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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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4日星期三

蕭少滔: 飯民隨時「袋住先」!

各位唔需要太多懸念嘞,睇怕飯民好快會「勉為其難」地接受人大的篩選式普選。所謂見微知著,有啲嘢…正所謂「豎起條尾」就知你搞邊科啦。而尤其是飯民,根本無腦嘅,隨時自己賣咗自己豬仔都唔知呀。

是咁的:
話說民建聯在2015年2月委託「香港民意調查中心」做電話訪問,結果為「六成市民支持在8.31框架之下的政改方案」,而「拒絕接受」的民市則只有三成云云。

正常有腦嘅反應,應該係「有本事就唔該正正經經做全民公投」嘛,因為既然香港大部人都已經登記做選民,而且2012年立法會選舉都已經成功完成「全港單一選區」的「超級區議會」選區投票,換言之,要做全港公投,在技術上是完全沒有難度的。

而在可以全民投票的情況下而選擇不進行全民投票,合理嘅原因就只得一個,就係「唔想用呢個方法得知結果」。咁仲使講乜嘢吖?任何真實答案以外嘅,都「唔係真實答案」囉。

而居然飯民嘅反應係:即使有三成人反對,都唔會贊成….

Ok, 稍為有讀過邏輯嘅,都明白,咁即係飯民同意咗呢個以民調代替公投嘅囉輯啦。咁又仲有乜嘢資格代表香港人發言呢又?不如各位飯民議員以後唔好出嚟參選啦,交由民建聯委託忠心愛國民意調查中心,由市民「公平地用保密嘅電話訪問」推舉出立法會議員吖笨!

而查「香港民意調查中心」,即係「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在1996年年底成立嘅「全資附屬公司」,專門就係提供民意調查服務。至於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係乜嘢組織,又相信唔使劃公仔劃出腸啦。

而有趣嘅係:飯民居然當係真嘅民調嚟俾反應!咁唔使再問啦,飯民好快會好尊重民意咁樣,勉為其難、大局為重,含着淚通過政改方案。

至於呢個「電話訪問」有幾咁「專業」?已經有高登巴打將問題轉載出嚟,睇到都笑到碌地。大家有接過電話嘅,又不妨分享一下啦。基本上係「唔袋住就乜都冇」,多句都唔使問咁滯。

而呢個民調仲有一樣過癮嘢,就係「受訪者年齡分佈」。照計一個合理嘅調查,個「樣本」應該反映到真實情況吖;雖然名義上,個調查係有「加權處理」個樣本,但係各位要注意,呢個調查,受訪對象嘅年齡分佈如下:



如何加權就由得佢啦,呢樣係比較「機械」嘅工作。真正有趣嘅係:點解「成功受訪」嘅群組,居然係63.4%屬於「五十歲以上」!呢個情況,同香港嘅 「年齡分佈」完全唔夾口供喎? 亦都即係話,調查嘅可疑地方唔係在於「事後」是否以及如何加權,而係搵唔夠「五十歲以下」嘅群組俾反應,因此根本就係「搵錯地方」。

呢種情況,有做過民調嘅,相信會比較「心水清」嘞:一係根本個「目標對象」有問題,一係「聽到你係乜水就已經冇人啋你」。舉例嚟講:假如你喺老人院訪問院友同埋家屬,大致上就會得到呢個樣本嘞。明白未? 你試下去大學宿舍或者中環街邊,包保你攞唔到呢種「樣本」番嚟。

至於比較合邏輯嘅民調,係由明報委託港大民調中心做嘅「跟進調查」,由於分開一段頗長時間嚟攞樣本,因此從整體趨勢變化,可以比較得到一個可靠嘅意見傾向:
提出嘅問題係:

就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方面,有意見認為應該先由提名委員會揀選,確保所有特首候選人都唔會對抗中央政府,最後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你有幾支持或者反對呢個方案?

