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長陳茂波午夜發表聲明,改口承認對經營劏房知情,但仍死不悔改,繼續巧言令色,強調上星期說「不知情」是針對物業的現況。唉!真的是「上梁不正下樑歪」,有這樣的老闆,就有這樣的伙記。梁振英的「語言偽術」,陳茂波幾乎學到十足。
陳茂波的劏房門,麥齊光的房津門,梁振英的僭建門,回應的方式,是同一個模倒出來。起初否認,迫不得已要面對,就以不知情,與我無關,把責任推及他人來掩飾。但因為要「大話軃大話」,用更大的謊言掩蓋另一個謊言,必然漏洞百出。本來只犯了技術錯誤,認錯道歉或有機會化解,但最後卻惡化為誠信問題,陷入無法自拔的危機。
梁振英的僭建門,至今仍未徹底交代,以為用拖字訣,等市民淡忘就可全身而退,但效果根本是適得其反。事情還在繼續發酵,「梁振英,大話精」的形象早已深入民心,拖得愈久,愈沒可能有好下場。
麥齊光面對房津門,當初輕描淡寫,稱排隊買樓花偶遇,互租對方單位,以這都是當年公務員的慣常做法遮掩過去,直至傳媒揭發互簽賣樓授權書,才發現事有蹺蹊,廉署介入,麥齊光上任12天,以閃電辭職告一段落。
3人的危機處理,以陳茂波的最粗糙,最違反常識。他的辯解,把香港市民當成白癡,完全低估專業記者的調查能力。連普通地產經紀都知道,只要花幾十到幾百元查冊,就可以令物業的所有交易紀錄無所遁形。對此,不知陳茂波的心存僥倖,還是懵然不知。
陳茂波「梁振英式」「不知情」、「與我無關」的辯解,完全是不堪一擊的。他說,1997年辭去公司董事的職務,不知道買賣劏房的詳情,但紀錄證明,當年連劏房租約買入單位,陳茂波仍是董事。他又說,公司業務由他人負責,妻子對經營劏房也一無所知,但也是鐵證如山,連劏房賣出單位,陳妻許步明代表簽字。
一子錯 滿盤皆落索
感激由殖民地時代已開始建立的樓房買賣、公司註冊,汽車登記等等制度,令香港商業運作愈趨透明,也令政客的謊言無遮無掩。陳茂波的大話,在香港高透明的制度下,維持了不到24小時,就被徹底戳破了。
爆出劏房門後,陳茂波濃縮了幾天,閉門長考,才出來面對傳媒,但是因為他智慧低,還是幕僚能力不濟,竟然想出這樣的招數來應對。但不要怪別人了,如果這是個一眼就能看穿的謊言,任你如何高明的「屎片醫生」,都神仙難救。
陳茂波肯定無法跨過這宗醜聞,政治生命也早有定論,雖然他未必如前任那麼「短命」,還可以拖一段短時間,但肯定的是,他的發展局職務,已經在倒數之中。一子錯,滿盤皆落索,為何他們永遠不懂汲取教訓:致命的不是錯誤本身,而是試圖掩蓋錯誤爆出的誠信問題。