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言書﹕致港澳辦王光亞主任〉——
王主任﹕
新一屆香港特首快將產生,據說中央已有態度,這時候寫這文章,無疑不識時務。但是作為一個研究政治和國際關係的後輩,我衷心希望和你分享對這次選舉的強烈不安。誰當特首,我原來並無感覺,自從月前確認唐先生不能勝任,曾對梁先生的出現充滿欣喜,更希望香港出現改變。但經過選戰,朋輩都憂慮無論哪個勝出,新政府都會出現致命的認受性危機。投票給誰、投什麼票,是選委的責任;與社會分享一些想法,卻是知識分子的最後責任。
「認受性」等於「民調」的偷換概念
你說這次選舉做不到「君子之爭」,道盡港人心聲。但不少建制派朋友認為,選舉亂局「屬於迎接普選的必須預演」、「反正無論誰出選都有認受性問題」、「建制派自我撕裂總好過被反對派撕裂」、「哪裏選舉都有黑材料」;不少泛民朋友則認為「小圈子選舉就是這樣」、「利益集團操控的選舉自然醜陋」云云,潛台詞很簡單﹕選舉就是不君子的了,認命吧。真的嗎?不是的。我深信無論是小圈子選舉也好、普選也好,都不容易出現這次亂局;假如時光倒流,防微杜漸,今天唐、梁二人的認受性危機可以大幅減低,其他人日後若有機會參選,也不會面對相同危機。為什麼?
六大選舉道德規範被打破
半年前,你為新一任特首定下三個條件,第三點是有「認受性」,我十分贊同。然而,在過去半年,「認受性」這概念,卻被片面誤解為「民調支持度」,我相信這並非你的原意。就「認受性」的定義,綜合不同學者分析,既包括選舉制度和過程本身的認受,也包括不同階層對候選人的認受,內有多項基準,民調只是其一。「認受性」的概念,正是讓領袖低民望時也能管治﹕試問哪個政府可以長期不推行民望必挫的政策(例如加稅)?前美國總統布殊低民望時,也有認受,因為產生他的制度有認受。但即使同樣由公眾認受有限的選舉委員會(所謂「小圈子」)選出來,董建華、曾蔭權當選時,認受性均遠勝今天的唐、梁,因為第一,他們的認受除了民調,還有其他;第二,這次建制兩營打破了其他民主/小圈子選舉都有的「君子之爭」規範,令這屆選舉本身、及所有候選人的認受性大為下降,無論誰當選,都極難施政。這些被打破的規範,可分述六點如下﹕
(1)打破規範一﹕選舉必須先對遊戲規則達成共識
這屆選舉以「擴大民主性」和「市民參與感」的口號開放建制派競爭,作為支持香港盡快民主化的人,我深信「開放競爭」的精神,必須肯定。但「開放」的背後,有兩個重點不為公眾注意﹕第一,「小圈子選舉」(制度A)、由中央欽點二人再讓二人「比民望」的「民調主導式小圈子選舉」(制度B)和「普選」(制度C),其實沒有層遞關係,而是三個完全不同制度,有完全不同的遊戲規則,分別適合完全不同類型的候選人。第二,建制派的唐營、梁營,為了這次選舉,都部署了五至十年,卻沒有對選舉採用哪個制度產生完全的共識。唐營一直相信、在以往五至十年也被長期告知,這次是行制度A,因此用了五至十年時間部署制度A遊戲;梁營則盡力把制度A變成B,到了唐營確認中央認同了對手建議的制度B,距離選舉只有數月,重新部署已來不及。假如我是唐梁各自的支持者,分別會怎樣想?
