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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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

陳文敏:指鹿為馬

中國幾千年歷史中,指鹿為馬阿諛奉承之宵小之輩比比皆是,但面對昏庸君主仍能把持風骨,獨排眾議,忠言進諫者亦大不乏人,可惜他們除了能名留 青史外,往往沒有好下場,輕則遠戍邊疆,或貶為庶人,重則身首異處,株連九族!幾千年來中國人從沒好好從歷史中汲取教訓,反而是不斷重複歷史的哀歌,上星 期香港也在上演一齣同樣的歷史悲劇。

佔 中 的 出 現 , 近 因 當 然 是 源 於 對 民 主 的 索 求 , 但 背 後 亦 有 幾 種 不 同 的 成 因 。 一 是 一 些 爭 取 民 主 幾 近 三 十 年 者 如 佔 中 三 子 , 他 們 當 初 參 與 民 主 運 動 時 還 是 血 氣 方 剛 的 大 學 生 , 今 天 已 是 兩 鬚 斑 白 的 中 年 人 , 他 們 所 表 達 的 信 息 是 他 們 已 不 願 再 無 了 期 地 等 下 去 。 二 是 一 些 對 現 實 感 到 失 望 的 情 緒 , 樓 價 高 企 , 置 業 無 望 , 社 會 貧 富 差 距 愈 來 愈 大 , 社 會 的 流 動 愈 來 愈 見 停 滯 , 大 學 畢 業 也 要 競 輪 公 屋 , 社 會 變 得 愈 來 愈 荒 謬 , 年 輕 人 深 感 對 命 運 的 無 奈 和 無 能 , 於 是 最 少 希 望 在 選 舉 特 首 一 事 上 可 以 有 權 自 主 。 三 是 對 現 政 府 施 政 的 不 滿 , 梁 振 英 政 府 上 台 後 只 見 醜 聞 不 絕 , 當 日 承 諾 的 一 張 一 支 筆 聽 取 民 意 , 今 天 是 催 淚 彈 胡 椒 噴 霧 和 低 收 入 者 無 資 格 投 票 的 傲 慢 。 民 間 對 特 首 的 不 滿 之 聲 早 已 不 絕 於 耳 , 特 首 民 望 長 期 處 於 低 位 , 甚 至 商 界 中 人 亦 不 乏 怨 言 。 日 前 更 傳 出 特 首 收 取 大 筆 酬 金 不 申 報 , 他 辯 稱 有 關 合 約 乃 於 當 選 特 首 前 簽 訂 , 但 酬 金 是 在 他 上 任 後 才 支 付 , 任 何 對 會 計 稍 有 認 識 者 也 會 知 道 , 財 產 當 然 包 括 可 收 取 但 未 收 取 的 入 息 , 故 連 匯 豐 前 主 席 亦 估 計 特 首 將 會 被 要 求 下 台 。 

在 這 情 下 , 田 北 俊 提 出 特 首 該 請 辭 , 也 不 過 是 反 映 民 意 , 卻 換 來 被 逐 出 政 協 的 後 果 , 說 真 話 就 只 落 得 這 樣 的 下 場 ! 一 些 保 皇 人 物 還 要 振 振 有 詞 地 指 田 少 的 說 話 違 反 政 協 的 身 份 , 政 協 從 來 在 中 國 政 治 上 只 是 政 治 花 瓶 , 何 來 集 體 負 責 統 一 口 徑 這 一 套 ? 這 一 役 亦 清 楚 說 明 , 所 謂 愛 國 , 只 須 盲 從 附 和 , 若 中 央 只 願 聽 指 鹿 為 馬 的 說 話 , 只 想 要 一 個 只 懂 投 其 所 好 的 特 首 , 便 難 怪 中 央 會 出 現 擔 心 港 獨 這 種 完 全 脫 離 香 港 現 實 的 憂 慮 !

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

陳 文 敏:七 一 之 後


挾  6 . 22 投 票 人 數 高 達 70 多 萬 的 氣 勢 , 七 一 遊 行 也 有 數 十 萬 人 上 街 。 七 一 過 後 , 香 港 的 政 局 將 何 去 何 從 ?