 
簡單而言,港大替明報做嘅民調,當中「好支持」嘅,只有22%,而「幾支持」嘅,有22%。加埋嘅「支持」都只係有44%。咁當然,「佔中」期間, 又真係好難搵人贊成。之不過,反觀「落閘」之前嘅「最良好意願」期間(2014年5月),都真係只有「啱啱夠數」嘅51%支持,而當中「好支持」則依然永 遠留在「最高收視」嘅24%。之後又係打回原形「支持」嘅44%。
而2015年1月12日「塵埃落定」之後,問到即使假設霸王硬上弓咁嚟「通過」,結果都係「民主倒退」或者「原地踏步」;只有23%認為係「民主進步」。

好明顯,邊個民調可靠啲,大家自己估下啦。

近期比較科學嘅分析,係由港大同港台在2015年1月31日合辦嘅「眾言堂」民意調查

有關研究,雖然都係「接受政改嘅佔大多數」, 不過細節就科學好多。因為研究問題並無引導性同埋局限性嘅答案,而係按五個接受程度嘅比例嚟將答案歸類,而且回答者嘅「年齡」同「社會階層」都有分開統 計。而且在抽樣之後,更加邀請受訪者參加「眾言堂」嘅討論,然後再進行問卷調查,確保受訪者係 fully informed。而討論前與討論後的表態,也有分開衡量以作比較。仲唔止,呢個調查,上一次係2014年9月。換言之,調查唔止要有深入分析,仲要有時 勢變化嘅分析。咁先至叫得上係科學吖嘛。

結果係咁嘅:整體民意,的確係「贊成嘅比反對嘅多」;不過係40對36,不是一面倒,極其量係5/5波。但係要注意嘅係「堅反對」嘅,比「堅支持」嘅,其實係20比18,唔該大家留意下嘞。

   呢個反應都未夠過癮,問到「如果唔係個人立場,而係從社會整體考慮」又會如何?差距就拉闊嘞,可以睇到明顯係贊成嘅佔多數,差距達到10%,咁就好難否定結果….表面上。

 
於是呢個結果就好有趣嘞:對於「愛字頭」那一班人來講,當然係「大部份市民都會為社會整體考慮而袋住先」。
之咁:乜嘢叫做「為咗社會整體考慮」呢? 其實無他,就係「一係袋住先、一係原地踏步」囉。其實同拎技槍指住你個頭一樣啫。又唔知有冇人試過問下:假如有得俾你揀公民提名或者政黨提名吖啦。不過可惜好似麥兜話齋「無呢個組合」吖嘛! 咁問法,同「要錢定要命」差唔多啫。

更加要指出嘅係:其實不論民建聯同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也好、港大同港台也好,都只係將受訪年齡限制在「十八歲或以上」。換言之,「年齡」呢個問題,並不全面。只要睇睇港大個進一步分析會留意到「世代對立」嘅情況:

 
 
呢個情況其實也反應出一個好危險嘅信號,就係實在「我哋而家係為將來做決定」!但係 18 歲以下嘅香港市民、即係我哋嘅「未來」,在兩個不同陣營的民調裡面,都係「被缺席」嘅!

再留意「世代對立」嘅情況,如果以2017年作為目標,倒轉頭訪問而家16歲、兩年後就有投票權嘅人,情況又會如何? 所有民調都好似冇呢個「未來」嘅考慮。試問又如何可以稱得上係「社會整體考慮」?基本上只係五十歲同六十歲以上嘅老人在主導,而青少年只能選擇跟或者唔跟。

呢種情況,其實歷史上出現過啦 – 1984中英聯合聲。當時一樣係問香港市民是否願意「袋住先」!其實當中係有好多條件同埋假設嘅。甚至可以算得上係「期票嘅條件」。不過香港人真係好健忘、尤其是飯民特別健忘。

咁呢個時候,自然又係我考古專長發揮嘅時候啦。不過咁,時間所限,趕住去食開年飯,先按下不表,稍後為大家詳細解畫。

下回片頭預告:事關香港回歸咁大件事,香港人當時嘅真實民意如何?而呢件事,更加原來同「鬍鬚曾」有直接關係!哈哈哈。下回分解。

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

蕭少滔: 國家安全法,在香港實施?