唐營不挑選任志剛、黃仁龍的「被算計論」
唐英年等待欽點的態度,令人十分反感。但從另一角度看,為什麼唐營對他情有獨鍾?答案其實是規則問題﹕假如唐營五年前就知道這屆將使用「民調主導式小圈子選舉」(制度B),自然會一早建議推出在制度B最有優勢的同路人任志剛,他不會害怕在制度B競爭;假如五年前獲悉採用普選(制度C),則會一早建議推出在制度C最有優勢的黃仁龍,他也不會害怕在制度C競爭。「唐營」支持唐英年的最大原因,就是五年來、乃至數個月前,都一直被告知(或他們相信的被誤導)在2012年,還是使用制度A,而在制度B、C毫無優勢的唐英年,卻是制度A最強勢的一人。於是,唐營認為破壞共識的,是偷偷單方面修改遊戲規則、製造既成事實、搞「突然襲擊」的對方。
第一屆特首選舉做到「君子之爭」,因為四名建制候選人都採用同一制度,當時楊鐵樑的民望其實高於董建華,但沒有以此變成「反董」公投,因為這是各方的君子協定。社會喜見梁振英挑戰欽點,而不明白這也是欽點的一部分,但過了數月,唐營、乃至泛民愈來愈相信,制度B是梁營度身訂做的──他們的論據包括,當梁振英要加入選戰時,強調的是「反欽點」、「民主化」,以爭取社會支持,但再有第三者要加入時,卻強調「已欽點」、「別亂來」;若說這是民主進步,論民主化政綱,以「民主化」為名改變制度A的梁營,比起唐卻毫不進步、乃至略有保留;梁營支持者在過去十年來如此重視「民意」,更是只此一次。唐營自信只要規則一早獲悉,在制度A、B、C都無懼,因而認定被「暗算」,不是輸在實力,而是輸在臨場被改規則,更難像一般輸家「願選服輸」,深信這不是公平的一仗。
但在梁營看來,制度B是他們努力爭取後獲中央首肯的,只是對手政治敏感度低,不及早換下唐英年,責任不在己方;對手不智地提出「撤資論」,更是輸打贏要的不君子行為,這是「陽謀」,不是「陰謀」。坦白說,若我是梁先生,也許也會這樣操作,因為這是廣義梁營的最大機會。但無論誰是誰非,社會何辜?假如有一場球賽,雙方連對賽規則也沒有共識,打架完場是必然的下場。現在結果正是無論誰勝出,落敗一方都認為對手「勝之不武」,不可能服氣。這教人想起2000年美國總統大選,戈爾得到多數人支持、勝出的卻是布殊,民主黨也全體服輸,就是因為制度有毫無爭議的認受性。我們這次呢?恰好相反。
(2)打破規範二﹕必須點名譴責非法手段獲取黑材料
在這次選舉,說的是「比政綱」,但政綱無人理會,而且二人政綱幾乎完全一樣,現在的民望差異,主要是靠對手犯錯的「負面認同」。當然,選舉從來充滿負面活動,揭黑材料也好、人身攻擊也好,不必少見多怪。但在外國民主,一切依然有其道德底線,目的正是確保當選人的認受性。不容許打擊對手的黑材料來自任何非法行為,可謂是最底的底線。越過了,無論誰人當選,整個制度都是輸家,勝者都不可能有「以德服人」的認受。
數月來,令我們憂慮的不是那些醜聞本身,而是揭發醜聞的方式。有評論說,問心無愧就不用害怕,但不是的﹕例如有候選人的私人電郵被公開,成為報章頭條,當事人時任特區政府二把手,那樣的保護,還能讓私人電郵外泄,只可能是高人所為,坊間相信涉及黑客,應是合理推論。如此行為明顯違法,但社會毫無回應、還繼續聚焦電郵內容,候選人還以上述電郵的關鍵內容「沙發」,在直播辯論公開質詢對手,這足以製造政圈的白色恐怖。另一候選人揭露閉門會議資訊,就算不一定有法律責任,則屬灰色地帶的「灰色恐怖」,令參與不少政府委員會的人(例如筆者)不安,日後開會再不敢暢所欲言,除非有證據證明事涉重大公眾利益,否則其破壞政治倫理令人遺憾。
至於各方分別同時披露的西九陳年密檔,以及高官收受禮物清單,都甚具針對性,打擊對象除了候選人,尚包括黃仁龍等具威信官員,此等信息愈是瑣碎、愈是觸及媒體不可能接觸的政府深處,介乎各式恐怖之間。再如「江湖拉票飯局」實情在警方調查公布前,各營均不應妄斷,但江湖人士掌握候選人黑材料、並因此被其中一方主動接觸的說法,已被這陣營中人公開承認,這已製造了政圈的黑色恐怖。香港從來不是這樣的。社會流傳的恐懼,難道是沒有原因的嗎?