6 . 22 的 投 票 結 果 顯 示 絕 大 部 分 人 不 接 受 有 政 治 篩 選 的 選 舉 , 這 結 果 再 次 印 證 了 香 港 人 的 共 識 。 70 多 萬 不 是 一 個 小 數 目 , 絕 對 不 是 當 權 者 所 能 忽 視 。 至 於 公 民 提 名 , 也 有 近 90% 的 支 持 , 棄 權 票 比 預 期 少 , 某 程 度 上 這 反 映 市 民 對 提 委 會 的 組 成 缺 乏 信 心 , 寧 願 選 取 一 個 中 央 政 府 已 表 態 不 會 接 受 的 方 案 , 當 中 亦 間 接 表 示 對 中 央 政 府 發 表 白 皮 書 和 黑 客 入 侵 的 不 滿 。


另 一 方 面 , 泛 民 挾  遠 超 想 像 的 民 意 授 權 , 更 加 振 振 有 詞 地 要 求 任 何 政 改 方 案 均 須 有 公 民 提 名 的 元 素 , 甚 至 有 人 提 出 沒 有 公 民 提 名 的 方 案 便 是 假 民 主 , 他 們 便 會 佔 中 。 投 票 的 設 計 並 不 支 持 這 種 論 調 , 但 泛 民 中 較 前 衛 者 勢 必 借 此 否 決 任 何 中 間 方 案 , 面 對 這 樣 的 投 票 率 , 各 政 黨 會 更 加 小 心 翼 翼 , 不 會 輕 言 接 受 妥 協 方 案 , 較 溫 和 的 方 案 便 更 難 獲 共 識 , 而 政 改 能 達 成 共 識 的 希 望 便 更 渺 茫 。


港 府 遲 遲 不 願 開 展 政 改 諮 詢 的 工 作 是 造 成 今 天 這 局 面 的 原 因 之 一 。 當 民 間 的 方 案 逐 步 醞 釀 , 公 民 提 名 之 聲 漸 高 漲 , 政 府 的 反 應 只 是 不 斷 說 公 民 提 名 不 符 合 基 本 法 、 佔 中 違 法 , 但 卻 始 終 沒 面 對 問 題 的 核 心 , 對 政 治 篩 選 也 沒 明 確 表 態 , 連 對 民 間 提 出 的 方 案 的 利 弊 作 分 析 也 沒 有 , 於 是 過 往 幾 個 月 來 政 府 一 直 處 於 被 動 , 整 個 政 改 議 程 給 佔 中 牽  鼻 子 走 。


建 制 派 的 反 應 則 是 盲 目 鼓 吹 反 遊 行 反 佔 中 , 指 投 票 結 果 水 份 高 , 指 70 多 萬 和 13 億 人 民 相 比 算 不 了 甚 麼 , 這 些 低 水 平 的 反 應 對 事 情 毫 無 幫 助 , 甚 至 只 會 將 政 局 推 向 兩 極 化 。 建 制 派 中 的 有 識 之 士 , 該 是 對 政 局 反 思 , 認 真 探 索 可 行 的 方 案 , 而 非 盲 目 力 撐 白 皮 書 。


能 夠 妥 協 的 空 間 正 逐 步 收 窄 , 政 改 能 否 有 出 路 , 將 視 乎 中 央 政 府 是 否 願 意 克 制 , 行 政 長 官 是 否 願 意 放 棄 對 抗 的 心 態 , 各 大 政 黨 有 否 魄 力 尋 求 共 識 , 可 惜 , 這 3 方 面 的 因 素 皆 並 不 樂 觀 。

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

陳 文 敏:逝 去 的 文 字


今 天 是 聖 誕 佳 節 ,是 一 個 普 天 同 慶 的 歡 樂 日 子 , 先 在 這 裡 祝 各 位 朋 友 聖 誕 快 樂 。 每 年 聖 誕 , 總 會 收 到 不 少 賀 卡, 近 年 賀 卡 多 改 為 電 子 賀 卡 , 環 保 之 餘 , 有 不 少 也 很 具 心 思 , 設 計 精 美 , 或 是 細 緻 可 愛 的 動畫 , 甚 至 是 一 個 感 人 的 故 事 。 不 過 , 隨 電 郵 和 面 書 的 普 及 化 , 文 字 好 像 已 在 無 聲 無 息 中 逝 去。 新 一 代 的 電 郵 文 字 , 充 斥 拼 音 和 符 號 , 如CU ( see you ) 、 thk u ( thank you ) 等 , 簡 直 慘 不 忍 睹 , 自 己 發 電 郵 或 短訊 , 還 是 堅 持 用 完 整 的 文 字 和 句 子 , 最 少 是 對 文 字 的 尊 重 。