很有趣的話題,那麼不止《中英聯合聲明》可以撕掉,就連《基本法》也可以提早不到2046就「完成歷史任務」了。假如習大大真的想要全國落實「法治」,那麼這種反智兼違法的想法,當做楝篤笑好了,認真不得。

最近由於「雨傘運動」和「佔中」的影響(不過其實佔中從來沒有發生過嘛….佔鐘佔旺佔銅都有,就是沒有佔中),工聯會的理事長吳秋北建議「國安法可以在港選擇性執行」

據報導: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計劃今年三月北京「兩會」期間提建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三,將加入《國家安全法》並適用於香 港,另有人大代表聽聞另一可能方案,是直接由人大常委會釋法,表明《國安法》條文適用於香港特區。以上說法也由《太陽報》表示得到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的證實。

當然,自從董建華2003年因為「廿三條」翻個四腳朝天之後,廿三條所涉及的「國家安全」問題也就從此沒有再擺到枱面上。但中港雙方繼續互惠互利、 大家發財,又見不到有什麼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發生。起碼在香港「建立武裝力量」的,就只梁振英的老婆自己出任「總司令」的一伙,要在香港搞「青年軍」什麼 的。要是「聚眾」是「謀反」的跡象,那麼除了姓梁的一家,就沒有其他人了。

至於「忠」字當頭的梁振英,照道理可以恃着施放催淚彈的狠勁,就硬來要求人大把「國安法」安插到「基本法附件三」被面去也不奇怪,他當然做得出嘛。 不過這個從來也不是「敢不敢做」的問題,而是一個「後果」的問題。對於一眾法律盲來說,總之「有法」就比「無法」好,那種天真的想法就完全符合先前大律師 公會主席石永泰所講的「片面理解的法治」異曲同工而已。

最早提到這個「簡單關係」的,是1998年「張子強等案」的公眾解釋。其實司法解釋不是沒有,不過也不勉強大家要在一個博客文章裡面硬啃這些東西了。有興趣鑽研的,可以參考當時司法判決的上文下理。在此只需要引述港府對「法律關係」的說明就夠了。

當時由於大賊張子強和其他同黨在中港兩地干犯刑法,但在大陸落網,於是社會牽起兩地刑法是否互通的討論。

第一個重點是:香港政府對基本法的理解只能從「已寫低」的東西去處理。至於「立法原意」,政府是「管不了」或者「不想管」的:根據《基本法》第十八 條,只有載於《基本法》附件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性法律適用於香港。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並不載列於該附件,故此不適用於香港。

換言之,只要是任何東西放進了【基本法附件三】,那麼香港政府就視為「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這點是簡單到不得了。而這個也正是梁振英和以上一眾人大代表對「法治」的全部理解。

至於「中國的法律」會否「管轄」香港?其實可以是「會」也可以是「不會」的。因為按政府的理解:

刑法第七條訂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該法規定之罪的,適用該法。而所謂「領域」,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該詞是指「司法管轄區」而非「地理上的領域­」。在這前提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領域』的一部分。」

不過,以下這點才過癮: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條只適用於內地居民而不適用於香港居民,因為香港居民只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定義下 算是中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下,香港居民則不算是中國公民。這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載列於《基本法》第十八條附件三內,適用於香港 特別行政區。

而「國家安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篇、「分則」項下的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

那麼按香港政府在1998年就「張子強」等案件的說明,即使是「國安法」在香港放進了基本法附件三,同樣按以上對「國藉法」和「司法管轄」的解釋,「國安法」也應該只是適用於在香港的內地居民而不適用於香港居民。

如果再不清楚,也可以看看其後香港立法會討論檢討有關法律關係時,提及的中國刑法第六條「豁免條件」,就是「按照當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換言之,要是香港本地沒有相關的立法,中國的法律「選擇性地實施」並無法律效力。

而且到目前為止,香港與內地的「引渡安排」是不存在的,兩地只存在「法律協助」的安排。中國的執法機構不能自行在港進行執法工作,這個也是基本法的立法精神。否則中國憲法不用安排《第三十一條》的「例外處理」方式來容納香港特區「不同於國內法律」的一套「小憲法」。