不容非法手段原則應高於勝敗
無論這些行為與候選人本身有沒有關係、詳情是否為其所盡知、是否由其他人唆擺或協作,維持選舉認受性的應有做法,是所有候選人在這些挑戰規範的行為發生後,立刻作一致的、指名道姓的具體譴責,以示還有原則高於勝敗。執法機關或相關編制無論有沒有人投訴,也應主動調查,因為表面證據是這樣充分。
試想若《紐約時報》刊出麥凱恩的私人電郵,相信對手奧巴馬必會第一時間走出來,點名聲討這報紙,而不會嘲笑麥凱恩老而性無能;若奧巴馬透露麥凱恩的密室談話,若無證據,自己已選不下去。遺憾的是,兩名候選人除了作出空泛的「君子之爭」宣示,既沒有勇氣指證非法活動的細節,也沒有膽量對涉及相關行為的支持者(或媒體)具體譴責,與回應己方醜聞、哪怕只是學生聲明的極速,大相逕庭。
這教我想起昔日被要求「譴責」我的「激進」員工時,我也嘗試以「深信所有人都尊重世界和平」敷衍對方,只是道行不及兩名候選人多而已。結果,兩名候選人愈說「君子之爭」,公眾愈是犬儒,認定新政府有暗黑一面,只會令其認受危機惡化。人無信不立,日後誰相信政府?
(3)打破規範三﹕競選團隊的「官方支持者」需由候選人問責
這次選舉出現一個怪現象,就是不少最活躍的兩營代表性人物,均不屬「狹義競選辦」,只是二人「支持者」;他們的爭議性言行,均可在必要時與候選人切割,無異輸打贏要。二人都曾辯解﹕我那麼多支持者,怎可能管得了那麼多?但這樣回應,似是混淆視聽。
在海外案例,就算一些著名支持者在競選辦沒有職司,但承擔了代表候選人的「官方」行為,其言行也就可向候選人問責。何謂「競選辦外的官方行為」,不能有具體定義,不必咬文嚼字,不必大辯論,只能按常識和良心。例如以我得悉,這次不少雙方的「競選辦外支持者」都積極為候選人向選委索取提名表,這就涉及了競選正式程序,無論是否在辦公室掛名,這些人已代表候選人無疑;若候選人不認可上述關係,則必須在發現「被代表」時,第一時間嚴正澄清,否則無異於確認關係。這樣的道德要求,不為過吧!又如不少與雙方候選人有多年僱傭關係的「競選辦外支持者」,對被稱為「頭馬/家臣」直認不諱,從無澄清這種「馬/臣」關係沒有延伸到競選,則他們的行為,也應向候選人問責。
普京的智慧﹕外判一切不君子行為,誰不是君子?