我 不 知 這 和 母 語 教學 是 否 有 關 , 但 近 年 整 體 社 會 的 英 文 水 平 明 顯 下 降 , 已 是 不 爭 的 事 實 , 中 學 生 甚 至 大 學 生 的英 語 水 平 均 遠 不 如 前 , 只 要 在 校 園 走 一 趟 , 看 看 張 貼 於 各 個 角 落 的 海 報 和 通 告 , 詞 不 達 意 ,文 法 錯 誤 , 令 人 啼 笑 皆 非 或 摸 不 頭 腦 的 例 子 比 比 皆 是 。 隨 手 拾 來 , 要 求 同 學 及 早 報 名 , 寫 成「 Be too early 」 , 修理 電 梯 的 通 告 是 ﹕ 「 While lifting is in progress, this pedestrian way willbe temporarily closed. Please keep away. 」 看 電 影 寫 成 「see the film 」 ; 要 求 同 學 避 免 在 繁 忙 時 段 一 起 擠 擁 在 餐 廳 進 食 午 餐 ,寫 成 不 屑 與 平 民 百 姓 共 晉 午 餐 的 「 Don't eat with the mass 」。 更 令 人 哭 笑 不 得 的 是 將 「 在 適 當 時 候 結 束 對 話 」 寫 成 「 Please terminate yourself when it is appropriate 」 !


平 安 夜 , 難 得 寧 靜, 在 書 架 上 隨 意 翻 開 由 董 橋 先 生 翻 譯 Jack London 的 Credo , 詩 的 首 句 是 「 I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 ! 」 董 橋 先 生 將 這 句 譯 為 「 寧 為 飛 灰, 不 作 浮 塵 」 , 洗 練 的 文 字 盡 得 原 文 的 精 髓 。 書 架 上 還 有 Marcel Proust 七 冊 的 鉅 著 , 法 文 原 文 名 是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 , 最 初 譯 作 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 , 雖 然 準確 , 卻 沒 有 原 文 的 浪 漫 。 1992 年 被 譯 為 In Search of Lost Time , 但 卻 少 了 原 文 那 份 惆 悵 , 中 文 翻 譯 為 「 追 憶 逝 水 年 華 」 , 年華 消 逝 , 往 事 已 矣 , 追 憶 中 又 帶 有 繾 戀 , 遺 憾 和 惆 悵 , 譯 文 更 勝 法 文 原 文 !


美 麗 的 文 字 , 能 扣人 心 弦 , 能 令 人 動 容 , 令 人 心 悸 , 可 惜 , 今 天 美 麗 的 文 字 已 漸 消 逝 , 就 如 一 切 前 塵 往 事 , 只能 留 待 追 憶 !

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

陳文敏:濫 權




日 前 警 務 處 長 曾 偉 雄 對 警 方 在 事 發 後 近 兩 年 才 拘 捕 「 佔 領 中 環 」 義 工 陳 玉 峰 的 解 釋 , 可 說 是 廢 話 連 篇 。 陳 玉 峰 在 2011 7 1 日 參 與 遊 行 集 會 , 2011 12 月 律 政 司 的 法 律 意 見 認 為 有 足 夠 證 據 檢 控 連 同 陳 玉 峰 在 內 的 九 名 人 士 , 其 中 八 人 已 在 2012 9 月 被 判 罰 款 , 但 陳 玉 峰 卻 在 案 發 後 的 22 個 月 後 才 被 警 方 拘 捕 。 警 方 的 解 釋 是 在 過 往 逾 16 個 月 內 曾 多 次 聯 絡 陳 玉 峰 未 果 , 才 於 日 前 決 定 作 出 拘 捕 。

