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學生與華人小童踢球,據說發生肢體衝撞,華方「有人報稱」被踢中面孔,幾顆牙齒出現鬆動現象。消息傳來,少數中華兒女即時義憤填膺,對英方憤怒聲討。
鬼仔涉嫌球場動粗,於此中國人民感情特別豐富而脆弱的二十一世紀,確實會令平時盛愚失憶之許多同胞突然記憶駁練,聯想到十九世紀英軍尖沙咀村毆斃農民林維喜、鴉片戰爭割讓香港、一八六○年火燒圓明園,以及一九六七年紅五月「港英」鎮壓愛國同胞等種種罪行,並產生受到帝國主義欺凌的「烏有之鄉」式憤慨,這一點,完全可以理解。
然而踢足球時有肢體衝撞,引起一定程度的暴力,這正是人家「西方文化」之一種。何況鬼仔涉嫌(我是指「涉嫌」,不要給我律師信呀)球場打人,受害人只一名,比起中國北大教授兼孔教後人指「香港人是狗」的語言暴力,「打擊面」少許多,「力度」也有限。鬼仔踢波,誤傷人時時有,孔教授的語言暴力「文化」,既然應該「包容」,球場上一點點衝撞文化,他踢你兩腳,他更不應該受歧視,多一點包容心,這個世界,不是更美好嗎?
何況白人學生球場踢人,是不是有意的欺侮中國人民呢?不錯,不踢鬼仔,只踢中華兒女,以中國文化思維來判斷,他的居心,可能比登廣告聲討黑金政治的香港大學學生會長更叵測;他的動機,比曾蔭權乘坐私人飛機去布吉更不可告人,但是「西方先進國家」司法定罪,除非該鬼仔踢人時同時踐踏一面中國國旗,行兇之後,又憤燒一幅李小龍肖像,否則單憑球場踢的一腳,與北京領導人跟你握的一手,不太一樣,似乎不足以論定其罪惡。
何況鬼仔在球場傷人,也不是傲慢地專挑亞洲人來開刀。前首相白高敦,瞎了一隻眼睛,就是在大學時代玩欖球,肢體衝撞,一隻眼睛視網膜脫落,造成永久失明。「君子報仇,十年未晚」,白高敦當了首相,手上有軍隊、有監獄、有 MI6特務,也沒聽他一聲令下,把許多年前弄瞎了他一隻眼的那個學生抓起來,凌遲處死,其一家人,送去北愛爾蘭勞改。
什麼?白高敦沒有報復,只能證明他不是君子,而是一名小人?好了,你愛國,我崇洋,我認輸,饒命,大佬,千祈不要寫信去平機會、明光社、報評會、城大中國文化研究所、蘋果老闆肥佬黎投訴我呀,求吓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