確認了上述原則,就能發現兩營都嚴重缺乏問責精神,都在不君子地鑽空子。例如唐營因為己方充滿「感情缺失」,其「官方支持者」就無中生有地製造對手與其競選辦副主任的「緋聞」,令這候選人說別人抹黑自己的緋聞時,顯得格外虛偽。梁營的著名「官方支持者」更多,從建制派朋友得知,有的在對手醜聞被媒體報道前,已喜形於色,與朋友分享;有的公開承認從江湖朋友蒐集黑材料,態度與候選人表白的「君子之爭」背道而馳;有的在第三者考慮參選時,背後千方百計將他勸退;這些「官方支持者」的行為,同樣令這候選人顯得虛偽。我曾問其競選辦,個別支持者是否參與其競選活動,他們強調絕不,但就在同一夜,競選辦的人和這位支持者,就一起在馬會為候選人向資深傳媒人吹風。既是這樣,兩辦何不開誠佈公?
誰都知道,支持者的行為,不代表候選人,但這不代表支持者的行為越過道德規範時,候選人也沒有責任。例如在本屆美國總統初選,共和黨候選人保羅的支持者推出涉及種族歧視的廣告,攻擊對手洪博培的華裔養女,飽受批評,保羅也許事先真的不知情,也公開批評其支持者「disgusting」,公開要其立刻撤掉所有相關行為。否則先例一開,所有負面競選都會無人認頭,而且永遠沒有人要負責任——也就是現在香港那樣。
這樣說不是吹毛求疵,而是涉及一個值得憂慮的現實問題﹕假如所有候選人都把真正的核心班子定性為「競選辦外支持者」,把不君子行為「外判」,「狹義競選辦」自然只須處理陽光行為,日後的選舉,就肯定充滿「君子」了,但這是否「君子之爭」?學會了這套操作,領袖哪裏還有可能犯錯?假如競選期間的問責不落實,當選特首的人,也可以重施故技,在正大光明的政府外,整合一批自己不用負責的「政府支持者」,處理其他事務——普京治下的俄羅斯,正是靠「政府外的政府支持者」維持局面。市民對政府的認受,包括相信它的陽光,但一旦新特首當選後,發生與其「支持者」相關的非君子事件、乃至罪行,無論真相如何,民眾先入為主,容易認定政府難辭其咎,個別事件就容易變成政府的認受性危機——這也是近十年俄羅斯政府的危機。這是否我們民主化應走的路?
(4)打破規範四﹕內部矛盾不能為民調變成「敵我矛盾」
選戰風雲自然要有競爭,有競爭自然會對立。但通過製造二元對立來爭取支持,在民主選舉依然有其底線,因為「二元對立」與「社會和諧」,本身就是互相衝突的。假如有競選團隊不斷化「內部矛盾」為「敵我矛盾」,以製造二元對立來爭取支持、或同情,其實也是不斷削弱其未來的管治認受性,因為選民相信這通過「矛盾論」上台的人,不會有團結社會的誠意。在第三世界,選舉常變成族群對立,無論候選人質素如何,只要選民屬於某族,就會被標籤,這是內地學者批評民主化時最常舉的案例,並一直說中國人能避免之。那道德底線在哪裏?我想,在於是否以「敵我矛盾論」操控「標籤政治」。
當兩營等同「黑五類」、「新黑五類」,誰敢批評一句?
在正常的香港,沒有投票權的我們,若被指支持A或B,有什麼所謂?但當「唐營」、「梁營」分別成為被污名化的大帽子,不只是建制派,連整個社會也不會邁向「大和諧」,卻邁向「大撕裂」。操作是這樣的﹕首先,梁營作為挑戰者,把唐英年及唐營的形象簡單臉譜化,代表「地產黨」、「官商勾結者及既得利益集團」、「曾蔭權腐敗路線」、「反中亂港勾結外國勢力反對派」、「反民主的欽點者」,教人想起昔日文革的「黑五類」地富反壞右,當事人則不斷強調自己的「弱小」和支持者的「勇敢」,以示「唱紅打黑」;由於支持梁被演繹為等同「打倒黑五類」、「批鬥地產黨」,民調就變成「反黑五類」的「變相公投」(諷刺的是根據政綱,梁營在「反黑五類」內容上,與對手完全相同,令不少支持者感到震驚)。當唐營終於掌握二元對立的遊戲後,雖然為時已晚,卻還是令梁振英及梁營的形象同樣臉譜化,代表了特務、黑金、地下組織、打手和輸家這「新黑五類」,當事人則強調自己的「清純」和支持者的「可愛」,作為「Anyone
But CY(ABC)」的基礎(諷刺的是唐營也絕對不乏「新黑五類」)。昔日建制與泛民的競爭,何曾有這樣的敵我矛盾?
