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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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

劉修妍﹕「教育歸教育」?




特首在記者會上說「教育歸教育」,這5字說來擲地有聲,但可惜,說得太遲了。

今年4至5月,政府發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和強制學校開科的行政通函,民間和教育界的反對聲音已經很大。新政府上場後,學生組織、家長組織和教師組織抗議聲不絕,要求政府撤科,教育團體亦多番進言,雖然意見相對溫和,不求撤科,只求政府容許學校自決,但政府對這等聲音卻統統沒聽進去,原有立場強硬非常。

政府取態強硬的處理手法,惹起了市民大眾更多憂慮、恐懼和不滿,抗爭行動不斷升溫。以萬計市民連續多天每晚湧至政府總部集會,年逾60的退休教師絕食超過170小時。「絕食」、「罷課」、「佔領廣場」等抗爭行為竟能在保守的教育界內獲得一定支持度。然後,政府在極強大的反對聲音下,才於選舉前夕退讓幾步,提出「尊重學校專業自主權」,呼籲外界不應干擾學校。但政府可能忘記了,當初以行政指令干擾學校專業自主權的並非市民大眾,而是政府當局。

這場「反國民教育科」的社會行動已經演化為一場維護香港核心價值的全民運動。高喊「撤科」的中學生、大學教授、專業人士和市民大眾,並非單為害怕自己或自己子女的學校提供「洗腦教育」,而是要表達不容香港社會提供「洗腦教育」的決心。政府拖了這麼久才退讓幾步說學校自決,難道就足以平息風波,令眾多擔心政府有「洗腦任務」的市民能對政府重拾信心嗎?當大眾親眼看着政府會如此強硬地以行政手段干擾學校,難道不會擔心政府將來會繼續用其他方法在背後干擾?

有關「撤科之說不成立」之謬誤

政府在9月8日晚上發出的聲明指「撤科」的說法不成立,因為應尊重已計劃開科的學校之自主權。尊重學校自主權這點,筆者完全贊同,但筆者想指出,「政府撤科」與「政府禁止學校開科」是兩個不同概念。「政府撤科」是指政府不再為國民教育科設有正式的課程文件,亦不會有教育局官員到學校作質素保證視學等連串配套。只要政府不會發出「禁止學校開科」的行政指令,那些欲開科的學校依然可按計劃推行校本課程。事實上,凡涉及意識形態與思想自由的課程或學科,政府在任何時候都不應強制學校推行或禁止學校推行。故此,「撤科」之說並非不成立,亦非特首所言的「並不符合香港的自由及多元社會的特質」。

政府聲明另指「撤回指引」的說法不成立,因為打算開科的學校要有課程指引作參考,而政府已表明需要修訂目前指引。但政府的邏輯推論亦有問題,因為這些學校應是參考了5月發出的課程指引並且認為內容適切,才計劃開科的,這類學校並非要求修訂指引者,他們可於自決開科時繼續拿着原有指引作參考,即使政府撤回指引亦不會對這些學校構成影響。

讓教育真正回歸教育

以教育角度而言,筆者本贊同撥出課時為學生提供客觀全面的公民教育以及國民教育,但前提是不受政治干擾。特首呼籲外界不應干擾學校,我亦呼籲政府尊重教育專業、尊重思想自由,並且施行德政,公正而合理地運用公帑,讓教育真正回歸教育。

作者是中學校長

2012年9月4日星期二

劉修妍﹕何故強制獨立成科?



自從《中國模式:國情專題教學手冊》曝光,「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下稱「國民教育科」)在不少市民眼中已儼如「洗腦科」。市民遊行集會高喊「反洗腦」,要求教育局撤科,但教育局似乎仍堅決推行。筆者暫且不談教材內容是否偏頗、國民教育是否洗腦等問題,倒想先釐清幾個概念。

首先,「贊同推行國民教育」與「贊同開設國民教育科」兩者並不相同。前者認同推行國民教育這方向,但沒設定用何種方法達成,可以透過周會、課後活動或跨學科滲透等方式推行,而後者則認同以開設獨立學科形式推展國民教育。

此外,「贊同開設國民教育科」與「贊同教育局強制全港官津直資學校開設國民教育科」兩者更是不容混淆的概念。某些學校按其校本情,若認為以獨立學科形式推展國民教育更有成效,該校可以開設該科,但這並不代表其餘所有學校都要被強迫以這種形式推行國民教育。情就如某些人認為每天步行樓梯可以有效增強心肺功能,而我認為每周撥出兩天緩步跑做法更可取,當我贊同每周兩天緩步跑,並不表示我贊同強迫所有人必須跟我一樣做法。

政府當局由「推行國民教育」變為「加強推行國民教育」,進而變成「開設國民教育科」,再演變成今天「強制全港官津直資學校開設國民教育科」,當中每次跳躍,到底憑覑什麼理據?別的不談,我想集中談論最後的這步跳躍。

教育局或課程發展議會檢視中、小學課程,然後為某些獨立學科編寫課程指引,本來是很平常的事。1998年發表的初中公民教育科課程綱要和2012年修訂的初中地理科課程指引,都是印上「教育署/教育局建議學校採用」的字句。關鍵之處,是教育當局「建議」學校採用由課程發展議會編訂的課程指引,但每所學校均有權按校本情選擇修訂課程內容,並且有權決定不以獨立科形式推行有關課程,換言之,學校有權開設這些科目與否。這項權利,是尊重學校專業自主的體現。

但今次有關「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推展,卻有別於過去常態。雖然課程文件首頁依舊寫上「教育局建議學校採用」這字眼,但教育局向全港官津直資學校發出的通函卻要求學校「須」於開展期完結後全面推行該科。

因何將「開設國民教育科」演變成「教育局強制全港官津直資學校開設國民教育科」?提出這個跳躍,較可理解的原因有兩種:第一,經過嚴謹深入的教育研究後確認以獨立學科形式推行國民教育成效遠高於其他形式;第二,經過長期的民間討論和業界討論後獲得如此共識。

前者尊重知識,後者尊重民意,但現在,兩者皆不是。憑什麼?只憑政府一錘定音。

一直找不到政府有理據的解說

在沒有研究基礎、沒有民意基礎的情下,為何政府突然改變以往常態,以行政措施將「建議開設國民教育科」變成「強制必須開設國民教育科」?對於這問題,恕筆者無知,一直找不到政府有理據的解說。

教育局今趟做法,有違於過往尊重研究、尊重教育界專業的常規和價值觀,是以行政手段干涉學校在課程規劃和教學安排等領域的自主權。若然政府當局提供不到充分理據支持這異常做法,實難以令教育界信服,亦只會令更多市民懷疑甚至堅信政府背後另有不可告人的任務。

最後,筆者想問政府當局,若然有學校經過與校內各持份者的充分討論以及法團校董會的確認,然後按照往常教育專業自主的原則,在政策開展期完結後仍然選擇「不開設國民教育科」,而以其他模式推行國民教育,到底何錯之有?

作者是中學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