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競選期間的公開辯論,有兩個彼此相關的議題,一是立法會的功能組別應否因為與政治權利均等的民主原則不相容而予廢止;而比這更廣泛的議題是,就保障港人心目中的核心價值作出承諾。
這些核心價值,被視為與生俱來、不可分割的基本人權,箇中要素包括自由和法治,人權因而被視為普世(放諸四海皆準)和均等(對所有人相同)的。其中自由包含經濟自由、公民自由和政治自由;法治則是保障這些自由,以防最高當局肆意的統治。
人 權概念的表述源於西歐,其發展既為必須,亦屬必然。所謂必須,是藉以構建植根於人權的正義新理論,俾能對抗君權神授說;至於必然,則是因為人權觀源出於與
自然法傳統相關的中古概念「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自然法是猶太基督教倫理世俗化的產物,最終引申為個人通過理解即可發現的永恆法(eternal
law)概念(亦即神的心意)。自然權利成為十七和十八世紀啟蒙時期,洛克、休謨、孟德斯鳩、伏爾泰等英法哲學家探討人權的先驅。
歐美日本 身受其苦
西 歐和北美殖民地當時擁抱這些普世價值,與當地經濟、公民和政治權利的發展密切相關。私有產權有了保障後,經濟自由獲得加固;諦約和交易的自由獲得確保後,
市場蓬勃;生產力上升,生活水準與時俱增。這些制度變革之後,帶來了工業革命,現代世界由此誕生,「經濟成長」的概念首次進入人類的詞彙。
絕對的君權在英國由君主立憲取代,在法國代之以共和後,政治自由也有所提升。但就政府轉向代議制的進程來說,英國較法國來得緩和,沒有那樣震撼,在美國則體現為向英國殖民統治爭取獨立的革命戰爭。至此,社會邁向所有人可同享平等政治權利的道路。
公民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結社自由、集會自由、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不受不合理的搜索扣押等等,被視為經濟和政治自由所必須、彼此互補的權利。
以經濟角度看,經濟、公民和政治自由的結合是社會獲得可測和透明管治的承諾。居民的公民和經濟自由要獲得確保,必先具備一個透明可測的制度,以保障居民的政治權利,降低居民所面對的不可測性,如此才可望經濟興旺,創意蓬勃。
與前現代農業社會任意施治的掌權者相比,這些核心價值和相關的制度較適合現代工業時代的需要,西歐是率先達成這個目標的地區。但人類社會踏入現代的前夕,最重要的特點是主要仍處於前現代階段。
最主要的經濟活動是農業,最大的財富是土地,最重要的社團是地主或者封建領主,故此,早期的代議政制建基於以自給自足為主的農業社區和村莊的地區選民,代議政制從此留下了前現代農業經濟的胎記;美國直到1860年內戰爆發以前,總統幾乎清一色來自代表農民利益的民主黨。
地 區選民制度在經濟上以自給自足為準的農業時代自然不過,但是否適合於各行各業透過市場彼此勾連、不同行業的命運有起有落的工業時代?更是否適用於具有廣泛
國際經濟聯繫的現代城市?分區直選必然令選民趨於內向或者說地方性,對廣大社會的效益不一定最好。為了更廣泛的利益,須要另立政治力量以制約,但分區直選 一旦形成,就會頑強地拒變以自保。
現代工業民主政體所見的決策嚴重分化甚至癱瘓,部分是分區直選造成的。歐洲、日本和美國都身受其苦,但美 國的問題相對較輕。這些都是先進國家,問題不在於民主本身,而是以分區直選構建權力的後遺症。印度的民主被指拖經濟的後腿,同樣是因為分區直選不鼓勵勞動
力遷移,以致社會凍結在前現代的階段。分區直選的民主較適合靜態的農業社區。美國建國初期的總統傑弗遜敵視銀行業,鼓吹這種民主,後世名之為「傑弗遜式民 主」。
家庭網絡 逆境依靠
貧窮的前現代農業國照搬現代制度之所以容易失敗,關鍵在於新制度會重新分配政治權力和連帶的經濟權力;窮國原先的權力安排愈受到威脅,就愈抗拒變革。因此,移植現代制度不但代價不菲,而且往往觸發暴力,功敗垂成;但反過來,變革成功的話又容易導致專政。
香港有關普世價值的議論集中在政治自由而不是經濟和公民自由,而且主要限於如何普選特首和立法會,反對「小圈子」只讓少數精英有投票權。
就香港應如何擴大政治自由,這種看法不但狹隘,更有所扭曲。今天的我離不開昨天的我,歷史十分要緊。
我們當年在英治下沒有政治自由,英人治港之道是容許高度的經濟和公民自由,但緊守對政治權力的壟斷,好處是有利於營商創富。但直到1960年代,對老弱傷殘的扶持主要留給私營慈善機構,家庭網絡是市民在逆境中主要的依靠;獅子山下人人願意承擔、願意負責,實為核心美德。
英 治時期在一些骨節眼上遵循上述的政治哲學先賢,懷疑選舉權應否擴至大眾層面。歐洲十七和十八世紀的人權倡議者雖急於限制任意的皇權,但不忙於讓無地的佃農
得享政治權。人權原則主要是用來對抗君權神授說,為防君王巧取豪奪其物業,貴族高舉這些核心價值,有所謂「不納稅無代表權」之說;但他們深知,政治權若擴 至無地的佃農,將威脅到貴冑的產權。