文革帽子文化﹕非梁即唐的恐怖
更甚者,在雙方支持者眼中,無視社會其實對二人都不滿的事實,刻意把社會弄成「非唐即梁」。由於唐已被「鬥倒鬥臭」,就沒有人敢對梁稍作批評,因為批評梁縱然可有一萬個原因,但在梁營眼中只有一個,就是「唐營X隊」、就是「黑五類」。唐營後期操作亦一模一樣,不贅。這樣下來,一切都是動機論、陰謀論、敵我矛盾、階級鬥爭,恍如回到文革,社會怎會和諧?而且這「運動」已接近失控,雙方為了證明候選人的「代表性」,都不惜一切壟斷相關形象,例如任何同樣批評地產霸權的人,甚至是傳統愛國人士,只要稍批梁,也會被標籤為「唐B」、「李嘉誠收買」,因為社會存在「既不滿地產霸權、又不滿梁振英」的人,是劇本不容許的。反之亦然,最荒誕的是批評《港大學生會批梁聲明》的港大學生會,也有人看作「梁B」。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沒有候選人默許,「鬥爭」怎可能有這樣發展?這樣說,不是無的放矢﹕雙方那些負責死扣「黑五類」和「新黑五類」帽子的旗手,近半年洋洋灑灑數萬字,鐵證如山,卻沒有受過候選人一句公開批評,若說候選人不希望從中受惠,乃自欺欺人。對刻意挑起敵我矛盾的政府,如何認受?這手法,是否真正的愛國者所為,是否與胡主席的「和諧社會」背道而馳?兩營都依靠悍將爭取某種支持,卻又說什麼「君子之爭」爭取公眾,這不是君子的行為不打緊,但為了勝利,而讓社會矛盾處處,化內部矛盾為敵我矛盾,值得嗎?
(5)打破規範五﹕「欽點候選人」須在「認受性」各個範疇都合格
雖然你沒有為候選人的「個人認受性」提出定義,但我想,在以上談及的選舉制度認受以外,特首的個人認受包括以下條件,應沒有太大爭議﹕
第一,這人需要有民意支持,起碼不能讓不能入閘的人隨便比下去,但唐英年入閘那刻的民調表現,足以讓他在任何初選出局。
第二,因應社會道德標準,觸犯禁忌會降低認受性。香港自由開放,但唐英年的「感情缺失」及其「產品」,對部分港人而言也難以接受。
第三,假如這是宗教地區,候選人需要負責社會穩定的宗教認受。在香港,候選人則需要穩定社會的公務員團隊基本認受,這是不能反映在民調的。梁振英這方面的認受被強烈質疑,而且隨覑選戰,進一步惡化。
第四,通過爭取精英圈子支持穩定社會,是選舉委員會的原意。若有候選人始終不能得到為數不少的選委的真心認受,只憑民調上台,在當選後遇上危機,也難以得到精英圈子的幫助,這是梁振英面對的困局。
第五,候選人所屬政黨或團體,是其認受性的組成部分,因為這提供了可參考的往績。在這方面,其中一方的個別長期合作伙伴,特別缺乏社會認受;另一方的團隊有強烈現政府色彩,而現政府的民望卻接近破產,均不理想。
只有民調支持的認受性,比「綜合型認受」政府危險
