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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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

鄧力行: 當常識不再是常識




曾經,我們都以為,香港是香港人的香港,是常識。今天,我們發現,中聯辦干預香港立法會議員投票,已經成為常識。曾經,我們又以為,中聯辦即使要干預香港事務,也不能明目張膽地去做,是常識。然後,我們又發現,新成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架構竟包括港澳辦。似乎,對於香港的控制與打壓,已經到了無須掩飾的地步。

回歸以來,香港人失落的常識,又豈只「兩制」?

我們曾以為,香港是法治社會,是常識。現在,「愛字頭」團體以至不明來歷的大漢襲擊示威人士,卻屢見警方坐視不理。

我們曾以為,香港是自由市場,是常識。現在,即使香港電視做好一切準備工作,符合發牌要求和條件,發牌申請卻依然被拒。

我們曾以為,政府施政以民意為依歸,是常識。現在,即使連日來成千上萬的市民包圍政府總部,也動不了政府的決策分毫。

我們曾以為,立法會議員的投票要向選民負責,是常識。現在,謝偉俊一句「要考慮政治形勢及中港關係」,就背棄選民,高調轉軑;就連演藝界的代表馬逢國,也無視業界訴求,出賣業界利益。

我們本來以為,公共領域的辯論,應該是為了具爭議性的問題而存在。但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卻已淪落到只能為常識辯護、去捍衛本應無可爭辯的常識。作為一城之公民,有責任關心社會前途,有責任參與政治事務,本也應是常識。現在,在香港,這也竟是吃飽飯沒事做唯恐天下不亂的無謂行為。香港快將淪亡,但大部分置身其中的香港市民卻依然猶如隔岸觀火,一於少理。

身處於今日的香港社會,我感受到鐵屋吶喊的悲哀,感受到眼白白看著自身家園淪沉的徬徨。當常識不再是常識,香港,也不會再是我們熟悉的香港了。

2013年3月14日星期四

鄧力行:黑 幫 治 國




香 港 記 者 在 北 京 採 訪 本 港 民 運 人 士 探 望 劉 霞 時 遇 到 襲 擊 , 多 名 記 者 受 傷 , 攝 影 器 材 亦 損 毀 。 事 後 記 者 報 警 , 但 公 安 到 場 時 , 非 但 未 有 制 止 襲 擊 行 為 , 更 不 准 記 者 繼 續 在 此 地 採 訪 , 甚 至 沒 收 部 分 記 者 的 採 訪 證 件 。

劉 霞 被 軟 禁 的 原 因 , 是 眾 所 周 知 的 。 若 說 記 者 遇 襲 一 事 與 有 關 當 局 無 關 , 實 在 是 難 以 置 信 。 香 港 記 者 在 內 地 採 訪 時 受 到 無 理 留 難 和 打 壓 , 我 們 時 有 聽 聞 , 但 這 次 有 關 當 局 不 採 取 拘 捕 、 扣 留 等 方 式 , 直 接 訴 諸 肢 體 暴 力 。 這 已 不 只 是 不 講 道 理 , 而 是 已 經 到 了 連 程 序 和 法 律 也 懶 得 講 , 無 法 無 天 的 地 步 。

在 香 港 , 有 人 被 打 , 警 察 卻 對 此 無 動 於 中 , 甚 至 反 而 驅 趕 受 襲 者 , 這 對 我 們 來 說 是 難 以 想 像 的 。 可 是 , 記 者 報 警 後 , 公 安 的 反 應 雖 然 與 他 們 執 法 者 的 角 色 完 全 不 相 稱 , 但 我 們 卻 絲 毫 不 會 感 到 奇 怪 。 因 為 我 們 都 很 清 楚 , 施 襲 者 和 「 執 法 者 」 , 極 可 能 根 本 就 是 「 自 己 人 」 。 這 個 一 向 擅 長 胡 亂 解 釋 法 律 後 高 叫 「 依 法 治 國 」 的 執 政 集 團 , 終 於 也 敗 在 一 個 手 無 寸 鐵 的 婦 人 手 下 , 理 屈 詞 窮 繼 而 撕 開 那 文 明 的 面 具 , 以 有 如 黑 社 會 的 野 蠻 手 段 去 將 她 拘 禁 隔 離 , 將 這 政 權 的 野 蠻 本 質 暴 露 於 世 人 眼 前 。