英國「古典自由派」(classical liberal)的國會議員Edmund
Burke(伯克) 曾經支持美國革命;但後來法國大革命轉向民粹,拋開私有產權給農民分田,伯克大為震驚,保守運動應運而生。
英人治港時,手握最終的政治權力,以「行政吸納政治」的手法來維持認可。商界和專業界精英獲委為顧問,以引導政策和加強英人管治的合法性。獲吸納的精英接受這種政治和公共事務的「古典自由」觀,他們不一定反對民主和普選,但繼承了昔日歐洲保守派的疑慮。
普選民主 屈服民粹
《基本法》承諾1997年後擴大政治自由,最終讓所有人享有同等的政治權利。由於政治安排決定社會上的權力分配,不同的社團就達成此目標的方式和進度出現分歧,是自然不過的事。中央政府作為最高當局,對此問題的關注可謂合理和熱中的。
立法局當年開設功能組別以備九七過渡,可以說是穩定精英階層必然的政治措施。當時一些有影響的崗位上雖然還是那些臉孔,但遴選機制由總督委任改為精英自選。政府統治遭削權後,不得不就各門各派的利益展開積極的游說和議價以爭取支持。
不過,管治一旦遭特殊利益裹挾,形成裙帶主義,也就反過來引發帶有機會主義的民粹式反制,置法治於不顧。重慶近年的「唱紅打黑」,提醒了我們代價有多大。
群眾的需求不容忽視,否則他們會覺得與政府和社會存着隔膜。戰後初期,香港在工業化的過程中經歷驟變,蜂擁而至的廣東農民獲吸納為工業勞動力。英國政府逐漸
認識到,須增加對老弱傷殘的照料。1960年後期的社會動亂說明,香港已成為大型的工業社會,不再是市鎮(market town)或城村(urban village)。
新蒲崗事件再次說明,現代都市工業化後會變得像十九世紀那樣,容易觸發工業行動和有組織的抗議。現代都市裏的工業工人較前現代的農民多了一種撒手鐧——在工作地點和密集的社區組織起來集體行動。工人明白,市場經濟節節緊扣,應付集體抗爭的能力十分脆弱。
經此一役,港府從英國十九和二十世紀工業和階級爭鬥中汲取教訓,實施社會福利政策。從學理上看,這是部分偏離「古典自由派」的立場,有選擇性地採納二十世紀
「民粹自由派」的做法。發展到今天,「古典自由派」(classical liberal)通常被說成「保守派」(conservative),「民粹自由派」(populist liberal)則被簡稱為「自由派」(liberal)。
保守派和自由派信奉的核心價值都重視自由和法治,但就什麼制度最能維護政治自 由,在細則上大有分別。現代史說明,普選民主通常屈服於「民粹自由派」的壓力。各大工業國在津貼和資源轉移上的支出,在1870年只佔國內生產總值 (GDP)1.1%,1937年已增至4.5%,1995年更飆升到23.5%,一百二十五年內激增二十二倍。
現代民主政體的保守派試圖透 過憲法來限制重新分配、大政府、開支不受控的民粹偏好。古時的「古典自由派」要限制君主任意的權力,今天的保守派則想用憲法來限制民粹政客及其選民。他們
在古代害怕君主任意徵稅,在現代則害怕民粹群眾重新分配資源的權力。因此,香港不少保守派害怕選民透過分區直選組織起來後,偏於內向和本土。
一人兩票 值得探討
用分區直選能夠構建前現代的代議制政府,但不一定適用於香港這類國際商業都會,這類都市的經濟活力很視乎引入移民來更新人口資源。紐約和倫敦當初如果不向司
法管轄權以外擴充、吸引人口流入,今天不會是商業都會;紐約市約有四成人口在外地出生,因此,紐約市分區直選的視野較為外向和世界性。香港限制人口流入, 只會加強內向和本土的民粹需索,單靠本土政治顯然不足以使香港成為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
許多精英出於這些恐懼,躲在功能組別裏,要求與分區直選並存,同時藉此保障其私利。但目前的功能組別一則不符合政治權利均等的民主原則,道德上難以接受;二則在經濟上服從服務供應商的利益,而不是保障消費者。換言之,維護既得利益多過促進公眾的福祉,包括未來的香港居民。
我不懷疑特首和立法會普選成分的道德必要性,問題是怎樣落實,才符合香港長遠的利益?功能組別面向的經濟、社會和其他公共服務,單靠分區直選不足以代表本身具有重大的價值。在前現代的農業時代,各種經濟、社會和其他公共利益與分區直選相符,但今天的工業經濟不再是如此。
若此,「一人兩票」的方法值得探討。全港選民在分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各有一票,但須事先選定組別,而且須在該組別提名和競選之前及早登記。候選人的提名須仔細推敲,但原則上可來自服務供應商;業界會因此而分化,但競爭本應如是。
每次選舉過後,選民的關注若有變,有權轉換功能組別。這可以為選舉注入漸進的動態元素,配合經濟和社會的演變。某些組別若長期遭選民冷落,可考慮撤銷。
「一人兩票」雖然在不同的背景下有人提過,這裏僅提供一個較為深入的理據。這種雙軌制高度明智、前瞻性強,適合現代的工業時代。
香港大學經濟學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