同時在上述各範疇表現合格的建制派領袖,其實頗不乏人,他們都不像目前二人在欠缺認受性的範疇,均有硬傷。而且你定下的條件「認受性」應是長年累月累積的,民調則可以極速變化,所以在海外例子,一時取得高民調的人,斷不敢立刻說自己得到高認受,直到這民望經過沒有附設前提的長期考驗,否則屬誤導公眾——這是量度民情的基本道德。在第三世界,常有影星、球星憑形象參選,短期內民望極高,但持久的例子不多,除了列根。有如在香港,大學校長多年來有社會認受,但若選特首,不一定得到高民調;劉德華的民調支持可能很高,卻不代表擔任特首容易有社會認受。
值得注意的是,梁振英的經歷和唐英年恰好相反﹕他十多年來持續民望偏低,在社會有其認受危機,9個月前的支持度只有5%,現在則茘升至45%,這努力,自然必須肯定,也極度值得欣賞,特別是與唐英年的慵懶相比,後者可算是自取其辱,因此都不認為他能管治。然而,若民調是唯一憑藉,未來的梁振英政府又會怎樣?誰當選都會面對民望下滑,但這對梁振英的影響最大,因為他的最大認受性就是(有預設前提的)民調,但打了這場選戰,卻進一步失去精英圈子和公務員的認受,也缺乏市民9個月前長年累月的認受,一旦民調數字下跌,卻難以像董建華、曾蔭權、乃至唐英年那樣,獲得小圈子精英和公務員支持,或獲得民眾基於長年累月感情的理解。若有單一的、讓其民調大幅下挫的醜聞或失政出現,新政府就沒有其他支撐。屆時怎麼辦?有王道、非霸道的解決辦法麼?我很擔心,因為我想不到。
(6)打破規範六﹕「最終候選人」必須核實其「入閘認受性」
中央重視港人民意,令人鼓舞,因此量度民意的基準,極其重要。在民主選舉,終極候選人必然是已獲基本認受的人,因為他們經過民主初選產生。但在目前的選舉,一方面強調特首要有認受性,另一方面,產生這兩位建制派候選人的過程,卻無絲毫公眾參與的餘地,例如毫無競選工程的葉劉淑儀,宣布參選的民望,就與競選經年的梁振英不相伯仲,卻連閘也入不到。要合理化,指導思想自然可以找到很多理由,但真實的理由是中央欽點了唐、梁,對此連不能入閘的葉劉淑儀、曾鈺成,都承認。這容易出現一個情,就是無論現在二人的相對民望多高,都可能有不能彌補的先天認受問題。對此隱瞞而說「民調能代表大多數港人」,並不道德。
曾蔭權當選時,宣傳有「70%民望」,今天已下降至20%,這自然與他的種種失政有關,但根本問題是那個「70%」的起步數字,只是由二選一、而對手不可能當選的情下造出來的,不能自欺欺人,說曾蔭權眾望所歸。同一道理,梁振英在選戰表現出色,但他的45%民望,也是通過另一對手不濟、和又一名不可能當選的人襯托出來,然而他入選這個「初選」過程,卻是市民無可選擇的。不少「ABC」一口咬定其民望不真確,乃至認為有不少「五毛黨」,我討厭這樣的論調,這並不科學,對當事人的努力並不公平。但我們必須有辦法驗證這個45%是否「真民望」,還是「曾蔭權式70%」,才能讓中央放心。可以怎辦?