因此即使所謂「國安法適用於香港」,其實可以本來就適用於香港,這點並無令人驚奇的地方。之不過「適用的對象」則不包括「香港居民」,而只是「內地 居民」。否則基本法根本不需要另外定立「附件三」這個要求。因為如果中國的法律對於「香港居民」同樣適用,而執法機關可以在香港執行中國內地的法律,那麼 還需要再寫「附件三」的要求嗎?早就不用有基本法嘛。

因此「廿三條立法」才有其憲制上的需要性,因為只有香港的司法機構才可以審理香港司法管轄範圍內的事;假如中國的法院也有權審理,那麼前題必須是 「附件三」同時將中國的司法管轄範圍延伸到香港,不再有「除附件三乜乜乜」的說法。而香港的執法機構亦只能執行香港的法律,如果沒有廿三條的相應本地立 法,香港並無所謂「國安法」相關適用的法律可予執行。

這個道理實在簡單得很。除非是由中國的公安來香港按照中國的刑法來拉人。就算不問法律專家,這個光景就肯定和成立香港特區的原意完全連接不上。

試想想,發佈有關中國的經濟分析資料和意見,在香港是絕對沒有問題的,但內地就隨時可以根據「國安法」,以「國家機密」為理由加以拘捕。香港作為資 本主義社會,這個照道理是五十年不變,不過根據同樣的「司法解釋」,在香港炒股票隨時可以被控「危害金融穩定」;剛剛中證監就因為A股炒賣過份而終止了部 份券商的「融資融券」業務,那麼在香港炒股票借了孖展的又怎麼辦?要問中證監嗎?李嘉誠先生要將生意搬到海外去註冊,香港當然沒有問題啦,但好像人民銀行 沒有批准他的「資產轉移」喎!這個是危害國家金融穩定的呀。要不要跑過羅湖橋去報警呀各位?

在中國遵守中國的法律,這是常識;此孔老夫子所謂「入境問禁」的意思。那麼在香港遵守香港的法律,也是法治常識了吧?

所謂「法律實施」這回事,國內的同胞也明白這個「法治」的起碼條件,就是「公檢法」缺一不可。要在香港實施國安法,那麼中國的「公檢法」系統是不是也要在香港同樣實施呢?明乎這個技術上的不可能,還要在香港「選擇性地引入內地法律」,這是屬於「法律盲」一類而已。

2015年1月2日星期五

蕭少滔: 香港荒謬到連食雞都變成政治問題




真奇怪到底泛民是否真的這麼討厭「功能組別」? 否則這個界別的選民其實怨聲載道,怎麼就是沒有人會爭取代表他們呢吓? 香港政壇真古怪即使撇開 政壇私怨,單是「民以食為天」這個天條,也好應該有人挺身而出了吧? 而假如飯民真的只懂吃飯、不懂吃雞,那麼先前那批非常勇武地要為農戶出頭的什麼「正 義聯盟」又有沒有動作呢喂? 耐人尋味指出問題與解決問題是兩回事,搵人做嘢啦唔該。
 
2015年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真正的「佔環中環」原來隨時才正式開始,不過原來不是「佔中三子」,而是各位家庭主婦很想「食住先」的本土雞雞。[1]

到底為什麼理應是代表本港漁農界利益的功能團體倒反而半聲不響,而要「被代表」的香港養雞農戶跑出來宣佈隨時實施正式的佔領中環行動? 香港的師奶 上次高呼「我要睇電視」的時候,難道執政的「一籃子」不知道大禍臨頭乎? 是否連「我要食雞」也要演變成「中港矛盾」才開心? 有些人的無間道絕招簡直令 人嘆為觀止。

其實學歷與成就成正比的高永文怎看也不似是白痴,不過一旦「入閣」居然自然變白痴,那又可以怪誰? 怪風水嗎?
逐件事說明一下。

話說「供港活雞」又出事,[2] 就 在2014年最後一日的樣本中驗出帶有可感染人類的禽流感 H7N9。事情「又」鬧大,唯有「循例」大開殺戒,即時停止長沙灣批發市場的運作,就地殺死過 萬隻活雞;並關閉批發市場廿一日以作消毒。而先前經已爆出,有港人北上嘆雞之後,證實患上H7N9流感,需要隔離。深圳也證實有病例。源頭很明顯了吧。

對於這種「屢禁不止」的嚴重殺人病毒,要對付其實很簡單呀:禁止輸入中國活雞就是。怎麼又會扯上「中港矛盾」的問題呢?