中 港 融 合 , 其 實 根 本 不 可 能 。 香 港 人 的 要 求 其 實 真 的 不 高 , 可 能 不 過 是 飲 杯 咖 啡 看 齣 電 影 , 安 安 定 定 地 生 活 。 但 當 中 最 大 的 問 題 是 , 香 港 是 一 個 講 法 律 講 道 理 的 文 明 社 會 , 而 中 共 是 一 個 不 講 法 律 不 講 道 理 的 黑 幫 政 權 。 即 使 能 夠 擁 抱 民 族 主 義 而 自 我 感 覺 良 好 、 能 在 經 濟 融 合 中 得 到 更 多 的 好 處 , 面 對 這 蠻 不 講 理 的 黑 幫 政 權 , 香 港 人 失 去 了 文 明 與 法 治 的 保 護 , 還 能 吃 得 消 嗎 ?

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鄧力行: 特區十五年




歷史學家黃仁宇的名著《萬曆十五年》記述無大事可敍、平平淡淡的明神宗萬曆十五年,以「大歷史」的角度,以小見大,窺探出明帝國發展至盡頭而步向滅亡的癥結所在。

香港特別行政區於九七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若以中國傳統的年號紀元,即將過去的一年,應為特區十五年。對比起萬曆十五年這「無關重要的一年」,特區十五年在香港歷史發展中,必定是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一年。不用以小見大、也不用刻意地宏觀觀之,特區十五年是香港法治精神開始搖搖欲墜、各項基本權利開始受到壓縮、極權統治的無形之手向港人越伸越近的一年,幾無疑問。

法治,是香港人賴以維持安定生活的核心價值。在過去的數十年,因為官府執法、權貴畏法、人民守法,香港才能成為一個井然有序,人民各得其所之地。到了特區十五年間,高官權貴屢被傳出有徇私枉法之舉,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濫用公帑,被冠上「貪曾」之名;包括候任特首梁振英與前特首參選人唐英年在內的多位高官,更知法犯法在家中僭建,被揭發後則文過飾非,砌詞狡辯,謊話連篇。我們還能指望這些人能秉公執法、捍衞法治嗎?

《基本法》賦予港人各項基本權利,本應不可受到侵犯、不能被人隨意剝奪。但在特區十五年,當權者多次藉故收緊空間,剝削香港人的自由。有監察政府作用的「第四權」新聞自由屢遭打壓,更使新聞機構「自我審查」的情況趨嚴重。政府甚至強推立法會替補機制,以似是而非的歪理,藉故剝奪我們作為公民神聖不可侵犯的選舉權和被選權。對於表達意見的示威者,警方的應對手法越益強硬,港人的集會自由和言論自由岌岌可危。

香港所擁有的法治精神和各項權利自由,是保護港人在一國兩制下免於受到強權欺壓、能夠令人放心有尊嚴地生活的核心價值。一旦法治崩堤、自由淪喪,極權的魔爪就很快會伸到港人的頭上。隨着梁振英在中聯辦的明顯干預下當選特首,這一憂慮更恐怕快將成為事實。在《萬曆十五年》中,黃仁宇指出明代的管治原則粗淺、法律亦欠完善,故此「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補助技術之不及」。香港現在所面對的問題卻恰好相反,香港有自己的一套原則和價值,更有完善的制度和法律,但若執政者動機不純、心術不正、另有所圖,則縱有完善之「技術」,香港也無力回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