鍾庭耀民調的盲點﹕當「五區公投」當選人有「67-92%支持」……
回答這問題前,我們不妨先重溫年前的「五區公投」事件。當時五名當選議員在沒有真正競爭下,數字上,一律有67-92%的選票,但自然這不代表他們在社會有67-92%的支持。社會相信「五區公投」認受性低,因為當時的投票率低,這關鍵,中聯辦的朋友最清楚。林瑞麟局長說(現在是司長了),那是一個「漏洞」,應該「堵塞」,若如是,現在我們面對的漏洞不是更大?那麼我們如何通過民調,真的知道特首選舉的認受性?須知道無論多少人受訪,都不能完全取代「投票率」,也不能取代全民初選。然而,有一些control
variables,卻是可以考慮加入的。
香港大學鍾庭耀博士在選舉前夕將進行「323」民調,相信目前選「梁振英」的相對較多,至於打算選「白票」的人,大多數根本不會參加民調,正如不滿五區公投的人,不會專門走進票站投白票一樣。但假如在這問題前,先問第一題﹕「三位候選人當中,你認為有沒有任何理想特首選擇?」恐怕答「沒有」的,不一定比「有」少,這正正表達了「白票」的意思。當答「有」的遠超於「沒有」,得到最多支持的候選人,才相對有「真民望」(儘管與全民普選的結果依然大不同)。這其實並不困難,這問題若在內地發問,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等國家領導人肯定輕易過關。這是其中一個例子,其他方法尚有很多,不贅,若沒有類似control
variables,323民調是毫無意義的,正如「五區公投」當選人的92%「支持」是毫無意義的。第一屆特首選舉也有民調,當時候選人比較誠實,沒有說是「代表幾百萬香港人支持」;若這樣的說法也被中央認可,其實就代表這制度可變相取代普選了。那香港人怎會相信下任特首有誠意解決普選問題?
結語﹕由認受性危機展開的五年﹕新特首上台的十三點不祥憂慮
新特首是由中央任命的,他的所有認受危機,也難免對中央威信有所影響。然而,從以上分析可見,這些危機絕非不能避免的;就是時光倒流使用同一制度、或未來普選,只要及早規範,當選人都不會像今天兩位那樣百孔千瘡。這次選戰大量破壞規範,導致其出現的建制兩營固然責無旁貸;另一位候選人何俊仁既不能完整表達泛民聲音、又不能為市民指出問題,同樣令人失望。請不要相信危言聳聽的小報告,香港人是很容易管治的,中央希望下周選出新特首,香港自然就會出現新特首。但對香港、對國家,這必須是唯一的選擇麼?若有人故意設局讓中央難堪,自屬不該,但假如真的無可選擇,難道不選擇也是罪人?
基於上述認受危機,新政府產生後,以下後遺症恐怕會陸續出現。關於唐英年當選的危機,社會耳熟能詳,基本上延續現在曾蔭權面對的危機、再惡化就是,這是不能接受的,篇幅所限,不必重複大家都明白的事。但梁振英當選後,基於上述認受性危機,也可能產生十三點深遠的後遺症。我對梁先生本人至今充滿期望,但不得不分享這些不安,但願都是我的過慮﹕
1‧一位以短期民調數字凌駕其他認受性當選的新特首,管治基礎其實比上兩任特首當選時更弱,民調數字下滑時,會缺乏代表精英階層的選委、公務員和市民支持,剛才已談及。落敗一方對此自然明白,就是表面接受失敗,怎會不暗中「繼續努力」?因為只需一宗打落民調的醜聞,就足以致命。
2‧落敗一方認定新政府上台有在規則取巧的「詭計」成分,政府作為利益集團仲裁者的身分,將先天不獲信任,明爭暗鬥更烈。為求自保,香港各大集團唯有進一步和內地集團互動,進一步捲入內地局勢,一切更複雜。
3‧新政府靠「民調取代認受性」上台,而缺乏其他範疇的認受性,施政容易由民調主導,乃至愈見民粹傾向。香港正面臨民主化關鍵階段,回顧國際案例,在過渡期若失控,民主化實驗往往讓劣質文化充斥。香港近年已充滿民粹氣氛,再配合有認受危機的政府,令人擔心核心價值不能回頭。