照道理,先前香港的雞農也早就抗議過:為什麼高風險的中國雞硬要和低風險的香港雞混在一起,都集中在長沙灣同一個批發市場處理? 難道「分流」減低風險的「物流常識」不管用了? 還是有人一做了官就沒有常識?

於是乎,經過了十多年的無謂折騰之後,看起來很聰明的政府官員就極度勉為其難地撥出了一個荒廢多年的「政府農場」,讓本地雞農可以「臨時處理」活雞 的批發。不過在分流站正式宣佈「可以運作」之後,雞農才發現政府的政策很古怪:位於打鼓嶺的分流站竟然限令「活雞不准落地」! 送交檢查的活雞一律要「原 車等候」三小時,待「覆檢」完成後,再「原車運走」!

明明是一個「農場」,而且當初的設計就是可以養雞的嘛,「不准落地」?搞什麼鬼?

而更有趣的是,[3]據 專營本地雞的「帝王雞國際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鄭展強表示:打鼓嶺分流站的安排「極度混亂」,現時本地雞在農場已完成檢疫並取得「出雞紙」,運到長沙灣可 「落地」入欄,待批發商拍賣後,即時「分雞」到各街市。但名為「分流站」的東西,並不是代替了長沙灣的「批發分流」功能,而是竟然要香港雞農拿着「驗身 紙」再山長水遠趕到分流站「覆檢」!




哎喲,這個分流原來只是一個騙局、百份百只是一個「檢疫站」。那麼既然本地雞在原本的農場已能檢疫,又幹嗎要到分流站覆檢? 而即使一定要覆檢,又為什麼活雞要「原車等候三小時」?

試用常理想想,一個「活人」如果要搭飛機,但是要關在飛機裡面三個小時「等起飛」的話,不論機艙如何舒適、空姐如何體貼照顧,活人也會氣死呀,何況只是一堆被關在貨車雞籠裡面的活雞? 這批高官除了坐在自己的冷氣房間之外,到底有沒有真的到外面見過世面?
而如果真的是「地方有限」,那麼當初又為何會胡亂拿來做「分流站」? 到底是「先前老點」還是「事後老點」? 不過怎看也是「從來未認真過的敷衍」。

因此香港本土的雞雞…. 其實選擇有限:按政府的安排,牠們只能在貨車上拿着身家清白的驗身紙、原車坐上大半天、走勻香港九龍新界然後才可以落車 「等候師奶發落」。除非這些雞雞是超合金鑄造,否則「唔死都一身潺」! 也別忘了,由於極度聰明的政府早已在2008年定下「不准過夜」的宵禁條件,雞雞 們一是當夜「正法」變成死雞,否則雞販要自掏腰包招呼牠們到「雞酒店」過夜。

而極度高明的政府,就因應自己這條完全無厘頭的要求,開出「你不能拒絕」的反建議:假如不接受這種既虐畜又虐人的苛政,那就只能接受「全港食死雞」,以後香港不准養雞、也不進口活雞。

其實風險源頭是中國、最簡單的解決方法是「禁止中國活雞進口」就是嘛。而且更有趣的是:香港雞農所生產的活雞,是足夠本港市場需要的!
據「土地正義聯盟」2014128日,就「上一次」禽流感事件,寫了一篇文章由【獨立媒體】登出。[4] 當中臚列了政府自己提供的數據,足以證明「本土活雞市場是被政策殺死的」。

由於中國停不了的爆發致命禽流感,在政府並無隔離分流措施之下,本地食用活雞的數字直線插水。再加上2008年「宵禁令」之下,雞販也搵食艱難,於 是引起了退還牌照的結業潮。到了2011年,香港的活禽食用量,只是2005年的1/3不到,由每日四萬多吨、減至每日一萬二千多吨。
而其實在2008年「宵禁令」之後,本地農場的生產力是足夠維持本地供應綽綽有餘的,但政府仍然「堅持」要繼續由內地進口活雞! 這個才是問題永遠解決不了的原因!

