絕無此事」,又表示長和系沒有計劃由香港撤資。李嘉誠的澄清,消除了公眾憂慮,是負責任做法,值得歡迎和肯定。

為港人為社會帶來希望  才是競選策略的正途

唐營選委操作撤資論,與長實副主席李澤鉅一番話有關,他說,在目前政治環境下,外國投資的規模及回報均較本港優勢,未來仍會積極物色大型收購對象,其中以歐洲機會較多。李嘉誠表示李澤鉅當日只是說與其他地方比較,香港沒有大型項目投資機會。近年,和黃和長江基建放眼外地投資機會,乃集團發展策略,眾所周知,和黃投資雖然遍佈全球,而李嘉誠一再重申愛香港,長和集團持續在港投資、捐獻和資助大小公益活動等,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所以,若基於選戰需要,把長和集團捲入撤資論,是陷李嘉誠於不義。

除了個別報道,致力散播撤資論者,是林健鋒和黃宜宏兩位立法會議員,他們都是選委,其中林健鋒代表香港總商會,黃宜宏代表中華總商會,都提名了唐英年參選特首,他們借李澤鉅一番話,上綱上線演繹為「梁振英若當選,商界就會撤資」。林健鋒和黃宜宏的說法若屬實,可視為提供一種情況,供市民參考,但是李嘉誠的否認,已經說明林、黃之言不符合事實,嚴格來說是散播謠言。

林健鋒和黃宜宏在沒有事實基礎情況下,散播撤資論,是選舉操作,以收打擊梁振英選情之效。不過,林、黃應該深切知道投資者撤資,會衝擊經濟,損害香港利益,他們為了選舉,散播不實論調,無視香港繁榮穩定之所繫,兩人取態,使人遺憾。

撤資論已經被否認,事實上,撤資論不但沒有市場,更使人反感。小圈子選舉,仍然是一場選舉,有既定民主程序,商界選委若因為屬意的候選人可能敗選,就威脅說另一人勝選,就會撤資外地,這種做法近乎輸打贏要,只會引來反感,況且,即使商界在外地投資,也要接受民主選舉結果,所以,撤資論不負責任,希望今後不要再提出來作為施壓的武器。

撤資論除了「威嚇」市民,主要目的是要影響中央,以阻止梁振英當選。不過,當年中國與英國談判收回香港,英國政府一度抗拒交還,還動員英資大行怡和及匯豐以遷冊和撤資作威脅,有不少親英華商附和,要求北京考慮主權換治權,容許主權回歸後由英國人繼續管治香港,中國當年一窮二白,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遠不如今天,尚且沒有在撤資威脅下退縮,若有人認為今日的中共會因為財團威脅撤資,便把中央政府委任特首的決定權拱手讓給香港財團,這種人的政治水平,連小學生也夠不上。

撤資論已經破功,不過,從積累選舉文化而言,撤資論還有一定意義──可用作反面教材。撤資論是負面宣傳,目的在「恐嚇」,不會帶來希望,反而使人感到不安,若以這種論調攻擊對手候選人,不可能使支持的候選人得分。所以,候選人應該塑造自己乃希望所在,人民選擇他,可以帶來改變,才是競選策略的正途。4年前,奧巴馬競逐美國總統,以「change」為選戰主軸,使他在廣大美國選民之間,營造了希望所寄的形象,奧巴馬得到跨種族支持,當選總統,與此有很大關係,值得香港的政治人物參考借鑑。

香港的情況,其實有足夠空間讓3名特首候選人帶來希望所寄的改變。例如,貧富懸殊、居住問題惡化等深層次矛盾,亟待應對;曾蔭權政府掌權7年,現已接近尾聲,但,仍未能提出人口政策,使得在應對人口老化無完整對策,反而因為政策失誤,搞出了「雙非嬰」這個大問題。這些矛盾和問題,都需要長遠政策逐步解決,若以為單靠修修補補,例如關愛基金的小恩小惠,就可以解決問題,則是對問題的認知也有問題。

香港需要變革,不過,目前3名特首候選人的變革者形象,都不夠鮮明;在選戰最後階段,若他們能夠強化自己乃希望所寄,塑造一名健康、朝氣、醒目候選人的形象,會有助他們的選情。選舉已經進入尾聲,要特首候選人全面調整選戰策略,或許時間不足,不過,若在社會、市民、輿論層面推動「希望論」,大家踴躍表達希望和訴求,對候選人加強鞭策,則這個被許多人形容為「鬥爛」的選舉,或許還可以有一點值得尊重之處。

唐指控梁是揭黑還是抹黑?  讓事實說話弄清誰在說謊

只是,昨晚的電視辯論,唐英年對梁振英提出了兩個極其嚴重的指控,質疑梁振英的人格和誠信,唐未提供具體情況,梁振英則當場否認,並指唐英年難造。唐對梁的指控是否成立,是揭黑?還是抹黑?對選情有決定性影響,必須搞清楚。我們希望唐英年拿出證據來,讓公眾可以判斷誰在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