4‧一旦民粹主導施政,政府必須有其嫡系群眾,必然出現的後果,是有實力的建制團體,將被徵收成員作為政府群眾部隊,是為依靠個人魅力的「普京式團體」的雛形。這樣一來,舊政黨的內部上升階梯會被改變,「政府團」與「建制黨」的矛盾將逐步浮現,問題不比政黨政治少。
5‧要民調長期維持高位的另一方法,難免包括強勢主導輿論,或像新加坡那樣,以法律手段處理反對言論;以法家的「法、術、勢」治港,也可壓過在其他範疇缺乏認受的事實。港人極重視法治,但「法治」與「法家治港」只是一線之差,若「核心價值」只是後者,香港風氣會為之一變。
6‧新政府要取得精英圈子和公務員認同,王道自然是以政績說服之,或邀請具相關認受的人擔任政務司司長。但假如不奏效,施政步步維艱,唯一辦法只有通過「非王道」,慢慢切換精英、政府圈子的關鍵位置。我認為整頓是需要的,但希望整頓由被整頓者充分認受的領袖帶領,否則必然出現新取代舊、白取代黑的二元對立。
7‧個別新政府支持者長期主張敵我鬥爭,認為執政須由狹義的「愛國者」進行。若這路線為新政府採納,社會必會出現對前朝、「港英餘孽」的整肅;若不為採納,這力量也會鬥爭尚在位置的「敵人」,「以竟未完之功」。說這是「香港文革」或屬誇大,但更多的內部矛盾化為敵我矛盾,似無疑問。
8‧假如選戰被破壞的規範不能在短期內被匡正,它們會變成香港政治的常態。由於候選人都沒有具體批評選舉涉及的不君子(或非法)行為、和推行敵我矛盾旗手,新政府將先天沒有「不在背後參與暗黑行為」的認受。當這類事情出現,社會難免先入為主,認定明亮背影有黑暗,不再信任政府,發生什麼事,民眾都會犬儒地想﹕至於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9‧當「競選辦」和「支持者」、君子與不君子的分工被默許,餘此類推,日後「政府外支持者」的「不君子行為」會再也沒有制約。此路一開,「地下政府」不難出現,就是不出現,民眾也杯弓蛇影。
10‧政黨得到擧發,其支持者也將不斷成立可切割的新組織,負責不君子行為,自己則君子下去。一些「力量」近年的冒起,已似是執行這模式的初階。
11‧面對懂得操作的對手,泛民的民生議題將被掏空,被邊緣化指日可待,澳門反對派的際遇即為殷鑑。優勝劣汰,原屬正常,泛民也是時候食夠老本,但若一併被淘汰的包括他們堅持的言論自由等香港核心價值,到了選民明白,或已不能回頭。
12‧在「舊社會」擔任核心價值捍衛者的學者、律師,隨覑民粹主義興起、政府以上述方式操作,公眾形象只會愈來愈差,成為「訟棍」、「學棍」,逐步在專業劃地為牢。
13‧當上述各點逐一出現,參與社會的人會開始人人自危,即如寫這類文章,也不知有何後果。幾位近日撰文的朋友,無論是批評唐、梁,都說有很多「信息」傳來壓力,經歷前所未有。慢慢下來,自我審查就會出現,面對政治險惡,有心人都會卻步。那時的香港,對國家還有什麼價值?
再說一遍,但願一切都是過慮。我不喜歡政治,曾有這三個陣營的朋友邀請參加不同界別的選委選舉,我都不希望摻和,此刻更無他意。我深知這類長文看的人不多,一切大局已定,只是在歷史轉折,應向自己交代而已。我曾承諾不評論本土事務,這次選戰是例外,因為目睹種種對所有規範的挑戰,令人神傷,如此無力,更教人知所進退。新特首就職後,我會離開公共空間一段時間,回到純粹國際關係研究的崗位,可能會在新的學術環境工作,Roundtable理事會主席一職將交卸下來,目前十多份報章、雜誌、電台專欄會停寫絕大部分,直到對人生有清晰反思為止。王主任,但願日後的香港,還是你我珍愛的香港。
沈旭暉
(作者為香港教育學院文理學院副教授,中央政策組前非全職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