 
政府面對數字的反應是:即使本地生產,也不會零風險。

基本上是「斬腳趾避沙蟲」。講到底,就是要大家食死雞。不過邏輯上這叫牛頭唔搭馬咀,因為「即使到深圳吃雞的人也不會零風險」,那不如乾脆在關口「撲殺人流」好不好?
香港政府在香港境內要管香港的農場也管不好? 那是檢疫執法的疏忽。不想承擔責任就叫本地雞農去死,這又怎講得通?

而假如資源和人手有限,那就好應該集中資源,優先照顧香港的雞農嘛。幹啥又要大費周章,一定要優先「應酬」內地供港的活雞?

或者來個簡單總結可以說明這種思維是怎麼樣的:

  1. 大陸雞:高風險,不過可以直接送達市中心的長沙灣批發市場,和本地雞「同雞同權」,落地等批發;
  2. 本地雞:低風險,理論上和大陸雞「同雞同權」,「之不過」一旦大陸雞出事,本地雞就要雞飛狗走、上山下鄉、避走打鼓嶺,還要鎖在貨車上不准落地,原車乾等三個鐘、再原車送達全港各街市:「自己搞掂」。
稍為重組案情,就可以看得出:香港的物流設施不是優先提供給香港雞農用的。不守法、高風險的大陸雞農才是主角,反而極守法、低風險的香港雞農是「二等公民」。

要解決問題? 很簡單呀,一是完全禁止大陸活雞進口,因為香港的活雞養殖和供應絕對不成問題。即使是「雞苖」的問題,難道除了中國之外,全世界的雞 都做了絕育手術乎? 起碼在香港養大的雞苖也比成年活雞安全嘛。台灣進口雞苖不可以嗎? 泰國進口雞苖不可以嗎? 即使不進口,香港雞就生不下蛋來乎?

假如不禁止進口又如何? 都很簡單呀,分清楚「莊閒」就是。大陸雞反正經邊境入口,「就腳」落地打鼓嶺檢查。安全合格就自己出錢送到各個街市囉。長沙灣就留給低風險的本地雞批發,港事港辦。

不過這般簡單的事情不去做,反而大費周章要強迫港人「一係食死雞、總之不能不食大陸雞」。睇真未呀?

各位港燦,你以為「一籃子」真的在意「公共衛生安全」嗎? 自己查找不足啦:大陸雞可以隨街走、本地雞只可以等滅口,雞雞呀雞雞,你的罪名是「香港本土」。




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

石油價格大戰:中俄有機攬炒?



蕭少滔

假如中國的經濟問題是「通縮風險」而不是「通脹風險」,那麼石油價格大戰怎麼可能會是好消息?因為價格大戰的後果是通縮而不是通脹,就是這麼簡單。到底是否美國佬在搞「一石二鳥」式的「串燒」?這個可以留給大家自己評論一下。
俄羅斯因為烏克蘭問題遭受歐美制裁,早已預算日子不會好過。早前還因為石油「家底厚」,普京大帝「企硬」之餘還耀武揚威的把遠洋艦隊駛到澳洲為G20 大會「贈慶」。結果還是一樣提早打道回府一臉灰。而且更攞命的是,OPEC 跟着聯手落井下石,就是看準普京只剩下「石油」一張牌。OPEC揚言「俄羅斯不配擁有市場份額」,即使石油跌到20美元也無所謂



俄羅斯唯一的安慰是:始終有中國「埋單」,單在11月對華輸出的石油就猛增65%,不過還是90美元的價格。中國理應是「越等越便宜」才對,為什麼不在12月用60美元增持,而會傻豬到在11月就用90美元增持?這還是經濟問題嗎?怎看也像是「鬥大傻」的遊戲嘛。
中國股票依然炒個熱火朝天,那是因為「降準」的問題,因為央行擔心經濟進一步放緩,不得不「放水」。再加上融資「鬆綁」,券商才不會有錢也不賺嘛。但稍為讀過經濟的都知道,這種不是健康情況。當然,有得炒,「炒住先」囉。搵錢至上無可厚非。但細看數據,中國極度頭痕才對。