陳 玉 峰 在 港 有 固 定 居 所 和 職 業 , 她 曾 任 職 記 者 , 出 入 立 法 會 和 追 訪 一 眾 高 官 , 她 現 時 為 見 習 律 師 , 在 中 環 上 班 。 若 警 方 在 逾 16 個 月 內 仍 無 法 找 到 這 樣 一 個 普 通 市 民 , 警 方 的 能 力 實 在 令 人 擔 憂 。 警 方 說 不 欲 高 調 往 陳 的 辦 公 地 點 拘 捕 她 , 更 令 人 啼 笑 皆 非 。 第 一 , 並 無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陳 故 意 匿 藏 或 潛 逃 , 警 方 亦 掌 握 她 的 居 所 , 她 所 涉 及 的 亦 非 嚴 重 罪 行 , 為 何 不 能 以 傳 票 方 式 傳 召 她 上 庭 應 訊 而 要 拘 捕 她 ? 第 二 , 警 方 說 不 欲 高 調 往 陳 的 辦 公 地 點 拘 捕 她 , 警 方 大 可 在 其 寓 所 樓 下 或 辦 公 地 點 外 等 待 她 作 出 拘 捕 , 毋 須 前 往 她 的 辦 公 地 點 。 第 三 , 同 案 其 他 被 告 在 9 月 受 審 , 為 何 不 在 9 月 前 拘 捕 陳 以 便 各 被 告 同 時 受 審 ? 第 四 , 陳 作 為 記 者 一 直 有 採 訪 政 府 高 層 , 去 年 4 月 在 北 京 採 訪 梁 振 英 領 取 任 命 狀 , 並 與 梁 振 英 同 機 回 港 , 如 果 警 方 沒 查 明 與 候 任 特 首 同 機 的 乘 客 名 單 , 更 容 許 通 緝 犯 與 候 任 特 首 在 空 中 共 處 三 個 多 小 時 , 那 警 方 是 失 職 還 是 無 能 ? 第 五 , 陳 多 次 出 入 境 均 能 出 入 自 如 , 為 何 不 在 出 入 境 時 拘 捕 她 ? 第 六 , 「 佔 中 」 行 動 廣 受 港 府 與 北 京 的 關 注 , 警 方 卻 聲 稱 不 知 陳 為 「 佔 中 」 義 工 , 但 事 有 湊 巧 , 警 方 卻 在 陳 前 往 與 「 佔 中 」 義 工 工 作 午 膳 時 將 她 拘 捕 , 難 道 真 的 要 人 相 信 這 是 巧 合 ?

筆 者 相 信 律 政 司 聲 稱 檢 控 的 決 定 並 沒 政 治 考 慮 , 但 律 政 司 大 可 以 不 必 為 警 務 處 長 蹚 這 淌 渾 水 , 因 為 現 今 的 問 題 是 為 何 現 今 才 採 取 這 拘 捕 行 動 。 政 府 稱 警 方 依 法 辦 事 , 但 法 治 的 精 神 並 不 單 要 求 警 方 依 法 辦 事 , 警 方 以 法 律 賦 予 的 權 力 打 壓 示 威 者 , 同 樣 會 違 反 法 治 精 神 。 拘 捕 行 動 是 一 項 行 政 決 定 , 如 果 這 決 定 是 出 於 政 治 考 慮 , 即 屬 濫 權 , 同 樣 可 遭 司 法 覆 核 。

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

陳文敏:海濱長廊





政府建議在中環新填海區當中約150米的海濱改劃為軍事用地,又再惹起社會上不少關注和反對。從傳媒的報道中,大概可以歸納以下幾點。第一,大家對在中環興建軍用碼頭並沒有太大異議。添馬艦原為海軍基地,後來為了發展需要,中英政府於1994年達成協議,港府在進行中環填海之際,同意在昂船洲南面興建一個新的海軍基地供解放軍使用,並須於第三期填海區為解放軍提供停泊設施。

第二,政府早於2000年的諮詢分區計劃圖則中已確定了碼頭的位置,因此,碼頭在2013年的圖則內屬於「經常准許的設施」,毋須再經批准。

以上兩點可以說是有共識的,但問題是諮詢文件給公眾的印象是軍用碼頭只是一個碼頭,就如前皇后碼頭一般,政府亦從來沒有解說軍用碼頭外還有甚麼設施,也似乎沒有清楚指出軍用碼頭還包括公眾用地。於是,當政府提出修改土地用途,由原來的休憩用地改為軍事用地,並指出該軍事用地尚有其他不高於三層的建築物時,公眾的反對是可以理解的。《保護海港條例》在1997年修訂,故其中一個關鍵問題是中英政府在94年協議的具體內容,但從政府需要提出修改土地用途這一點看,似乎足以說明在原先的諮詢過程中並沒有軍事用途的考慮,否則有關圖則從一開始便會將有關土地列作軍事用途而非休憩用地,在這一點上政府看來是較理虧的。

其實公眾並不反對興建如皇后碼頭的公眾碼頭,在有需要時解放軍當然可以暫時封閉碼頭作軍事用途,如迎接外國將領,但這只是短暫和臨時性質的,這樣既可照顧解放軍的需要又同時保留碼頭和海濱長廊原來的設計,這樣會否是一個雙贏的結果?

當然,這建議會將有關土地保留為公眾享用的休憩用地,不能在上興建建築物。自己的夢想是希望有一天我們能沿海濱從西環走到柴灣,由東區的日出到西區的日落,這條長廊可能是世上最長和最美麗的海濱長廊,它會令東方之珠更具吸引力,既能保育又能發展經濟,那放棄兩幢建築物這代價是絕對值得的。

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

陳文敏: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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