中國的 GDP 增速持續下降,而「內需疲弱」加上PPI下降,這些都是「通縮」的指標。而「生產力過剩」是中國常識。因此光是「石油價格下降,所以成本也下降」,這個說法到底有什麼意思呢?要是「需求不足」是前題,成本下降又如何?此謂之「物賤鬥人窮」之勢。況且中國的負債水平不比已發達國家為低,最新按推算是 GDP 300%以上,可說甚至已經有可能比美國更高!那麼要再搞「量寬」又可以有什麼作為?再多生產沒有人要的商品還是多建沒有人住的樓房?

至於中國「商品房走勢」是這個模樣的耶:20141-9月份,銷售額下降8.9%。而11月份最新數據是「待售面積再創新高」到達1,556萬平方米。



假如中國無法可施,為了維持「高增長」的門面功夫(以及作為執政的唯一合法理由),因而選擇了「放水」的措施,那麼中國面對的,將會是「滯脹」:通脹高而增長低,那麼人民幣不變廢紙才怪。

上一次石油低過30美元的時候,正正就是前蘇聯被迫「解體」的時候,現在普京又來耍硬的,不過美國是否借刀殺人?那就耐人尋味了。

關於「石油價格搞死蘇聯」這一點,我早在今年815日就講過。 而俄羅斯的好日子,是在97後石油重上40美元的結果。今次有可能效果不同的原因就只有一個:有中國「塾底」。不過會否變成「鐵達尼」攬炒? 這個才更加耐人尋味噢…. 相信奧巴馬不會看中文的分析,而美國應該也有相同的分析。不過至於中國會不會看分析,這就只能講一句「隨緣」了。

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

俄羅斯:其實金融壓力沒有想像得那麼嚴重



蕭少滔

因為有中國「塾底」。

最近由於歐美經濟制裁,加上石油價格大跌,高度依賴石油和天然氣出口的俄羅斯面對極大的貶值壓力,而盧布更加「插水」一半。

正當大家正在猜想到底今次俄羅斯會否出現「蘇聯式解體」的時候,答案其實是「不會」。很反高潮是不是?之不過,世間事物真的不會隨着主觀意願而有所改變嘛。2014年的俄羅斯不是1986年的俄羅斯呀。

大家只要看看全球外匯儲備排行表,就會發現俄羅斯在過去多年都積極在「儲備」的狀態當中。上次也有提及「含金量」的問題,俄羅斯真的在一直都在「積縠防饑」呀



這個大量儲存黃金的情況,一直都在持續。



先前我也提及過,2013年已發表過有關俄羅斯發展情況的文章。當時烏克蘭還未出事。普京當政的重點措施,就是將石油資源定位為國家經濟支柱,並且藉此拉動工業及其他行業發展。從1998年開始,俄羅斯的GDP增長保持在7%以上。

而且由於外匯收入主要是石油出口,因此在「成本」方面極低。由此而造就了「外匯及黃金儲備持續增加」的大趨勢。而國際貿易盈餘一直保持增長。



俄羅斯除了可以利用石油作為「創匯」的支柱之外,普京也極聰明地利用了中國「大國崛起」的心理,和中國的交往之中每每得心應手。

最新鮮熱辣新聞就是和俄羅斯有關,除了先前在「金磚銀行」裡面無端端認捐了最大份的資金之外,中國又做了「冤大頭」:在20145月,跟俄羅斯定下了「長期購買協議」,用最高價350美元一千立方米的價錢,向俄國購買共4,000億美元的天然氣。

而實在同時間,歐盟經已準備進一步制裁俄羅斯,國際石油價格也正在風雨飄換之中。要是習近平冷靜一點,多等半年時間,到時應該是普京來求你而不是要去求普京。很明顯,俄羅斯有了這個豬一樣的對手,無端端對沖了自己一半的外匯儲備風險,當然是「定個枱油」,繼續跟美國佬玩拉鋸戰啦。

至於中國做了「冤大頭」,也不能哼半句,那就只能說是啞仔食黃蓮,有苦自己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